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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至圣-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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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黑河部落的勇士们在足量火种情况下,基本上都到了高阶修为,其中好手更是到了后期巅峰;火狐狼的情况与黑河勇士们情况差不多,大多数火狐狼都到了高阶,其中火狐狼头领也是顺利进阶到后期巅峰。

这么一来,整个黑河部落的战力翻了何止一翻。黑河部落都快把张芝奉为神明,在他们即将离开黑河部落,踏上去圣城的道路那天,携老扶幼,为他们送行数十里依然眷恋不去。

张芝和雪儿等人是首批,后面的人也是分批次去往圣城,比如说黑豹,北狼与西河等人就在下批。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各位请回吧。认识你们这些日子,过得很开心,很有家的温暖,其实大家都舍不得分开。不过我们以后还会回来,常常回来看望大家。保重!”张芝很是感动,这大雪纷飞,道路难行的季节,黑河部落扶老携幼,送他们到了黑河部落的边境,再往前就是南蛮人的地盘。

“小子这儿就是你的家,大伙儿都想念你们,有空回家看看。”老酋长说到动情处,热泪在眼眶处打转,声音也是哽咽起来。

“大哥哥我们不欺负你了,记得回来看我们。”

“大哥哥,我舍不得你走!”胖妞一米九三的个子实在太显眼了,她紧紧抱着张芝,把他搂在胸前。

“妹子松手,我有恐高症。”张芝此话一出让众人哄堂大笑起来。

张芝临走之时,将一棵神煌竹留在了黑河部落。

“老大我们舍不得你走,老大!”头狼带着狼群跟媚儿惜别,把头纷纷蹭着千娇百媚的媚儿。

“乖,它们就托你照顾了。我会时常想你们。”媚儿红着眼睛,很是不舍说。

张芝等人骑着红毛大狗,很拉风在雪地走着,与前来送行的朋友挥手告别。

雪花纷纷下,地面白茫茫一片,天地间苍茫萧瑟。放眼万里都是冰雪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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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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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即是南蛮人部落聚集地,沙木柯知道张芝等人打这里经过,率领部众来到大路口接迎。

南蛮人野蛮而好客,性情豪爽,大大咧咧,一顿好酒好肉好好侍候。

“兄弟,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饱喝足好上路。”沙木柯极是热忱,粗厚的手掌拉着张芝来喝酒,将羊腿塞在他嘴里。

肉还在吃,酒已到嘴边,张芝支支吾吾不知在说什么。南蛮女子生得粗大,果然是标准女汉子,在大帐内手舞足蹈,美感全无。

从南蛮部落离开,张芝等人个个都是酒囊饭袋,走起路都是轻浮的。

走了三天三夜出了南蛮地界,进入到一片茫茫荒原,传说这一带流寇马匪不少,经常来劫掠过路行人。

平坦大地绵延而去,天地间荒蛮浩瀚,一棵神奇大树突兀地生长在这片荒原,这是荒原中唯一一点绿色,一点生气。

张芝看到那大树下有黑影在挪动,前面有人在树下歇息。得得得马蹄声从不远处响起,数十骑快马风驰电掣而来。

不用说流寇马匪来了,目标是树下乘凉的少年人。少年人惨然变色,显然知道这些马匪的可怕之处,杀人越货对于这些流寇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吁!领头马匪一拉马缰,勒马下来,指着少年人,正眼也不看便说,“识相的把身上财物,值钱的都拿出来。”

少年人很警惕看着这些盗匪,手里紧紧拽住一个包裹。头领一把抢过来,翻了又翻,无非是些干粮衣服之类,半分金银都没有。

手里拿着一个红色肚兜,笑呵呵问,“小子这肚兜偷谁的?还随身带肚兜,你小子难道是*色~鬼?”

“还给我,我没钱!”少年人身子比较瘦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

“难道你还是娃儿,戴着肚兜喝奶?啊哈哈,真会笑死人了!”马匪们哈哈大笑,看那少年人畏畏缩缩,捉弄起人来。

“小东西,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教出来的。”头领身边一个凶悍刀疤马匪将少年人推倒在地,将他浑身搜了遍,只有零碎的几文钱。

“把东西还我,不然跟你们拼命。”少年人心理恐惧,万万不是这些彪悍马匪的对手,拳头还没挨着边,连人来拉摔倒在黄泥地里,吃了一嘴灰。

“你们这些马匪真不要脸,老弱妇孺的东西也抢。把东西还给这位小弟。”张芝内心正义感爆棚,要替少年人教训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土匪强盗。

“大哥很多年没碰到这种傻了吧?”旁边一个马匪讨好似地对头领说。

“小子哪里冒出来了,大爷做事要你教么?废话少说,走过路过不能错过,把身上值钱的拿出来。”马匪头领表情戏谑看着张芝,嘴里咬着苹果说。

张芝手脚利索,一脚踢翻身边的马匪,顺手夺了头领在吃的苹果,咬了一口酸甜口感,这就是苹果?明明是桃子味道!

“小子你敢先动手,还抢我苹果,兄弟们扁他,看他不顺眼!”头领一声怒喝,四五个彪形大汉,壮得如牛,抬起张芝往地下狠拽。

张芝倒身一翻,踢中一人下巴,那人下巴坏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拳放倒一个大汉,这些马匪哪里是他的对手,遇到土匪不能示弱,而应该比土匪更土匪。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树过留下买路钱。把值钱的拿出来。”张芝一口咬着青苹果,将果肉吐在地上说。

“有两下子,我不服气,老子的拳头比你硬。”头领挥着拳头,砸向他面门,张芝侧身避过,踢腿一绊,马匪头领也摔了个狗吃屎。

“服不服?”张芝脚踩那人胸口,马匪老大摇了摇头。

张芝一顿暴揍,马匪头领悲催了,脸肿得像猪头一样。

“服不服?”

“我服了,心服口服!”马匪头领肿着两只眼睛,只看到张芝要吃人的雪亮牙齿,这人怎么比土匪还霸道。倒霉运了!

“你们服不服?”张芝遥指身边的马匪,马匪们纷纷跪倒在地,也表示诚服。

“把你们的衣裤也脱了,钱财留下,可以走了。”

“穿着裤衩不好吧?”头领还要据理力争,又被土匪还土匪的少年暴揍一顿,而且专往痛处下手。头领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惨不忍睹。

方才还是猪头,现在连脸的轮廓都分不清了,彻底变成猪头。

数十个马匪老老实实脱下衣裤,身上只穿着裤衩,张芝看到了亮点,不由捧腹大笑。

众马匪也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他们伟大英勇的头领居然穿着红色花裤衩,这笑料就大了。

“兄弟把你的红肚兜给我。”张芝对少年人说,少年人对他很是感激,将拽紧的红肚兜交给张芝。

“来乖猪,哥哥给你穿上红肚兜,老实点,不然扁你!”张芝强行让头领穿上红肚兜,马匪们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红肚兜,大花裤衩!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笑的,啊哈哈!”

张芝牵来数匹马好马,让所有人骑上马,马鸣萧萧,风驰电掣而去。

“红肚兜花裤衩,有缘再见!”张芝扬长而去,后面的灰尘遮住了远望的视野。

少年人骑在马上,对张芝致谢道,“多谢仗义相救,我叫莫二,还没请教恩人尊姓大名?”

“张芝,不用谢,路见不平顺手为之。请问兄弟是要去哪儿?”张芝见他一个人踽踽独行,便随口问道。

“我想去圣城学院报名,不曾想路遇马匪,不知几位前往何处去?”莫二彬彬有礼,说话也很斯文。

“这样啊,我们同路哦!一起吧,给我们说说你的故事。”媚儿嘴角含笑,少年人看得眼睛僵直,一时间羞红了脸。

“我自小无父母,是野兽抚养我长大。后来给一家农户收养,没过几年这家农户因为瘟疫流行,也死于非命。我就靠要沿路乞讨。听说圣城学院招收新弟子,包食宿,我就想去试试运气。”少年人说起自己的身世,让大家唏嘘不已。

张芝开始狐疑,又觉得少年人身世可怜,没往深处想。莫二正式成了他们中一员,同吃同喝,与张芝等人形如兄弟。

辽阔荒原无边无际,长路漫漫走了何止半月,终于到了人族居住之地。唐国边境小镇,人来人往,各种商贾生意兴隆。

这伙人都是乡巴佬初进城,看到什么都稀奇,感叹人间繁华之余,就忍不住要去客栈饱餐一顿。

这奇怪的组合走进店子一刹那,让所有吃客目瞪口呆。

店小二冷色一冷,穿得野蛮人一样,不用说是来求施舍的。便拿来几个黄霉的包子递给他们。很不耐烦地说,“走吧,今天本店生意好,便宜你们了。”

大狗见不惯人眼看狗低的,张开大嘴撕咬店小二的大腿。

“死狗滚开,狗咬人了,快来打狗吃狗肉火锅!”

瞬间爆发人狗大战,大狗虎虎发威,一狗干翻店里所有人。酒饱饭足后,大摇大摆走出店子。

“狗兄威风不减当年,佩服!”

“也不看我是谁,我是天狗的后人。”大狗很骄傲扬起狗头,壮如公牛的大狗,浑身火焰色长毛非常惹人瞩目。

张芝无语,这大狗出尽风头,完全掩盖了他的光芒。

走出小镇,又行八百里到了荒无人烟之地,这里都是坟墓,气氛幽森恐怖。

此时正值黄昏,古墓之地多半是阴间鬼魂出没之地,天色越来越暗,转眼间整片天空暗下来,阴风习习,甚是?人。

噔噔噔马蹄声响彻这片大地,无数阴兵骑着战马从这儿经过,骑兵后面跟着鬼卒,浩浩荡荡,如奔流。

这个过程持续了半个时辰之久,半个时辰之后,当所有阴兵过去,他们这才匆匆从墓地过去。

无敌之势,独步天下

砂糖开单章来就小说说明一些问题,首先是小说风格和路子,不用说大家还是感受到了走的是无敌,一路碾压对手的路子。

可是猪脚给人感觉好像挺厉害的样子,但到了小说情境,又感觉不是那么回事,猪脚并没有一开始就呈现无敌姿态,与龙族少年争雄,别人为了公平还特意压制实力,打了一个多月才勉强战成平手,不是说明龙族少年多差劲,而是猪脚太弱;面对大水妖只有自保和逃窜的份,在试炼中也是靠团体的力量才渡过难关,大家就觉得不够过瘾。砂糖表示可以理解。

为什么没有从一开始让猪脚无敌天下,一路碾压对手呢?

是这样的,在书评和论坛里看到很多人批评这一类小说,那就是刚开始就写猪脚多么牛叉,多么无敌,不管什么样的实力都能战胜。读者大大对这种处理方式很诟病,大呼脑残和狗血。

因而砂糖要写无敌,但又不能狗血,怎么办?

用小说通常的处理方式,欲扬先抑,先贬低猪脚的战斗力,让他看起来很厉害,可每一次战斗,他不是一路碾压对手而取胜的。

除了手法上欲扬先抑,还做了很多铺垫,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

什么是无敌?心里无敌,有一颗强者之心,一往无前,书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然后才是战斗的无敌,猪脚从服下至尊宝血脱胎换骨蜕变成先天圣体,然后炼皮炼骨,再然后药物淬体,全面激活先天圣体,再到鸿蒙紫火淬体,写了这么多,那么猪脚还不能无敌,那简直是天理难容。

从这以后,猪脚将一人之力对敌,凭一己之力逆天,继而逆仙。

热血征程从这里开始,让猪脚无敌之姿,独步天下!

最后还是求收藏推荐,跟砂糖血液一起燃烧吧!开始异世征战,征服人妖仙!这周的目标收藏要过三百,不然书就沉了。

三百收藏还差一半,读者朋友们点击书架赶紧加入。从第五十章以后就是猪脚一个人的天下,无敌,无敌,然后碾压一切对手,踩着天才血骨一步步走向神坛,然后逆仙,诛仙,一个人的传说!书写无上光荣,记载那些感动的热血沸腾!

第四十八章三足金乌(二更,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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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旗招展,无数阴兵从他们身前经过,消失在一片虚无中。

过了墓地就远远看到圣城标志性的建筑,那是整个骷髅圣城最高的建筑物,圣城学院。万族学子来求学的圣地,骷髅圣城地处人妖骷髅三族交界之处,也叫万国城。

这座城池可以说是三族联合建造起来的规模最大的城市,城里生活着人族,妖族,骷髅族的平头百姓,商贾贸易与城市都极其繁荣。

圣城门口有骷髅族战士守卫,进出都要受检查,侍卫队长得知他们是来参加弟子选拔竞赛,便叫人去传报。不多一时,来了一辆华丽马车,从车上走下来一位身材高大的华服骷髅。

看穿着地位应该不低,老者自称接引长老,特意来接应首批到达的考生。领着他们前往第二关试炼地,参与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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