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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5890-历史的底稿  :晚近中国的另类观察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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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混战之后,真正混出名堂的,大多是些识字不多的速成的讲武堂毕业生,或者干脆就是像张作霖、陆荣廷、张宗昌这样大字不认得几个的土匪流棍。曾经叱咤风云的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生,大浪淘沙之后,大概只剩下一个山西王阎锡山,其余的不是折戟沉沙,进了租界做寓公,就是像刘文辉、刘存厚那样守个偏远的小地方,做小诸侯了。至于少数几个美国西点和法国圣西尔军校(那是戴高乐的母校)的毕业生,只有给人做参谋的份,能混到校官就已经不错了。    
    粗人当家,行事难免粗糙,或者说粗野。打仗的时候,会许诺攻下城,自由行动三天;统治地方,也往往以催科是务,打军棍、杀人;有断案喜好的,则言出法随。胡帅张作霖有话,刘邦约法三章,我只一章:犯错就杀。全无前朝士大夫的繁文缛礼和多愁善感。不过,粗人也有不高兴的时候,令他们最不高兴的事,除了吃败仗,就是世风的日下。所以,大多数军阀,对维持风化都相当在意。    
    前朝的士大夫也留意维持风化,不过他们的重点多半放在兴儒学,禁淫祀,甚至不许唱戏方面。军阀是粗人,心思没有这么细,他们的维持风化,眼睛只盯住女人的胳膊。    
    民国是个女性服装变革的转折时期,一方面是西俗东渐,西式的裙服传入,一方面是中国(应该说是满人的)旗袍改良,两者都在曲线和身体暴露方面有所表现。当然,也仅限于袖子变短或者变无,露出或多或少的胳膊。大概当时中国的男人,多数都是鲁迅说的那种,看见白胳膊就会想到裸体的联想狂。所以,一时间,这些露出的白胳膊,很是刺激了国人特别是某些男人的神经,让他们在吞咽口水的同时,认为有伤风化。    
    军阀的眼光和心思,与当时多数的男人所见略同,但是他们手里有枪,而且有权,因此他们的反应,往往变成严厉的禁查。于是,露出胳膊的女性晦气了。从南到北,到处都有军阀派的警察、宪兵和执法队奉命禁查,满大街找白胳膊。张作霖查,孙传芳查,陈济棠查,韩复榘查,甚至连那个狗肉将军张宗昌也查。不仅命令部属去查,而且在日理万机之余,亲自上大街围追堵截。韩复榘特别讨厌穿短袖或者无袖旗袍的女人,只要碰上,上去就是一顿耳光,然后关禁闭。一次,把一群穿半袖学生服的女中学生也打了一顿,关了起来,直到山东教育厅长何思源告诉他,这些学生穿的是校服,是中央统一规定的,这些哭肿了眼睛的女孩子才给放出来。    
    热衷于找女学生晦气的军汉们,也同样喜欢找女学生当老婆或者小老婆。凡是有驻军的城市,女中学生总有一些变成了军官家眷,以至于有的女子中学校长感慨道,学生都进了兵营,学校没法办了。这种时候,女学生露出的胳膊,又没有关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很可能是这些露出的白胳膊,刺激了他们对女学生的兴趣。    
    大凡转型时期,人们,尤其是握有权力的人们,对女性服饰的变化都比较敏感,在担心秩序失控的同时,对那些其实很让他们赏心悦目的服饰变化,表示自己的痛心疾首。那些脑袋里仁义道德和男盗女娼搅成糨糊的军阀,当然也不例外。对这些人来说,维持世道人心的惟一法门,就是再一次把这些露出点什么的女人包裹起来。


革命的意外经验合法化的黑社会

    立志要推翻清政府的革命党人,大多跟帮会关系密切。孙中山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成为红棍,仅仅开了个头,后面就一发不可收拾。同盟会中,原来光复会的人和原来兴中会的人闹意见,陶成章和陈英士彼此视同水火,但在联络会党方面,却异曲同工。在两广,则三合会,在两湖,则三点会、洪江会,在西北,则哥老会,在四川,则袍哥,在江浙,则洪帮或者青帮。或者跟帮会头目称兄道弟,或者自己直接投身其中,甚至干脆成为某个地方帮会的龙头老大。帮会和革命党人不分彼此,也不知道是革命党加入了帮会,还是帮会同人加入了革命党。    
    有研究者说,革命联络会党,只是革命党初期的策略,到了后来,就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争取新军上面了。可惜,事实上没这么回事,跟联络会党相比,争取新军只占革命党工作的一小部分。不少新军将领虽然原来跟革命党有过联系,但回国做官之后,能否带他们的部下投身革命,本就是个未知数。不过,在新军起义成功之后,各地帮会的起哄也很重要,不然的话,不会有那么多的地方宣布独立。    
    如果说,檀香山的致公堂还不够“黑”的话,国内的会党,无论是洪帮系统,还是青帮系统,都是地道的黑社会,无论他们打还是不打什么“反清复明”的招牌。当然,在那个时代,即使是黑社会,也属于道亦有道,有组织,也有规矩,轻易不会打家劫舍,扯旗造反。但他们毕竟是游离在正常社会之外的另一群人,一群跟犯罪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一群令正常社会的老百姓感到害怕的人。    
    革命成功了,会党和革命党人一起成了革命的功臣。用袍哥的话来说,就是哥子做皇帝了。于是开山堂,散海底,招摇过市。军队里,旅团营连排的序列,跟帮会老大、老二、老三的等级重叠,衙门大堂,变了帮会的山堂、公口。从此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黑社会合法化的时代,原来处在秘密状态的帮会,纷纷翻上地面。上海的青帮,在清朝统治时,只能在租界的庇护下,靠给洋人做巡捕,寻点机会,可是进入民国之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大亨,甚至闻人。政界的大人物,蒋介石、戴季陶等人跟青帮搅在一起;商界的头面人士,像阿德哥虞洽卿、王晓籁,同时也是帮中的兄弟;文化界的名流,也跟帮会夹杂不清。在四川,嗨袍哥的人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达官贵人,无论在城在乡,想找到一个不在帮的人,竟然是件很难的事。但是,帮会并没有因合法化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生存之道,无论是青帮、哥老会还是袍哥,都依旧包娼包赌,走私贩毒,甚至跟土匪勾结,干些不要本钱的买卖。以至于为了跟那些依然杀人打劫的袍哥有所区别,袍哥在这个时候分成了清浊两系,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彼此间有时也很难截然撇清干系。    
    黑社会合法化,虽然不见得意味着没有秩序,但是这个秩序,却是参照黑社会的规则建立的秩序。这样的秩序,无论百姓还是政府,是不会感到舒服的。为了从这个秩序中解脱出来,先前跟帮会关系密切的国民党要人,开始撇清跟老朋友的关系。抗战之后的青帮闻人杜月笙十分困惑,感到尽管对蒋介石有从前的恩惠,一直也十分顺从,但蒋对他依然打压有加。他不明白,其实不是老朋友不够朋友,而是形势比人强。


革命的意外经验有兵便是草头王

    做官要做带兵的官,这话是谭延ND064发明的。只是,尽管谭延ND064从来不做空头的省长或者督军,尽量挂上些司令、军长之类的兵头衔,但由于自家是个纯粹的文人,而且心慈手软,所以一直也做不成名副其实的军阀,当然也就抖不起武夫的威风。可是,有些纯粹的武人,一旦混上去了,官做大了,名义上带的兵更多了,但醒过味来,却发现自己其实一个兵也没有,段祺瑞的例子是一个典型。在北洋系统,除了他的主公袁世凯,大概资格、位置没有超过他的,虽说位列北洋三杰龙、虎、狗的第二,但实际的地位却是公认的老大。北洋军阀将官如毛,绝大多数都是他的门下。袁世凯在练北洋军的时候,他是最早的统制(师长);袁世凯做了民国的大总统,他是最有实权的陆军总长;袁世凯死后,他成了民国总理。虽说张勋复辟其实是他一手导演的活剧,无非是借此驱赶跟他不和的总统黎元洪,可是当他打算再驱张勋,“再造共和”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居然没有可供调遣的一兵一卒。没办法,只好收买第八师师长李长泰的小老婆,用枕边风吹动了一个师,然后再以许愿封官的方式说动了第三师师长曹锟,前第十六混成旅旅长冯玉祥(虽然不在任,但仍能控制这个旅),才马厂誓师,杀回北京。再次掌控北京政权之后,马上借参战(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编练属于自己的参战军,这才算有了所谓皖系的核心武力。    
    位列北洋三杰末尾的冯国璋,在这方面比段祺瑞要强。袁世凯死的时候,他坐镇南京,后来做副总统,依然在南京遥领,就是不肯跟他的部队分开。黎元洪下台,他以副总统接班做总统,实在没法再赖在南京,上任却带着一万多人的前御林军,上任后改编成两个师,还是由总统亲自统率。甚至冯下台之后,这两个师依然属于他的私产,由大总统徐世昌下令:两师交由前总统冯国璋统带。    
    春秋战国是民为邦本,军阀时代则是兵为将本。山西王阎锡山说得最明白,没饭吃,宁肯饿死老百姓,不能饿死一个兵。兵对于军阀,就是孙悟空的金箍棒,贾宝玉的通灵宝玉,玉丢了,棒没得弄了,也就神气不起来了,甚至连性命都不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个仇家,敲掉你的脑袋。孙传芳、张宗昌就是这么死掉的,那些替父报仇的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其实谁也说不清。    
    不过,跟自己带的兵牢牢捆在一起的将军,无论在什么时代,都只能是军阀;只听从个人的军队,无论装备多么先进,也都只能是前现代的私军;仅仅靠军队才能维持的政权,也只能是军阀政权。当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将要受到弹劾的时候,黑格将军说,调两个师来,守卫白宫。尼克松说,在刺刀围绕下,是做不成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的。但是在第一次建立共和国的中国,总统必须带两个师自随,否则,就是个空头总统。当然,这样的总统,其实跟那些割据地方的大小军头没什么两样,都是草头王而已。


革命的意外经验双枪兵与双枪将

    说历史的书在谈及军阀的时候,双枪兵和双枪将永远是个能逗起兴致的话题。所谓的双枪,就是一根步枪(或者别的什么枪)再加一根烟枪,意指那些抽大烟的军人们的“装备”。比较起来,按比率而言,在军阀的队伍里面,双枪将的比例要比双枪兵高,即使在那些士兵没有抽大烟习惯的军队里,军官也不乏瘾君子。生活稍微好一点,就要抽大烟,这是当时的风俗。北京的小富之家,每每鼓励孩子熏一口,说是可以让孩子踏实,不招事儿。那时,人们管鸦片叫芙蓉膏、福寿膏,可见其社会声誉并不像我们今天想像的那么差。同样,双枪兵的产生,也跟风俗有关。那个时候,西南和西北地区盛产烟土(论品质,西南的烟土优于西北),统治的军阀,为了多收税,鼓励甚至强迫农民种罂粟,而农民为了提高商品率,也多半乐于种植。种得多了,又没有人禁,价钱也就降下来了,谁都抽得起,抽大烟就跟近日吸烟卷一样了。在西南和西北地方,实际上社会各界,上下层人士都在抽,多少文人的回忆都提到,到了西南,轿夫和脚夫,路上休息时,首先做的事情是抽烟,饭吃不吃倒在其次。由于鸦片这种东西,一沾就上瘾,跟饭和盐一样,离不开。所以,鸦片的种植,也就成为农民的一种对经济作物的追求,不断地可以生利(当然大头还是让掌权的军阀收去了),维持生计。鄂豫皖的红军到了川北,发现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兵源可以补充,当地的农民无论贫富,凡是男性个个都是烟鬼,最后只好变通一下,找那些烟瘾小一点的,弄进来再戒,实在不行,只好找女人来顶(下层百姓,女性抽烟者很少),所以,红军四方面军才有那么多的女兵。    
    那个时候,抽大烟实际上是种文化,跟我们的饮食一样,不仅有“食”的内容及形式的讲究,而且有器皿的追求(烟枪、烟具),还有吸食环境的建设。稍微讲究点的家庭,待客之具,少不了烟枪若干,烟枪的档次,代表着家庭的地位。达官贵人,吃花酒是交际,但真正谈事,必须趸进密室,伴着烟枪来。雏妓学生意,首先不是学唱,而是学如何烧烟,烧烟炮也是名妓色艺中“艺”的内容之一。那些将这毒物输入中国的老外,居然把小脚、辫子和烟枪同列为中国人的象征,反复展出。可恨固然可恨,但扣去源头不论,其实倒也不算冤枉,世界上抽鸦片的人多了,缅甸、印度比我们都早,为什么人家就没有发展出如此雅俗共赏的一套文化来?    
    军人也是人,逃不出食文化和烟文化的习染。漫说士兵,就是那些当日怀着一腔救国之志,留学日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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