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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旁观者:沈凉玉探案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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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青细胞

【由文,】

第一章、伏杀

我的生活大约并不是健康的,我这么认为。

然而外人看起来,或许会艳羡无比。这倒绝不是因为我的容貌、我的家世,恰恰相反,我其貌不扬,家世清寒,加之性格恶劣,从前人人都避而远之。人们对我突然另眼相看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我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是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说来奇怪,人们借以提高自己身份的,常常并非是自身的质素、修养、谈吐,恰恰相反,都是外在的一些冠冕堂皇的东西,譬如,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有人疑心我是施了什么媚术,有人觉得是那男人瞎了眼睛……总之,众说纷纭,一时之间,人们对我道路以目。

而我照样旁若无人地来去。就算千夫所指,我也断不会无疾而终。

我最烦心的,就是每晚接到那个男人的“爱情热线”。

男人绕起舌来,原来一点也不逊于女子。他滔滔不绝地告诉我有关他的一切:他的爱好、他的朋友、他的父母兄弟……这倒也罢了。最让我要掩耳尖叫的是,他每天翻来覆去,居然说的也就是这点破事,没有任何新鲜话题。自从有一次我轻轻地把电话放在一边,半小时后才恍然想起这个电话,拿起来一听,他居然毫无觉察地继续在口若悬河……我下了结论,原来我这么冷静的人还是会有被人逼疯的可能。

而我也确实不知道这男人如何会爱上我……为何又认为我也已爱上了他。我不过是在妇产科实习的时候遇到他——他是一名主治医生,年逾三十尚未娶妻。他主动向我示好,我并无任何反应,他便把我的“和颜悦色”当成了默许——两个星期后,他在我父母来学校给我送衣服时恭恭敬敬地介绍了他的“身份”——我的“男友”,在父母“惊喜交加”的眼神中他受到了鼓励,表示完全不“嫌弃”我的“鄙陋出身”,想要“接受”我。

而我在父母眼中一向是滞销货色,现下有如此良机出仓,岂不欣喜若狂?

于是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和这个男人订了婚。

我反应依然平淡。嫁给谁不是一样,如果能让我已年迈的父母放心,我倒也没有理由反对。尽管我连这男人的名字还没记清。

我不是屈从于这个世界,这个男人,我只是屈从了我那满心为我着想的双亲,想要他们安乐。

然而这个男人又实在超出我的接受能力。又一个星期的晚上,他约我出来,含情脉脉地蹲在我脚边:“凉玉,我以后可以叫你亲爱的么?”

彼时不幸的我正在喝水,一听这话,“噗嗤”一声,我疑心矿泉水从我的鼻孔里喷了出来。他居然也不介意我这般狼狈情态,眼神无辜地说:“干嘛呀?”

他胖胖的脸仰起,噘起厚厚的嘴唇,想做出小孩儿的娇憨神情,声音也甜的发腻。成功地引起我想扁人的冲动。

然而我也不愧是泰山崩于前依然面不改色的沈凉玉。我挡住他凑过来的嘴:“等等,你还不够了解我呢。”

“没关系,我爱你。”

“我貌丑。”

“没关系,我爱你。”

“我脾气臭。”

“没关系,我爱你。”

“我平胸。”

“没关系,我爱你。”

男人泫然欲泣:“凉玉,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呢……”

但事实上,我非常相信这个男人……是个白痴。但我已不能再拒绝他的嘴了——不然那也太矫情了。

男人肥大的舌塞进了我的口腔。然这接吻也不过像我清晨起床后睡意朦胧的漱口,事后并不能清楚回忆。完毕之后,我叹了口气:“你叫那个……李什么晨来着?”

男人叫李汉宸。

我把这个名字默念了三遍之后,跟着他走进了他父母的别墅。

这场家宴非常重要——当然是对李汉宸而言,因为他要把我介绍给他的全家,让他们也“接受”我。

我也曾听他介绍过自己的家庭,然而从来也未曾专心聆听。拜我攻读医科而培养出的胜人一筹的记忆力所赐,我大概对他家的人口有个了解,然而事先他也没有预告我,今天的家宴是如此隆重——除了我这个“外人”,他两个弟弟的女朋友也在。

跟着他穿过一个独立的花园,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厅,我确知这个男人出自于一个文化层次并不高的家庭。这种出身一直影响着他的审美能力,因此他才对满室浮华的装饰那样得意洋洋,迫不及待地想向我这个“土包子”炫耀他家的“品味”。我垂下眼帘一言未发,耳边却乍然响起一个狐媚至极的嗓音:“哎哟,大嫂来了啊!”

我抬起头,打量从大厅的楼梯上款款而下的伊人。同样生为女性,她却胜我百倍地懂得怎样突出她的性征:翠绿的旗袍,丰满的胸部高高隆起,越发显示出纤腰的不盈一握;开衩下面雪白修长的大腿若隐若现,看不清五官的真面目——因为全被湮灭在夸张的浓妆之下,鲜滴滴的嘴唇娇俏地噘起,一双极不安分的大眼顾盼生辉。

“是二嫂?”电光石火之间,我判断出了来人的身分。李汉宸有两个弟弟,一个28岁,经商,另一个比我还小一岁,还在读书。这浓妆艳抹的女郎当然不像是弟弟的女友,更像是商人的伴妇。既然她叫我“大嫂”,我也不用“惺惺作态”,反口便叫回去。

女郎大约也吃了一惊——虽然浓妆之下她的表情看不真切,脚步却实在的顿了一顿:“大嫂真聪明,不愧是读书人啊,和我们家大哥一样,前途无量,前途无量,哈哈……”

我瞥了李汉宸一眼,这才发现他紧盯着我,脸上有不明来意的喜色。我眼珠一转,方醒悟过来,刚才我对“大嫂”称呼的默许让男人显然又自作多情起来。为了摆脱掉这种令人发毛的注视,我索性转脸直面着他:“你的父母兄弟呢,还不赶紧替我引见一下?”

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脸上的喜色更浓,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极厌恶这个动作):“还是你聪明。”一溜烟往楼上冲去,一边大叫:“妈妈!凉玉来了……”

我注意到他一直未和旗袍女郎招呼,楼梯上经过她身边时也视若无睹,那女郎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好像也熟知他对她的态度,不然也不会只叫我了。不过她似乎也不以为忖,扭腰下来,拉了我的手往沙发上坐,一边娇笑:“大哥30岁了,还像个小孩,遇事就叫妈妈。”

她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嗤笑。我不但不生气,反而非常赞同。记忆里李汉宸说过:“……我最爱的,就是搂着妈妈一起看电视……”30岁的胖男人搂着妈妈的样子,这画面的确有点让我消化不良,如果背景再配上他当时说这话的娇气嗓音……我就不明白,男人怎么也会扮演小孩发嗲的角色呢,如果是七八岁清秀的小男孩倒也罢了,但如果是三十多岁五大三粗的男人……我打了个冷战。

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我略一分辨:笨重的那个是李汉宸,他前面的一个脚步透着小心谨慎,应该是他妈妈了,后面一个声音虚浮,似乎走路时加以蹦跳,显见是个小女孩儿。

抬头看时,果然除了李汉宸之外,还有一位富态的老年女性,华贵的衣服不能隐藏她出身贫贱的事实,她的脸上没有一般贵妇人的红润气色,反而是长年操劳的黑黄形容。另一个果然是个清丽可人的女孩,正眨巴着眼睛,好奇地打量我。

老太太也在打量着我,一时并未开口,老脸上神情严肃。我知道这是等着我在主动招呼。按理我是晚辈,本就该上去拜见,居然叫李汉宸把母亲叫下来,实在是不成体统。但我天生不知礼数,也厌恶这些所谓“常理”,居然也僵持着和她对视。李汉宸虽然情商低下,好歹也是个成年男人,于是笑嘻嘻地出来圆场:“妈,这是凉玉。凉玉,还不叫妈妈。”

老人脸上的神情如泥塑木雕,动也未动。我也没什么兴趣凭空多一个“妈妈”来,于是只是轻轻颔首:“幸会。我是沈凉玉。”

这声无礼的招呼预示了这场晚宴的不愉快。除了李汉宸兴致勃勃以外,他父母和两个弟弟的表情都很冷淡。弟弟们的两个女友——旗袍女郎和可人女孩也只能低头吃饭不开腔,整个饭桌都非常沉闷。

我本来对此趟之行就意兴阑珊,这下倒遂了我的意。但我也并没有故意和李汉宸分崩离析的打算,于是偷偷盘点着这个将来我要进入的家庭:李汉宸的父亲名叫李翰海(倒是个不俗的名字,和他铁匠的出身全不相称),现在经营着一家全国连锁的服装专卖店,这名字说出来你也许会吃惊,因为你很可能也穿过这个牌子,至少也看人穿过。从铁匠到服装业富豪,创业固然艰辛,其一大半功劳倒是归功于妻子方如花——她原本是一个裁缝,因为衣服做的好,远近闻名,后来自己办起了服装厂,三十五岁生下李汉宸后,视如瑰宝(慈母多败儿,果然这是李汉宸情商低下的原因),后来又生了汉年、汉星,于是把服装厂交给了丈夫,回家一门心思当起了贤妻良母。

因为是年纪很大才生下的儿子,李母对李汉宸非常娇惯,后者也和妈妈最亲(从搂着妈妈看电视可见一斑)。相比而言,李母对第二个儿子李汉年就没那么宝贝,加上他幼年时期异常顽皮,远不如李汉宸乖巧听话,父母对这个儿子便不怎么重视,后来年纪轻轻就弃学从商。李父虽然也是商人,却十分希望儿子成为知识分子,对二儿子更不器重——我看得出来,李汉年对父母也无多少感情,入桌前甚至没招呼他们,就径自动了筷——李父还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却无动于衷。

而小儿子李汉星,是李母四十五岁才生下的儿子,比李汉宸整整晚了十年。彼时李父在商场上已卓有成就,把这个儿子的降生视为福贵之兆,分外宠爱——这个也明显看得出来,因为李父看爱儿的眼神,根本不加掩饰。甚至对李汉星的小女友好像也很满意,而不像对旗袍女郎——和李汉宸一样熟视无睹。

以上讯息部分是我观察结果,大部分则是来源于李汉宸——他那反反复复的家经居然我也能背得出大概了。李汉宸和二弟感情倒还不错,和三弟却有些代沟——毕竟有那么大的年龄差距了。李汉年是典型的商人外表,一双不大的眼睛冷冰冰,看人皆带算计;李汉星倒是长得憨态可掬,傻乎乎的模样,和小女友不时窃窃私语,但碍于父母在场,也不敢做出什么亲热举动。

吃完了饭,李汉宸带我去花园散步。静默了一阵,我刚以为他要责怪我不尊敬长辈,不料他甜腻的开口:“凉玉,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你么?”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李汉宸等了一阵,看我实在没有问他“为什么”的打算,便“嘿嘿”一笑,自顾自说下去:“那是那次实习操作,你站在我身边,我演习给你看,你身上有一股清寒气质,教我情不自禁被你吸引,后来你不小心碰到了我手,那么热的天气,你的手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出清凉,我只觉得无比舒适,一股甜意从心底涌出,从此便认定非你不可。”

我不知什么缘故,自小身体便不易温暖,就算夏天,手也半温而已,冬天更是冻如冰块。这也是别人不乐与我亲近的原因之一。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就看上了这点,这段感情来得如此莫名其妙,让我啼笑皆非地想到:胖子最是怯热,怪不得李汉宸总爱抓着我往他汗津津的怀里塞,原来是为了贪图凉快。

人们的感情大抵是如此。不外于对自身有利。没钱的会爱上富家千金,无势的会对达官小姐一见钟情。李汉宸看上我,当然不是因为我是“玉”,而是因为我“凉”。

我突然起了戏谑之心:“原来是这样呀,可我比你那两个‘弟妹’可难看多了,你不嫌丢人?”

“那种残花败柳,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

我知道他说的自是那个旗袍女郎,故意追问:“那老三的小女友呢,她多么可爱?”

“唉,只不过故作清纯而已。”他摇头不屑一顾。

我微微惊讶,那小女孩我都未看出破绽,怎么这一贯不识好歹的男人却说得如此肯定?正待细问,李汉宸却凑到我耳边,低低地道:“凉玉,亲爱的,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长到23岁,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美”。当下不但未添欢愉之意,反而徒增嫌恶之心。我扭过头去。

偏还有人以为我是害羞,将我脸扳转过来,为了证明之前谬论,在我脸上轻轻一吻。

“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他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去拿点冷饮给沈小姐喝。”

李汉宸闻言一拍脑袋作恍然大悟状,一溜烟地跑开去。我知道这是他父母要探我虚实,当下敛眉垂眼,作洗耳恭听状。

“沈小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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