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如意长公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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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茜暗道:没想到这个公主还挺有想法的,摆个大好男人不嫁结果可好,年纪轻轻就死了。不过,虽说眼前这位大哥从各个方面来说都没得挑;但是他迄今为止犯了一个大错。
首先他难道不知道树林里,大石头底下是虫蚁聚集之地;其次,他不知道宫女官仕处理这皇家尸体的时候要熏香;但是防虫的香料是下葬前才放的。目前这熏香味正是引虫子的大好诱饵,这不;这位仁兄说话的当间。已经几只大蚂蚁爬进林茜垂在地面长袖里,大哥说啊说;小蚂蚁爬啊爬。俗话说得好,痛可忍;痒难熬。
“啊!”林茜忍无可忍,尖叫着跳起身抖拍袖子。
大哥俊秀的脸庞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得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出来,不过任他再笨也不会认为他心爱的玉宁是被他感动得还阳;况且他也不笨的样子。
所以他的第一句话:
“玉宁,你没死!?”
而我们的林茜,在抖出袖子里那几只蚂蚁后也对着这位大哥说了一句让大哥比起她死而复生更难以接受的一句话:
“大兄弟,你谁啊?”
这青年男子端美的五官立刻呈现出复杂的纠结排列扭曲方式,男子消化了林茜的疑问句半晌后,字正腔圆答道:
“我是白少风,北靖王白少风;玉宁你不记得我了?”
当然不记得,谁认识你;白少风这名光听着就跟要中风了一样。唉,北靖王?来头不小,不可小觑。眼珠一转,林茜已经想好接下来该瞎掰的内容了:
“其实,我是断气了;后来浑浑噩噩飘了些日子。突然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睁开眼了。也没成想以前什么事都记不得了。”习惯性地林茜抓抓后脑勺,手触及之处都是厚重的长发。顺便拉起脑后的长发一瞧,乖乖;这头毛直垂到膝盖上头大腿梢那儿。
白少风没有说话,扶着下巴凝视林茜思索良久;似乎是在考虑她话的可信度。
林茜立马摆出楚楚可怜无比纯良的眼神:
“真的……”
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语末加个“真的”的话;多半不是真的。可怜这位白姓高人竟然看着林茜晃了一下神后,面带笑容点头道:
“玉宁,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带你回洛阳先看看你的失忆症能不能治。”
林茜内心:傻蛋!我说啥是啥,我说你是猪;你是不是猪啊!?
想到这里,连林茜也觉得太搞笑;忍不住莞尔那么一笑。
白大侠又是看得一阵发愣。
林茜大叹不妙,花痴女是见过;这男人见着有点姿色的女人发起花痴来也不逊色。枉费白少风你也算一表人才,器宇不凡;换到现代说不定能当个一代偶像的人。你老这么一脸失神盯着我干嘛……
林茜嫌恶地瞥了一眼白少风,这白少风似是完全屏蔽了林茜眼中的鄙视情绪;全当暗送秋波般慢慢品味。
被周围微妙气氛逼得再也待不下去的林茜推说要洗漱,便走到不远处的小溪边。
站在水边,清澈见底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第三章
娉婷佳人在水中,灼灼之态,风华之貌。
七分资色天自成,三分妩媚顾盼生。
乌黑平顺的长发自鬓边垂盘于耳际,五官自是挑不出瑕疵;明眸皓齿,连身高似乎也比原来看着长了点。一身素衣,挺有小龙女仙风道骨的感觉。
如果这模样生在别人身上,不去当偶像;林茜都替她憋屈。可这张脸,却是活活嵌在林茜那颗不太灵光的脑袋上。林茜有些夸张地狠摸脸,摸完耳朵摸鼻子;摸完鼻子掐嘴唇。
水里的绝美倩影也跟着她滑稽地摸鼻子拽耳朵,她却不顾不得这许多;眼前真是悲喜交集。首先,要是有来世;林茜打骨子里头是不想再当女人了。其次,虽说原来自个模样不济;但也没现在这般‘女人’。这个模样美是美得没话说了,却有说不出的不自在。
唯一可喜,这公主长得真是天怒人怨地漂亮;没事可以照镜子欣赏欣赏。
林茜现在能明白自恋狂为啥爱照镜子了,要是让你生这么一张脸;你也得自恋。林茜就这么站在溪边左照照右照照,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看怎么养眼。
顺便林茜摸摸下巴,把头发绕在脑袋顶上;用手指头顶鼻尖对着水玩起了猪鼻子。
“呵呵”
林茜侧过头,看这声音的主人。
北靖王白少风白大侠此刻正握拳掩嘴忍着笑,目光撇向别处;而刚才两个听起来明显是笑音的音节正是从他嘴里冒出来的。
“很有意思吗?”
林茜很讨厌别人笑她,尤其是偷看她私下里做的蠢动作以后连笑都忍不住的那种人尤为讨厌。憋不住就别憋,至少问出来;您说个别的理由。也算给我们林老大一个心理安慰,可这白少风此刻全失了风度;掩着嘴还在那噗噗地笑个不停。
不玩了,不玩了;好好的兴致都被这个混球给搅了。
林茜气呼地捡起一片石子,朝水里打了个水漂。石子着水就立马沉了底,连这石头都和我林茜过不去;林茜气憋。噔噔噔走回篝火边上,两腿一岔就坐下了。
“这走过鬼门关就是不一样,玉宁你这脾气秉性可全变了。”白少风折了一支溪边的软柳捏在手中,折回篝火边;对着林茜坐下。
想到眼前人要带自己去洛阳还口口声声说要成亲,林茜有些后怕:
“白……大哥,其实我不是你说的玉宁公主;为什么我会变成玉宁公主,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能肯定我不是玉宁,我也不认识你。谢谢你把我带出来,不过以后我希望我能靠我自己去闯荡。我不好意思骗你,所以你就送我到这里吧。”
“你有亲人吗?”白少风并没有惊讶或不舍,只是拗着手中的软柳枝问道。
林茜摇摇头。
“无亲无故,你以为凭你一个弱女子能如何养活自己?洛阳已经不远,看你身无长技;难道要就近去洛阳的婉香阁卖身不成。”
林茜终于知道原来还有人比自己嘴巴更不积德,这不是咒她去当鸡嘛!?
才要爆发,白少风将弱柳丢进火堆中又接着说:
“好歹你生得与本朝玉宁长公主一模一样,传出去;自然是我皇家颜面无光。你嫁给我我也不会嫌你,你不说也没人知道你不是玉宁公主。以你金枝之身,配我侯王之位也不委屈。”
林茜暗中捏起拳,这个混蛋满嘴说什么玩意;他愿意娶,我愿不愿意嫁还是另一回事。且说我不嫌弃他这个郡王,他满口说得那些话犹如他娶我是多大的恩惠一样!真真是气煞我了!原本就不咋好的映像,这回就大打折扣了。
也罢,反正这男人本来喜欢的人是玉宁又不是自己。
“行了,你别说了;我不会嫁给你的。你死了心吧。”
白少风一愣,半天没一个字冒出来。
“至于我如何养活自己,我自有办法;借用一下这个。”说着林茜起身弯腰抽出白少风腰间的配剑,横剑……
“你!”白少风没明白她的意思,才要阻止。
刃上寒光闪动,一大簇乌黑柔软的发丝齐齐落下。林茜将长剑丢还给白少风,手中依旧握着那束长长的黑发;眼中尽是坚定不屈,嘴角微翘:
“我不当女人了,不就成了。”
齐齐的黑发垂在背上,这回怕是连白少风将头发放下来也比林茜现在的头发长了。
这一举动给白少风的震撼不小,毛发体肤受之父母,是万万不肯损伤的;古有曹操断发代断头。长发更是女子美丑一个标志,又不是去当尼姑;把头发割得比一般男子都短,无异于自毁容貌。
白少风悔了,悔不该用话来激这小女子;别的不说。这小女子确是玉宁公主不容置疑,公主的样貌体态再神也不能尽数还原模仿。况且白少风从小便认得这宫中无双的长公主,即便是死了,烂了,烧了,化了灰,糊了浆,也没有认错的道理。更别说,这玉宁是自己魂牵梦萦的意中人;婚本来都定下了。说是妻子也不算过分,这会儿就更不可能认错了。虽不知她是不是得了失心疯,可这一激就把好端端的三尺黛发给割了。看得白少风都心疼,还说什么不当女子;这小女子当她说不当就能成七尺男儿吗?那我白少风要当皇帝,难道说一句就是了么?真是荒唐至极。
转念一想,看她现在脾气甚烈;不可再出言相激。万一出了什么万一,自己岂不是要悔到肠子都青了。想当时在塞外接报玉宁自缢于万和殿,真是万念俱灰。恨不一夜之间杀光蛮贼,两天后大捷时已近出殡之期。他快马加鞭,披星戴月地去看玉宁最后一面。但见爱妻已然香消玉损,白少风只恨造化弄人,才看破江山权位不过是浮云易散,连自己最爱的女人都不能相守;当时一念间只想要将玉宁带回他两定情的洛阳,纵然阴阳两隔;也要实现年少时自己对玉宁的承诺兑现。
想到此处,白少风这个堂堂男儿也不免心底一酸。忽然间,瞥见玉宁颈上的痕迹。乌紫的勒痕横平地环在玉宁颈喉,下颌上只有浅浅的红色痕迹。白少风收起剑蓦地上前一步抓住玉宁双肩,查看她颈部的伤痕。
林茜则被他这一举动吓得不轻,还以为这男人荒郊野外地要干啥。才要呼叫,没想,动作止于抓肩。他神色凝重,撩起林茜脑后的头发按压,脑后的后颈椎。
“你说你不叫玉宁,那你叫什么?”
林茜以为他受了刺激,不敢再有忤逆;老实道:
“林茜,林子的林;草字头下面一个东西南北的西。”
“好,好;以后对外你就是林茜,不是玉宁。你要假扮男子也行,但要先跟我回了洛阳;一切我为你安排。”白少风查看完毕,松开林茜。
折回轮到林茜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
“没为什么,你只要记得;这世上只有我不会害你。你不愿嫁我也无所谓;但是从今起,你要跟着我。不然怕是会有性命之忧。”
看白少风说得不像在说笑,林茜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林茜的合作,并没有抹去白少风眼底的担忧。她不知,这长公主之死;中有蹊跷。连白少风也觉奇异,往往皇家有薨绷之人;必然要经过御医司前后收敛测看,若是死于非命必定要禀报圣上。或是留案,接着报监察狱司和刑部;要追查凶手。而今,玉宁劲上的尸痕;显而易见是他杀痕迹,最奇异的是;这痕迹还是事后被敛画妆的官仕用厚粉白膏细心盖上了,若不是玉宁活动蹭掉了不少粉膏;恐是白少风至今也没察觉这伤痕。
一路上,由玉宁骑马;白少风在前牵着马边沉思边走着。
第四章
要说,骑在马背上这是头一次。马,小时候爸妈带林茜去动物园玩的时候看到过。上幼儿园的小朋友见着马不免有点怕,最要命的是马栏是半自由式的,马儿都能探出头来跟游人亲密接触;小孩又由于主观体积过小,引发他们看什么都是巨大的。这马本意虽好,想亲近亲近小林茜。小林茜却不能领会这个大家伙的大嘴突然凑上来的意图,愣是给吓哭了;以后爸妈带着小林茜进动物园都得绕着马栏走。再后来,长大些了;旅游风景区开始流行穿着古装或者骑着马留影纪念。林茜那胆儿也不知道哪撑大的,也想试试骑着马拍张照。结果这回轮到爹妈不同意了。林父的意思,20元跟匹马拍张照不合适;要拍可以去动物园,虽然和马位置排列组合有些微秒的差异,至少不用另付钱。林母的意思,那匹马人人骑,脏死了;万一不小心摔下来还得了。
再以后,林父和林母忙于婚内吵架事业;便不再带林茜出门玩了。林茜也渐渐忘却骑马这回事。就像小孩子,喜欢什么东西都有一个劲头。在劲头上的时候,得不到或干不了这件事那是前后左右都不得劲,非膈应得死去活来才行。等到这个劲头过去了,也就没啥感觉了;有这个没这个都一样。再等长大了回头看,反而觉得这样东西确实挺好;挺有意思。回味起来别有情趣。
这情趣,就体现在林茜在马背上乐得一颠一颠的。这马骏得,皮毛油亮能反射阳光;顺着摸上去一点也不扎手,也是这天然的油亮即便是跑久了也不沾一丝尘土;看着干净利索。鬃毛柔顺不含杂色,林茜摸一下,马儿就会痒得边打鼻鼾;边抖动鬃毛。鬃毛抖起来让林茜觉得像电动毛刷特别有意思,于是林茜一发不可收拾地开始调戏这马儿的脖子。
最后,马儿忍无可忍;嘶鸣一声向走在前面的主人告状。
白少风,回头看林茜一脸正经地端坐在马背上。无奈:
“不要欺负风骏,它通人性。惹急了它,不愿意让你骑,就只能跟我一起走这驿道了。”说完,拍拍风骏颈侧。
听白少风这么说,林茜立马收敛;寄人篱下要看人眼色,骑人马上也要看马的脾气。林茜安分用两个手抓住鞍子和缰绳。
这才发现,这马鞍子也是好东西;软革的垫子,绣花的边垫,翘头上还有金银箔刻花。坐着舒服,用物理学来讲还起到减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