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性本善-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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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扬自己也在想,提出来此蹲守的是文沫,而那小丫头的推断到底靠不靠谱鬼才知道!这都两个星期了,他早就看够了对面夫妻两个的各种表演,而两个星期,对古良来说已经太长太长,万一她判断失误,凶手杀害了别的人,可让a市刑警队的脸往哪搁啊!
偏偏怕什么来什么。
一周前,a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杀昏迷四个多月的李靖天奇迹般地醒了过来。当他得知撞死妻女的凶手已经找到,协助凶手掩盖真相的帮凶已经锒铛入狱,收受钱财毁灭证据的警察死了的时候不禁激动地潸然泪下。妻女沉冤得雪,李靖天捡回一条命,这件事一时间被a市新闻大肆报道。劫后余生,李靖天想好好享受生活,他积极配合医生接受治疗,康复得很快。
主治医师签署了出院证明,李靖天安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熟睡着,安睡的他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明天一早,他就可以离开医院返回自己的家了。虽然家里已经没有等待他回家的妻子女儿,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他也试着放下过去,重拾生活的勇气。
第二天日上三竿,李靖天的病房还是没什么动静,值班护士很是奇怪,平时这个时候该是他起来康复治疗了,难道因为今天出院昨晚太兴奋睡得晚?护士便没有扫兴去叫起他。
上午九点,查房时间,当医生查到李靖天的病房时,满屋血腥味中的李靖天已经死亡多时了。右手腕动脉,四个月前的伤痕愈合后留下的疤痕再次被划开,李靖天大睁的眼睛中满是惊讶和恐惧。可惜的是,这一次,他没有再一次清醒过来的运气。
医院病人非因病死亡,医院循例通知了警方。本以为李靖天还是没能逃过过去生活的阴影选择自杀的,但法医在检验尸体时发现了疑点:自杀的人手腕上会有试探性伤痕——人是有痛觉的,刀切到自己时会本能地下不去手,这种浅显的非致命伤痕我们称为试探性伤痕,90%以上的割腕自杀者会有试探性伤痕;人自杀时,伤口方向应是朝向自己的,即死者右手平摊手心向上时,内侧伤痕应深于外侧,而李靖天右手伤痕是朝外的。法医结论,死者系他杀!
而鉴证科在死者左手手掌处提取到一枚新鲜指纹,居然是古良留下的!而随后,死者的口腔内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大字:枉死。
范明扬气急败坏地从b市赶回,见到文沫时便将她骂了个狗血淋头:“都是因为你,我们才跑去b市白等了两个星期!而古良那个变态又在我守护的城市里杀了一个无辜的人!我守护的城市!而你呢?动动嘴皮子,就要我们为你跑断腿!你在乎的是你能不能高调出场,完美破案好给你脸上贴金,你有没有想过因为你的失误,本来不该死的死了?我要是你,早卷着包袱滚回你的地盘了。还有什么脸在这指手画脚??”
文沫一向不爱与这些工作在一线的刑警计较,他们工作压力大,发泄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她有她的底线。文沫抬起头直视着范明扬:“范队长有句话说对了,你不是我。你可以辱骂我,但是请你不要污辱我的工作!”
说完,文沫头也不回地去了解剖室,丝毫不管范明扬暴躁地在身后骂娘。古良的行为很是反常,文沫相信自己当初的判断没有错。那么李靖天又有什么非死不可的理由呢?古良又为什么非要留下字条让警方找到呢?李靖天是自杀后被抢救过来的幸存者,从这一点上来说倒也符合枉死地狱的受害者描述。但在以前的案子中,凶手从未主动留下过关于他地狱系列杀人案的相关线索,警方分析结论和凶手主动承认有很大的区别。这一手法不符合古良的作案特征。那么,唯一的可能是。。。。。。
“范队长,请你立刻带人返回b市,古良的父母现在有危险!”文沫第一时间找到范明扬,要求他马上返回出租房。
范明扬真是被气乐了,这毛丫头空降到他们刑警队,自己出了错,还好意思指使他们。范明扬刚想拒绝,他的手机响了起来,b市公安局打来电话,古良的父母出事了!
古良敲响父母房门时,正值晚饭时分,古爸爸醉熏熏地过来开门,仔细看了看外面的男人,他从没见过。
“你谁啊?啥事?”古爸爸态度向来如此,直接发问。
古良默不作声,一把推开古爸爸走进了房门,被一阵汗臭夹杂着骚臭味熏得几欲作呕,卧室内仍能传出女高音不停地骂声。
“唉,你这人,怎么往我家闯?告诉你啊,赶快。。。出去,不然我。。。我可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满桌杯盘狼藉,满屋臭味,爸爸酒醉很少清醒,妈妈喋喋不休地抱怨谩骂。仿佛他离开这个家不过整个白天,一点也没变,却整整过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他的父母没有出现,没有过问过他的生活,就像从来没生过他这个儿子一样。
眼前的老父亲不认识他,房内的老母亲没想起过他。十八年前他们决绝离开时他就知道自己从此便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了。十八年来,是仇恨支持了他活下来。他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被打被骂都无法还手的小男孩了。他,来复仇!
宽容亦或残忍
古良嘴角勾起轻蔑的笑,定定地望着古爸爸:“呵呵,你真的认不出我是谁?再好好看看。”
古爸爸眯着眼睛骂道:“我管你是谁?老子还怕了你个毛头小子不成?当我儿子的岁数跑。。。跑到老子跟前充什么大爷?有话说,有屁放,别打扰老子喝酒!”得,酒壮怂人胆,古爸爸现在喝多了,天不怕地不怕,皇帝来了也敢打。
古良听了他的话也不生气,兀自走回门口打开房门,从门外拖进一袋水泥、一半袋沙子和工具若干。
古爸爸见状,忙过来阻拦:“我家。。。我家没叫装修队的,你走错地儿了,赶紧出去!”
“没走错,今儿来,也不为装修,而是当儿子的来尽孝了。生我一场,今天是您老登极乐的大喜日子,我来送您一程。”古良扯住古爸爸阻拦他的手臂,用尽全力克制自己现在就想拍死他的心思,一字一顿地对着古爸爸说道:“呵~~不知道您老还记不记得,我是古良,您嫡嫡亲的亲儿子。”
听到古良这个名字,古爸爸显得有些迷茫,名字很耳熟,什么时候听过呢?他说什么来着?儿子?他是有个儿子,十多年前杀了人进精神病院了,现在应该还关着呢吧?酒精作用下,古爸爸脑子显然不够用,半天也没想起来到底来人是谁。
古良对自己的极品父母也早就死心了,看着老父亲没有想起他来,心里并没有多难过。这样也好,自己动手时也不会有太多的不舍和内疚。
古良自顾自去厨房打了盆水来,在地上将水泥和沙子拌好。等他做完这些,古爸爸激动地冲过来,拉住他的手:“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是小良,是我儿子。你、你从精神病院回来了?全好了?”说完上下打量他很久。
古良有些意外,这么多年,难道父亲转性了?居然还想起他是谁了?可是古爸爸的下一句话将古良很快拉回了现实:“唉呀,儿子出息了,可要孝敬孝敬你爹啊。爹的酒喝光了,你去给爹打点酒来。自己有钱了,也得让你爹我吃香得喝辣的吧?”
古良心中,那根叫理智的细弦很快崩断了。他拨出腰间的匕首,狠狠刺向离他不远处仍在喋喋不休那张嘴的咽喉!
鲜红温热的血液喷溅而出,有一些甚至喷到了古良脸上。古良不仅没躲开,还伸出舌头将一滴落在嘴边的血舔进嘴里细细品尝,淡淡的甜腥味在口腔里蔓延开去。
古爸爸微张的嘴终于再吐不出下一个音来,摔倒在地。古良看着在血泊中抽搐的躯体,心下涌起的快感让他忍不住放声大笑,终于,下手了。复仇的感觉,太好了!
古良的笑声引起了邻居的不满,这刚吃完饭,鬼叫什么呢?还没完没了的。邻居打开门,刚想喊声让古老头别发神经了,就看到对面房门半开,而古老头此时正躺在地上,手捂着的脖子上赫然插着把刀!邻居倒抽一口冷气,想喊的话也咽了回去,悄悄关上房门,火速飞扑向手机拨通了110。。。。。。
古良笑累了,也笑够了,他弯下腰抽出匕首,再次对着古爸爸的脖颈剌了下去,眼看着古爸爸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在他耳边轻声说:“下辈子,不要再生孩子。”
一锹一锹地铲着和好的混凝土,一点一点盖在父亲身上,这个葬送了自己一生的男人,这个对自己非打即骂的男人,这个丝毫不曾表现过丝毫父爱的男人,终于由自己结束了他禽兽不如的一生。这个结实的混凝土棺材,做儿子的孝顺他了!
很快,做完这一切后,他推开了卧室的门。。。。。。
此时,b市警察也等到了一路狂飙而来的范明扬和文沫。
“人犯已经杀害了古章(即古爸爸),房间内另一人质张彩云(即古妈妈)情况不明,按照你们的要求,我们只疏散了这一单元全部住户,然后一直等着你们的到来,没有惊动人犯,但现在据接到报案已经三个小时了,张彩云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我们要马上采取行动了。”
文沫提出先让她去接触下人犯:“我们分析这个犯人很久了,对他还是比较了解的。如果我们这么多人闯进去抓他,肯定会是玉石俱焚的后果,两人都得死。还是我一个人先上去,稳定他的情绪。争取将犯人活着带出来。”
古良没料到这么快就有警察找上门了。他连忙将匕首抵住母亲的脖子,对着敲门进卧室的女警察吼道:“别再过来了!不然她得死!”文沫站在卧室门口,举起双手,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卧室环境,一边尽量想办法让古良放松一点:“古良,别激动,我没带武器,你手上轻一点,看,你母亲的脖子都流血了。”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对不起,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文沫,是来帮你的,你别害怕。你想要什么?尽管说,我能做到的,一定不会推辞。”
“哈哈,现在来跟我谈条件?我什么也不想要,我就要她死,行吗?”
文沫故意长出了一口气:“原来你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啊。不瞒你说,我是从a市过来的。你以前杀人的手段我可是见识过的,快,狠,准。是我见过最冷血的杀人犯了。但今天,你让我刮目相看。你的母亲据我所知半身瘫痪了吧?现在你的父亲死了,她一个人活着多受罪啊。你杀了她其实对她也是一种解脱,也不枉父母生养你一场。”
听到文沫的话,古良脸上明显抽搐了下,想到杀死母亲,让他不用受苦,确实是在帮她,而让她活着,生不如死。他的手松了松。现在警察找上门来,肯定不止上来这一个,底下不一定有多少人等着呢。怎么出去呢?古良把主意打到了文沫身上。他放开母亲,慢慢地向卧室门口移动,想将文沫挟持住,靠着她逃出升天。
在古良扑上来的瞬间,一直盯着他的文沫一个后鞭腿踢掉他的匕首,再上前一步,一个结实的背摔将古良按到地上:“你被捕了。”
被抓的古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a市系列杀人案宣告结案。
“完美”家庭
万月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婚礼并不是幸福生活的开端,她想要的完美家庭与想像中差得太远太远。。。。。。
女人的直觉有时是很准的,她能感觉得出来老公田志超很爱她,这也是她决定要结婚的重要原因,虽然家人朋友都觉得才刚认识两个月就结婚有些仓促,但万月萍是什么人?自己认准的事谁又能劝得住她?
婚礼很完美,选得l市最好的酒店,美丽的外景海滩,剪裁合体的婚纱,温柔执着她手的新任老公,对她赞不绝口的公婆,满足了一个女人对婚礼的所有梦想。
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万月萍辞职回家,这也是结婚前田志超唯一的要求,丈夫家颇有些经济实力,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他们的新居是丈夫买的海景别墅,所说邻居之一还有范冰冰呢。丈夫心疼自己,希望婚后她能放弃工作全身心地放在他们的小家里。而万月萍本身也不是什么工作狂,做为都市小白领,月收入三千出头,真是交了房租水电,买了柴米油盐,这个月工资白领,所以她毫无心理压力地辞职,挥一挥衣袖,在周围同事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下施施然离去,当她的富家少奶奶去了。。。。。。
从结婚到现在,三个月,91天,2184小时,131040分钟,而现在的每一分钟对万月萍而言漫长得好似一整年。天堂与地狱,不外如是,这幢精致宽敞的别墅里变成了她的豪华监狱,她没有手机,不能上网,田志超外出时会将大门反锁。往日温柔体贴的丈夫变成了控制欲和占有欲极强的施暴者,他的命令必须要得到彻底的执行,她稍有不从便是拳打脚踢,微有怨言便会招来喝骂。站在别墅二楼窗前,一望无际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