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地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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逡桓鲂丈痰娜思夷冢没股ㄉ湮薰既褐谥螅钟没鸬阕帕朔孔樱5人当场死亡,商显生身中七弹,石天才中了一弹,幸未致命,敌人离去后,他们从火海中逃出。
1945年3月27日,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日寇垂死挣扎,纠集了伪警、特务300余人,对八道河、交界河、石片等“无住地带”进行拉网式大搜捕。从山沟的窝棚里搜捕无辜群众27人,带到龙潭沟的西坝根下,强迫群众站成两行,用机枪疯狂扫射后,大摇大摆地离去,敌人尚未走远,从倒下人群中传出了孩子的哭声,这是常宝林的妻子石氏怀抱一个刚满周岁的男孩,母亲怕孩子哭出声来连累了大家,用奶头堵住了孩子的嘴,憋得孩子透不过气,没等敌人走远,孩子就一下哭出声来,敌人听到哭声又咆哮着返回。又向倒下人群疯狂扫射,制造了龙潭惨案。27人当中当场惨死15人,伤重事后死亡3人。
敌伪强迫“集家并村”,人民遭杀害死亡和损失财物是难以计算清楚的,仅以滦平县不完全统计为例:1943年底,全县总户数 43 574 户,集家的户数 25 648 户,占总户数的61%;人口 245 410 人,集家人口 128 240 人,占总人口的52%。从1940年到1945年,被敌人直接杀害和饿死、冻死、瘟疫病死、逃亡共伤亡 20 700 人。被拆毁房屋 115 416 间;抢走马、牛、骡、驴8895匹(头);羊 71 765 只;猪 16 481 头。累累的血债,罄竹难书,日本帝国主义者是难以偿还的!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千万不应该忘记。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千古奇劫一代恨史(1)
佟靖功
1940年,日伪当局总务厅下达文件,指令试行“西南国境治安肃正政策”(即制造“无人区”,推行“三光”政策)。日伪做了多方面准备,在锦州成立了“西南防卫司令部”,拟定了《西南地区肃正工作实施纲要》。并将在“东满”推行“治安肃正”的汉奸姜全我和日本要人岸谷隆一郎、皆川、户仓胜人等调到热河,充任伪省长、副省长、警务厅长、协和会会长等职。伪热河省警务厅保安科长葛蓂以警正衔充任了伪兴隆县长。葛蓂到兴隆后迅速充实、成立和调入15个县辖警察讨伐队,约5000人,与日伪军配合进行讨伐,烧毁深山区民房,强迫居民移住附近大村,宣布兴隆县进入“非常时期”。
日伪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进行多次搞小集家和局部大集家的尝试,深感兵力不足。1941年秋至1942年,除原驻的日军“八八一”部队(1000余人)外,又调来日军“山田”队(300多人)。从热河第五军管区调来伪满军第三十四团、第十二团,由吉林第三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八团,由奉天第一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三团,由佳木斯第二军管区调来伪步兵第二十四团。伪军约8000人。又从伪通化省抽来围剿杨靖宇将军的省属警察讨伐大队10个,约4500人。加上兴隆县的警察,日伪共集中了2万余人。
1942年4月,伪满当局命令在兴隆推行“治安肃正”。为了“明朗”“部落”地带,敌人于1942年1月下旬,即农历腊月二十五日以后,在大川各村,进行了第一次全县规模的“大检举”。几天之内,逮捕了2000多人。在各地就地屠杀了400多人,其中在兴隆街南土门山沟集体屠杀了200多人。其余均运至东北各地充当劳工,极少有活着回来的。正月二十四日,日伪又在茅山、果园、东峪、老营盘等地搜捕,就地用酷刑致死致残十几人,死在外地60人。茅山东坡20户,被抓去28人,成了“寡妇庄”。
1942年春,日伪秘密策划“无住禁作地带”(即“无人区”)和“集团部落”(老乡叫“人圈”)所在地。1942年秋,日伪军警进行了空前的“大扫荡”,与八路军、游击队激烈战斗,并推行集家,强迫居民搬进大村。如若不搬,即烧毁房屋,并以“通八路”治罪。入冬后,日伪军多次到“无人区”扫荡,见着居民就杀光,见着房子就烧光,见着财物就抢光。前干涧村,有19名居民被围住,日寇将他们全身扒个精光,用木棍乱打,打得一个个血肉淋漓,然后又把他(她)们装进萝卜窖里,燃着干柴,将19人熏死。小黄崖川,仅小孩被刺刀扎死的就有48人。全县被惨杀的群众数千人。1942年,共牺牲抗日干部100多人,党员200多人,战士1000多人,八路军冀东军分区副司令员包森率部在沙坡峪长城两侧与敌人激战时英勇牺牲,西部地委书记田野(即赵观民)在石门台村突围时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为了掩护在小西天上被日伪军追堵的部队突围,八路军第十三团五连王强等三名战士弹尽跳崖,壮烈殉国。
1943年2月初,日伪军在大川各村进行了第二次全县规模的“大检举”,逮捕约5000人。在县内屠杀数百名,其余全部送往东北各地充当劳工。2月7日(正月初三)夜,日伪军将潵河川的大莫峪村包围。大莫峪村67户,被逮捕73人,他们被捆到兰旗营“人圈”(警察讨伐队队部和警察分驻所所在地)过堂审讯,有的被火烧,有的被刀砍。农民司俊雨被吊打时挣断了绳子,抓起劈柴把敌记录官打蒙,在越墙时被日伪军赶上用刺刀挑死。日伪军用刑时,梁哑巴怒打敌人,曹清、靳志三人大骂日寇,当场都被刺死。2月12日,被集体屠杀30多人。大莫峪这次死在兰旗营及外地的计69人,也成了“寡妇庄”。揪木林是一个55户的小村庄,被杀死和抓走41人,又成了“寡妇庄”。高台子、灰窑峪是临近龙井关的两个小自然村。检举前,警察分驻所所长杨文宏来通知:某日,“皇军渡边队长来村训话,全村人开会准备欢迎。”届日,群众集合,日伪军突然包围了会场,两村的青壮男人70多人全部被抓走,均未生还。
1943年4月至6月,日伪军倾巢而出,疯狂地搞了四个月全县大集家。村村皆黄,无处不兵,杀人放火,烧房拆屋,白天百里烟,黑夜千山火。将全县40%以上的面积划为“无人区”,16万多亩耕地禁止耕种(全县耕地约40万亩),毁了2000多座村庄,将111 825人(占全县人口的81%),赶进199个“人圈”。
日寇设置的“人圈”,就是在公路旁的平地上,划上一个大圈子,强迫被扫荡下山的人民在指定的圈子里盖简易房子居住,也强迫平川的居民全部搬进“人圈”,命令“人圈”里十岁以上的男女居民一律先修“人圈”墙和炮楼。“人圈”墙宽五尺,高一丈二。围墙设四门,有警察站岗放哨,白天开门,晚上关门。围墙四角设四座炮楼。围墙外设有大壕沟和铁丝网。围墙内,沿着围墙根有一圈巡逻道。“人圈”中有正街一条,纵横交错许多八尺宽的小胡同。每户居民均给三间小房的盖房处,房子宽不准超过15丈,院子宽只有8尺。家家都是厕所、猪圈紧挨着正屋窗棂。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千古奇劫一代恨史(2)
每个“人圈”常驻10名至50名警察,还把“人圈”居民编成“自卫团”或叫“灭共义勇队”,发给每个18岁至35岁的男子大枪1支、子弹50发,发给每个36岁至50岁的男子火枪1支、火药2斤,发给每个青壮妇女扎枪1支。在警察监督下,也让居民们站岗放哨,配合夜间巡逻。夜间,恐巡逻农民睡觉,让手敲木梆,此敲彼应,彻夜不绝。
“人圈”修成后,农民只能凭“居住证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出部落门,在租种附近地主、富农的土地上做活。如赶集、串亲迟归者,必须请假挂号。情况稍紧张,就几天不开大门。居民没有一点自由,连夜间都不准关门。警察、特务每夜都挨门清查户口,见着年轻妇女就强奸,见着财物就掠夺,见着猪鸡抓去吃掉。
“人圈”里居民的生活用品,日伪美其名曰“配给”。每年每户洋布7尺半,每年每人白面18斤,每人每月盐7两半,每户每月洋火1盒,每人每年豆油4两。此外,还配给不足挂齿的碱、糖、大米等。这些配给品,经过县、村、甲、牌层层剥皮,发到居民手里连塞牙缝也不够。后来,就这点配给还一减再减。农民没有火柴用,只好用火石打火和保存火种。没有灯油,就用松柴照明,叫油松明子,熏得人们鼻子、眼睛都成了黑窟窿。许多居民,全家只能穿一条裤子出门。抗日工作人员化装进入“人圈”,见到妇女同胞常常是在炕上围被而坐或蹲在屋角的坑里,只有1个妇女给做饭烧水。原来是9口人只有一条裤子、一条被子。当时流传着这样的民谣:“大好山河敌侵占,烧杀抢掠修“人圈”,死走逃亡家破产,十七八的姑娘没裤穿!”
人们暗暗地从心底发出这样激愤的呼号:“人圈”里的穷人没法熬,租税重、利息高,苛捐赛牛毛,逼死穷人的三把刀!”日本侵略者无法解脱日益加重的经济危机,便残酷地压榨“人圈”里的农民。
首先,粮食租税,全年6项:
1粮谷出荷粮。每亩上地缴粮1斗,每亩下地缴粮077斗(每斗30斤);
2民生集谷粮。每亩地缴1斗,1943年每亩缴12斗;
3义仓粮,每亩地缴1升;
4米谷株式会社粮,每亩地缴2升;
5地亩捐粮,每亩缴2斤;
6地亩附加粮,每亩缴1斤。
合计每亩地缴粮78斤。当时,贫农、中农生活无路,耕作粗放,又遭自然灾害,平均亩产粮食只80斤。缴了苛捐,就无隔夜粮了。为了求生,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借债。
其次,纳正项税:
1民生税,每亩地2角4分;
2地亩税,每亩地5角;
3地亩附加税,每亩地2角5分;
4门牌税,每户1元;
5协和会税,每个成年人2元;
6牲口费,每头驴4元,每只羊7角5分,牛马骡每头5元;
7出生费和死亡费各2角;
8宰杀费,每口猪4元,每只羊2元;
9材料费,每亩地2角;
10兴农合作社股金每户1元;
11义款每户6角。
再次,杂项税,主要是“慰劳”日伪军、伪官吏的:
1送菜,每甲三天一次,每次50斤至100斤;
2送柴,每甲三天一次,每次500斤;
3送猪,每甲每月3至10口,每口猪至少杀肉80斤;
4送鸡,每甲每月5至20只;
5送礼,宪兵队长结婚、寿辰,每甲70元;警察中队长以上官员,每甲30元;
6团员费,每甲经常派2名“自卫团员”到村公所听差,每月需150元至200元;
7棍团费,每甲抽10人专门受训,每月需100元;
8劳工费,每甲每月抽10—300人,需200元;
9村甲职员费,给每人每月100—150元。
第一部分:热河的血泪仓夷—“无人区”千古奇劫一代恨史(3)
“人圈”里的居民,很快出现了“四多”现象:即讨饭的多,病死的多,吃糠咽菜的多,披麻片、光肩膀、露乳房的多。
在“人圈”里,警察、特务时时监视居民,巧立罪名,任意抓人入狱。第一、见到两三人结伙闲谈或夜间点灯唠嗑、家中有茶缸、小铁锅、灰色和草绿色衣服、衣服超过五个扣子、布鞋超过两双、出外做农活日落后归圈等现象,皆以“通八路”罪名列为思想犯抓去入狱;第二、家中存有中华民国书籍、书写的抗日语句、搜出无证明书的人、枪支弹药、八路军粮票等,皆以共产党员列为政治犯逮捕入狱;第三、家中存有大米、白面、纸烟、手电等物品,皆列为经济犯入狱。
抓进监狱,日伪制造出许多惨绝的酷刑:
① “断食空腹”。几天内不给饭吃;
② “倒栽莲花”。头朝下活埋“犯人”,日伪军看着被埋人两腿露在外面乱挣乱踹,就拍手大笑;
③ “军犬舞蹈”。让一群军犬一纵一跳地反复扑上去,将人活活咬死;
④ “滚绣球”。把人衣服脱光塞进一个钉满钉子的木笼里,把人滚死;
⑤ “电磨粉身”。用特制的一种电磨,把人磨成肉酱;
⑥ “枪戳沙袋”。把人放在口袋里,叫新兵用刺刀扎,说是练武试胆;
⑦ “虾公见龙王”。把人头脚绑在一起蜷曲着,投河里或池里淹死;
⑧ “开膛取心”。双庙据点的日军中川曾吃了50多个人心;
⑨ “钢针绣骨”。用大铁丝往手指头上或头顶上扎,扎进5寸至1尺深。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