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养鱼专业户-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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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晕了,好!容易入眠,一觉到天亮。
已经避在养殖场两天,今天该回村子。丁文悠然地指弹着桌面,听屋外海鸟争鸣,并没有急着回去的意思,毕竟这儿天籁之声再大、再吵,总觉耳根清净。
但,也得回去。
海鸟们愈聚得多,争叫不休。它们开始争夺地盘,好不热闹啊。
林雪芹毫同情之心笑眯了眼,说丁文是眼不见心不烦,眼见那些海鸟越聚越多,它们正掠去昨晚冒着寒冷劳动的成果。
丁文喊了章守志,说渔网不仅能捕鱼,还可以网鸟。鹭鸥清炖,可以温补一下身体。
章守志对这些海鸟压根儿就没好印象,更无什么环保意识,连忙附和说:“老弟,原来养殖场没少吃这东西,就是肉少骨多,有点腥,熬汤正好。”
“不行!你们绝不能抓海鸟,我我……”林雪芹急了直跺脚,却一时想不出反制的措施,直推着丁文往村子那方向去。
楚婉玉和桑木兰跟在后面吃吃地笑起,知道丁文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否则早采取了措施。
还站原地的章守志傻愣地问:“这鸟儿,不抓了么?”
“抓个啥呀?小丁就没想过抓这些海鸟,就你傻的。”虞翠花叫了章守志一起收拾残局。卸下闸门的转盘、锁好门后,俩人才骑上两轮摩托直追。
午后。
按以往习惯,丁文都会在会客室泡壸白菊花茶,或是一人独酌,或是和章守志对饮;现在可不敢了,这些天三奶奶她们找得紧,吃完饭后基本玩“失踪”。
泡泡来了,跟着鱼贩商他们一起来。
看着一脸沧桑的罗元,道是“曾经沧桑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胖脸怎的一下子缩水似的,还好还能笑。
罗元说:“文子!那天回去…彩霞她没来见我,只在电话中说“分手吧”,当时心里物难受,象心口被人剜了一刀,痛得摸不着。”
丁文只能无言拍拍他的肩膀,去掩上了会客室的门,准备泡来一壸白菊花茶。
罗元继续说:“失恋就象找到一本心仪的网络小说,每天跟着看却发现这本书突然太监了,所以只能再去另一本打发无聊。”
丁文还是听着,却笑了出来。
“我又找到了另一本。人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罗元似在回忆,想着那突来的邂逅说,“那个晚上,在一个酒吧里的昏暗角落里,默默地将酒和着对小霞的回忆往肚里咽。这时,一个女人,一个穿着职业裙装的丽人,突然坐在我的对面。在迷幻的灯光下,我竟一眼认不出她。”
本来准备当听众的丁文,此时忍不住插嘴问,“你认识她,或见过她?”
罗元宛若没听到丁文问话,说道:“她眼睛瞟着桌面上的手机几眼,喊来了酒,也默默地喝着。”
的确奇怪,丁文为罗元倒上一杯茶,可罗元并没端起茶杯,“酒喝到酣处,她居然伏在桌面哭了,虽说我也带着六七分醉意,但一个女孩子家在自己面前哭了,怎么说也不妥,别人还以为我将她怎么样。她断断续续说快要失业了,因工作失误,一向对她青睐有加的公司老总居然当众厉言训斥了她,说她连桌面上一台电脑都不如,为了他一直奋斗却获得这样评说,她很伤心。”
丁文喝了一口茶后,猜测说:“想必她伤心的是上司的态度,因为她恋上了她的上司,所以才那么在意。”
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遇上同样失意的人。正如同样输了钱两名赌徒,总会生出共同语言,而酒正好让彼此的“防火墙”失去了效用。
“我喝高,她也喝多…你知道那个晚上她多疯狂。”罗元拉起衣袖,扯开衣衫。只见他肩膀上的牙印、胳膊上的淤痕、肚皮上的抓痕,这这…是在搏斗么?象似发生一场男女之间的战争,丁文看了直摇头。
一夜*,够疯狂!
“这些的痕迹都是第二天早上留下的,她哭着、喊着,差点将我掐死。说都是因我才让她沦落到这个地步,要去我**她,并当场采集的证据。”罗元也苦笑地摇头,这一夜*原来也不好玩,“穿起衣服后蹒跚地离开。我在雪白的被单上看到点点落红,本来还在义愤填膺,突然呆住。”
“来,喝口水别那么紧张。”丁文递上了茶水,宽慰说,“我想等对方情绪稳定后,可以好好谈谈。”
“回神时,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手机?”
“因为她是那个女律师,李若琳。”
叭嗒一声,丁文手中的茶杯掉落到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够震撼的,如一束突如其来的闪电轰来,丁文也愣住。
这下惹祸了。
“早上她打来电话,显得徬徨无措。”
“她不想告你?”
“嗯,因为刚换的这本书,才开了个头,就有了续集。她每个月那事儿,没来。”
丁文张大嘴,望着罗元,见那双泡泡眼因激动而充满了血丝,然后爆声大笑。
“闪电般失恋,又闪电般恋爱。这几天的生活象蹦极一样,真真他**的太刺激了。”罗元也跟之大笑。
笑歇后,丁文盯着罗元,柔声说,“我想你今天应该带她一起,为你们好好庆贺一番。”
“不!我已经带她来了。”罗元起身、开门,跑得比兔子还急。
但躲在门外偷听的“三只小乌龟”伸出乌溜溜的头,桑木兰她们的神情比丁文更丰富。
“你们都进来吧。蓝子,叫舅妈煮好蛋面。”丁文边收拾茶杯碎片,边吩咐说。
桑木兰应声去办。楚婉玉吐了吐丁香舌,拉着林雪芹进了会客室,接过丁文手中的扫把和粪斗。
一会儿后,有些气喘的罗元拉着一袭红装的李若琳,踏进了会客室。
“你好,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今天就喊你‘小李’,因为我比泡泡大。”丁文伸手作势,请了罗元俩人坐下。
楚婉玉已泡了菊花茶,端茶给俩人,自我介绍说,“可以叫我小玉,叫她小芹。”
李若琳轻轻地颔首,端起茶抿了一口。罗元则坐她身旁,无声地傻笑,象笑口常开的弥勒佛的塑雕。
丁文细微地觉察到李若琳那曾经淡漠的眼神多了份生动,如阴沉的天际凭添一抹霞光,不禁地悦然说,“我差点被你懵了,原来你的年龄比我小,还充当起我大姐来。”
李若琳矜持地笑笑,并没有开口,倒象小媳妇见公婆那样子,多听少说。
楚婉玉却在暗暗审视起李若琳,心里的戒心并未因此而放低,毕竟是和那个女人同伙。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和舍友们感叹,总认为会上大学、会读书的女同学长得难看,也确实我们班上没有一个女同学长得出众。毕业后参加工作,才发觉自己看法有些偏颇,你瞧在座就有三位智慧和相貌并存的女同学。”
楚婉玉咯咯地娇笑,“丁阿哥原来也是色狼,偷偷和我们说,你在大学恋爱过么?”
林雪芹说:“我那个系不是有几个吗?”
“哎,资源本来有限。若逾过界,将面对数百双杀人的眼光哦,想想宿舍里那堆粪土们没有这份勇气,只能把多余精力发泄在蓝球场、足球场。可惜我个头不够高上了蓝球场、怕摔也进不了足球场,所以有空的时候,就跑到苏河游泳,与大自然和谐去。”
“怯懦的小男生!”楚婉玉倒似发现新大陆一般。
“他怯懦?谁信。”罗元立刻反对,开始抖落丁文旧年糗事,“读初中的时候,就开始约女同学。那个与蓝子同桌的女同学,当时说是班花,文子你居然通过蓝子约她出来,结果那位女同学跑到班主任那边告状,俩人被班主任叫去批评教育一个下午,还一起写检讨。”
“不仅这样,怕传到他爸妈那儿,叫我去做污点证人,说是向女同学请教几何问题。”桑木兰微笑着走进来。
丁文尴尬地咳了声,说:“其实,我只是看她乌黑的马尾辫挺养眼的,谁知道那个女同学小心眼。”
楚婉玉和林雪芹已笑得前俯后仰。
李若琳掩着嘴也跟着笑,“她不是小心眼,只是当时的你太平庸了。哪个花季少女,不梦想有一个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
丁文叹道:“那时和泡泡、蓝子三人到处野,被晒得像从海泥中爬出来的野人一样,除了牙齿是白的,全身都黑。说实在不是太平庸了,而是更像一堆海土。”
林雪芹笑定后,说道:“没想到‘海土’也有发光的时候,现在的样子准迷倒一大批少女们。”
楚婉玉也接着说:“还是木兰姐慧眼识宝,让‘海土’焕发出光芒。”
人说,男人是土,女人是水;水既可让土变成一堆烂泥,又可以塑成各式各样的艺术品。李若琳首次见到桑木兰,不禁多打量了几眼。
桑木兰温柔而自信地笑,对着丁文说:“舅妈这会儿应该煮好面了。”然后唤去了泡泡和李若琳。
待三人离开许久,楚婉玉不无担心地说,这会不会是那个女人的安排?
丁文今天实在不想提起这些事,只说:若一个女人敢把终生幸福做赌注,那这赌注也太大了。
第一一零章编起网筒
其实嘴上这么说,心里也在忐忑。
从小李的职位和相貌来看,追求她的人应该会从桑家坞排长队到海对面的老渡口,可偏偏就……只能总结一句话,白菜喜欢被猪拱!
丁文不动声色,是为了稳住楚婉玉和林雪芹的情绪,他不想年前吵吵闹闹,那可比三奶奶登门叫自己帮忙相人还烦。
家和万事兴嘛!
“丁阿哥别再搓下巴了,都快脱一层皮啦。”
丁文蓦然抬头,见到楚婉玉和林雪芹似笑非笑的表情,只得摇头出门。
屋外阳光正艳,照得直眯眼,足以让人抛弃烦心事而去享受这午后的温暖。
背着双手,像闲逛的老学究,丁文踱向新楼。
大舅妈一直站在新楼的厨房前,似乎碰到了难题,见到丁文便急切地将他拉到一边,悄悄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自然问的是泡泡和李若琳的事。
缘份呵……哼,谁知道。
俩个八杆子也打不上的人,因为一条录音给扯到一块,搞得轰轰烈烈!
这叫丁文从哪儿说起。
“嗯,也许他们俩个好上了。”丁文只能含糊其事。
大舅妈也诧异了一会儿,吞吞吐吐地说:“这样啊,那……”爱屋及乌的缘故,她也将罗元当做自己的子侄一样,对罗元刚几天就换个相好,只一时不适应罢了。
在桑家坞,也许古戏看多,许多中老年人从心底对“负心郎”一向深恶痛绝,他们才不管谁是谁非,只认为女孩是天生的弱者。所以,若被三奶奶知道这种情况,她又得一番告诫,准要丁文与罗元划清界限。
丁文需要听听罗元的真实想法,毕竟这是他们俩人之间的事,谁也插不上号。
李若琳却找上丁文,她后面拖来脱水一圈的泡泡。
我说小李同志,你是个律师,你应该知道,从大的方面讲找法官,从小的方面讲找泡泡的父母,咋就摊到我这儿呢。丁文正想将这话说出口的时候,李若琳弱弱地说,“找上你,只想让你做个见证。”
妈祖庙,虽经多次修缮,依然古朴。因背靠着一片山壁巨岩,所以避风。
庙前只有三个人。丁文和李若琳并行在前,罗元跟在后面。
“相信缘份么?”李若琳突然问。
丁文点点头。若在上次从那位“李女士”口中问出这话,丁文只能付之一笑。
“我和云丫头是高中时的同学,又能说得来。我的家境虽算普通,但我从没求过她,她也从没有看轻我,所以我们一直是好姐妹,公司人人戏称是‘随氏双娇’。”李若琳面露骄傲神色,双目眺望远方,象律师做起了陈词。
丁文在听,罗元也专注地听。
“她有一个好哥哥,她哥哥是位出类拔萃的男人,是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李若琳坦言说,“他!就是我一直留在随氏最大的理由。”
罗元已皱起眉头,双手不自觉地握起。
丁文淡淡一笑。
“我一直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坐上这个‘商业帝国’高位,与他一起驰骋商海,曾一直为此而不懈努力…但,一周前那件事,让我梦想破碎,也让我的梦醒了,我已经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依旧高踞颠峰,而我却从山腰滑落,越滑越远。”李若琳眼角已噙着泪花,双手抱臂,仰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罗元脸上的肥肉已在颤抖,双手已握紧,那是在愤怒。
丁文在轻拍罗元的肩膀,叹了口气,暗示他稍安勿躁。
“我是个女人,在职场上不得不浑身带刺,每天面对不同的人和事。但回到家里呢?卸下外表的刺甲,也需要一双手,或一个肩膀,哪怕一句寻常的话来呵护。”李若琳突然转头望向罗元,眼角的泪珠悄悄滑落。
动物都有其保护色,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呢?罗元迟疑了一下,还是踏前一步,松开握紧的手,轻轻地搂住李若琳的娇肩。
对于过往,有的人宁愿将它锁起来,珍藏在心里最深处;有的人将它说出来,是在说明自己有了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