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都市法眼-第8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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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沿海城市的确有利用地下室加工假冒产品的“地下加工黑工厂”,但那些毕竟只能是在地下室里进行,像这样把一个失蜡铸造作坊搬到墓穴里来,刘宇浩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啥,闯王也忒有才了点吧!
如果刘宇浩没记错的话,明末清初那会应该是没有侵权一说,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假冒伪劣产品,李自成这么做,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呢?
想起那个后来成为短命大顺皇帝的李自成,刘宇浩头脑里就闪现出来的是一个农民英雄形象。
其实,在发动起义前,李自成是个下岗驿卒。说白了,在下岗前,人家闯王本是捧“铁饭碗”吃官家饭的“工人”。
李自成童年家贫,曾为地主放过羊,吃尽了生活之苦。明末陕北连年旱荒,农民纷起暴动。不过,天启六年那会,时年21岁的李自成还仅仅只是米脂县银川驿的一名驿卒。
所谓驿卒,其任务是传递公文,护送过往官员和重要宾客,运送重要物资。
这是一种苦差事,报酬却很低,一天不过工银三分。明代,十里置铺,六十里置驿,但驿站这个公家设施却成为了官员谋利的工具,常常以此损公肥私。驿卒们本来就很低的工资,也常常被贪官们克扣得分文不剩。
工资少倒也罢了,毕竟那时的闯王还能借着“工人老大哥”的身份混口饭吃,可没想到,崇祯三年,朝廷为节省开支整顿驿站,裁撤数万驿卒。
就这么,李自成下岗了。
丢了工作没饭吃谁能忍受?
下岗以后的李自成自然不甘心,愤而参加农民军,“奋臂大呼,九州幅裂”,最让人不敢想象的是,这个当年在政府部门做过事,有很强的组织能力,结果被优化组合下岗了的李自成,十来天内就把队伍发展到数千人。
造反?在那个年代换作别人早就玩完了,可李自成却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竟一次次咸鱼翻身,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最后拥军百万,占领了北京,宣告了大明的灭亡。
在刘宇浩所学的书中,后世的研究者们尊闯王李自成为世界500民族英雄之一、世界15位革命崛起者之一……
很可惜的是,由于没有正确认清形势,没有能很好地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李自成的大顺皇帝昙花一现,功败垂成,以悲剧英雄结束了人生。
这么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居然在一座墓穴里开起了“黑工厂”?
刘宇浩怎么想,都觉得他的这个推断有点滑稽。
须知,工人出身的李自成,始终不忘本色,性格中有艰苦朴素、淡泊财色、宽以待人等许多优点,连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的《明史》都不得不如此记载他:“不贪财利,不好酒、色,脱粟粗粝,生活简朴,与其下共甘苦。很能礼贤下士,纳人善言。”
试想,这样的一个个人品德还不错的人又怎么会人性泯灭到把上千人全都活埋于地下呢?
刘宇浩越想越觉得不可能。
对讲机里又陆续传来好几次“兹啦,兹啦”的响声。
但刘宇浩顾不得去理会那些,丹田内强大的真气呼涌而出,立刻,位于“黑作坊”几十米开外的两排库房模样的“窑洞”被笼罩在他“视力可及”范围内。
“嘶!”
异能穿透不足三尺厚的土坯,刘宇浩倒吸了一口冷气,突然惊叫了一声,脸上更是不断的变换着颜色,古怪到了极点。
那库房样式的墓洞中,居然存放的是白银!
在异能下,外形极似长方形的银锭发出自然的黑绿色银锈,细看之下,银锭表层呈现出灰褐色的色彩,蜂窝排列自然,孔中有金黄色的多色彩光。
银锭已经黑红的顶部刻有“大顺库府元年”六个大字,而底部则附着了一层薄薄的铅釉,更加让人惊骇的是,在银锭两侧各有一行篆刻,上书“白银万两”。
让刘宇浩目瞪口呆的自然不是墓葬中发现了银锭,可以说,那些银锭的体积之大,前所未闻,在整个五千年历史长河中都没有出现过。
刘宇浩粗略估计了一下,每间“库房”里存放了十锭一模一样的超大银锭,如果那些银锭真的如上面所刻有万两之巨的话,那么整个墓室中竟存放了白银一亿一千万两。
这是什么概念?
明末清初的时候还在使用十六进制,也就是说,一两白银应该是现代社会的三十六克,一亿一千万两换算成现代计量方法的话,就应该是三百九十六万公斤。
刘宇浩不敢再算下去了。
上次在香港刘宇浩用计谋从吴凌柏那里弄来了五吨多的白银就已经把薛浩然给笑趴下了,如果让薛浩然看到这一幕,嘴巴还不要笑到后脑勺上去?
当然,刘宇浩还没有傻到要钱不要命的地步,尽管这座墓中墓的宝藏之巨震撼了他的小心脏,可假如他被钱绕花了眼,妄图想私吞下这笔宝藏,恐怕最后自己怎么死的都没人知道。
钱嘛,没了可以再赚,人没了就什么都成浮云,这点简单的道理刘宇浩还懂。
在我国,白银作为货币有着悠久的历史。《史记·平淮书》里记载:“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黄是指黄金,白是指白银,赤就是铜。
但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却一直要到明朝中后期才形成。
当年,明成祖从南京迁都北京后,由于受条件限制,北京官员的俸禄仍要在南京支付,负责经办的人员“将各官俸米贸易货物,卖贵贱酬,十不及一,朝廷虚废米禄,各官部得实惠。”
到明英宗正统元年,户部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才决定将江南租赋改成白银、布帛等物品运往北京发放官俸,次年又将苏州、松江、常州存留的近百万石粮食也折换成白银给官员发放俸禄,明朝政府的这些决定,使白银成为当时官方认定的合法货币,从此以后,各朝代的财政收支也逐渐转向以白银为主的货币支付方式。
刘宇浩还记得齐老爷子书房里有专门记载明朝银本位政策的线装书。
书中记载,最初的时候,白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其一为碎银,即一两以下的银子;其二为银锭,即元宝,普通大元宝是50两一锭,最大的有500两重,元宝上多有文字,大的有铸造地名、重量和银匠的姓名,但小的有时不铸明重量;其三为银元,是从外国流入的银币,主要流通于闽广地区。
“万两一锭?真亏李自成想得出来!”
虽然真相终于大白,可看着这么大一笔宝藏却不能得手,刘宇浩心里哪有不酸溜溜的?自然是把闯王那哥们给腹诽了个够,他却忘了万两一锭的白银铸造并非李自成所独创,其实早在明朝中期就已经有人开始这么干了。
这种事看似荒诞不经,却有它存在的道理。
第1214章 善后
刘宇浩是被藤轶给逼出来的,倘若他再晚一秒出现,藤轶可就要“拆房子”喽。
“你干嘛?”
从盗洞里钻出来的刘宇浩翻了个白眼,模样有点狼狈。
虽然他身手敏捷能一把抓住藤轶用尽全身力气夯下来的铁镐,可还是不可避免的被镐头上落下的泥土弄了个满头满脸。
藤轶愣了愣,鼻头有点酸,丢下铁镐一下子把刘宇浩拽进自己怀里,像极了被抢走雪糕的孩子般,“刘哥,你总算出来了,刚才差点没吓死我。”
以前刘宇浩从来都不知道自己释放异能的时候会产生强大的磁场,当藤轶再三联系不上刘宇浩的时候,他当然要疯狂地挖开盗洞亲自下去“救人”。
刘宇浩感受到藤轶这份真实的友情,心中一暖,轻轻拍了拍对方,“没事,我这不是上来了么。”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也无外乎亲情、友情和爱情。亲情自不必多说,父子情、母子情、兄弟情等这类感情来源于人类最亲近的血缘之情。
而友情与爱情呢?
最初的时候刘宇浩和藤轶并不是因为有共同爱好和共同语言才走到一起的,但后来,两人却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兄弟。
这大概,就是说所谓最普通的“惺惺相惜”吧。
很真实!
施保看到这一幕也是苦笑,道:“老弟,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一会我才是最惨的人。”而且,看样子,施保脸上的神色似乎有点不自然。
刘宇浩抬起头,这才发现,在施保的身边,多出了两个陌生人。
怪不得呢,被“控制”了。
“你们是?”
刘宇浩有点疑惑的皱了皱眉,那两个陌生男子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瞳孔中爆射出的那种凌厉,普通人可做不到。
其中一个陌生男子身子挺得倍儿直,率先道:“报告首长,我是特战大队一营刘伍”。
“我是贾柱。”
刘宇浩知道自己指挥不动那两男子,所以也没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冲两人点来点头后,目光却扫到藤轶身上,眼睛里充满“这是怎么回事”的疑问。
不过,这个问题已经不用藤轶来回答了。
几乎是同时,毛周推开门闯了进来,急吼吼道:“俺兄弟呢?俺兄弟人呢?”
看样子,这家伙也是刚刚才赶到,要不然也不会问的这么急促。
“大哥,我不是好好的站在这儿么。”
刘宇浩很无语地摇了摇头,不用问,毛周一定是被藤轶给弄来的,要不然,堂堂的卫戍区副司令员怎么可能半夜三更出现在荒郊野外的小山村里。
“哈哈俺就知道俺兄弟有本事。”
毛周夸张地张开双臂准备上前熊抱刘宇浩,却被对方巧妙地避开,但他也不以为意,仍然一脸笑意,道:“兄弟,以后可不准再干这种冒险事了,干妈那头俺不好交差呢。”
刘宇浩笑笑,也不解释,话锋一转道:“大哥,让你这两位兄弟放开施老哥吧。”
“唔!先把这人带到外面。”
毛周鼻子哼了哼,很随意地朝两男子挥了挥手,看向施保的神色非常冷淡。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外表看似粗犷,有时候还有些傻乎乎的,可心却细的紧,有时候,很多人都被毛周这种外表所迷惑,却不知,毛周骨子里是非常护短的人。
不管是谁,只要得罪了自己兄弟,他就不会给对方好脸色,更遑论刘宇浩是毛周兄弟。
什么施老哥?他竟敢让自己兄弟涉险?
这种人还想让毛周善待他不成?
“你,你也出去。”毛周指着姚四儿冷漠地摆了摆手。
这种时候姚四儿哪儿敢放个屁?忙不迭地点头哈腰,协助两男子将施保的轮椅推出门外,目光中充满敬畏。
哇噻,刘少也忒牛掰了点吧,堂堂少将都那么在乎他的安危,看来咱以后得再多在刘少面前下些功夫才成。
这是姚四儿此刻的真实想法。
等一干不相干的人出去以后,毛周又变成了一脸笑呵呵的模样,说道:“兄弟,你也别怪藤轶,是俺让他这样做的。”
自从这次刘宇浩彻底跟老吴家撕破脸,毛周心里紧张的不行生怕自家兄弟会吃暗亏,所以就把一个军用追踪器交给了藤轶,以便随时联络。
没曾想藤轶第一次启动追踪器开关,地点却是在荒郊野外,要不是京城不允许他一个少将随意乘坐直升飞机,毛周一准比驻扎在郊外的一营战士先赶到追踪器上提示的事发地点。
当然,这些故事刘宇浩后来才知道。
可现在,刘宇浩要做的并不是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大哥,你来了也好,我正好有事求你呢。”
“看俺兄弟说的啥话,什么求不求?天底下可不兴兄弟之间说这种话的道理,什么事说吧,哥哥马上就去办。”
毛周哈哈笑着挥动大手,反正这身军装是捡回来的,大不了再还回去罢了,但兄弟的要求却不能不答应。
这些年,干妈和刘宇浩给的钱足够毛周花几辈子了,要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军人这个职业,毛周情愿跟着自己兄弟走南闯北,岂不是更逍遥快活。
刘宇浩略一沉吟,道:“大哥,你先让你的兄弟守在这里,千万不要让任何人接近这间屋子百米以内的范围。”
“这没问题。”
毛周见刘宇浩说的严肃也收起了笑脸,但还是在后面追问了一句,“兄弟,你需要多长时间?太久了可不成。”
公器私用在任何时候都是大忌,毛周可以承担这个风险,但若是让有心人抓住把柄就不妙了,毕竟现在还没过“非常时期”,老吴家对刘宇浩这边的一举一动盯得可紧呢。
刘宇浩想了想,道:“一天吧,我需要一天时间来协调。”
疑冢的秘密已经真相大白,在刘宇浩看来,虽然自己不能拥有地下那笔泼天富贵,但并不代表不能把好处让给“自己人”。
但具体要怎么做,还需要时间筹划。
“一天没问题,兄弟放心好了,这里就交给俺了,俺保证一只苍蝇也飞不进来。”
毛周胸脯拍的山响。
刘宇浩点点头,他知道毛周有那个能力,也不再矫情,挥挥手,道:“藤轶,我们现在马上走,我必须要赶在中午之前见到贺老爷子。”
藤轶二话不说,立刻准备出门发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