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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剑圣-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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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元这几个月都在荒野区,未曾回过猎人中心,自然不知道为什么风九红会安排一支全部都是新人的队伍,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都不弱,在不了解他们来历的情况之下,他倒是起了爱才之心,颇有招揽之意。

“你们都是新人,不熟路径,刚好我们要在这外围休憩几天,稍作休整再进入荒野深处,这几天你们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行动吧?”

他好意兜揽。

李淳大喜,他一直就指望抱大腿混材料,压根儿没打算自己艰苦去狩猎——没想到原本这计划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居然瞌睡还有人送上枕头,自然是一口答应。

“那就要麻烦江大叔了!”

“小意思!”

江大元哈哈大笑,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地扎营,就打算在这儿休息。他分派人手,四处采集清水和食物,又安排生起火扎起帐篷,烧水洗漱,将那头被李淳打晕的赤目白鹿剥皮剔骨,烹制晚饭,此外还有人在树林外侧设置警戒,以免有什么厉害的魔兽突然接近。

一切井井有条,李淳等人看得羡慕之极。

“这……才是猎人小队啊……”

相比之下,这几天他们风餐露宿,全靠干粮和酸涩的野果子度日——前几天食物的分量还多尚且不碍事,再过几天他们只怕吃都是一个大问题。

幸好遇上了江大元,李淳也在旁默默学习《荒野生存指南》上学不到的经验,怎样才能当好一个狩猎小队的队长。

鹿肉肥美,在江大元手下队员巧手烤制之下,滋滋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他们也不是白吃,另拿出许多滋味甜美的野果,还有各种肉干——他们在荒野生活,早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食物丰富。

除了有洁癖的元信之外,其他人都吃得不亦乐乎好——即使是他,也忍不住鹿肉的诱惑,挑了最干净的一块一口吞下,双目放光。

江大元大笑数声,拿出珍藏的酒葫芦,吝啬地给李淳倒了一杯。

“来,喝一杯,你们来荒野区居然不带酒,真是……”

他啧啧摇头,显然甚是惋惜。

碰上新进小队,最期待就是他们会多带美酒,可惜李淳他们压根儿没人有荒野的经验,也无人提点,又都不是特别好酒之人,哪有储备。

荒野中什么食物都有,但是酿酒的条件却实在不具备,酒是越喝越少,所以是猎人们最珍视的东西。

李淳接过酒杯,一口饮尽,只觉得像是一条火线沿着食道蜿蜒而下,在胸腹之间燃起一团火啊!

“好酒!”

——他大喊一声,旋即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酒性极烈,这才是男儿的酒。

江大元笑着拍他的肩膀,正要取消几句,却听身后树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脸上警觉的神色一闪即没,也不回头,只是信手一指。

“闻到香味,这畜生也来了——小兄弟,你们不是要狩猎它们么?谁上去试试?”

第九十一章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伴随着江大元轻松的笑声,灌木丛中传来一声低嗥,一团黑影飞跃而出,朝着他劈头盖脑地扑了过来。

一双肉翅,头顶犄角,浑身黑毛——正是李淳他们这次要狩猎的对象,大翅角魔!

江大元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对这东西地不识好歹甚为不满,他轻轻一挥手,大翅角魔砰地从半空中摔落尘埃,哀呼一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警惕地退了两步,口中兀自发出挑衅的低吠。

“好快!”

李淳只觉得眼前一花,江大元出手的动作竟然未曾看清,但只轻轻一拨,就将强悍的大翅角魔打倒,此人果然不愧是四星猎人。

面对着虎视眈眈的大翅角魔,江大元毫不在意,回头对着李淳哈哈一笑,“小李,正好这大翅角魔送上门来,你们谁去跟他玩玩,就当是晚餐余兴节目……”

“哈?”

李淳愣了愣,遇到猎物,难道不该是一拥而上直接拿下再说——听江大元这个意思,难道是要单挑不成?

“对一头猩猩还要这么讲规矩,不用吧?”

大翅角魔大怒,狺狺怪叫,表示自己可不是什么猩猩——虽然他龇牙咧嘴的扭曲模样确实有几分神似。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看出李淳的疑惑,江大元认真地点了点头,“作为一个猎人,不自己跟猎物正面搏斗厮杀,哪能体会狩猎的乐趣?上吧,别怕,有咱们看着呢!”

“……”

李淳无语,这还真是一个乐在其中的猎人。话说到这个份上,好像自己这边不上还真是害怕孬种的样子,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有些恐怖,但也应该不超过二星猎人的实力,李淳咬了咬牙,挺身而出。

“我是小队的队长,咱们小队的第一场单挑,就由我来接下!”

“不行!”

吉祥赶紧挡在他的面前。

“这大翅角魔爪牙都有剧毒,姑爷你不能冒险,我来!”

她谨记着小姐给她的任务,平时对李淳不甚客气,但凡有什么危险之事,却是非得拦在李淳的面前。

李淳大怒,“小丫头,你是说我的功夫不如你吗?记得选举队长的时候说过的规矩么?战斗时候一切行动听指挥!退下!”

吉祥无奈,委委屈屈地退到一边,江大元哈哈大笑,“你们小队还真是友爱,不过放心吧,区区大翅角魔,不会有什么威胁,小李,你就赶紧地展示一下你的剑法吧!咱们兄弟们都等着看呢!”

“对!小李快上!”

江大元队伍的猎人们一起起哄——新人能被授予二星猎人的并不多,这一队新人竟然包括那个小姑娘在内有四个二星,剩下一个憨憨的少年也是一星,他们也都颇为好奇,想看看他们有什么真本事。

刚才猎鹿之时他们赶到已是尾声,没看真切,跟大翅角魔单挑,才能看看李淳的剑法到底如何。

大翅角魔也配合的大吼一声,一双肉翅再度张开,似乎也认准了李淳就是他的敌人,后腿一蹬,闪电似的急扑而出,利爪刺向李淳的眼窝!

这是大翅角魔极为凶狠的一招,平时他们在路边伏击人类,往往就是一招奏效,一旦刺瞎了对手,就算是高手也发挥不出一分本事,会被它活活撕碎。

李淳惊出一身冷汗,他可真是没有与这种凶兽搏杀的经验,与人对战,怎么也是讲好了动手,就算是猎人测试之中,也没体会过这种突然袭击。

他百忙中一缩头,眼看还避不过大翅角魔的后爪,一咬牙就地一滚,狼狈不堪地避开了这一记凌厉的攻势。

“好!”

江大元拍手大赞。

“反应快,行动敏捷,基础不错啊!”

要是上流社会的品剑师评价,李淳这丢人的一滚,几乎会被骂得体无完肤,但是在猎人的世界里面,却一点都不在乎动作的丑陋。

只要实用!

大翅角魔的攻击凌厉,前爪袭眼,一般人勉强避开这一招就已经很不容易,但它还有隐蔽的后爪掏档,阴狠毒辣——不少人就在这一招下断子绝孙。

这怪物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又生四爪,前爪攻击人头,后爪刚好能够攻击到裆部,要是以与人类交手的经验闪避格挡,保不住会吃大亏。

就地一滚,是最简单避开它凶恶攻击的方法。

李淳从没有见过大翅角魔,更无与它交手的经验,却在刹那之间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毫无一丝拖泥带水,也没有一丝剑客的骄傲自觉,落在江大元眼里,自然是一个好字。

——只求实用这一点,似乎是更加贴合李淳的性子。

他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在弥天世界这个讲究姿态优雅和意境的社会,就老老实实地钻研剑法的美妙,但内心其实是有些不屑的。

刚才就地一滚,自己还颇觉狼狈,但听得江大元一个好字,顿时心头大爽,仿佛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处不熨贴。

不错!

只要能打赢,哪里需要在乎过程的美丑?

在与凌野刀交手之时产生的感悟,此时更深一层!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刷刷刷三剑刺出,将大翅角魔逼退了几步,哈哈大笑——这几剑随意得很,却更发挥了剑意的精髓,只觉得一阵酣畅淋漓。

“大哥这剑法……”

信隐君却是皱起了眉头,“怎么像是上古武学的路数,失了从容,未免过急啊……”

“不……不妙,莫……莫不是大哥那日与孟通对战,学……学坏了路数?”

范东流大急,上古武学为时人所不喜,科举几乎难以出头,他不免为李淳担心。

“哈哈!上古武学,今时剑意,何必强分?随心所欲,想变就变,岂不是更好?”

李淳听他们议论,朗声长笑,剑光一抖,恰如柳絮纷飞,落英缤纷,众人眼前顿时又展现了一番迷离的美景。

“咦?”

信隐君诸人都吃了一惊,李淳的剑意曼妙之处,竟是比之前更强了几分,大翅角魔在他剑招笼罩之下,吼声连连,却是束手束脚,没有反击之力!

“这小子悟了。”

江大元呵呵一笑,点了点头。

第九十二章 进化种

在猎人当中,有不少科举不成,转而走上这条亡命之路的人。

这部分人有练武修道的基础,本身起点要比一穷二白出身的普通猎人高得多——但真正能够在猎人的生死搏杀场中混出头的,却是寥寥无几。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转变不了心态。

在与野兽的战斗中,还想着优雅和曼妙——或许他们内心并没有这么想,但从小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没有办法改变。

于是,他们很容易就死在尖牙利爪之下。

李淳一动手,江大元就看得出来他是科班出身,原本肯定是奔着科举之路去的,若是他没办法改变,那猎人之路,注定走不长远。

谁知道他竟然没有一丝拘泥,不但对丑陋而实用的招式没有丝毫排斥,另外还再进一层,在武学的美与实用两种思维之中自由切换!

——这种人,在猎人当中更是凤毛麟角。

先成为猎人,再回头去考科举,最后还得成就,无一不是一代人杰。

对他们来说,已经看透了武学的本质,无论是要追求美还是追求实用,都没有丝毫思想上的束缚。

这样的代表人物,最有名的就是精忠天王武天照!

——在天上谪仙白轻衣横空出世之前公认的天下第一!

想不到这少年,居然年纪轻轻,也能有这样的悟性和潜质!

江大元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之色。

虽然说有“当了三天猎人,给个城主也不换”的俗话,但是在他们慷慨豪迈的内心深处,终究还是有那么一丝遗憾。

虽然追求生与死的热血,但随着年华渐逝,谁不想要安定的生活?

可惜,自己是回不了头了——虽然羡慕那美妙的剑法,但如今的他,已经再也没有那种以剑为舞的心态。

李淳越打越是顺手,如鱼得水,每一剑都畅快之至。

陆曼娘看错了,他自己也懵懵懂懂。

——其实他学剑的资质并不是一般。

就算不是天才,但资质也绝对算得上好!

只是他在地球上生存了许多年,穿越到弥天世界的时候,早就有了自己明确的观念和立场,虽然他不懂武学,但是在学剑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明明可以一剑直刺,为什么偏要挽一个剑花,明明力劈更有效果,为什么要选择浅削?

在这样的疑惑之下,尽管他比任何人都要勤奋,但就像是带着镣铐跳舞,最后想不明白,不得不硬按着剑谱的要求,一丝不苟。

这样,就让他的剑招未免有些僵化,进步的速度,也远比不上他人。

其实或许是霹雳堂的教授或是孟通的上古武学更合他的胃口,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更注重实用性才是剑法的正道,但一直都不敢确定。

直到成为猎人,在与大翅角魔真正的生死搏斗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赞赏之后,他刹那间福至心灵,竟是想通了这个道理。

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变得明亮起来。

大翅角魔发出愤怒的吼声,但是在李淳的剑光封锁之下,它无法展开双翅,原本灵活迅捷的攻击变得有些滞涩,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身上就留下了好几处剑痕!

并无鲜血——大翅角魔这种天魔的士兵与一般魔化的兽类不同,体内并无血液,而是充斥着一种绿色胶状的粘液,根据研究表明,它体内的构造也与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颗魔核供应能量,源源不断地将体内粘液送到身体各处,起到心脏的作用。

“嗯……”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伤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还是个进化种……”

在伤口渗出的绿色粘液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淡金色,这是存活了许久,又杀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会出现的进化迹象。

它们与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强壮,更凶猛——更可怕的是,在它们受伤的时候,能够迸发出更强的力量!

“这是进化的大翅角魔,实力要比你还强一点,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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