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君地老天荒-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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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香味,她形容不出那是什么香,就是能让她迷醉安心。
他解开她的手脚,递给她一张干净的帕子要她把脸擦干净,而她却不敢伸出手,那手帕那样洁白如它的主人一样干净,她不想让自己的污手弄脏了它,他见她不接,执起帕子就给他擦起了脸,她脸上都是灰土和眼泪,他也不嫌脏,就那样一下下认真执着的帮她擦拭着。最后他抬起她的脸庞,坐看右看,忽然笑了,问她,你叫什么名字。那样好看温暖的笑,恍惚中她听到自己对他说,我没有名字。活了十四年,纵然爹爹不是亲生的,对她也并不好,她又怎会没有名字,这样答,也只是想抛弃过去,跟在他身边重新开始。
他愣了下,继而了然,他掀开车帘,看了眼路边的绿萝草回过头来告诉她,以后我就叫你阿箩吧。她点头,喊他主人,他又愣了,摇头笑了笑道,不是主人,或许,你是我的妹妹。
那时她是不信的,他听到有人喊他殿下。他是高贵的皇子,她不过是个粗鄙乡民,她怎敢高攀。她一直坚持喊他主人,直到后来,他告诉了她的身世,震惊之下,是止不住的窃喜,原来,她与他真的是堂兄妹,原来她可以跟他走的更近。他让她喊哥哥,她不肯,他无奈,只好让她唤他的名字。
亦衍,他不知,这两个字她早已在心里喊过千百次,如今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叫出口。
到芸国后,她知道了他很多事,知道了什么叫质子,知道了为何他惯常使用左手,知道了为何这么多人想要杀他,也知道了他在帝都有个最疼爱的弟弟叫做习儿,跟自己一样沉默寡言,跟自己一样被打坏过一只耳朵。
她猜测过,他对她好,亲自教她写字习武,多半是把她当做习儿在疼爱,失望难过之下,又止不住为他心疼。她安慰自己,就算他真的是把她当弟弟妹妹,她也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了,比他身边的那些女人们重要的多,置于感情,他身边的人都清楚她对他的情意,她不相信他看不出,他虽然假装不知,却也不曾抗拒这份恋慕。
她从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原来是这样的,心甘情愿为他生为他死,命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她明明是个极怕死的人,遇上他之后忽然间就不怕了。他有危险的时候,她不用想就能抢到他面前帮他挡刀子。为此,那个秦国质子私下里斥过她很多回,说她这样会让他分心,让他的处境更危险,她不这样认为,她明明是在帮他,直到那一回,她为他挨下了那支毒箭,一向冷言冷语的秦一晗对她才算有了好脸。
吴祈说找不到百离草,她活不过二十。她一点也不后悔,若她不挡,有危险的人就会是他。他为她心痛焦急,命人送她回国静养,知他费尽心思的四处为她寻找解药,她再也忍不住对他坦白了心意,有点卑鄙有点可耻也有点可悲,她知道这个时候他一定不会拒绝,可她还是说了。几乎没有犹豫他就答应了,他说要她等着她,等着他找到解药,等他有一天恢复她的君姓,以一个尊贵的郡主身份,堂堂正正的嫁给他。她不奢望他独爱她一人,不奢望他能像自己爱她一样的多,只是希望能留在他身边,以不是弟弟妹妹的身份占去他心里一块小小的位置。
他一回国,她还来不及喜悦就从太后那里听到了即将赐婚的消息,他赶来见她,安抚她,说不管他娶了谁,正妻的位置总有办法给她留着,她喜极而泣,这样,除了相救之恩,是不是代表他心里也是有她的,他这一句话让她觉得所有的疼痛不算什么,她几乎就快要忘记自己其实濒临死亡,只想着他心里有她。
与心情相反的是她身上的毒,发作的越发厉害,以往只在初一十五发作,竟然开始提前,毒发的几个时辰里,她总痛的死去活来,感觉从皮肤到到骨头都在被人拿着尖刀刺刮敲打,她开始恐惧,恐惧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她怕自己再也活不到嫁给他的那天。她曾因为他变得不怕死,如今这样畏惧死亡,也还是因他。
刘完即匆匆赶来,递给她那瓶血并催促她尽快饮下的时候,她已猜到多半不是他的注意,只犹豫了一秒,她就接过了那个瓷瓶。她知道,可是,她宁愿假装不知,无论想不想,甘不甘愿,她确实需要那个女人的血,她要活下来,至少活到嫁给他一天。
她知道他对董未夏是内疚的,幼年的相救之恩,加上那道圣旨,算来,她和他都欠了那个女人,何况她之前还刺杀过她。
听说他让王府上下喊她夫人,听说他养了一只鹦鹉,亲自教它说她的名字,听说他与她在院子里激烈拥吻,听说他写了一封和离书给她,听说他打了那个女人,却在深夜里偷偷去看她……他似乎从未这样对待过她,她们之间的亲密永远只限于拥抱牵手,她有一次忍不住亲了一下他的脸颊,他的反应是愣住,然后笑笑,却没有回吻。而似乎他们之间的话题,一直都只限于他的谋划,和她的身体状况。
她不止一次的克制不住想问他,不过是取一点血,他也这样犹豫,难道那个女人的一点血,比她的命还重要吗?若刚才他来的时候她还没有饮下那血,他会怎么做?答案会让她失望,他今日的冲动失态已说明一切。
她最不愿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他爱上了那个女人。她再也不敢安慰自己,说他对董未夏好,是还恩,是愧疚,是补偿,不是她努力争取也只能求到些许的爱,但她真的不甘心,就算早知他对她的男女之情不多,也不能接受不到一月时间,他对董未夏的感情就要超过自己。
即将康复的喜悦和对未来的憧憬,就这样熄灭在窗前那个沉思的背影中。她掩住心中的酸意,走上前去,想从身后抱抱他,他却忽然转过身来。她的动作一顿,脚步停下,脑中忽然生出一个疯狂大胆的念头,她鼓起勇气走到他跟前,踮起脚吻上了他的嘴唇。
像是要证明什么,又像是要通过这个找回心安,她不顾一切的抱住他的脖子,学着染月教她的样子,嘴唇轻轻磨蹭着他的。还好,他没有推开她,却为什么,他没有像染月说的那样闭上眼睛,她顾不上害羞,更大胆的伸出舌尖,触到他的时候,他像初醒来一般,头后仰,将她拉开一点道:“阿箩?”
这样冷静的声音,没有一丝意乱情迷,有的只是迷惘不解,她尴尬的低下头,伏在他的怀里低声道:“我要好了,你不高兴么?”
他抬手拥住她,拍了拍她的头道:“怎会?你知道我有多盼着你好。”
她轻轻摇头:“我看的出来,你在怪我,怪我饮了那瓶血,亦衍,你今天这样着急着赶来,是不是想将那瓶血拿回去?”
他顿了顿,低声道:“阿箩,刘完是王府的总管,我的部下,今日他的做法对我是违抗主令,对……她,是以下犯上,若我不罚,如何能服众?况且她是董逢的女儿,原本大家就对她存在介怀,我已害她成为侧妃,”他忽然停住不再说下去,默了默,叹口气道:“我的确不想让你用她的血……”
他还是承认了,她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阿箩,你中毒是因为我,欠了你的人是我,不是董未夏,我欠的债怎能让她来还……说这个也已经没用,如今你已饮了她的血,不管这血有没有效,你已受了她的恩情,以后不要再对她抱有敌意,我一直不明白,那时你为何要背着我去刺杀她,你说你是因为嫉妒,可我知道你不是个心肠恶毒的人,我以前有那么多的女人,你也没有嫉妒谁害过谁,为何独独要对她……那时候赐婚的人选都还没有确定,你就非杀她不可了,阿箩,你现在告诉我,你为何非要置她于死地?”
她捂住耳朵拼命摇头,然后抬起脸哽咽道:“因为我就是嫉妒,因为她美,我怕你被她迷住,因为她是玉湖庄的人,她会害了你……”
君亦衍愣了愣,这才看见她的眼泪,他抬起她的脸,想给她擦擦,左手伸进怀里,指尖摸到一方柔软,手顿了顿又收了回来,改用袖子给她擦了擦眼泪笑道:“好了,以前的事过去了就过去,我不再问了,别哭,你从前不爱哭的,怎么自我回来就这么多眼泪了。”
不爱哭,是因为记得他讨厌女人哭泣,难道他忘了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在哭。阿箩渐渐止住哽咽,想了想,轻声道:“你为何从不碰我?”
他笑了下,抚了抚她的头发道:“原来阿箩如此不知羞啊!”
她抓住他的手不放:“别笑,你告诉我实话,你从前有很多女人,你对她们都可以,为何对我……”
他皱了下眉,认真想了想道:“你跟那些女人不一样,况且,我们还未成亲。”
“真的不是因为讨厌我?”
“我怎会讨厌你?阿箩,你是我最重要的人,跟习儿一样重要。”
习儿,又是习儿,可不可以不要总拿她与弟弟相比。
“那董未夏呢?”
他顿了顿,含糊的嗯了一声,拍拍她的背道:“窗口风大,我扶你到床上去,吴祈也快来了……”她摇了摇头,忍不住第一次问他:“亦衍,你喜欢我吗?”
他点头,然后去拉她的手,她执拗地不肯走,他又道:“喜欢。”
“那你现在亲我,”她抬起脸定定望着他道:“像我刚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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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王府,东苑。
生病时一向没有胃口,吃过药勉强只喝了点粥,宝岚宝珍收拾了碗筷就预备退下去,她嘱咐过今晚外间不必留人,并叫她们今晚不准放细细出来。
穿衣下床,坐在妆台前面,她静静着等待那个人的到来。
他会怎样,会生气吗,会质问她为何要这样做离开东苑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休想,起初她以为那意思是不可能答应她在身边时身心都终于她一人,他走之后她逐渐想明白,他是说休想让她离开他,他还是舍不得她她,他说过不止一次绝不会放她走,想来,他这回一定被气的不轻,下午齐荆来请求她帮刘完求情,听齐荆说那人发了大脾气,刘完至今还跪在书房里,等着他回来发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依然停电,还好只是半天~~原本是准备码个六千字的章节的,看看时间晚了,先发上来,明儿码完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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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绾发
淡绿色的绣鞋;淡绿色绣荷小夹袄边嵌纯白色的小狐狸毛。未夏从妆台上找出了几盒胭脂水粉,比划了半天不知该怎么抹;最终还是将它们放了回去。想了想;伸手在两颊上轻轻的揉搓;不一会儿,镜子里的女人脸色从苍白变成红润;双颊白里透粉,十分好看。
唯一不合衬的是头上那厚厚的白纱和凌乱的头发,未夏皱皱眉;还是决定将纱布解下来;一圈圈解到最后一层时;布与皮肉有些微粘在一起,她对着镜子深吸一口气一把将那纱布扯了下来,有点刺疼,也还好没有再出血,那个大夫给她上的都是好药,两天不到伤口已经要开始结痂了,只是红色的皮肉染上褐色的药膏显得有些难看与狰狞。
她把刘海梳过来盖住伤口,肩上那一头幽黑水亮的长发让她发起了愁,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她还没学会绾发,以往在玉湖庄时夏苑里只有她与阿免两人,头发总是用丝带随便一绑,但她知道古代女人是要随时注重仪容的,如今在王府再不能像往常一样图方便,平日里自由两个丫头帮她打理,今晚因她不想有外人在,一早就将她们打发了下去。
试了几次,想把那头几乎及腰的长发盘成髻,奈何实在太多太长怎么也把不住,耐住性子继续努力,最后,在她的不懈坚持下,终于将一头青丝揪成了一个坨型,她扶着发髻偏过脸左看右看,有点难看,可是,比披头散发的强,她一手扶住发髻,一手拿起一枚簪。
通体雪白,触手微凉,簪头打磨圆润光滑,整只玉簪一处纹路也没有雕刻,样式也极为素净单调,是当日在大国寺东厢房他从自己头上摘下来戴在她发上的,然后又顺理成章的拿走了她的香木簪。
记得有一次,她在电视上看到一期访谈节目,一对恩爱夫妇,女人在阳台晾衣服时不小心摔下去,成了植物人,出院后,男人每天细心照顾昏迷不醒的妻子,给她按摩关节,喂她吃饭,给她洗澡,陪她说话,给她剪指甲、梳头,用轮椅推她出去散步,就这样坚持了十二年,女人终于醒来。节目最后,主持人笑问男人,女人的头发又粗又长一定很难梳洗,为何不将它剪短一点,男人握住妻子的手说,她爱美,若醒来看见头发变短了会不高兴,有些植物人对外界存在感知,所以他给她梳头的时候,还会变换各种发式,就算妻子无法睁开眼看一看,她心里知道了,也会高兴。主持人当即感慨道,愿给女人梳头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她在饭桌上将这个故事讲给任禹听,他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