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

第158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第158章

小说: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的很好。

一杯又一杯,撕心裂肺。

他看到了秋秋,秋秋却不认识他。那一片赤诚的灵魂,被无情的击打成了碎片,让天宝的jing神有些受不了……他。难受的想要死掉,但是他的心理,却放不下秋秋,真的放不下,所以也只有借酒消愁了!

李白说过——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这似乎就是人之常情,天宝喝的多了,不断的要酒,不停的让那一道炽烈的流冲进自己的脏腑……“秋秋……秋秋……”他趴在吧台上,竟然是睡了过去。第一次喝酒,竟然就这么醉的一塌糊涂。

秋秋……

梦中,那一道人影无情的离去。

他呼唤,希望秋秋可以回来。

这是一个伤心的人啊,而且更是一个痴情的人——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竟然呼唤了一个叫“秋秋”的女子七十多次!美丽的调酒师也不忍心把这个家伙赶走,就那么任由他趴在吧台上。

不过,事情终究是有例外的——

有几个本地的混混,抽着烟朝这里走了过来,其中的一个一把就把天宝揪起来仍到了一边,口中骂骂咧咧:“ma的,不会喝酒还喝,死了还要占位置……”天宝依旧顺势躺在了地上,酒太烈了,烈的他此刻什么都不知道。

“秋秋!”

他轻轻的呓语。

那美丽的调酒师眉头一皱,道:“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一混混道:“ma的少管闲事,给老子上酒!”这混混一拍桌子,很是嚣张。美丽的女酒保道:“这里不欢迎你们,你们走吧!”

“ma的biao子,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个混混抬手就朝着调酒师的头发抓了过去。

不过,那个混混的手才抬到了半空的时候,就突然被一只铁钳子一般的手给抓住了,一个身高一米九的黑人大汉面无表情的站在了那几个混混的跟前,冷漠的说道:“主说你有罪,所以你们可以下地狱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传说中的轻功

那名高大的黑人,显然并不是什么平常的保镖,更不是看场子的——是一个人就知道,这种人惹不起,也用不起,更不会是什么没有身份的混混。一个外国混混来了中国,那也都是友好外宾了,而事实上也还真的就是这样的。

外宾,怎么可能做这种没有脸面的职业?

一般来说,就是再学历低下,人格恶劣的外国人来了中国,那工作也不是问题的,你可以去学校做外教,也可以自己开一个英语学习班,还可以做一个亲善大使什么的混吃等死。

简单的说,中国就是一个集中营——安置发达国家的无业游民,流氓地痞混混,牺牲自己来为发达国家的社会和谐创造条件,并且减少他们的失业率。还有一些不发达的国家,那纯粹就是来这里淘金的。

国人待遇和非国人待遇,那差距是明显的。

一个外宾可以在日本死了一个多星期没人知道,也可以在中国碰破了油皮而引起轩然大波,这个就是一种大环境,所以外国人都说中国好——废话,要是这样又给钱,又让你当爷爷,你还说中国不好,就欠抽了,而且那些外国人也不是那么没有良心的不是?

所以,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了。

一句古老的话揭示出了这一切最为本质的思想——宁与外贼,不舍家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说家里的钱哪怕是给了贼,也不能给自己家的下人,让他们好过了。这个很狗屁的思想,或者说是哲学,在现在社会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国内企业就要百般刁难,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开起来,国外的却一路绿灯,比孙悟空的筋斗云还来的快,来的与时俱进!不过现在的情况,却也算是好多了的。

即便是这个好,你要是不花些心思费一些钱,把大鬼小鬼都打发了,那也是一样的郁闷,而且是郁闷到家那种。你根本无法相信,世界竟然可以黑暗到这种程度,黑暗的让人眼前一抹黑,以为昏厥。

某牛人曾经在一个帖子上问:鲁迅为什么会从教科书上滚蛋?

然后,他就发表出了一系列的说明,为什么呢?因为鲁迅大大书中的那些猪脚居然复活了,他们自然不需要鲁迅这个来揭示他们伤疤给人看的人。虽然鲁迅把阿Q头顶的脓疮夸耀了一个天花乱坠,而且写出了孔乙己的博学——他知道茴香豆的茴的四种写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该滚蛋还是要滚蛋的,因为他不够。

而且很快的就有人说了一句接近真理的话——鲁迅曾经是在跑路的,因为国民政府讨厌他的文章。不过要是鲁迅生活在现代社会,那一定是跑不了的,事实证明,在有高层关注的事件中,政府的效率不是一般的高,而且科技进步的厉害啊……

所以,他注定是要牢底坐穿的!

不过这些都可使题外话了,万一河蟹大神出现,那我可就要倒霉了,所以咱也就适可而止,大家都心照不宣,咱们继续来说说那个黑人,这个黑人是什么人呢?根据天藏风的内部消息来说,应该是一个雇佣军!

是的,就是雇佣军。

这个绝对是内部消息,上面我已经为大家分析了他不是酒吧保安的可能了,那么他这个雇佣军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答案,应该是和那个mei女调酒师有关了。这里还是内部消息,这个mei女调酒师的家世可非比寻常啊。

那个黑人是谁?

坠落天使皮特。这位mei女是谁?杨若素。

坠落天使,那是一个说出名字,就能够让佣兵界抖三斗的牛人,据说他曾经还是教廷里面的骑士长,后来被人穿小鞋,所以才跑路出来了。而这位杨若素是谁呢?如果看过金庸,看过神雕侠侣,那你应该不会感觉到陌生吧?那可是老杨家的后人啊,而且还是神雕侠杨过辛辛苦苦的用自己的jing那个子培育出来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血统高贵的很。

这两个人的交集也很简单,就是杨若素的父亲曾经救过皮特,所以皮特就成了杨若素的保镖,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的具有戏剧性,让人意想不到。

所以,有人敢挑衅皮特保护的人,而且还是救命恩人的女儿的时候,皮特就发飙了。那好像北极熊一般雄壮的身ti挡在杨若素的面前,一把就提起了一个人,另一个拳头在那家伙的肚子上狠狠的来了那么几下……

砰砰砰!

小混混嘴角有血在流。

混混不是战士,更不是杀手啊,自然没有那么皮实,经得住皮特折腾的,这几拳下去,估计内脏都不知道碎了多少了。怎么估计这个也算是一个死人了。皮特扔下一个,然后又是两脚,狠狠的对着另外的两个混混一阵猛踹。

可怜的这两个混混吓傻了,连跑也都不知道。

不过知道了能怎么样?

他们跑得了?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砰砰砰——

欺负人的感觉就是爽啊……皮特的脸上洋溢出了许多的兴奋来,隐隐约约的,你似乎可以看到一些隐蔽的痕迹如同蜈蚣一样爬满了他的脸……那是战士的勋章,一道一道,平常根本就开你不出来的痕迹,在这一刻终于出现了。

不过,天宝却并没有注意这些。

他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听醉过去了一般。

在皮特的眼力,这个家伙自然也是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毫不客气的也要给他一脚。不过他的脚却始终没有落下去,因为他的前面多出了一个人,他的脖子已经感觉到了一丝的冷意,那个人是一个女人,厉害的女人——

那女人,一身玲珑的紧身黑衣,人如yao媚,妖艳,动人,高贵,典雅,似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风情,在不停的撩bo人的心弦……而且这个女人,太过于美的诡异,让人窒息了。这个女人,这……

秋秋!

刀锋冰冷。

秋秋的声音里听不到丝毫的感情……

“你没有权利动他。只有我,可以动他——”

这个也许就是一种直觉,本能,或者是缘分,秋秋下意识的就见不得天宝被别人碰。如果天宝十倍自己欺负了,怎么也好说,但是别人不行。她自己都说不出来自己怎么了,怎么会对一个男人有这么复杂的感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愤怒了,所以她的刀,就架在了皮特的脖子上。

快,很快。

快到人的眼睛无法反应!

如果皮特没有战场上下来的那种对危险的直觉,估计现在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皮特脸色有些难看,但是他也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够得罪的。就比如说眼前的这个女人,简直太可怕了,这还是人吗?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传说。

秋秋冰冷的一笑,嘴角荡漾出一个迷人的弧度来。然后她转身,轻轻的抱起了天宝,一步一步的走出酒吧。然后,然后她瞬间就化为了一道黑色的闪电,消失在了夜空之中。是的,那是一道黑色的闪电!

太快了。

皮特只是隐约有一种印象——

秋秋在一出去之后,就好像蜘蛛侠一样的攀援上了一栋楼,然后就消失了。这个是什么,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之中的飞檐走壁?皮特砰然心动,原来中国功夫还真有这么厉害啊,他虽然知道杨若素的父亲。

但是,他却没有见过杨若素的父亲能飞的!

或许,我应该去拜师。

很多的外国人都有中国情结,以为中国人人人都是武林高手,可以飞檐走壁。所以现在,皮特的心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有些激动的颤抖。

那位美丽的调酒师也是目送着秋秋离开,心中更是震惊无比。

轻功!

她怎么不知道那是轻功?

可这样的轻功似乎太过于高明了,已经高明的超出了她理解的范围。家传的轻功,可以飞腾十多米,但却没有好像秋秋这么夸张的。而且那还是带着一个人,面对和地面垂直的楼房,竟然如履平地——

她,她当地心引力是什么?大白菜吗?

一时,杨若素有些头晕了。

第二百一十八章 真相

醉了,彻底的醉让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把他抱了起来,然后晃啊晃的,好像荡秋千一样。不过那种感觉却并不让人讨厌,也不会让人产生头晕呕吐的感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下子重重的一摔,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天宝迷迷糊糊的睡着,眉头皱的紧紧的,这么一睡,就是将近二十个小时,头疼的似乎要死掉了。看来昨天的酒,是喝的太多了,尤其他还是一个不喝酒的男人,这一下,酒力就更加的强大了很多。

“这是什么地方?”

天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就感觉周围的光白茫茫的刺眼。半晌以后,他才用力的甩甩头,有些适应了光线。看看时间,似乎已经是下午的时候了,而他,正在一张chuang上躺着。那张床很大,很温暖,很舒服,很温馨,还带着一股令人迷醉的味道……这,秋秋的味道,这里,很熟悉……

这不就是自己曾经的家吗?天宝的心里一动,脑子里豁然开朗。他已经知道了这里为什么熟悉了,因为这里就是自己的家——曾经,自己喝秋秋一起生活的地方,是他最深的回忆,那种爱,更是痴狂!

但是随即,天宝却愣住了……“这里,我怎么一下子会来到这里?我记得我醉了,我记得我腾云驾雾的飞在天上,我记得我的心好痛……”

痛,岂非是因为秋秋的无情?

虽然,他知道这一切都不是秋秋的错,可是他心里的苦,却和谁人说?

想到这些,他的眼中就流出两行热la辣的眼泪来。和天山的那些女子一起生活了千百年的时间,已经让他忘记了所谓的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除了深爱的秋秋外,他以为自己已经和一个女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了——当然,生理结构除外!

“少爷,你醒了?”

一个美艳的女子轻轻推门进来,嘴角带着一些温柔的笑容。白色的衬衫,黑色的短裙,xue白的丝袜,金黄se的手套。这个女人很美,也很熟悉,有一种独特的,成熟的风韵,那种味道,让人都想要吞口水。

但是,这个女人天宝认识,而且还熟悉……在没有秋秋的日子里,这个女人一直都充当了一个无微不至的监护人的角色,那种笑容,也一如既往——

“燕子姐。”

燕子点点头,坐到了床头,用手按按天宝的额头,软语道:“恩,还好……昨天究竟喝了多少的酒?傻小子啊傻小子,本来以为你们不会这么快的相见,但是你却太过于痴了……老实的躺着别动,怎么,见到小姐了?”

天宝恩了一声,随即有些委屈的看着燕子,问道:“燕子姐,秋秋为什么不认得我?我究竟是不是在做梦,这一切,为什么都是这么的匪夷所思?”

“不是梦,当然不是梦……”

天宝道:“这,是真的?”

燕子笑道:“是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在你出走之后,我们很快的就研究出了一种最新的芯片,这种芯片,被我们命名为——天道。这种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