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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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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乔四颇感无奈,没想到刚进来,就被人发现,早知道他应该换种方式进入,直接大光明的硬闯得了。

深夜的风,有些凄凉,吹舞着乔四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面孔,渐渐变得狰狞起来。握刀的手,青筋暴凸,握的嘎嘣响。逃跑,不可能,那不是他的作风,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哪有未战先败的道理。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是从前那个瘦骨嶙峋的可怜少年了。天天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的狂补,让他的体魄,魁梧强健了不少。加上这些年他虽然有钱了,会享受了,可始终没停止过杀戮,身手自是千锤百炼,更上一层楼,极其精通混战厮杀,哪会怕一些小猫小狗。

“哈哈哈哈哈,小刀,你既然敢公开不给我们兄弟几个面子,就该想到我会来找你。。。。。”,乔四是一个成大事的人,拿得起放得下。既然已经暴露了,那索性就正大光明的大开杀戒,狂傲一点好了。人吗,要狂傲一点,他少年时,尚不畏十几二十人的追杀,如今凶危盖世,跺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颤抖,如何会怕一群小瘪三。况且,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想的越多,错的越多,低头求饶,更是自己找死,唯有放手一搏,方有一线生机。

一盏盏灯,迅速亮起。随着乔四的话落,小刀居住的四合院,瞬间变得灯火通明。该来的躲不掉,该走的留不住。小刀不是个胆小的人,既然敢公然叫板,当然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他紧咬着嘴唇,叮嘱老婆躲在柜子里,千万不要出来,然后提着砍刀,就开门走了出来。

“四爷。。。。。。。。。。”,小刀的手在颤抖,看到了院子中站的,竟然是乔四,他心里最后的一丝侥幸也彻底毁灭。整个哈市,哪个不知道乔四旗下打将如云,猛将如雨,以他的势力,想要和乔四斗,根本不可能。既然乔四来了,那他也就完蛋了,逃都逃不掉。不过,在短暂的惊惧后,小刀忽然发现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草,乔四,你不会是一个人来的吧,你也太小看我小刀了。。。”,小刀面孔,一阵抽搐,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狠的,一个人提把刀,就敢跑过来杀他,当他待宰羔羊啊。三十来号人护着他,他还有什么好怕的,一人一脚也把乔四踢死,所以,他连称呼都变了,开始直呼乔四的大名。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乔四的脸上,露出了耐人寻味的笑容,有些诡异,有些让人莫名其妙。震天的一声枪响,小刀狠狠咳了两口血,不能相信的看着胸口血肉模糊的一个大洞,轰然倒下。仿佛再说,不是已经传话,不准使用枪支了,你乔四怎么可以不遵守呢?

狰狞的笑容,浮现在乔四脸上,他阴森森的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不使用枪支,去他鸟的,他带着枪,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大哥,总要有点特权吧。什么不许使用枪支,大规模枪战,他全当放屁。他乔四就是规矩的制定者,天王老子,他都敢反抗,一条命令,就想让他遵守。能禁止底下小弟不使用枪支,已经算给了政府,并不少面子了。

浓浓的血腥味,飘散在空中。一股股鲜血,滚烫温热,渗进了泥土里。刚冲出屋外的马子,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自己大哥倒在血泊里,顿时大怒,一窝蜂的冲了上来。自古,仗义多是屠狗辈。那些自认正义的人,若看到恶人手里有枪,恐怕第一个反应,就是逃跑,或找个地方躲起来。可这些马仔,不但没有闪避,反而热血燃烧,不要命的冲上来,其实说白了,冲前面的,是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不会丢掉性命。跟后面的,是因为可看到前面的人冲上了,自然就跟着上了。中国人一向如此,遇到危险,喜欢做绵羊,明哲保身。可一群人当中,一旦有个带头的,那马上,温顺的绵羊立马会变成嗜血的恶狼。普通人尚且如此,更别说HEI社会了。

“草。。。。。。。”,乔四狠狠骂了一句,不得已,又接连扣动扳机。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比拼的就是个气势,其次才是实力,若是一方害怕的颤抖,即使武功盖世,腿都发软,站都站不稳了,还怎么打。若是乔四把握好了,镇住了场中的马仔,那枪里还有九颗子弹,谁不怕死啊,不会有人敢上前。他可以大摇大摆的杀了人,走出去,跳上汽车,扬长而去,何其潇洒。可现在,他没镇住场,那就麻烦了。

一朵朵血花,在娇柔的月色中,显得格外妖娆动人。乔四的枪法不算好,可这么近的距离,想要打不准,其实也挺难的。子弹打光了,九名马仔,永远的躺在地上,再也看不到清晨的太阳了。乔四甩手,把枪狠狠的砸在了一名马仔脸上,然后砍刀狠狠挥出,接连两刀,劈出了一条去路,直直的冲进了小刀居住的屋里。

智者,要审时度势。今晚,注定是一个染血的黑夜,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的。不过,想要活命,就要讲究战术,不能随便乱打一通。若是乔四逃跑,哪里跑的掉,空旷的大院,二十来号人,他又不是武林高手,腹背受敌,最终的下场,铁定被乱刀分尸,惨不忍睹。冲进屋里则不同了,屋里空间狭小,又只有门和窗户能自由出入,乔四完全可以进来一个杀一个,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他转身一脚把身后的马仔踹了出去,寒刀一横,守住屋门,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狰狞的冷笑不已。他的双眼,渐渐变的血红,双手微微有些颤抖。那不是因为害怕、恐惧的颤抖,而是因为兴奋,极度兴奋,那个嗜血疯狂的乔四,回来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血腥王座(1)

月色,悄悄蒙上一层红色的面纱,异常妖异。乔四狰狞的手握长刀,冷冷望向屋外的一群马仔。人走茶凉,小刀死了,这是事实,他旗下的马仔,为他报仇,那叫忠义,不为他报仇,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有情可原。毕竟,命是自己的,除了心腹马仔,其余小弟,只是出来讨个生活,老大挂了,换一个就是了,何必和自己的声明过不去。况且,小刀的心腹马仔,大部分都在第一次交手中,被乔四开枪击毙。现在剩下的,都是些虾兵蟹将,混饭吃的小弟,能好好活着,谁愿意和上帝见面啊。当然,人都是有感情的,普通小弟如此可以理解,心腹马仔若如此,就不用混了。道上的人,混的就是个脸面,能成为心腹马仔的,多多少少都是道上脸熟的人物。老大让人做了,怎么也要出个声,不然还怎么混。背信弃义,可是道上大忌,无论是谁,即使敢这么做,大家也都知道,也不会公开在嘴上承认。包括乔四,虽然心狠手辣,但对旗下的兄弟,亦不能免俗,仗义光环一直高挂,谁叫中国人在乎颜面问题呢。

“他的枪没子弹了,想上位的,想发财的,盯紧了乔四……。”,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狗十、狗十一,阴森森的瞪着两对发红的三角眼,咬牙切齿,愤怒嘶吼。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就是眼前这人,杀了他们五个弟兄。动物,其实远比人更有感情。龙家的十六条狗,除了老幺外,宛如一人,比亲兄弟还要亲。不过,作为资深的老江湖,狗十深知强扭的瓜不甜,一味逼迫马仔卖命,是不会有战斗力的。只有恩威并施,以利益诱之,再以气势逼迫之,方能收到奇效。听到了他的喊话,小刀旗下,剩余的几名马仔犹豫不决的互相凝望了一眼,眼尖的用余光发现,狗十一不知何时,已经带领着龙家的马仔们站到了外围,堵住了离去的道路。想要安然无恙的离开,恐怕无异于痴人说梦。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还不如把乔四做了,皆大欢喜。反正出来混,为的是什么,还不就是钱、势,杀了乔四,就可以做大哥,做龙头,拿到大笔钞票,何乐而不为。

“操。。。。。”,乔四颇为不屑的骂了一句,然后掏出一包万宝路,点上了一根,旁若无人的吸起烟来,压根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谁会把每天的三顿饭当成稀奇事呢?杀戮,早就成了乔四人生的一部分,要么你死,要么我亡,担心也没用。既然如此,何苦庸人自忧。至于狗十、狗十一那些狗屁言语,他全当放屁,基本每位大哥,火拼前都会这么高喊上两句,他都听腻了,现在还不是一样好好的。他的狂妄脾气,只要一发作,根本就不在乎对方是谁,有多少人,全宰了就好。

“杀了这个王八蛋。。。。。”,见到乔四还有心思抽烟,狗十一牙齿都快咬断了,怒吼一声,挥刀就率先冲了上了,身后的一众小弟见状,慌忙跟上,一窝蜂似地向乔四冲了过来。年轻人是容易冲动的,这些马仔丝毫没有发现,不知不觉中,狗十一的身影,已经渐渐落到了后面,变成了他们打头阵。

不过,想要把乔四乱刀砍死,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房屋不管在古时,还是现代,都不是用纸糊的。一套房,只有窗户和门可以进入,其余地方,想要开个出入口,单靠人力肯定是不行的,要有工具,甚至zha药,毕竟谁都不是武林高手。而以前的平房,偏偏为了防贼,窗户上都安装了钢筋铁条的护栏,根本就不可能进去人。所以,乔四实际只需守好房门,避免人闯入即可,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尸横五步,血喷三尺。乔四也明白,蚁多咬死象,一旦让这堆马仔冲进了屋里,他想不死是不可能的。是以,他顾不上在抽烟,疯狂挥舞着手中的长刀,宛如疯子般守住房门,宁死不退半步。冲在最前面的马仔,刚举起了长刀,即发现自己的眼睛怎么有一只看不见东西了,随即眼前一黑,半边脑袋掉了下来。疯狂的而乔四,削掉了这名马仔脑袋后,顺势把刀向上狠狠一撩,生生又砍断了一名马仔的手腕。血液狂喷,红的白的黄的各色液体,犹如沸腾的开水般冒着气泡,流了满地。凄厉的尖叫声,更是让人的耳朵一阵轰鸣,听不到半点声响。乔四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红色。面对数倍于己的马仔,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兴奋,极度兴奋。

来吧,来吧,这是属于他的世界,这是他的战场,自古成王败寇,好男儿,就该靠自己的拳头,打下一片天。他嗜血的舔着嘴唇,向右一闪,险险躲过落下的长刀。一刀又劈翻了一名矮小的马仔,左手猛然掐住了另一名双脚已经迈进屋里的马仔喉咙,右手刀从心口捅了进去。滚烫的热血,扑面而来,散发着阵阵妖异的腥香,溅了他满头满脸。他用力的吞了口吐沫,喉咙一阵哽咽,一脚狠狠踹在这名马仔的身体上,顺势拔出长刀,用这名马仔的身体,阻挡住一片刀光剑影。

“哈哈哈哈。。。啊。。。。。。。”,狂傲的嘶吼,让天地都为之变色。乔四宛如野兽般疯狂嚎叫,兴奋地发泄着自己的血性,战意高昂。没有战斗过的人,是不会理解这种快感的,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亲手让敌人一个个躺在自己脚下,更爽的呢?

“一群废物,杀了他,不要给他喘息的机会。。。。。。”,乔四的疯狂,刺激的狗十一阵浑身颤抖,歇斯底里的大声喊叫起来。三十来号人,被乔四用枪解决了近三分之一。现在又砍死砍伤了四五个,照这样下去,不用多长时间,他们都会死,这让他如何能不慌乱。

听到了他的喊叫,狗十一的眼睛也红的快要滴血了。新仇旧恨,犹在眼前,他的大脑热血一冲,顿时忘记了危险,亲自冲到了最前面。其余马仔,士气大振,疯狂跟随。按理说,虾兵蟹将,都比较怕死。面对如此狰狞恐怖的人物,怎么也会胆怯一下,不敢上前。可正常人,一旦动上手,见上血,头脑已经陷入了混乱,根本不清醒。除非长期杀戮,或武林高手例外。加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国人只要有带头的,那简直如狼似虎,不顾一切。若是失去了带头的,就成羔羊了。这是国人一向的劣根,没有办法改变。但是,强势可以吓倒普通的小老百姓,吓不死乔四这种标准的亡命徒。他可不是什么刚出道的菜鸟,你狠,我更狠,两扇门屁大点地方,想一下挤进数人,根本不可能。正面一对一,他乔四还没怕过谁。既然要玩刺激的,那就来,看谁比谁先死。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的人快要发疯暴走,狗十用力的大口吸了几口气,心静了不少。越到关键时刻,越要保持冷静。否则,如何能成运筹帷幄的大将。狗十忽然发现自己好蠢,乔四喜欢呆屋里,那就让他出不来,烧死他好了,何必大费周折,主动变被动,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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