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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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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遍的幻想自己就是最终和他一起归隐的朱七七,现在自己真成了朱七七了,却反而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之中。

毕竟我已不再是原著中那个天真的只一味地追求爱情的朱七七了,没错,小时候我是把沈浪列为梦中情人的不二人选,也曾一度将他作为择偶的标准,幼稚地发誓说要嫁就嫁象沈浪一样的男人。

可是,现在呢?我苦笑。对于屡经感情风雨,对人生有了全新感悟的我来说,这个比风还捉摸不定的男人,无疑已不再是我最佳的选择。

我理想的爱人,他可以贫穷,可以潦倒,也可以相貌平平,却不能在心中同时放两个女人,如果对感情不能忠贞,我宁可不要。

当成年后再次阅读原著,我对这一段纠缠的感情又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在沈浪和朱七七的感情里,双方的付出始终是不平衡的,朱七七为了得到沈浪的爱,不惜奔波千里,顶着严寒追寻情郎的踪迹,又为了获得沈浪的另眼相看而屡入虎穴,几经屈辱,后来更是因爱成恨而误中王怜花之计,自己也险些失去清白,可她这般倾其所有的感情投入,换回的依然却是沈浪的一次次冰冷的推拒,得到的也只是沈浪的一部分感情。

他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善于以柔弱博取同情、心中却被仇恨充斥的可恨又可怜的白飞飞,纵使被白飞飞一次又一次地设计,到最后他依然不肯放弃救她。

或者说,即便是朱七七和白飞飞加起来,也依然重不过他心中的大义和私仇,为了伸张武林正义也为了为父报仇,他必须除去一切的罪魁祸首——快乐王!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舍弃七七,也可以舍弃飞飞,可以舍弃一生的儿女私情,甚至,他也愿意孤独一生。

而我,我的愿望其实很小很小,我不稀罕什么荣华富贵,也不要一生锦衣玉食,更不需要什么绝世的姿容和强权势力,我只希望能拥有一个我爱的也只爱我的他,每天清晨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他安睡在身边,与我共同迎接新的一天;不管日子有再多的忙碌,也能和他一起平静地吃完早餐;只要有他在身旁,便是海角天涯刀山火海,我都愿意伴随;也不管生活有多艰难困苦,彼此都能相互扶持患难与共。

我还希望能和我爱的人生一两个孩子,一起全心的抚养他们长大,快快乐乐地享受人生本来就该拥有的幸福和平静。

或许,那性情率真豪爽的男子汉熊猫儿才是我最好的归宿,虽然他的相貌和智慧都比不上沈浪和王怜花,武功也不是最好的,还是个混混的头头,是个标准的酒鬼,但他对朱七七的感情绝对是真挚的,也只有他才会没有任何条件的纵容朱七七,陪她一起胡闹一起开心,并给她最宽容的对待,更重要的是,他懂感情更重感情,比沈浪更为感性!

如果说沈浪是个完美的神,那熊猫儿就是个有缺陷的人类,爱上博爱的神对于追求唯一的我来说,也许会很幸福,但同样的也必定会很痛苦,与其痛苦不如不要,再说了,谁敢说朱七七和熊猫儿就不能成为合适的一对呢?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整夜,时而流泪时而微笑,时而叹息时而感动,痴痴狂狂,如疯如颠,直到天明,才迷迷糊糊地合上了眼。

次日中午时分,我才悠然醒转,依然平静无梦。

午后,我前来探视的二姨娘被抱出屋外,重又见到了眼前比苏州园林还要鲜明真实的华美建筑。

嗅着醉人的花香,感受着暖风的抚慰,再看看头顶的蓝天和漂浮在其中的姿态万千的白云,我忽然想起六个字来: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我已经托生到这个异世界,成为了朱七七,那么就让故事顺其自然的发展吧!何况我现在还只是婴儿,谈什么都是为时过早,更何况故事的真正发生时间起码已是十几年以后了,我又何必先杞人忧天呢?

经过这生生死死的交替,我已经开始相信命运,相信冥冥之中,一切自然都有安排了。

不过,在原著的故事发生之前的这些年,我总应该可以自由的好好地享受我的新生活吧!朱家这么有钱,那我梦想的米虫生活,应该是不成问题咯?既然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大把大把的钱财可以供我使用------呵呵我------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将来悠然地品遍天下美食,游遍名山大川的美好未来了,人生得意,便当如此!

就让我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人生吧!不管单纯还是复杂,只要能开心就好!想通了这点后,我性情中的乐观天性逐渐地被开发出来,再次看着娘亲和老爹以及其他家人的时候,距离似乎又近了些,感觉也温暖多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幸运的不是吗?

虽说是枉死,但世界上死于无辜的人何其多啊?关是那些战争就不知吞噬了多少无辜的生命。不是谁都有机会重新活一次的,引魂使者说的对,我的确应该好好地珍惜新的人生,好好地对待这一家人,毕竟他们从此将是我最亲的人了。

至于前生我最爱的双亲,我不会从此将他们忘记,等到我长大一些,可以写字了,我会用现代的简体书把前生都一一记载下来,把那些宝贵的记忆以文字的方式永存。我还要学画画,将来为自己画一副前世的全家福,让爸爸姆妈的音容陪我一生。

怀念的方式其实还有好多好多种,爸爸姆妈其实永远都不会从我心中消失的,不是吗?

第十四章 老尼

满月后,我明显地感觉身体灵活了许多,看来我的灵魂和这副身躯已提前融合了,之后我的生长发育就开始快了起来,三个多月就长出了第一颗乳牙,等到四五个月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我的声带已经开始转变,虽说还没完全恢复说话的能力,但发出几个比较简单的音节,如“爹”和“娘”已是根本没问题了。

当我发现了这一点后,我激动地整晚都睡不着,想想看啊,我可是足足闷了四五个月当了四五个月的哑巴啊!这种滋味,又岂是一个健康的人所能体会的,而今,我总算又可以表达我的意思了。

次日奶娘抱我到娘亲的房中,见到坐在梳妆台前的娘,我立刻迫不及待地喊了一声“娘!”

娘亲将手中的凤钗插入云鬓之中,正准备起身抱我,听得我开口顿时怔住了,似乎不敢相信刚才是我在唤她。奶娘也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瞧着我,眼里满是不可置信。

我展开笑容向娘亲伸出双手:“娘,抱抱!”

这一回娘亲终于证实了刚才是我在开口说话,她呆了一下,突然急步冲上前来抱过我,惊喜地道:“七七,娘的好宝贝,你能说话了?”

我嘻嘻地一笑,连声喊娘,开心地不得了。

娘亲也连声地应是,忍不住一下子亲了我好几口,赶紧吩咐贴身丫鬟小意道:“快去二姨娘房中请老爷过来,就说七小姐会说话了。”

小意脆声应了是飞快地跑出房去,一路开心地喊到:“七小姐会说话了,七小姐会喊娘啦…………”

这丫头,平时挺文静的,想不到喊起来嗓子也这么响。

我搂紧娘亲的脖子,藏不住满脸的快乐,怎么今天才感觉到,娘身上的味道真是好闻极了呢!

如同初次苏醒般,我开口喊娘的消息几乎在片刻之间就传遍了全府,顿时府中上下一片喜悦,几乎人人都在谈论我,老爹更是喜的合不上嘴,我叫一声爹他就起码应个四五声,惹的众人窃笑不已。

惊喜似被点燃的烟火,接踵而来,不到两个月,我就可以完全地恢复了我的语言能力,其后,我开始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双腿,时常在床上练习爬行和站立,希望同样可以早些恢复我的行动能力,许是天见可怜,也可能是我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到了周岁前夕,我终于可以蹒跚着独自走完了三步。

提前学会行走,又正逢我的周岁生日,府中自然又难免大肆地庆祝了一番,结果,我又收到了不少礼物,呵呵!

老爹和娘亲原本还担心不足月出生会影响我的后天发育,没想到非但没有,反而什么都发育地比哥哥姐姐们早,而且身体也长的很快,才一岁多就得穿两岁小孩的衣服了。

被众人环绕着捧在手心里的日子果然很舒服,现在我这个家中的老幺可谓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上上下下无不把我当成公主般伺候,老爹和娘亲更是极其疼爱我,吃的用的,绝对都是最好的,舍不得我有半点的不舒服和不开心。

在享受这荣宠的一切的同时,有时候我也会想,难怪原著里的朱七七会养成那一副天不怕地不怕、任性刁蛮的性格了,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养成高人一等的性格那才怪呢?莫说是不懂事的小孩,即便是思想早已成熟的我,在如此舒适和尊贵的生活里,也不禁有些飘飘然了。

只是我并没有忘记原著里的朱七七因为自己的性格而吃尽了苦头的教训,因此时时地告诫自己,切不可持骄而傲,变成一个娇纵的千金小姐,没想到这样一来我反而更加深得人心了,连本来人气最旺的五哥的风头都被我无意中抢过来了。

被憋在摇篮和怀抱里长达一年之久后,终于获得自由的我就再也按耐不住那颗早就蠢蠢欲动的心了,每日一早我就跑到哥哥姐姐的房中去,央求他们带我出去玩。我要看看这古代的街道是什么样子的,是否如电视中演的那般繁华热闹?我还要看看这古代的西湖,少了那么多的人工修饰,韵味是否要比现代更加的浓郁?

家中的府邸地方虽大,但我早在可以说话之时就让奶娘她们带我转了好几圈了,梅、荷、菊三个后院和君、竹、兰三个别院,我已十分熟悉,便是前院的议事厅和中院的帐房我也进去过好多回,再说这是自家的园子,几时不能看啊?

因此我强烈要求出府见见外面的世界,娘亲原先不同意,觉着我太小了出去不安全,可经不起我的撒娇和央求,加之五哥也在一旁使劲地帮我,终于松口同意了让五哥陪我上街。只是由于西湖此时还未划入城区内,要去的话尚需一段路程,得乘马车,却没有同意。我虽然有些失望不能马上见到西湖,但正所谓来日方长,我既然生活在这个城市,也不怕没有机会。

于是,在一群丫鬟和家丁的围护下,我兴致勃勃地牵着五哥的手开始在街上四处乱逛。

一转入宽阔的街道,我的惊呼和欢喜的叫声就没停过。

眼前的街道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狭窄,相反的十分宽敞,除去两边小摊阪所占的空间,中间的通道还足足可以同时容纳两辆大马车并排通行,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有提着篮子选购东西与小贩讨价还价的,也有无所事事负手悠然闲逛的,有骑马乘车的,也有牵驴拉牛的,行人的衣着也很繁多,布衣朴素,绫罗绸缎耀眼,短袄简便,长衫儒雅,只是很少看见年轻女子走过,偶尔有一两个经过,也都是面罩轻纱低头匆匆而行。

街道的两侧,几乎每隔一段就有一家茶楼或酒楼,商铺更是一家紧挨着一家,所经营的商品也极其丰富,不仅有传统的茶叶、丝绸、古玩、玉器和胭脂水粉及成衣店,更有许多卖日常用品的小店,以及各类的临街小作坊,各式小摊的吃食、小玩意满眼都是,我们一路走过,只听得吆喝声不绝于耳。 我只觉得两只眼睛根本就瞧不过来,现代的仿古街道比起这实际的古大街,简直就是小儿科,连十分之一的边都沾不到,这才是真正的古香古色啊!

我一路走走停停,这个摸摸那个看看,只觉得这个十分有趣那个也非常好玩,到后来干脆就直接拿了看中的东西往身后的丫鬟家丁们手里塞,反正有现成的购物篮和钱袋,我还客气什么呢?这可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逛街呢?感觉久违了。

街上来往的人似乎有很多都认五哥,我们走到哪里,哪里顿时就传来许多窃窃私语声,来往的人的目光十有八九都投注在我们身上。五哥平日里在我面前虽然基本上就是一个调皮小鬼,可一有外人在,他看起来就完全是个气质极佳的富家贵公子。一路走来我已经听到不少人在称赞他,说小小年龄就如此风度翩翩,长大了必定是个玉树临风、夸他真不愧为浊世佳公子之类。面对这些赞美,五哥一律微笑以对,面上不露丝毫得意之色,竟似乎谦虚的很,惟独在听到有人惊叹我的容颜夸我可爱时,才漾开了欢喜的笑容,露出了骄傲之色。

至于我自己,虽然早已从镜中看过这一世的容貌,也习惯了别人的赞美,但今日上街,见连这些老百姓都目不转睛的瞧着我,仍不禁有些害羞发窘,前世我的容貌只能勉强算是清秀,走在大街上也没几个人回头再看,倘若有一天真的比较漂亮,引得同事朋友们的称赞也必定会泼辣地回一句“怎么,没见过美女啊!”以隐藏心中的羞涩,现世换了这么一身吸引人的美丽皮囊,还真有些不习惯。

我拉拉五哥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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