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倾华+番外 作者:倾弦影(晋江2014.3.1完结)-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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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着去游山玩水,结果……”
“待生下孩子,我陪你赏尽天下美景,如何?”
“那一日,还要等多久?”
“快了,再等上两三年即可。”
“……”
从那以后,一连两月她都胃口不好,吃得极少,还时常呕吐。
皇甫策连忙让下人去打听一些止吐的方子,三更半夜时常下厨煮点心,碍于事务繁忙,最后熬粥的炉子都搬进了书房。
风容云看到这辈子想都想不到的景象。
书房里,皇甫策一边跟他商谈要事,一边的炉子上在熬粥。
他记得皇甫策有洁癖,无论是居处还是书房一向都喜欢整洁,可那人竟然在书房里熬粥,这举动真是跌破世人眼球,想想那一身白衣的男子挽袖熬粥的情景要有多和谐就有多和谐,每每进去都抱着调侃的念头,结果他看到的是对方优雅自如的动作,就那份认真的模样就可以迷倒一大片姑娘,他无力抚额,这人果然是异数中的异数,连他们的爱情也是。
在殷勤了半个月后,颜倾玉第一个看不下去了,把凌云心叫来训了一顿。
“你整日无所事事,策儿在外奔波,回家还要为你熬粥……”
“哪人女人没生过孩子?当年我怀你的时候,可没这么娇贵!”
“每次吃饭还要跑到一边,三餐不照吃,还让策儿天天为你下厨……”
在训了两刻后,凌云心叹了口气,“好吧,以后一起吃饭,我会让他熬粥了。”
这一日,四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慕容云澈坐在椅子上,一身珍珠白的小袍子华贵又漂亮,明亮而狡黠的眼睛像是某人的翻版,那当中的深蓝色眸子漂亮得引人惊叹,长长的睫毛轻轻一颤,颤出可爱的弧度,“娘亲,你要多吃点,不然你肚子里的小妹妹会挨饿哦!”
他学着皇甫策往她碗里夹菜,第一块夹的就是鱼肉,闻到那腥味,凌云心连忙奔出厅外,连连呕吐,皇甫策随即奔了出去。
“怎么了,还很难受吗?”他扶着她,一脸心疼,记得当初身受重伤还怀着云澈时,她能吃能喝,还特爱吃诡异的地方小吃,完全没有恶心呕吐的症状,如今却是闻不见任何荤腥,一看到就吐得厉害。
“我吃不下去了。”她眼泪汪汪望来,他心一软,“那就不要吃了,稍候让人给你送点点心。”她只能点头,无力地朝他靠了靠,皇甫策随即抱起她走进屋里。
慕容云澈嘻嘻一笑,“姥姥,爹爹又抱娘亲进屋了,他们是不是在玩亲亲啊?”
颜倾玉手中的筷子差点掉下来,瞪了一眼远去的两人,正经训道:“澈儿,非礼勿视,以后不可乱看。”
慕容云澈笑眯眯点头,眼睛斜了一眼对面的红烧牛肉,嘻嘻一笑,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姥姥,我很听话的,以后不会乱看哦,你要奖赏我哦!”
颜倾玉肃然的脸色终于土崩瓦解,在离开圣教后她来到这里,每每想起被抛弃的家业就埋怨凌云心,但是自从有这个外孙后,生活变得很圆满,她也很知足,笑着朝那小人儿道:“好,姥姥赏你,要吃什么?”
“哦,要吃牛肉。”
“好,姥姥夹给你。”
“对了,姥姥不要告诉风叔叔,他说我最近很胖哦,将来会当不上天下第一美男子……”他皱了皱眉,好像很委屈似的,只差没在眼角抹上两行泪。
颜倾玉不悦皱眉,“别听他的,澈儿白白胖胖最可爱了。”
六岁的小孩忽然苦恼了,低声嘀咕道:“白白胖胖就是圆润的体型……唉……好苦恼……”他叹息起来语重心长,倒是有几分皇甫策的样子,而在颜倾玉眼中,这分明是人小鬼大的模样。
这一夜,皇甫策和风容云在书房里长谈。
风容云递上有效的止吐方子——姜片和花生。
看在可怜的某人熬粥熬了半月的份上,他让人将那些姜片洗净切好,那些花生也煮熟剥好,方便食用。
“想吐的时候含点姜片会好受些,平日里常吃花生可以止吐。”
“这两个真的有用?”
“当然了,这可是我千辛万苦打听来的,花了银子呢。”
闻言,他马上派人将东西送过去,随后继续与风容云谈话。
“她近来不能闻血腥,我不想战乱波及云英郡。”
“所以呢?”
“积蓄所有的力量尽快结束这一场天下之争,”他的目光一闪,“一切便交由你来办。”
“喂喂喂,我只是你家里的管家,又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朝廷王臣,怎么解决战乱?”
“得人心者得天下,这五年来,落梅山庄已经声名鹊起,期待太平的人们都向着我们,”他顿了顿,又道:“现在魔教内讧,晋王那里也是如此,只有皇甫奕那里上下齐心,如果皇甫奕像当年对付圣教那般对待落梅山庄,能阻止此战的只有我那四名部下,历经五年,他们掌握兵权甚至更多……”
“喂喂喂,你能确信他们的心还向着你呢?”
“据说当年他们是在听到我的死讯后才为皇甫奕效力。”
“呵呵,这些你当年早就想到了吧?”
“一半一半,当年我只是想建一个富庶的小国而已,没想到会救济天下,得到百姓的拥戴。”
那些人为天下征战四方,他却为她建立一个理想国度而劳心劳力,无意之中拯救那些灾民,成就今日无上的厚德,实在是机缘巧合。
说来也巧,庄里第二日便有客人来访,来的正是他以往的部下——风随雪。
离别五年,风随雪终于见到昔日的主人,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风霜的痕迹,相反地,芝兰玉树,长身玉立,衣袍皆是华贵,那一双深邃而明朗的蓝眸就那样淡定地望着他,唇边弯起熟悉的弧度,他道:“随雪,你来了。”
这一刻,长满胡渣的风随雪因重逢再度热泪盈眶。
后院里,小人儿正缠着凌云心讲故事,听着听着猛然想起某人的嘱托。
“娘亲,那位叔叔要我告诉你,他对不住你。”
“叔叔,哪位叔叔?”
“萧誉风,卓爷爷的徒弟,月奶奶一直指责的人。”
她的神色一顿,心绪复杂,道:“你告诉他什么了?”
小人儿笑嘻嘻道:“我只是说娘亲走了,他以为娘亲死了,伤心得吐血呢!”
她的神色一顿,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终是叹息了几声。
那一日,风随雪不知跟皇甫策谈了什么,吃完午饭后便匆匆下山。
随后几日,昙州的形势开始发生变化。
三方的领主按照当初的约定,跨过重重阵法,先后到达昙州,与此同时,四面八方涌来的百姓也陆续进了昙州。
这一场五年的征战终于到了尾声。
昭明五年四月六日,晋王被刺,长乐公主求见皇甫奕,倾诉平淮王忍辱负重,皇甫奕随即召回平淮王,两方势力合为一处。同时皇甫奕向天下人昭告,绝不侵占落梅山庄的领域,并称颂落梅山庄庄主这些年来为天下百姓所做的一切,此举深得四面八方百姓的拥护。
与此同时,归于魔教麾下的凌啸早有二心,被容嫣所挟制。
昭明五年五月七日,昙州云英郡外,皇甫奕率兵与魔教大战。
那一日,皇甫奕御驾亲征,皇朝四将齐出,眼看大战在即,风中忽然有一骑奔来,那上面的白衣女子犹如惊鸿一现,万千兵马纷纷侧目,一身黑衣的男子抬首便看到那张脸,风沙迷离了他的眼,有泪滑落脸颊。
这五年来的自我惩罚终于得到了解脱。
这一次,他不再举弓射箭,只是扬声下令道:“魔教上下听令,从此归于江湖武林,不再逐鹿天下。”
万千兵马瞬间退去,那一身黑衣迅速消失在战场上。
最后留在昙州的则是皇甫奕的兵马。
昭明五年五月十日,皇甫奕拜访落梅山庄,见到庄主的那一刻,神色激动,感激涕零,无法言语。
昭明五年六月六日,天下一统,皇甫奕稳坐帝位,皇朝结束五年来的战乱,天下太平。
昭明五年七月,魔教教主萧誉风一统武林,稳坐江湖盟主之位。
后世史书记载:昙州以北,有落梅山庄,其庄主行善积德,收留难民,营救伤患,于乱世间另立大同国度,匪夷所思也,却为明帝亲眼目睹,毕生铭记,其务农之良政,行兵之良策皆受其启发。
自古得人心者得天下,当爱民如子,齐家修身,方可成就太平。
至此,历史又翻开了一页,昙州成为九州人们的向往之地。
居住在昙州的人们四处都在传诵落梅山庄庄主的丰功伟绩,关于他的爱情更是流传于后世,那是皇朝百年来唯一的爱情神话,是史上不可思议的传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在放假期间总是使我如鲠在喉的细节终于补充上去了!
有好多的话想说,最后想想,还是写在后记里。
番外大概两三篇,因为大多的细节都补充得很完整了,减少了几个番外,因为写下去,有的不足两千字,这样的番外总觉得不过瘾啊,所以为了减轻叙述量,所以添加细节。
☆、后记
历经一年多,终于写完这个故事,看着被记得满满的笔记本,画满了所有形势发展的角色,突然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微小的成就感,这种感觉弥补了一直默默无闻以来的寂寞和空虚。
这一路他们走来,按照他们个人的意愿完成自己的使命,当走到一定程度,作者的存在就是完整地叙述,当初能否淋漓顺畅地表达他们的命运是我很为难的一个问题,但幸好,男主的位置一直坚持到最后。
坚持的原因不是我多么爱男主,只因为那个是最适合女主的人。
难道你们没发现男配如果为女主要死要活,那会破坏你们最初的念想?
到这时,你们不免会想,当初那个霸王八之气的人哪里去了?
当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物本身的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人的性格可以决定命运,后天的环境也是一部分,所以每个人的结局都不同,归宿也不同。
写完这个结局,仿佛早已锤炼千百次的叙述一般,并没有当初的不舍,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里很二地狂呼,耶,以后可以无所顾忌地追剧了,可以全心全意去疯玩了,生活多么美好啊!
然而很不幸的是,下一本书的人物设定和大纲已经开始展开,在我还在春节长假期间,还在为不完整叙述而充满遗憾时,一时突然奇想的结果。刚刚回归公司,天杀的客户开始催画册改稿,这大年头就让我改稿,还并非设计的原因,这让我情何以堪?后来客户亲口对我说,这是最后一次,完了就定稿,于是我赶紧去改,为的就是定稿,所以这个年头我并没有受到节后倦怠症的骚扰,早早就投入加班状态,不断重复地核对印刷稿,深怕一个疏忽漏掉哪里造就难以挽回的损失。
有人说作者普遍都有神经分裂症的前兆,其实我想说的是,做设计的也有这种状态。
可以早上还要死要活地赶儿童类海报,下午已经在赶中国风的画册,再过一段时间,可能是老年人的项目了,整个思维完全集合百变大咖的精华,一会儿可以是古典美,一会儿可以很时尚很前卫,不用怀疑,这就是一个设计的千面玲珑,某种程度上说,这造就我口味的多样化,也决定将来可能不只写一种题材的可能性。
其实电脑里不少坑,一直没胆放上来,我还是习惯挖一个填一个,这样比较全心全意,比较不喜欢自己不负责任,比较挑剔某个细节的不完美,所以这冷文能够完结,完全基于我强大的责任心……
新书可能会改变我一贯的风格,是搞笑风格的,很大一部分想自娱,因为每当焦头烂额赶画册时总是希望出现一部这样的书——它在我疲惫时可以让我哈哈大笑,在我忙到灵感枯竭时回头一看,还有点意思,淡定地摸下巴,设定其实有点狗血,但过程绝对奇葩而搞笑。
作为一个设计师,怎么可能只满足一种题材呢?怎么可能只满足一种人物设定呢?
我要猎奇点的,奇葩点的,还有更搞笑的东西。
于是,新书的类型不同于这本,男女主角与这本完全是南辕北辙,根本不搭边。
最后想说的是,如果将来看到,请别太惊讶,因为这还是我呀。
我最大的野心不是靠一个类型而红,而是写遍人生百态,最好有一千种人,一千种性格,然后他们的爱情都不一样,如果将来真能做到这一点,我就很满足很满足了。
这一系列已经充分考证我的倒叙笔法,新书却可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