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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狐说魃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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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觉得很荣幸。”

“狐狸,我是不是要死了……”

“……为什么这么说。”

“我见过冥王了,还能活吗?”

“……说真的,我真想揍你,如果我还有那个力气……”

回到家,一切平静得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和周围邻居打招呼的时候我真有种恍若隔世般的感觉,我不过是被狐狸推出门旅行了几天,而这一趟旅行差点让我丢了小命。狐狸为此似乎终于良心上有了点发现,他带我去吃了本市最好吃的牛排,而那一顿牛排我吃掉了他全部的存款。

以至狐狸回家的时候悻悻地咒我会变成一只只能用滚来解决走路问题的米团子。

我对他说,狐狸,如果再做出这种贪便宜把我丢到鬼城里度假的事,你就会脱毛脱上一辈子。

不过也不是什么事都和平时没有任何两样。

自从铘回来之后,他好像就生病了。

也不知道他到底得的什么病,不像是发烧,也没有感冒的迹象,只是成天不吃也不喝,每每看到他总觉得他迷迷糊糊的,有时候站着站着倒地就睡,不分时间场合。

我很担心他,可是没办法带他去看兽医,我想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任何一个兽医能给一头麒麟看病。狐狸说就让他去吧,麒麟可以自己治病,把他丢在那边就可以了。我还是不放心,特别允许他可以睡在我的床上,他的样子看上去糟糕透了,除了允许他做些他想做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3天。

第三天,店里生意忙得团团转,到打烊时都已经很晚了,我回到房间发觉铘在我床上睡得很安静。鼻子里不像前两天那样会发出丝啦丝啦的怪声,我有点高兴,因为感觉他在好转。于是轻手轻脚在他身边躺下,尽量不去吵醒他。

躺下的时候他好像动了动,然后对我轻轻叫了一声,声音有点怪,但当时我太累了,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头碰到枕头不久我就睡着了,睡着睡着感觉铘的爪子压在了我身上,很沉,让我有点呼吸困难。于是这一晚上我噩梦连连。

直到第四天早上睁开眼,迷糊间我觉得有什么异样的东西发生了,就在这屋里。

随即看到一双眼睛在望着我,那双暗紫色的,美得近乎精灵般妖娆的眼睛。这双眼睛属于那我半身压在我身上的一丝不挂的男人,他俯在我身上对着我看,一头银色的长发在晨曦里亮得让人刺眼。

在我吃惊地瞪着他的时候,男人将目光移了开来,似乎在打量我的房间,而那一瞬我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我听见自己嘴里一声尖叫:“铘?!”

第四话 狐狸  有一种动物,毛皮很滑很软,尾巴很粗很大,鼻子很尖很敏感,眼神很亮很狡猾。动物的名字叫狐狸。

有一种妖怪,容貌很诱人很好看,嘴巴很刁很无德,性子很薄凉很自恋,行为很懒很变态。妖怪的名称叫狐狸精。

我家不是开宠物店的,可我家确实养着只狐狸,我经营着一家名叫“狸宝专卖”的小点心店,狐狸是这个店的大当家。

几年来,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这只不是宠物的狐狸。

狐狸,他是一只号称有五百年道行的狐狸精。

第一次见到狐狸,他躺在我家店门口的台阶上,四脚朝天,饿得快要断了气。小样儿可怜得让人心里发酸。

好心收留了他,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我靠!这东西也能给人吃,大姐,你想杀了本世纪末最后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吗?!”

现在真后悔我当时没能杀了他,以致于他现在霸占去了我家的三分之一。所幸他做得一手好点心,于是他给我撑住了姥姥留给我的摇摇欲坠的小店,于是,我也就没好意思撵他离开。于是自从他霸占了我的厨房。我从此再也不碰那些蒸笼……因为我做的全是垃圾……拿狐狸的话来说,会严重影响到他创作艺术灵感的垃圾。

但狐狸其实是只失败的狐狸精。

有时候,你远远看着他,会魅惑于他出类拔萃与人类的相貌。自然,谁敢跟狐狸精比长相,那是他们与生俱来混饭吃的主要道具。所以,在比较安静的时候,他看起来就像个神,完美无缺的神。

迷人的外表,优雅的举止。

当然,仅限于他安静,且无所求的时候。

撇开这一层,当你不得不每天趴在沙发上为这只狐狸吸毛,忍受他喋喋不休的鼓噪,并且随时要戒备他突然一丝不挂从浴室里跑出来,只为了印证一下自己所谓魅力的时候,这时候你会发觉,有这么一只妖孽在家里霸占着,简直是前世作孽。

五百年成一果,狐狸说。狐狸精一旦修满五百年,就可以脱离兽身幻化成人。幻化成女人。一只真正的狐狸精应该是女人,魅惑苍生的女人,狐狸家家传族谱里是这么写来着的。可是狐狸很倒霉,在满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遭雷劈了,结果出观以后,痛苦地发现自己成了个男人。

变成男人的狐狸精是失败的,相当地失败。

我想这应该就是造成他现在这么变态的原因。变态地对自己的长相自恋无比,变态地喜欢收集各种香水,变态地喜欢招惹女人又不放过男人,变态地喜欢反复问我一句:小白,我美么。

我不叫小白,我叫宝珠。虽然这名字比小白好不到哪里去。

听着像出土文物,读书时经常被人写成饱猪。自从刻着这两个字的桌子的纪念照被狐狸发现,他给我起的品种繁多的绰号里就此多了一个类目——饱,猪科,性白目。

每次他反复哼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就有朝他碗里下药的冲动……

这个很容易被人揪小辫子的名字,是姥姥起的。

两岁前,我的大名叫林晓蕾,很普通的名字,搁哪都不会起眼,不过至少不会被人拿来恶搞。为什么后来改成现在的名字呢,据说,因为一直到我两岁的时候,我还有着夜啼的习惯。

半夜老是莫名其妙地哭,对于两岁大的小孩来说,确实很丢脸。爸妈试了各种方子,正的偏的,都治不好。后来姥姥不顾爸妈的反对把我抱去庙里,回来后,我脖子上多了串珍珠念珠。并且硬拗着爸爸去办事处给我改了名叫宝珠,甚至连姓都划掉,至此,我晚上不再夜啼。

那时候的事,我现在都记不太清了,现在那串让我终止了大龄夜啼的念珠早从我脖子上转移到了手腕上,而爸妈,也早在我对名字不怎么敏感的年纪就早早去世。所以,我也就无从探究姥姥这番话的可信度。但有一点我是晓得的,在我心脏承受度还远没有现在这么强悍的时候,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过得很混沌,混沌且黑暗。

总是能看到一些东西,听到一些声音,可说给别人听的时候,别人都不信。于是只能在突然见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哭,偷偷地在指缝里看它们在我哭泣的时候,刻意地朝我靠得更近。

我想这可能就是我直到两岁时还会夜啼的原因,夜晚总是让那种东西变得很恣意,哪怕姥姥大声地呵斥,它们依旧会在我一睁开眼的时候出现在我视线最近的范围。冷冷地笑,冷冷地走来走去。于是空气因此而变得冰冷,冷得我蜷缩在被子中间都捂不出一点点温度。

直到有了这串念珠,恐惧终于离我稍微远了些,我不再会经常看到那些东西了,即使看见,也是在一个对我来说比较安全的距离,于是慢慢地有了胆子,从最初的敢于同它们正视,到后来的观察,再到后来的熟视无睹。正如那个经常会在我家窗外游荡的阿丁。

阿丁一直都在找他的头,可一直都找不到,所以一直会在我家窗外朝里窥视,用他那个空空的脖子,年复一年。他很孤独,我也是,从我姥姥也和其他人那样离我而去的那天开始。

他们说……我命犯孤星,所以只要是我身边的人,那些越是亲近的人,越容易早早离去。所以逢年过节,家里通常只有姥姥和我两个人,不过姥姥在世的时候,倒也不觉得什么,反正,我本来也不是很爱凑热闹的人。

姥姥突然离开的那天,我开始自省“孤星”这两个字对我的含义。

或许它们并不像姥姥轻描淡写的解释那么简单,她总是说,命硬没什么,宝珠,人总是要死的,别把那些记在自己头上,况且算命的瞎子不是说了,这种命极少见着呢,不是大凶,就是大福,我们家的宝珠啊,天生就是张福脸……

可真的像她说的这样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连她都离我而去后,我开始异样地孤独。甚至葬礼上那些来往的身影和安慰,都像隔着一个世界那么远似的,除了飘荡在角落里那些苍白的脸。它们在对我笑,我知道那笑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它们在说,你一个人了……你一个人了……命犯孤星……命犯孤星……这种孤独,一直持续到狐狸的出现。

“小白,做人要厚道,不要每个月都学包租婆好不好。”

“小白,你做的那叫饭?我跟你说,这东西连猪都杀得死。”

“小白,你该减肥了。”

“小白,我美吗……”

狐狸话很多,特别是吃撑了,或者每个月开头那几天我问他讨房租的时候。一边挥舞着两团雪白的爪,一边喋喋不休,像只漫天乱飞的苍蝇。这就是背着人群丢掉了优雅后狐狸在我家的真实嘴脸。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慢慢习惯他这副德行,而在习惯的同时,也慢慢的,那些曾经的让我冷得像困在地狱里的声音,有一天终于不再整日碰撞我的耳膜。因为有了取代它们的东西——狐狸的啰嗦。

于是当有一天我耳朵里充斥着狐狸自恋的招牌话:“我美吗,小白……”那个时候开始,我真不晓得自己是从地狱回到了人间,还是从地狱又掉进了另一个变相的地狱。

“小白,为什么别人的胸围在锁骨一下肋骨以上,你的胸围在肚脐以上肋骨一下?”

“小白,与其花钱,不如先琢磨下自个儿的身材问题。”

“哦呀小白,相亲?这回是土豆大叔,还是鼹鼠小子?”

“房租?房租是什么东西呀!小白……”

狐狸如是说。

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总会认真考虑下,谋杀狐狸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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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话 时间  幸福是什么。

狐狸说,幸福是杯子里的水,看上去很满,但是喝一口少一口。有些人贪,一大口一大口地吞。有些人吝啬,一小口一小口地抿。而无论贪婪还是吝啬,最终水就是那么一点,总有喝到杯子见底的时候。幸福就是如此。

时间是什么。

狐狸说,时间是握着幸福又看着它在自己眼底消失的东西。幸福是杯子里的水,时间是装着水的杯子,幸福装满时,时间是充盈的,充盈而诱人。幸福喝干后,时间就像那只失去了水的杯子,轮廓还在,确实空空如也。

有一阵子,在我家店外头那条不宽的马路边上,经常看到一个老人。

很老的一个老人。

每天下午三点,如果天气不是那么糟糕,必然会看到她拄着拐杖从对面的人行道上慢慢走过,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住在这附近,也不知掉她每天这么慢慢的是要去哪里,她走路时的眼神看上去是毫无目的的,毫无目的,却又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一直到太阳落山,再看着她被夕阳拉长了的身影慢慢经过我家的店门,到消失不见。

那会儿总能听到一些小小的声音,伴着她的脚步声,此起彼伏的。有时候是在店的某个角落里,有时候是店外那些太阳晒不到的角落,偶尔能听清那么一两句,总归是反反复复:为什么还没死……为什么还没死……老不死……老不死……

若是刚好狐狸从厨房出来,那些声音就一哄而散了,然后缩在对面房子的阴影里恨恨地望着我店的方向,一边用力吸着店里点心飘过去的香气。

如此循环,我的每一天。

而这天下午三点,天气很好,风和日丽的,却没看到老人从对面经过。

循环出了点小小的意外,但意外并不起眼。

依旧是招呼客人,收钱,送点心,清洁,忙忙碌碌的,所以那个男人进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注意。

直到他在我面前站了一小会儿,我才留意到这道挡住了我光线的身影。这是个看上去非常安静的男人,安静而普通,于是只要不出声,就像空气似的不引人注目。

可一双眼睛却是特别的,在我看着他准备问他需要些什么的时候。

说不清的特别,因为在这样一双眼睛的注视下,明明有话要问,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然后看到他笑了笑,笑容像外头那些晒得草皮发亮的阳光似的:“你好。”他说。

“你好。”于是我的喉咙终于找到了出声的地方:“想要些什么。”

“累了,在这里坐坐,可以么。”他问。

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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