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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绝色废材:卿狂天下-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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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这些脱胎换骨之人,大凡家人尚存的,自那以后都跟家人关系变得特别冷淡,夸张一点说他们对着家人就像在对待陌生人一般。若不是容貌未变,问及往事也能一一对答如流,只怕都要以为是他人易容成他们的模样了。
  而且还有一点,那些在最开始被琼华宫闲置在一边的好苗子,在他们变得碌碌无为,对生活全然没有追求的时候,琼华宫又会再度重用起他们来。如果说是为了打压消磨他们的傲气,这也着实是太过了些,并且这些人在得到重用之后,也跟先前那些人一样,跟家里人愈发疏远了,说是性情大变都不为过。”
  说到这里,默先生停下来看向凌笑,见她目光直直地盯着空中的某一个点发呆,整张脸都快要陷入到枕头里去了。
  把一个天赋一般的人淬炼成绝世高手,这并非不可能,毕竟洗精伐髓还是不难办到的,但是……把一个人的性格完全变成另一个人,这是所谓的磨练和培养能办得到的事情吗?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再怎么性情大变,总会保留有之前的部分性格特点,除了容貌特征其他方面完全变了个样,这种事要算作正常的话,那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儿了。
  感觉就像是……把一个人的灵魂移植到另一具躯体上面,让那个灵魂重新以新的面目存活过来一般,可是这样的事情真的是人力所能办得到的吗?
  如果不是她自己本身就是灵魂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只怕她也不会联想到这方面上来。假设她的成立是对的,那琼华宫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他们移植灵魂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凌笑破天荒地失眠了,一整个晚上脑子里全是琼华宫,以至于第二天眼睛底下乌青一片,还被自己的队友调侃说是大半夜偷鸡摸狗去了。

  ☆、173。第173章 出发


  虽然凌笑很想深入调查一下琼华宫的事情,可是时不我待,他们在明岚帝国国都凤都呆了三天有余,便启程前往天启大陆极南之地,中天界与下天界交界处最外围的天然大门——万兽云集的黑水森林。
  黑水森林,顾名思义就是被一条黑水包围起来的森林。如果把黑水森林比喻成一位亭亭玉立的佳人的话,那黑水便是披在佳人肩头,覆盖其双臂,长度垂至腰际的黑色纱巾。
  严格来说,黑水森林并不属于天启大陆的范畴,毕竟森林与整片大陆之间被黑水所隔断,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独立岛屿。这个小岛,是天启大陆万兽的群局地,岛上被广袤的树林所覆盖,因此世人多称之为黑水森林,而非黑水岛。
  黑水森林与天启大陆之间也并非是全然没有土地相接,只不过相接的土壤比起整座森林的面积来说实在是过于渺小,以一个圆三百六十度来划分,接壤地的面积大约是一度左右,是以这一度的面积大多时候都是被忽视的。
  想要进入黑水森林,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淌过黑水,一个是走接壤地。说来也奇怪,这片接壤地很像一座桥,凌空桥接着黑水森林与天启大陆,不过这座桥型的土地并非人工造成,而是天启大陆当初形成的时候便有的。
  暂且称之为黑水桥吧,黑水桥是黑水森林里面的万兽踏入天启大陆的路径,平常都是有猛兽把守着,为的就是守护好它们自己的家园不被外界入侵。虽然猛兽凶残,不过大多数人想要进入黑水森林还是会选择走黑水桥,因为黑水上无法通船。
  名为黑水,并不是说水是黑色的,而是因为水底的泥沙都呈黑色,是以整条水流看起来就是全然一片黑。因为黑水里的泥沙本身是带有毒性的,经年累月下来整条黑水的毒性非常强,别说是木船了,就是放块乌云矿铁下去都会立刻熔化在黑水里。
  是以,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黑水桥和随便沾上一点就会被毒死的黑水这两条道路上,众人往往是选择前者。
  而现在,凌笑他们即将前往的地方,就是黑水桥与天启大陆毗邻的地方。那里本来是一座小城市,常年经受夏季兽潮暴动的迫害。今年因为落羽阁的“人”感应到来自黑水森林里蠢蠢欲动的不寻常气息,所以向其他三大门派发出了支援信号,同时让明岚帝国将那座小城市(临界城)里所有的居民迁徙到别的地方去了。
  也就是说,临界城里现在除了守城的士兵以外,再没有其他居民了。等支援的人抵达,那么士兵便会退出临界城,驻守在距离城市一百里外的地方,只等这次兽潮暴动过去之后再度回来驻守。
  这一回的赶路可不比从苍澜帝国出发前往明岚帝国那会儿,每个人都是分秒必争,巴不得赶紧赶到临界城里。经过一天的星驰电走,众人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抵达城门。
  一路上,林丹丹屡次想要过来拿话噎死凌笑,只可惜都被人给制止了,这倒是让凌笑感到好生可惜。她本来还想着从林丹丹这个胸大无脑的女人身上套套料,看能不能挖到一些琼华宫的内部信息。
  那个最后将林丹丹呵斥住,并将她带走的人,如果凌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是琼华宫的少主兰旭吧。唇红齿白,男生女相,眉眼间却没有半分妩*媚之态,反而看起来有几分铁骨铮铮的硬汉气质,这组合……着实是很诡异。
  说实话,凌笑本来之前挺怀疑琼华宫的,觉得他们肯定背地里在搞什么阴损腌臜事儿,可是见着他们的少主兰旭之后,她心里的七分疑惑打消了三分。
  从一个门派的掌权人的气质不难看出这个门派的作风,对于兰旭这个人,凌笑并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什么阴森骇人的气息,反倒是觉得他是世间少有的那种血性男儿。
  不过,虽然凌笑对兰旭的印象是蛮不错的,可她对琼华宫很古怪这一点却是疑虑更深了。兰旭的容貌给人的感觉是偏阴柔,而本人的气质却是硬朗豪气,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汇聚在一个人身上,这种生搬硬套的组合,不是很容易让人感觉到不舒服吗?
  不得不说,自打看到兰旭之后,凌笑心里对于那种“将一个人的灵魂移植到另一具身体上”的感觉,是愈发浓烈了。
  看来,有时间的话她得制造机会去试探一下。
  琼华宫、祁山派(外人眼中龙腾学府的学子跟祁山派是一伙儿的)两支队伍抵达临界城的时候,城内已经灯火通明,显然是有人先行入驻了。
  轩祈和琼华宫的大长老施正奇对视一眼之后,两人率先下马,先于他人并肩踏入城内。一入城,便看到一男一女站在不远处的前方,静静地候着他们。看到这对男女,轩祈和施正奇两人稍稍提起的心又放回原位了。
  比起不怎么爱说话的施正奇,轩祈可是长袖善舞,典型的自来熟,哪怕他以前跟面前这两人没有打过什么照面,同样也能够以相识多年老熟人的熟稔口吻跟对方哈拉。
  “哎呀,真是好久不见呐,没想到落羽阁和临仙门的领队人物竟然是你们两位,真是英雄出少年呢。两位几时到的临界城啊?用过晚膳了没?城内现在没有居民在,你们吃饭洗澡睡觉都是怎么搞的?现在还有没有吃的啊,我们赶了一天的路都快饿死了……”
  听着某人的喋喋不休,一身青衣的玉珩公子始终是笑脸相对,不多一分,不少一寸,笑容的弧度刚好露出八颗牙齿,用凌笑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虚假,用其他人的眼光来判断那就是温文尔雅。
  青珺圣女可就没有玉珩公子那样的好脾性了,面对轩祈自来熟的碎碎念,她直接从他和施正奇的中间穿过,带着一身寒意直往城门口掠去,全然不给轩祈面子,我行我素到了极点还要再过去一点。

  ☆、174。第174章 挚友


  被青珺圣女下了面子的轩祈,一口气噎在喉咙里上不来,不是被气的,是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青珺圣女动作利索飞奔出去,惊讶过头导致嘴里的话要说不说,自己被自己给噎到了。
  三无少女青珺径直出了城门,目光扫了一圈,最后落到了站在角落里的凌笑身上,确定了她的方位,便直接朝她走了过去,全然不理会周围其他人朝自己身上投射过来的视线。
  “吃了没?”将凌笑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然后才开口问道。
  见她摇头,青珺圣女二话不说直接拉过她的手就要往城里冲。其他人怎么样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她只知道自己的朋友饿了,得给她找吃的去。
  “喂——你就这样走了啊?其他人你不管了吗?我们可是来帮你们落羽阁的忙的,你这样的态度未免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吧!”不爽青珺圣女眼里只看得到凌笑一个人,有人开始酸言酸语了。
  一记冷刀子甩了过去,青珺圣女冷嗖嗖的目光让周围的温度降了好几个档,绯红的薄唇清晰地吐出刻薄的话:“帮忙?就凭你?不爽就乘早滚,省得到时候我们还得浪费战斗力派人保护你!”
  摞下这样的狠话之后,青珺圣女就拉着凌笑头也不回地走了,她只关心自己的朋友,其他人爱咋咋地。
  话说青珺圣女之所以会跟凌笑这么好,除了两人都是使冰高手以外,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凌笑很像一个人,一个她父王念叨了万年,咒骂了万年,也为之伤感了万年之久的人。
  小的时候,父王每次喝醉酒就会拉着她说话,絮絮叨叨地跟她讲自己出生之前的事情。犹记得父王说过,那时候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有相伴一生的爱人,有即将出世的孩子,还有一个天天跟他对着干,有事没事儿拿揍他当乐子,却关系极好的挚友。
  每次说起他的挚友,父王就特别啰嗦,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在骂那个人的。骂她嚣张跋扈,跑到妖界找他的麻烦不止还要他承认自己技不如人;骂她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挥剑追杀他几百万里;骂她阴险腹黑,打脸专业户,专注打脸几万年;骂她心眼儿比针小,说她两句不好的话她就恶整你,整到你跪下来求她饶了你为止。
  经常骂着骂着,父王就哭了,说他想她了,想那个该死的女人,那个混账之极的女人。看着父王又哭又笑的模样,小小的凤青珺不太懂,傻乎乎地告诉父王,想她那就去找她啊,见到人了就不用想了。
  可是那时候听了自己的话,父王哭得更大声了。他说那个死女人不见了,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不会动不动就跑来找他喝酒,拉他一起去欺负人,也不会心情不爽就跑来揍他出气了。父王抱着她哭,说自己最好的朋友……没有了。
  父王很喜欢粉红色,自打青珺懂事以来,看得最多的颜色就是粉红。可是听妖界的老一辈们说,父王以前痴爱粉红的病状没有这么严重的,会这样肆无忌惮把目光所至的所有空间都变成粉红色,是在某个人离开之后。
  妖族里的老人们常说,父王是在赌气,因为那个人最讨厌这样粉腻腻的颜色了。父王偏要跟她对着干,她越不喜欢的东西,他就要弄得越多,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那个女人生气了,又会从不知道哪个旮旯里跳出来,挥着剑上天下海地追杀他。
  父王,是在用他的方式去怀念他的挚友,他是想她了。
  小时候的青珺曾问过父王,既然那个女人经常欺负他,经常打他,那他干嘛还要想她,她不在了不是很好吗?
  父王没解释什么,只是笑了笑摸着她的脑袋,说以后等自己交到了朋友就明白了。自那以后,父王就经常给她讲他的挚友的伟大事迹,那是一个像光一样耀眼、温暖的人,让人见着了都会忍不住想要向她靠近。
  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到后来的羡慕,青珺很羡慕父王曾经拥有过那样一个挚友。这样的感情,无关风月,却美好得叫你不敢忘记,宁可身穿百孔也不愿忘却与她有关的任何一缕记忆。
  长大以后,父王就以“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是交不到朋友的”这样的理由把她扔到下天界来了。其实她明白的,父王是又想起那个人了,因为他会认识她都是因为私自溜出妖界,跑到其他种族的界面去的缘故。所以他想让自己也去经历一次,试试看能不能也收获一段友情,只是别再像他一样,连最重要的朋友都保不住,最终苟延残喘。
  所以,青珺来了下天界,也如父王所说的,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跟她成为朋友。只不过她没有说出口的是,她会跟凌笑交朋友,是因为她真的很像父王口中的那个挚友。
  一样霸道不讲理,一样护短腹黑没人性,以欺负人为乐,却又待身边的人很好。套用父王的话来说就是,呆在她身边会感觉很安心,哪怕是前方有千军万马,你也不怕了,因为她在,所以有破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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