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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霸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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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正行紧闭双唇,花白的胡子一撅一撅的撅了几次之后,突然伸手掩面,低头道:“多谢龙头,不过就算她们有衣服穿,可也还是无法出来的,龙头,咱们这些男人却也是衣不蔽体啊!所以这些衣服还是不要给她们了吧。”

杨煜一愣,这才想起来那些穿上衣服的女人,还是无法出来和一大群几乎全裸的男人见面的,当下挠了挠头之后,道:“不了,这次的衣服还是给村里的女人穿吧,大男人嘛,没得穿就没得穿,怕啥,等以后慢慢来吧,总会让所有人都穿上衣服的。”

白正行低声道:“多谢龙头,老朽这就去,这就去。”

说完之后,白正行低头掩面就走,急匆匆一个踉跄差点摔到在地,显是心中激动已极。

等白正行也走了之后,杨煜又转身对狼青道:“今天特殊,咱们所有人都敞开了吃他娘的,别管吃多少了,白面就不给你了,剩下的干肉你全带回你们部落去,我们吃什么都行,你们离不了肉。”

狼青也是吓了一跳,连忙摇手道:“这可怎么行,头儿,这也太多了吧。”

杨煜眉头一皱,道:“废什么话,让你带走就带走,咱们还需要推来让去的吗?”

说完之后,杨煜对着孙守德和狼青一摆头,道:“还愣着干什么?走啊,他奶奶的,我都等不及要大吃一顿了。”

说完之后,杨煜大步便向已经忙做一团的人群走去,孙守德和狼青对视一眼后,两人同时哈哈一笑,便跟在了杨煜身后。

罪民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到齐了,一共二百多号人,这么多人一起动手做饭,速度快的很,没有多长时间,便烧起了一堆堆的煤火,酒坛子也摆好了放在沙地上,十个人一堆守着一堆火一坛子酒,这便是狂帮的第一次庆功宴的酒席了。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却是没有人坐下来,他们全都眼巴巴的看着杨煜,等他说上几句话,杨煜用一个陶碗从面前的酒缸里舀出了一碗酒之后,大声道:“弟兄们,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句话,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些东西,是咱们拿命换来的,该吃了吃,该喝了喝,就要一个痛快,活着的时候就要享福,死了才他妈不亏。”

说完之后,杨煜又拿起一个陶碗,在酒缸里满满舀了一碗后,端着两大碗酒,大喝道:“都把酒满上了。”

待人们纷纷伸手舀上酒之后,杨煜将左手碗内的酒全都倒在了地上,右手端着酒碗一举,大喝道:“这第一碗酒,敬战死的狼红,干啦。”

酒很烈,正是马匪最爱的烧刀子,满满一碗酒下肚之后,杨煜哈了口酒气,大手一挥,道:“弟兄们,放开了吃啊!”

虽然杨煜叫众人放开了吃,可是没有一个人动,还是站在那里看着杨煜,这时狼青舀上一碗酒之后,向前迈出了一步,对着众人大声喊道:“弟兄们,满上酒,我们敬大哥一碗!”

众人齐齐大声喊了一声“敬大哥”之后,再次将碗中的烈酒一饮而尽,杨煜哈哈大笑着喝了一碗后,再次一挥手,笑道:“行啦,别敬啦,赶紧的开吃吧,要不然喝醉了可就吃不下去啦,弟兄们,上啊。”

一阵哄堂大笑之后,众人纷纷坐下,开始吃他们几十年来最豪华的一顿大餐,不过虽说要大吃一顿,可沙漠里什么都没有,缺盐没调料的,也就是把白面用水活了之后,做成一个个的面团放在火上烤,也说不上是什么东西,总之是能吃就对了,好在肉干却是用盐腌制过后晒成的,也是用火烤了吃,味道倒还不错,只是这顿饭虽然简陋到了极致,但有酒有肉,对于能吃上这些的人来说却也是真正的无与伦比的一顿大餐了。

第四十二章 希望

一场尽情狂欢之后,饿了太多年的罪民爆发出了惊人的食量,一万两千斤肉干,还剩下了将近一万来斤,五百多一点的人,不算白面,光是肉干一顿就吃了两千斤,所以两万斤额白面,一万斤的肉干听起来很多,可让五百人放开吃的话,最多也就是两个月的事。

其实所抢来的这些粮食,也只是够林山五百多的马匪再加上三百多的奴隶一个月的用度而已,如果节省着吃的话,就算罪民们不再每日觅食而是专注于铸造兵器,也能维持三个月,可是杨煜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不仅让人们放开了大吃,还让狼青把剩余的所有的肉干都带了回去。

狼青第二天回部落的时候,是带着一支驼队回去的,一共是五十峰骆驼,装了整整一万斤的肉干。

狼青牵着一头骆驼走在了驼队最前面,心里总有不真实的感觉,以至于需要时不时的回头看看自己身后的驼队,好提醒自己不是做梦,而是真的带了一万斤肉干回去。

狼青的部落里一共有一千三百人多点,还要加上差不多同样数量的狂狼,连人带狼的平均一分,一万斤肉干其实不算多,但这批肉干,是救命的东西。

狼人主食是肉,但饿急了,也能和人类一样什么都吃,只要有绿洲,不管怎么样总能勉强维持着活下去,可是狂狼不行,狂狼除了肉不吃别的东西,所以这几年沙漠里的动物被猎杀的越来越少之后,部落里的狂狼也是越来越少,绿洲,已无法继续供养他们了。

有了一万斤肉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至少可以把部落里许多濒临饿死的狂狼救回来,至于肉干吃完之后的事,狼青没有担忧过,借用杨煜的一句话就是,既然这次能搞到肉干,以后就能继续搞到,而且,只会越来越多。。

劫余村距离狼青的部落不算太远,只需要小半天的功夫就能到,从清晨出发以来,狼青就是一直恍恍惚惚的,除了有酒精残余的作用外,还有就是喜悦真的冲昏了他的头脑,所以等狼青已经靠近了自己的部落,狼青都没有发现。

等有人跑到了狼青身前,挡住了他的去路,让狼青一头撞了上去之后,狼青才发现有人来到了自己的跟前。

狼青停下了脚步,恍恍惚惚的抬起了头,看着一个族人一脸呆滞,瞠目结舌的指着他身后拉成了长长一溜的驼队。

狼青回过了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部落之外,狼青笑了一笑,道:“去告诉大长老,就说我们搞到了吃的回来了。”

挡住狼青去路的狼人点了点头之后,扭身就向部落里跑去,而越来越多的狼人却是从部落里走了出来,就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看着驼队。

狼人身边不分男女老幼几乎都有狂狼伴随,所以随着距离部落越近,闻讯而来的狼人和狂狼也就越多,那些狂狼从来没见过骆驼这等庞然大物,所以一个个都俯身在地,露出一口尖牙发出低沉的恐吓之声,这几天来骆驼虽然已习惯狼青他们身边的狂狼,不会一闻到气味就害怕的乱跑,但一时间几十上百头的狂狼猛然涌出还做出一副攻击的姿态,却是让驼队一时有些慌乱。

狼青大声喊了几声,让人们安抚自己的狂狼,让出一条道路来,不要惊吓到骆驼之后,驼队才得以继续前进。

在狼人们喜悦、惊讶、崇拜的目光注视之下,狼青带着驼队缓缓走进了部落之中,而这时他看到了两个狼人向他快步跑来之后,狼青也停下了脚步,等那两人跑到身前之后,狼青松开了手中牵着骆驼的缰绳,伸手抚胸,躬身道:“大长老,我们回来了。”

大长老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却是注目向驼队看去,看这大长老喜悦又掺杂着紧张的神情,狼青突然对大长老跪了下来,沉声道:“父亲,孩儿没用,阿红,没能回来。”

大长老脸上的神情凝固了,呆愣了在那里,但只是片刻之后,大长老低下头来,看着跪在地上的狼青,沉声道:“其他人,都没事吧?”

狼青痛声道:“只有弟弟…战死了,还有二愣身受重伤,我,送他走了。”

大长老缓缓的道:“阿红,可英勇吗?”

狼青重重的点了点头,道:“阿红死在了冲杀的路上,他无愧于狼人之名。”

大长老伸出手来,抚摸着狼青的头顶,缓声道:“起来吧,你弟弟英勇战死,而不是死于饥饿,这是他的福气,这些年了,我们部落里出了第一个狼战士,狼人族的第一个狼战士!你该为弟弟感到高兴。”

狼青站了起来,但还是低着头,哑声道:“可我宁可死的是我,不是阿红。”

大长老摇了摇头:“这就是命啊,属于你弟弟的荣光,就该是他的。”

战死,对于狼人来说,是一种荣耀,可是狼青宁可弟弟永远不要这份荣耀才好,沉默了片刻之后,狼青低声道:“天气太热,我吧阿红和二愣葬在了金水河边,能找到地方的,如果父亲想看,我带您去。”

大长老微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却还是摇了摇头:“身为狼人,身为战士,葬在那里不重要了,我们只需要记住属于阿红的荣光就可以,以后,以后带你母亲去看一眼吧,我,不看了。好了,不要说这些了,还是说大事吧,你既然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想必是取胜了,怎么样,我们,有希望吗?”

谈起了正事,狼青暂时把悲痛之情放到了一边,轻轻点了点头,道:“父亲,我们有希望了。”

大长老的脸上终于又露出了一分喜色,紧张道:“你的头领愿意接纳我们吗?我是说部落里的所有人,而不只接纳能出战的战士们?”

狼青看了看四周越来越多的人,道:“父亲,头领愿意接纳我们,不只是战士,而是我们部落所有人,还有,我带回来的全是肉干,我们这次行动所抢回来的所有肉干,足足一万斤,头领没有丝毫犹豫,全给了我们,父亲,我愿意为头领付出我的生命,以我的眼光来看,头领值得我们托付整个部落。”

大长老长吐了口气,道:“去把让部落里所有的人都叫来,该是通知大家这件事的时候了。”

第四十三章 力气也能变小

“四百一十一,四百一十二,四百一十三,大哥,这次是四百一十三刀。”

数数的孙守德报出了一个数字之后,杨煜将刀驻在地上负担着身体的重量,气喘吁吁地道:“还是只有四百多刀啊,真他妈见鬼了,没理由啊,原来饿的发慌,我还能一口气劈出快六百刀了,怎么会月练越少了的。”

孙守德一脸忧色,道:“大哥,我是不是把永明叫过来,让他看看是不是大哥你出刀的姿势不对?”

杨煜摇了摇头:“不用了,这一刀我练的比吃饭还顺溜,怎么可能是姿势不对,再说了,永明现在捣鼓他的弓呢,你叫也叫不来的。”

孙守德一脸忧色,道:“如果姿势也对的话,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力气只有越练越大,哪有越练越小的道理,哎呀,会不是是大哥你在力劈那三个鲁家护卫的时候用力过猛伤了筋骨,你却没有察觉出来。”

杨煜微微楞了愣,随即摇头道:“不会的,不会的,要是我身体出了问题的话,早该察觉出来了,今天上午我练刀时候就没觉得有任何不对,这一次再试除了觉得累,还是没有别的感觉啊,要是伤了筋骨那还能劈出四百多刀来,肯定不是。”

孙守德愁眉苦脸的道:“那又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是大哥你昨天吃的太撑坏了,所以身体才会没力气。”

杨煜没好气的道:“瞎扯,饿的没力气才对,哪有吃饱了反而没力气的,我吃饱了喝足了也就算了,还非得撑坏了才算啊,得了吧,我现在感觉好着呢,自打来了沙漠,从来就没像今天这么好过。”

说完之后,杨煜一屁股坐在了沙子上,愁眉苦脸的思考着他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自从跟高永明学了几招最基本的刀招之后,每天练习刀法就是杨煜的必修课,虽然只是练习出刀时的劲道和发力,但本着有的练就是好事的杨煜还是愿意为之下苦工,而这几招基础刀法的效果只好却是出乎包括杨煜和高永明在内所有人的预料。

杨煜在和鲁家护卫作战时,三刀连劈了三个好手,不仅让鲁家的护卫丧胆,也把杨煜自己吓了一跳,尤其是高永明说那个杀死了狼红,却被杨煜一刀劈成两半的护卫头领至少是个四级的好手,没准儿已经跻身五级之列的时候,不止杨煜不敢相信,就连高永明自己也不敢相信。

一般来说,能成为护卫,起码也得有三级的修为,但到了四级,在护卫这行当里就已经是好手了,而到了五级的话,除了最顶级的那几个,基本上也能在一个护卫行里属于顶尖的好手了,或许到了五级在神州大陆算不上一号人物,可在神州之外的千里荒原,到了五级就已经能拉起一票人马称霸一方了。

杨煜练刀的世家很短,满打满算也就是两个月,而且练得还是连大路货都算不上的基础刀法,可这么短的时间,这么烂的刀法,杨煜却能把一个鲁家商号委以重任,一个五级的高手给劈了,要命的是还只用了一刀,这种事要是传出去有人肯信就见鬼了。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高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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