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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上原列传(女尊)-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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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痴!”
  一听这句我的火儿也腾一下起来了,扬起头来视死如归地反驳,“对不起!这个称谓我是不敢认的!想当年我的智商——智力绝对达到平均水平甚至以上,你不可以这样诽谤我!”
  他左眼下的肌肉连跳了好多下,薄唇比往常更加不见血色,倒是从颊到颈蒙上一层浅淡的红,配上几丝狂乱的眼神,像是得了什么热病。见他被我气成这样有些于心不忍,学倚云的样子掂起脚尖拍拍他脑袋,却不知该说些什么。熟悉的药草味儿在我们之间氤氲,好像斯卡布罗集市里的“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虽然除了迷迭香,没搞清楚其他三样的具体味道,感觉上总是一样的温馨和宁静。
  一时心动轻轻地唱起那歌谣,浅华是听不懂词的,我就全面篡改了原意骗他说是个男孩恋慕女孩身上香草的味道,就给她开辟了一块小园地专门种植这类草木——听完翻译之后他终于勾起嘴角,“璃璃,这是专门给我唱的?”
  “算是吧。”我踯躅一会儿,决定说实话。“不过——”鼻梁狠狠撞上硬物,酸得差点掉下泪去,浅华赶紧松了臂膀,拉开我捂着脸的手仔细查看,略有凉意的手指轻轻揉着伤处。尽管如此,我还是气不打一处来,连连捶了他好几下下才罢休,他也不动,只由着我撒气,末了还少有的带着歉意安慰:“没事儿,我——以后再不这么莽撞了。”
  什么以后!不准随便抱人!——我很想把那两句话说出来,可看着那张少了分仙气多了分惶急,在灯光下很是惹人怜爱的脸,张了张口,终究没破坏气氛。
  打仗果真是一种极其烧钱的政府行为,平均下来国库每天最简单也要支出我十年的工资,加上维修关卡、阵亡抚恤……看来这次战败国要亏大了——喝完三大杯牛奶可可之后,我结束了今晚帮安冉整理报告的工作,开始缠着她瞎聊——挽夜是不怎么爱说话的,蓝菱又年轻了些,还真是只有这个人能与我进行深层次的交流;虽然把一个扮了二十来年男生的家伙当成闺中密友,想起来是有一点点怪异。
  赤雪和赤焰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仍旧在休养中;承前的舅舅已经同意与他一块儿搬到炎都,现在应该已经快到那里了;除去那个纳兰一直明着暗着不对付之外,其他的一切基本上都非常顺当。我一边用小银刀剖柚子皮一边跟安然开玩笑——这一回去就要举行被耽搁了许久的婚礼:刚开始是要避开女皇的大典,后来又被战事延误——“你年纪也不小了,赶快给我生几个侄女侄子出来玩玩儿。”
  她是见惯大场面的,眼也不眨一下,稳稳地端住茶杯,说起话来甚为柔美,“儿女之事自有天命,倒是你,这几日怎地如此勤快,莫不是家事所致?”语毕悠然一笑,却透着几分不实诚的了然。
  安冉说得没错,埋头苦干只是为了减少和浅华相对的时间: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发现自己已做不到如往常一般把他摆在全然无关风月的位置——那草药的淡香有着该死的诱惑力——好几次都差点想要跑过去好好蹭蹭!只是耳上钉扣与胸口的戒指总会在那时候突然变得沉重无比,完全浇熄我这小小的非分之想。
  “算不上什么家事,兴之所至而已,可别指望我经常如此。”聊着聊着,小腹开始隐隐作痛,太阳穴也胀胀的——这个毛病通常在贪吃了冷食之后才会发作,现在赶上真是运气不好。因这缘故,我提早结束了访谈,回房翻箱倒柜地找那止疼的药粉……
  奇怪了,怎么会没有呢。烨留下的那一大包药我全都带上了呀,可现在除了荷包里随身带的几丸之外,统统都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身子不爽利连带情绪也不佳起来,我没好气的朝挽夜吼,“前几天还在的,除了你们谁进过我卧房!”
  “你是在找小柜子里的那包药么?”浅华也跟了进来,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整理了一下,发现多少有些毒性,吃了对身体不好,所以就全扔了。”
  我直了眼,傻站了好久才挥手把那两个女孩子放走,一屁股坐进床里,拼命地揉自己的头,好一会儿才组织起语言,“你是说,有人在我的药里下毒?”我打了个大大的寒颤,心里害怕得很——难道真有那么多人非置我于死地不可?
  “并不是那样,只是——那药不好!”浅华侧过头去避开我的直视,“你以后若是有什么不舒服就直接找我。”
  “不好么?”说到药理我的确是没有发言权的,不过烨应该不会害我——除非是过期了——嗯嗯,没什么现代的胶囊技术、真空保鲜,保质期短也有可能——既然不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我马上松了口气躺倒在床上,准备享受家庭医生的福利。“那就请帮我弄点止疼的药,谢谢。”
  他把了会儿脉息就转身出去,只剩我一个人抱着被子苦捱,间或要滚上两滚才能去除心底的烦闷。等了没多久,从外间飘进来阵阵甜香,出去看时发现那人正守着个小药炉,见我只淡淡一笑,“回去躺着吧,好了就给你端去。”
  蹲下仔细嗅嗅,我抬头问他,“你放了什么进去?怎么闻起来甜甜的?”一点都不像是中药,倒像甜汤之类的玩意儿——浅华报了一大堆拗口的药名,除了龙眼我一样都不认识,只感觉是上好的补品,与麻醉镇痛沾不上边。喝下之后确实比之前好了很多,至于究竟是药起了作用还是只因为那一点点热度,谁知道呢。
  瞧着我喝完汤药,他开始精雕细琢地收拾东西,其磨蹭速度正好让人下定决心把刚才想出的结论说出来:“其实那些药根本没什么问题,对吧?——我指的是排除‘是药三分毒’这个普遍原理以后。”若真是单纯因为药性,放在同一个屉斗里的那张狐狸便笺不会一起失踪。“我不会随便吃的,还是——还给我吧。”
  “既然知道‘是药三分毒’,还拿回去做什么。”
  “浅华!”脑袋两侧突突地跳,又是一阵闷痛,“我可没有偷偷开你的柜子看里面有什么,更没有任意扔掉你的任何一样东西!”
  “的确没有,你只是接连几天一反常态勤恳工作而已。”他虽然说得很淡,不可辩驳的事实却让我无法反制,只得眼睁睁由着他转移话题。“真不明白你在想些什么,明明前几日还用那么热情的目光看我——”
  “什么‘热情’啊!”我急得满面发烫,“只是——”虽然明智地及时咬住嘴,某人却不依不饶地跟进,
  “只是?”
  “你还是别问了。”这家伙比我想象中聪明,可不能不小心被绕进去。“我说,你要怎样才能把那些药——”
  “承认自己动心了有这么困难吗?”
  我被雷得全身发抖,仿佛秋天的落叶,在风中瑟瑟不已,眼前换过一张张幻灯片,每一张都只有三个大字——动心了、动心了、动心了……
  “璃璃?”
  “什么‘离离’,叫我‘原上草’!”我总算回了神儿,找回了些气势,“蓝菱是不是又乱嚼舌根了?或者,是安冉?”仗着比他年纪大,我教诲起来很是语重心长,“都长这么大了还随便信人,你不知道八卦是女人的天性么?”
  “璃璃——”浅华唇边的轻笑似乎同时带着无奈和疼宠,“你不知道自己一心虚就会语无伦次吗?”
  刚才语无伦次了?在脑海里翻了翻页,我坚定地摇头。“没有!我只是喜欢你身上的草药味儿,不算——”惨了,这算什么话呀!我无声地开开嘴,决定充分贯彻沉默是金原则,以不变应万变。
  “只有味道吗?”他竟然丝毫不以为忤,还指了指自己脖子以上的器官,“我还以为这脸你也挺满意。”全然没把我的呆滞放在眼里,他自顾自得意了起来,嘴角翘得更高,“不管怎么样,是一个好的开始,既然将来要生活在一起,总不能完全与路人无异。对了,你身上的香味儿闻着也不错,以此类推的话,是喝多了牛奶的缘故。”
  我狠狠铲他一眼,“你是在讽刺我乳臭未干?”——每天两杯牛奶是我从盼望自己多长个以来养成的好习惯,可不能因为你一句话就放弃。
  “真是白——”浅华很自觉地吞了个字,只是接下来说的更让人哭笑不得:“我想说什么你自己知道。——好了,身子不舒服就早些睡吧,明早我再给你熬些汤补补。”
  “啊——哦,谢谢。”我很不争气地被他的温柔撞了一下腰,幸好还记得最初那正事儿。“那包药——”
  他收敛住笑意横来一眼,“若是答应今后每日至少拿出一个时辰来应酬我,就将那些东西还你。”
  “十天?二十天?”最多一个月,上班之后我的私人时间可是少得可怜。
  “一辈子。”
  我的心狂跳了一下,不敢看他的眼:脚踩两条船已经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了,若是航向不同,转瞬之间就会扑通一声——如果再加上一条——我有这么多脚么我!这个这个——我很不争气地换了个角度思考问题,牺牲一下,当作他们都踩我这条船好了,虽然不是航空母舰,好歹也不是纸糊的。
  阿Q完毕,我壮起胆子抬头小声说,“以后不躲你了,你可要考虑好后果。首先,裕杨我是丢不下了,烨也一样,虽然他现在不在这里。其次,我不是什么大才,耍耍小聪明也要看机会,今后不一定会有大作为。第三,浅华对我好,是因为婚约在身,这我是知道的,在下虽然得失心不重,可一旦认定却很坚持——万一将来你遇上比我更适合的人,大概也不会断然放手,到时你就只好‘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了。——浅华还是回去好好想想清楚吧。”
  话音刚落,那袭白衣就飘然而去,还没感叹完这里的人真经不住实话,怀里就被塞进一个包袱,耳中听得淡淡一声,“一个时辰。”
  不知道如何回应,我神使鬼差地做了自己一直想做又不敢造次的事——在他胸前蹭了两蹭,那清爽的味道盈满鼻腔,像是新春的第一缕好风,叫人心情舒畅。他的声音既柔且亮,和本人一样,没有半点瑕疵。“璃璃的故乡,是用明珠做为信物的么?通常不是冠带吗?”
  “信物的话,只是传递情意,什么都可以吧。”我眼角正好瞥到那莲花坠子,不由要感叹去年那几次巧合。“等等,你说冠带——是指这种东西?”揪起他垂至肩下的那条白底绞着银丝的带子,我心底隐隐升起不好的预感。
  “可不是,”他观察到我表情的变化,十分敏锐地提出一句,“璃璃,你不会——”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蓝菱当时那样热情要撮合我和思远了,她也不想想,我哪里会知道这儿的风俗!“诚如我刚才所说,以前是不晓得有这个意思,而且早就已经撇清了!”
  “是那个叫思远的?”浅华的目光淡淡扫过我“坚毅”的脸庞,丝毫不曾动容,“不妨,只要你没那个心,谅他也不敢生事。”虽是轻描淡写,却说得我后背凉了一小下,附和地笑了几声之后他又加了一句,“你若有意倒不是不行,只是在我看来,他哪方面都不如浅葱,而且——”
  “那跟你比又如何?”我很不厚道地逗了逗这“王婆”,想要看他露出的马脚。
  “璃璃不是说我是神仙下凡么,怎么能跟常人相比——”他还没说完我就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伸指戳了戳他的肩,“浅华啊,你还真是个宝贝!”……
  离开边关之前,将军大人给我们尊贵的客人安排了一次狩猎活动,大抵是想让他们望望那不知何时才能回去的故乡。冰天雪地的也没什么稀罕玩意儿,可望获得的猎物主要就是小白兔和大灰狼。可惜我一时兴奋,没戴手套就想弯弓射大雕,结果当即见红,被包扎加数落之后老老实实地交出武器,深深裹在包围圈内不准再次出手。
  抓住几只雪兔之后,前头部队发现了狼群的踪迹,顿时群情沸腾,连挽夜都跃跃欲试,想要床狼皮褥子。听着蓝菱和纳兰那从人激烈的言论,我大摇其头,连连说No,“不对不对,狼吃肉那是天性,不能因为这个就起心思要把它们赶尽杀绝。兔子是生灵,狼就不是啦?”
  “大人——”蓝菱娇娇嗔了一声,“狼还伤人呢!”
  “只要自己小心,狼还能主动跑到你营房里?”我朝她吐吐舌头,“既然不是泛滥成灾到下山攻击城镇,何必要闹到清理人家门户这么严重,稍微满足一下征服欲也就好了。”
  “可是——”蓝菱使劲儿挤挤眉头,“这个——叫什么来着?对!防患于未然!早点儿除干净了将来就不会再出现人被狼所伤的惨剧!”
  “兔子吃草,狼吃兔子,都是紧紧相扣的,大自然自有一个平衡,不能除掉任何一环。若把狼杀光了,兔子就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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