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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青龙血裔-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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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二十年不受北朝袭扰,何乐而不为呢?
  是以,轩辕岚此时置身的树林,不但存在,而且占地十分广大,足足方圆四五里,内中甚至有一块数十丈宽窄的空地,正好提供说话所在。林中草木丛生、遮天蔽日,就是此时正当晌午的阳光,能透进此间的也不是很多。乍入其中,很是有些阴冷的感觉。
  看著跑得气喘吁吁的猴脸管事,轩辕岚没有一丝的同情之心,高倨马上,身前坐著书童打扮的伊沙,看刘管事如何说辞。
  猴脸刘管事好容易喘匀了气,跳下马,走到距离轩辕岚五步远处,抱拳道,“兰公子,为何匆匆离开,难道我们的生意不作了?”
  轩辕岚嘴角上翘,作出微笑的表情,“刘管事,我思前想後,总是以为这笔生意作下来,我吃亏太大,得不偿失,所以决定还是乘早远行、游山玩水的好。”
  看著轩辕岚与伊沙如此亲密的坐在马上,又听到“得不偿失,吃亏”这类辞汇,刘管事自以为得计,脸上浮现淫猥表情,笑著对轩辕岚道,“兰公子,如果你认为和小号作生意得不偿失,小的完全可以代表敝号向兰公子保证,这次作生意,完全不会让兰公子吃一点亏,不单如此,八爷欣赏兰公子的豪爽,还要附送兰公子几样礼物。”
  说话,也不管轩辕岚的表情,刘管事向身後几个大汉道,“来,将那几个骚蹄子赶下来,给兰公子大驾过过目。”
  十几个尾随而来得打手,听到刘管事得话後,急忙将撩开那辆轿车後面得布廉,大声吆喝著,“快下来,给公子爷看看,别他妈的一脸衰像,好像死了爹娘似的,要是公子爷不满意,你们今天甭想有饭吃。”
  大汉们不乾不净得骂著,自那轿车後出现了两个低著头的女人,身著锦缎长裙,被打手们推推搡搡的驱赶到刘管事身後站定。
  刘管事回身看卡,又面对轩辕岚道,“兰公子,我家八爷说了,只要公子爷答应作这笔生意,小号开价三千蓝鹰银币,外加两名姿色上乘的美女。兰公子可以看看,保证公子满意,也能补偿了公子的损失是不是。喂,你们这些骚蹄子,把头抬起来,让公子爷过过目,若是公子爷满意了,你们以後也能跟著公子爷吃香喝辣,过上好日子。”
  两个女人在刘管事与众打手反复威逼诱惑之下,不得已才将头抬起,茫然的看向轩辕岚。
  轩辕岚居高临下的扫视一眼,这两个女人的姿色真是没的说,樱唇玉面、琼鼻杏眼、柳腰隆臀,也勉强可以排入上等之姿。又听著刘管事罗罗嗦嗦的絮叨半天,总算是听明白,这两个女人都是要送给他的,只要他交出身前的少年伊沙,三个女人外带三千枚银币就可以到手。
  感觉到身前的伊沙正微微颤抖,心中好似十分恐惧。轩辕岚悄悄的将左手放在伊沙的腰间拍了拍,示意他不必担心,这才笑著问道,“刘八爷如此热心,少爷我自是感激不尽,可是,我还有一个问题……”
  猴脸刘管事急忙追问道,“公子请讲,小的我一定知无不言。”
  一脸坏笑的轩辕岚点头问道,“好啊,我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不同意刘八爷的生意,你们又该怎样对我呢?”
  刘管事显然没有料到轩辕岚会这样问,一下愣在那里。总算他平日里坏水丛生,脑袋一转,又偷眼看看身後十几个彪形大汉,霎时心中有了底,阴阴的诡笑道,“这样啊,兰公子如此聪明的人物,竟然会猜不到麽……”
  说话,随著猴脸管事手一挥,那些个打手们呼啦一下将轩辕岚团团围住,各亮刀枪,明晃晃的好不吓人。猴脸阴阴的说道,“臭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若不是八爷一再强调要那个金发杂种活命,爷爷我一早就想把你收拾了。”接著,猴脸对那些打手道,“小子们,上,收拾了这家夥,女人归你们,外加一千银币。”
  那些个青衣装扮的打手们一听猴脸管事的赏格,立时来了精神,个个面上露出狰狞的笑容,不怀好意的看向卓然坐在松风之上的轩辕岚主仆二人。
  但是,成为群贼心中羔羊的轩辕岚却是不慌不忙,好整以暇的看向猴脸刘管事道,“这……就是你的回答?强买不成,便露出真面孔,使出盗贼的手段。嗯……我猜猜,你带了这些人手过来,是不是一开始就没有诚心想作这笔生意,准备在我和你交易後,再一刀杀了我,你自己吞下女人和银币?你们那个卖场,还真是一个强盗窝子啊。”
  猴脸刘管事看到此时的局势已经完全被他掌握,也不在乎多和轩辕岚说上两句,“是又如何?本来八爷是想与你作生意的,并不想取你性命,谁知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杂种竟然看不起爷爷我,那就怪不得爷爷我心狠手辣了,反正那些银币、女人你这个小杂种到了阴间也无法花销,不如算作补偿,给我好了……”
  那猴脸管事还要喋喋不休的说下去,却见轩辕岚脸上笑容一敛,阴森森的道,“是麽?那你就给我先下地狱去探探道吧。”说话,只见他一拍插在马鞍旁的剑鞘,一阵龙吟之声大作,刺得在场诸人耳中生痛,不自觉的伸手捂住双耳。当他们回神过来时,那马上骑士已然拔剑在手,威风凛凛的面对他们。
  轩辕岚双腿微夹,松风好像有灵性般,人立而起,长嘶一声,巨大的马蹄落地之时,结实有力的身躯向前纵越而去,直向猴脸管事。端坐松风之上的轩辕岚身体微伏,连带著将坐在他身前的伊沙也压伏下去,可是,令人奇怪的,这个金发少年,竟然好似懂得骑术般,双手紧握繮绳,瘦弱的身躯完全趴伏在马背上,对轩辕岚即将在马上施展出的武功完全不够成阻碍。
  没有心情顾虑这些,此时的松风已经冲出六步,迎面对上一个青衣壮汉。轩辕岚手中重剑向下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不过一个弹指之间,那壮汉的身子已经在松风之侧闪过。
  直到轩辕岚来到猴脸管事身前,壮汉的头颅突然跃起,一股血箭从那壮汉脖颈上被完整挖开的伤口之中喷出,奔向天际,直直的升起五六尺的高度,才力竭向四方散落,撒满壮汉残躯周遭。随之,“扑通”一声,某个球状的物事也跌落在地面,不过此时它来到了一个当初长在壮汉身上时,一辈子没有可能达到的位置——脐下半尺、双腿之间、壮汉那个小弟弟的脑袋之上。
  所有人都没曾想到,轩辕岚竟会在这狭窄的林间空地中施展骑术,并利用高倨马上的优势,搏杀众人。在打手们看来,马匹不过是代步的工具,赶路的时候骑马,打斗起来,他们只能跳下马,站在泥土上才可以施展刀枪。
  可是,轩辕岚是个自小便仰慕北方游牧王朝的人,纵马弯弓,仰天射月的形象不知多少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自己掏钱买了一匹小马,按照龙天行的粗浅的指点摸索著练习马术与骑射。
  溪山村乃是山中小村,不多的平地都被开发成田地,轩辕岚要练习马术,总不能在田中驰骋,要不,还不得让村中的乡亲们骂死。是以,他只能在後山的一些林中空地反复练习。若说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之上比赛奔马,轩辕岚绝对是有败无胜的局面。但是,若是在林中比试纵马的小巧技术,只怕那些北方王朝一等一的骑士过来,也不见得能赢过他。
  当然,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与常人比试,轩辕岚自信能够以一敌百。与那些和他同样练气的江湖人物拼斗,只要不是一流以上水准的高手,轩辕岚以一敌三的自信还是有的。但是,如果遇到了隐匿在山林之中数十年不闻世事的修士呢?那些人,嗯,那些怪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字可以概括的了,能否击败一个这样的修士,轩辕岚心中没底,就是修士一个简单的掌心雷,现在的他就无法接下来。
  但是,如果用骑射的办法,配上一张宝弓,远远的,在二百步以外出手,机会还是蛮大的。修士们的掌心雷虽是利害,倒没有听说能打出二百步远,最多是在百步以内,这是轩辕岚的想法,很久以後,他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错的有多麽离谱。
  而若是加上好马助力,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总是可以的吧?有了这样的理念,轩辕岚练习马术、骑射的兴趣更加浓厚起来。
  而现在,这些壮汉竟然好死不死的要在林中与他开战,轩辕岚心里这个高兴就不用提了。虽然现在手中没有宝弓,但是,对付几个仅仅凭藉一身蛮力欺压良善百姓的打手,他就是跳下马步战,也能完胜,此时高倨松风之上,更是有了十二分的信心。
  轻扯繮绳,尽管松风还不熟悉轩辕岚的习惯,可是作为一匹出生於极北草原之上的骏马,并不需要过多指挥,便能自行选择去路,轩辕岚所要做的,仅仅是为松风指明前进方向而已。手中重剑不住的挥动,道道血迹在他的身後散落。
  虽然猴脸用一个极不雅观的懒驴打滚,躲过了轩辕岚致命的一击,但是那片自猴脸肩头滑落的肉片,也说明了这个刘管事受了不轻的伤。总算猴脸见势不妙,用狗爬的方式躲到其余打手身後,轩辕岚只是不明白:一个肩头受伤的人,怎麽能凭藉四肢著地的方式,如此迅速的脱离了他的杀伤范围?而猴脸前进的样子,与溪山村那只大黄狗走路的样子,差别只在一条尾巴上。
  由於轩辕岚的突然变化,打手们随著他的移动,不由自主的向轩辕岚前进的方向围聚过来,使得已经形成的包围被打破。当马上的年轻骑士斩杀过三个打手後,微拉一下繮绳,松风乖巧的用最小范围调转过马头。此时的轩辕岚,背靠树林,直面围拢在一起的十一个打手,再无当初被包围时的不利局面。
  “喝,呀,嘿,”几声简单的呼喊声从轩辕岚的口中发出,习武之人,关键在於气势,以无敌之势扫荡敌人丧胆之心,就是武功之间微有差距,也能获得胜利。
  此时的轩辕岚就是这样,利用自己与打手们之间不到五丈的距离,松风稍稍加速,而他则右手擎起锋利的重剑,剑锋斜指天际,作出随时可以下落击杀的姿态。
  只三个弹指的时间,松风便冲到打手们近前,一个躲闪不及的壮汉傻傻的望著松风,望著那只扬起的马蹄,黑色的马蹄之上钉著的马铁原本应该是闪亮簇新的,现在沾染了林间的朽叶腐泥,并不乾净。当那马铁在他的眼中越来越大的时候,壮汉脑中闪过一个疑问,为什麽马蹄好像距离他很近的样子?
  “啊……”的一声惨叫,那个被吓傻的壮汉终於在最後一刻回神过来,意识到松风的马蹄根本就是直接向著他的身子踏下来的。但是,已经晚了,即使是稍稍加速的松风,其行进间的速度、以及松风本身的重量和马背上两个人的重量,所带起的冲力也是异常巨大。
  松风的前蹄下落时,直接踏上壮汉的脑袋,脆弱的头骨瞬间被击碎。壮汉失去了生命的身子倒在地上後,下落的前提正好踩上他的胸口,一个蹄印立刻出现在那里。松风不管这些,继续前进著,後蹄接上,落在那个骨头已经碎掉的脑壳上,“哗啦”一声,红的、白的、黄的,固体的、液体的、半固半液的物事,一起喷洒出来,将後蹄染成了一个不知名的颜色。当松风全部通过的时候,地上仅仅留下一个看不见脑袋、勉强可以分辨出是人形的肉泥。
  这些平日里只在京师内欺压百姓、由地痞无赖组成的打手们,何曾见过这种场面,立时浑身颤抖,几乎连手中的钢刀都无法握住。总算猴脸躲在他们身後,看到不好,急忙呼喊道,“弟兄们,别跑,不然他马快,我们根本没有活路,不如一起冲上去,一人一刀,拼上性命结果了他,大家才有活路。”
  打手们听到这话,也觉得有些道理,才勉强定下心神,相互对望一眼,口中牙关一咬,狠狠心,握紧了手中家夥,嘶叫起来,迎著轩辕岚冲过来的奔马,杀了上去。
  轩辕岚在听到猴脸的话时,心中便觉好笑,十个不会丝毫武功、又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乌合之众,竟然要迎头逆袭宾士中的骑士,不是找死还能出现什麽结果?嘴角翘起,带出森然的笑意,说是笑,不如说是嘲讽才准确,因为,轩辕岚凭藉高倨马上的优势,已经看到,那个鼓励著打手们发动逆袭的家夥,正在狼狈的钻入树林中。
  无心与这些愚蠢的垃圾消磨时间,轩辕岚挥起重剑,左右开工,当松风冲出那些打手的阻拦时,留在身後的,只有十具无头尸体,以及尚在半空中转悠的十个“吃饭的家夥”。
  猴脸管事现在根本顾不上肩头少了半斤肉的问题,此时的他一心想要钻出这个该死的树林。当初,他看到那个“兰公子”策马跑入这片树林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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