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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当时间化成灰烬-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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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宁愿自己骗自己,只要回到宿舍,她还是那个家境贫寒,但好学上进的女大学生,而不是现在这个活在一个有钱男人背后的影子。   对于李正,朱莎从来没有刻意去了解他的一切,有限的一些经历也完全来自他的那个助理肖扬,那是一个自来熟,自从无意中和朱莎认识了以后,就一直和她保持联络。拜他所赐,朱莎也从侧面了解了李正的一些背景知识,聊以打发无聊时光,不过对于肖扬,她从没有兴趣去挖掘更多,尽管他摆明了一副欢迎你来问的架势,但朱莎对他的动机很是怀疑,他为什么对她这么热情呢?一想到这里,朱莎就提高了警惕。  除去那些骄傲、跋扈、霸道的一面,李正其实是一个不难相处的人。朱莎和他在一起,不需要喋喋不休地陪他聊天,也不需要穿得跟个交际花似的到处陪人喝酒,更不需要夜夜被翻红浪,忍受着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男人的发泄。更多的时候,他只是需要朱莎来陪伴他,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爱,只需要在他身边,不管朱莎在做什么,他都会感到心灵上的放松和精神上的愉悦。  他其实是一个寂寞的人,不习惯夜晚的黑,不习惯冷清,常常会从噩梦中惊醒,只有看到光线,看到旁边朱莎安详光洁的睡容,他才会再次平静下来,甚至重新入睡,所以,即使是睡觉的时候,房间里也需要留一盏灯,一盏能够让他看到朱莎的灯。在他的心里,对朱莎越来越有一种病态的依赖。他甚至觉得,他可以征服她的肉体,但没办法占据她的心灵,她的精神力量实在太强大了。他不知道这个看似平静的女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摆脱寂寞、忧伤以及恐惧,是的,尽管他不承认,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充满着恐惧,那是一种童年生活深入骨髓的记忆,仅靠奢华的物质生活是没办法抹去的。   朱莎和他在一起是永远也不会有时间觉得无聊的,她永远能找到让自己忙碌的方法。他徒然地给她买了大堆影碟片,甚至带她去听那些他从来也不喜欢听的音乐会或演唱会,她从来也没有觉得开心过,只是一味地顺从他,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履行她在协议上的义务。  李正感到挫败。这时候他才感到,对于一段感情,水到渠成才是最合理的,强扭的瓜往往不甜。他忘了他也是被设计的那个,朱莎从来就没想同他发展什么感情,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  肖扬给他出主意让他冷落朱莎几天,还振振有词地告诉他,女人不能宠,一宠就登鼻子上脸,只有晾她几天,她马上就会着急。李正半信半疑地采纳了他的建议,一连出差两个星期,没有一个电话,也没留任何信息,好像平地蒸发了一样。当然,他还是把张超留下,让他该干什么干什么,照老样子把朱莎接来送去。李正最后还交代张超,朱莎要是问起他的现状,就一律回答不清楚。  结果事实证明,这真的是个馊主意,朱莎甚至没有感觉到他在故意冷落她,她忙得根本什么都顾不上了,唯一问起他的一次还是在张超反复诱导下才随口问了一句:“他上哪去了?”  张超按照老大的吩咐一问三不知,朱莎也就不再继续,让张超觉得好没面子,也让急切探听消息的李正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一样。他第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把张超骂了个狗血喷头。

双重生活  一九九七年的朱莎好像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她在和张蕊的…mil中违心地编造了有关她自己的太平盛事,说起宿舍和班里的每一个人,就是不提她自己的生活。张蕊的回信大多是意气风发,她也抱怨过徐轶的不解风情,也鄙视过潘颖的不择手段,但最多的还是她生活中的那些细小琐事。朱莎很喜欢她…mil中提到的那些地名,那些琐事,读着张蕊的…mil就像自己亲身经历了一样。  就像事先约好的一样,她们俩在信中同时回避提到一个名字——罗昊。她知道张蕊迟早要和罗昊联系的,但她固执地不肯告诉张蕊有关她和罗昊之间发生的一切,从那个寒彻心扉的夜晚开始,朱莎就已经把关于罗昊和她的一切都尘封在记忆的深处,那是一个尽管不再流血却还时时刺痛的角落。  张蕊已经和徐轶同居了,在他们到那里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张蕊说是因为寂寞,但朱莎看她…mil发回的照片,里面的两个人十指紧扣,一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的模样,根本就是情之所至水到渠成,一点都不像寂寞难耐。朱莎有时候在想,他们会结婚吧?为什么有的人就总是这么幸运,磕磕碰碰之下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而且还能幸福地在一起呢?就因为有了张蕊和徐轶的幸福做对比,朱莎才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爱情和幸运儿的存在。  时间一晃就到了十月,朱莎已经实习了将近一个月了。和她一起到电视台实习的一共有五个人,有大的,也有别的院校的,而且也不是一起来的而是陆陆续续到齐的。除了朱莎,其他四个人都是家里有些背景的。电视台更是一个具体而微的社会,朱莎在这里饱尝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好在在大,朱莎就已经尝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滋味,因此在这里还不算太震惊。  就在她实习到一半的时候,有一天早上,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走进了新闻部,她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戴着墨镜,但看得出纹过的眉毛在太阳镜上显现。她全身穿着价值不菲的名牌,一副十足贵妇人的打扮。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打扮都很入时的年轻女孩,看样子像是她的女儿。  按照规定,接待来访人员是朱莎的职责,所以正当朱莎上前去接待的时候,这个女人看都不看朱莎一眼,款款地走过来,高昂着头摘下太阳镜站在门口,用很客气的声音说:“我找你们主任,我女儿要来实习。我和你们于副台长打过招呼的。”  新闻部里的有些人开始又是倒水又是请坐,说马上派人去叫主任,还有人和那个年轻的女孩搭话,问她的学校和年级。那个女人也毫不客气地坐下,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切。朱莎冷眼看着,觉得十分地无聊。尽管电视台是个势利眼的大本营,但朱莎还是爱上了在这里实习的生活,因为她已经发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地方原来是做新闻。  唐宁实习时被分配到一所普通中学教英语,学生基础差又很不爱学,她教得很辛苦又没有成就感,因此十分不喜欢这个工作,经常在宿舍里发脾气。郝静通过努力,也争取到了一所市重点中学的实习机会,她因为来自郊区,没有市区户口,迫切想留在这所实习的学校,即使唐宁说她是“饥不择食”,她也不理会,依旧自己忙忙碌碌备课,对着镜子练习讲课。孟欣欣因为要考研,随随便便找了个地方实习,每天就是混日子。  十月底的一天,郝静忽然失魂落魄回宿舍了。朱莎正在收拾衣服,本不想多管闲事,但看到郝静神色大变,大冬天的却满头大汗的样子心里又有些不忍,赶忙让她坐下喝杯水,然后才问她发生了什么事。郝静大概也是惊惶失措了,平时口风很紧的人竟然一问就开始大哭,一边哭一边说龙哥不见了。   朱莎吓了一跳,以为她在开玩笑呢,仔细一看又不像,郝静已经哭得喘不上气了,这样的哭法不是真到了伤心绝望的地步是哭不出来的。朱莎觉得事情有点严重了,一时侠义心肠发作,又准备多管闲事了。   从郝静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中,朱莎才大概听明白了事情的前后经过。龙哥已经早郝静一年毕业了,分到北京的一个建筑单位工作,一个星期前龙哥说要出差,会到一个比较偏的地方,手机信号可能没有,让郝静不要给他电话,等他有机会会和郝静联系。郝静当时正忙着实习,听了龙哥的话也没太在意,就继续忙自己的事了,可过了整整一周他都没和郝静联系过。郝静忙完了才发觉有点不太对,她熬过了一周以后马上迫不及待地找龙哥,打他的手机关机,到家里去找才发现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新的买主正欢天喜地地搬家。再去他的单位找人,他同事说他一星期前就辞职了。郝静当时就崩溃了。   朱莎听了心里暗暗担忧,看样子这龙哥是要存心甩了郝静啊,他谎称出差已经给自己留了足够的时间来脱身。真不知道郝静接下来该怎么面对,她还曾欢天喜地地计划过一毕业就结婚的。  半夜朱莎醒来,朦胧中听到郝静捂着被子在小声而压抑地哭泣,周围的同学都在沉睡。朱莎一下子就醒了,她轻轻地下床,把郝静的被子掀开,低低地说:“别哭了,你要是睡不着咱们去楼顶上坐坐吧。”   郝静顺从地穿好衣服,跟着朱莎来到宿舍楼楼顶,屋外灯光昏暗,稀疏的几颗星忽明忽灭,郝静上了楼顶就开始抱着朱莎放声大哭起来。  朱莎吃惊地说:“郝静,你冷静一下,不要哭了,咱们现在在顶楼,你这个哭法马上就会被人发现的。这种极品贱人,咱不要他还不行吗?”  郝静把头埋在朱莎怀里:“莎翁,我赔不起了!我已经输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了!”  郝静告诉她,她和龙哥早就住在一起了,而她已经为龙哥流过一次产了。朱莎回想起大二那年献血前后的那段时间,一向健壮的郝静居然体重不达标,还曾有一个星期都躺在床上养病,饭都是朱莎帮忙买的。张蕊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只说是痛经,原来那段时间她是去做了流产手术!朱莎想起那个从她的包里掉出来的小药盒,和那些她夜不归宿的日子,心里的猜测一下子都被证实了。可是她能做什么呢?只能默默地抱着郝静,让她尽情哭泣。  她真的怕郝静压力太大了受不了去自杀,于是就只有每次暗暗留心,等郝静睡着了她才去睡。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觉得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觉得郝静爱慕虚荣,想攀高枝,可是只有朱莎才知道,一个生于贫穷的人有多急切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知识有时候不一定就能改变命运,于是郝静也只有放手一博,想通过嫁人来改变,不幸的是她没有成功。谁又能说谁低俗,谁又能比谁高贵?要是她们都口衔金匙地出身,她们也可以只谈风月、不问世事的。是生活逼得她们沾染了世俗之气,也是生活让她们苦苦挣扎、斤斤计较的。她在郝静身上彷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   时间这个东西真的很怪,跟李正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感受着他对自己的好,朱莎渐渐地也有点离不开他了,男女之间的事情,从最初的抗拒变成了她对他的被动接受。也许女人就是这样吧,在身体交换后,再怎样冷漠抗拒也会孳生出感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孽缘。  不管怎样,朱莎的人生已经算是有了很大起色,她终于可以不再疲于奔命地去挣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以及负担家里的各种费用了,她在接受李正对她的好,给她安排的无限舒适生活的同时曾经有那么一瞬间软弱过,她想是不是就这样一辈子过下去算了?依赖他提供给他的金钱和支持,她也可以在有限的自由内轻松地活着,但前提是,她终生都要仰人鼻息,而且永远不能见光。一旦李正厌倦了她,那她存在的价值还不如一把扔在墙角里的破扫帚。  朱莎只要想到这里就会悚然而惊。很快天蝎座的朱莎就迎来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生日那天,李正问她想吃什么,朱莎脱口而出:“必胜客!”  李正愕然:“我以为你会想穿得很漂亮,去大饭店吃一顿浪漫的晚餐,旁边有人给你拉小提琴什么的。”   朱莎低头解释:“可是那样好假!而且我不喜欢穿得那样正式去那种高级地方,那会让我的手脚没地方放!我就想去必胜客,我早就想试试我能不能像电视里一样把沙拉堆成一个高塔!”  必胜客的沙拉是按次收费的,交一次钱只能取一次沙拉。朱莎有一回看电视,无意中发现电视上曝光了有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占到便宜,就在必胜客里用沙拉碗码沙拉,把沙拉堆得像比萨斜塔。李正觉得好笑,但还是听从了她的意见,为她取消了浪漫的大饭店晚餐,改成去必胜客码沙拉。  郝静以前在宿舍里说起过必胜客,把那里夸得像个美食的天堂一样,朱莎亲自一试,也不过如此,而且她的耐心不够,技巧也缺乏,堆沙拉只能堆起一平碗稍微冒点尖,离那些高手的九层塔还差得很远。她很快就扔了沙拉碗,厌倦了这个游戏。  李正看她神色怏怏地坐在那里,就想方设法让她说话。朱莎兴趣缺缺地应答几句。李正微笑着为她戴上一条铂金项链,说:“生日快乐。”朱莎低头一看,项链坠正是李正以前送给她的那个小玉瓶。她抬头看李正,目光中有些询问的意味。这项链坠被她扔到了宿舍抽屉深处,搬东西时又无意中被带进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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