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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大宋的智慧-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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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领进门?本身就是笑话!

想法归想法,日子还是要一成不变的过的,所以站在白云苍狗之下就需要为生存奔波,憨牛逮到了一只兔子,猴子用一块石头打到了一只野鸡,他们一个跑的很快,一个扔石头扔的很准,云峥对自己新招收的两个家仆非常的满意。

自从憨牛和猴子也成为自家人之后,腊肉就不得不用一个更大的罐子蒸米饭,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不管她每天做多少饭菜,都会被吃的干干净净。

云二的饭食是单另做的,自从云大发现云二喜欢把自己饭碗里的食物倒进憨牛的饭碗之后,就有了这个规矩,拒绝长大的孩子有一个最标准的行为就是不喜欢吃饭。

吃完了饭,云峥就开始在自己的那张地图上不断地添加标记,猴子和憨牛就站在他的身边,不断地补充。

“老爷岭是彭六子的地盘,华马蜂的地盘在狗头山上,这两个地方很危险,从来不许我们进去,不过也不大,百十个人的院子能大到那里去?不过在元山,已经是最大的两伙人了,他们以前就是黑虎的手下,后来黑虎死了,他们就想了一个办法,黑虎的老婆在谁那,谁就是老大,所以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真正的打起来。”

听了猴子的话,云峥奇怪地问道:“黑虎老婆?一个妇道人家也能影响他们的决断?”

“是啊,黑虎老婆可漂亮了,听说抢来的钱财都在黑虎老婆手里掌握着,谁能娶到黑虎老婆,谁就是铁铁的元山的新首领,不过到现在,好像谁都没娶到。”

云峥抬头看看窗户外面的栀子树,这个新的情况让他有点失神,按照猴子说的,在元山势力最大的并不是什么彭六子,也不是什么华马蜂,因该是这个女人才对,强盗里不该有吃素的人才对,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身在强盗窝里还能做到左右逢源,怎么做到的?

把这个奇怪的念头赶出脑子,今天就到此为止,毕竟在商队没有成为吐蕃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之前,不宜有太大的动静,一旦元山强盗知道自己在打他们的主意,豆沙寨就会遭受灭顶之灾,这也是梁老爷不愿意理会这件事的原因所在。

猴子和憨牛也不知道,他们只是认为云峥对元山好奇,从未想过云峥要对付元山这个问题,如果云峥把想法告诉猴子和憨牛,他们一定会活活笑死的。

都说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无迹可寻才是好境界,如果可能在元山的人都死光以后,还是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存在最佳,如果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寻找代言人,一个厉害的代言人,这个人该去那里找呢?

刘县丞这些日子明知道云家的牛头包子美味无比也不来蹭吃蹭喝,就说明这个家伙最近在躲着自己,但是却还要自己知道他的存在,他现在和自己有联系的,就是豆沙关里的桌椅铺子,所以他总是会去桌椅店逛逛,时不时的从哪里买点小玩意,通过桌椅店两人似乎依然保持着亲密的联系。

云峥知道,如果自己打消消灭元山的念头,刘县丞会立刻成为自己家里的座上客,都他娘的是聪明人,梁琪也已经有两个月没有来豆沙寨了,云峥第一次觉得自己手里的筹码严重不足。

简单有效,是云峥唯一的要求,对元山的突袭只能有一次,绝对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都是经验老道的悍匪,一旦重新流窜,就会后患无穷。

夏日的豆沙寨蝉鸣不断,叫得此起彼伏连绵不断,砖房里闷热的就像是蒸笼,汗珠子滴答滴答的从眉毛上掉下里,云峥依然不愿意停止畅想。

整个计划建立在一个幻想的基础之上,那就是确保吐蕃人能够出手,如果对吐蕃人没有足够的刺激,或者利诱是达不到这个目的的。如果这个目的都达不到,那么自己所干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能赚些钱的笑话。

或许自己也该走一趟吐蕃?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像野草一样疯长,不一会就把云峥的脑袋塞得满满的,除了这个念头之外再也没有别的想法。

主意打定了反而全身松快,这才惊觉自己已经快被汗水淹死了,提了一块麻布,端了一个木盆就打算去小河边上好好地洗洗,冲个凉。

见云二光着身子在栀子树上上蹿下跳的找看家蛇,云三趴在树下将舌头吐得老长,云峥打了一个呼哨。云三立刻就跑了进来,拿头在云大的腿上蹭了几下,然后就自觉地钓起竹篮,就要往小河边上跑,每天在小河里洗浴,是一个不可打破的传统。

云二不喜欢攀在满是汗水的云峥背上,自己在前面跑,云峥只好不断要他小心,光着脚丫子被刺扎了脚就不好玩了。

到了小河边上才发现这里很热闹,寨子里的老老少少几乎都泡在水里,老族长把双脚泡在水里,虎视眈眈的监视着寨子里不规矩的年轻人,男人在上游洗澡,女人在下游洗澡,这是礼数,也是规定。

“云娃,你怎么现在才来,今天的鬼天气真是要命,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这样热的天气,今年的冬天不好过啊。”

见老族长和自己打招呼,云峥先把云二扔给正在泡澡的憨牛,说起来憨牛吃了云二的大亏,但是论到关系,憨牛好像更喜欢亲近云二。

“寨子里现在钱粮不缺,您老人家只要赶在冬天到来之前盖上砖瓦房,不就没有这个忧虑了么?难道您还要把那些铜子放在家里生锈?”

老族长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老人家在富裕了之后新添的一个毛病,就是习惯性的忧虑和哭穷,又非常喜欢别人拆穿他是富人的事实,所以云峥只要和老人家说话,总要打趣几句,老人家嘛,有时候和小孩子是一个心理。

清澈冰凉的河水在最短的时间内带走了云峥的酷热,心里的烦躁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接过老族长递过来的酒壶,美美的喝一口,全身的毛孔都透着一种美意。

云二沿着河边的沙滩正大光明的去了妇人洗澡的地方,这让云峥的脸在一瞬间就变黑了,刚要喊叫,就被老族长止住了。

“那么小的娃娃过去有什么打紧的,从小就没了娘,喜欢去妇人那里也是人之常情,别人家的小娃娃也在那里,喝酒,喝酒,咱们商议一下盖砖房的事情。”

云峥把已经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他很想知道老族长一旦知道云二心理年龄不比猴子小多少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心情?

第九十八章 简单的美丽

赖八起来的很早,虽然腰骨动一下都会咔咔作响,他依然勤快的整理着剩余的货物,麻布变成了牛皮,盐巴变成了牛筋,铁锅变成了马尾,他的十二只骡子组成的驼队,现在也变成骡子和牦牛混杂的大驼队。

他的族中兄弟也带着奇怪的笑容从别的毡房里走了出来,有的还恋恋不舍的朝毡房看一眼,新的一天开始了,他们的生意也需要再一次开张。

留宿人家是需要留下礼物的,赖八将一匹麻布留给了纳西的妻子和女儿,赢得了她们发自内心的欢笑,出于私心,赖八还给了纳西的女儿一小块绸布做的手帕,还引来纳西妻子的不满。

来到小湖边上的牧民越来越多,他们赶着牛群,羊群,从遥远的地方赶过来,草原上的消息传播的非常慢,等到他们来到小湖边上的时候,这里的集市已经快要结束了。

赖八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休巴德勒,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要了,没有人问价格,他们也不喜欢问价格,扛走了一卷子麻布,或者拿走那一小袋,一小袋三斤的盐巴,再把自己的手里牵着的牛塞进赖八他们的手里,扭身就走,干脆的一塌糊涂。

等到赖八感到饥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一点货物了,可是周围还是围满了牧民,看到他们焦渴失望的眼睛,赖八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混账。

四五天只吃烧烤的东西死不了人,抱着这种心思,赖八将自己用的锅碗也全部换成了牛皮,其余的牧民见赖八解开腰带,抖着衣服向自己解说他们确实没有货物了,这才慢慢的散开。

到了草原上自然就要吃羊肉,他们带来的一点大米都献给了头人煮粥喝,所以他们现在能吃的就只有羊肉。

“八哥,咱们只要多走几趟,就能发家啊,您说的那个云公子,他真的有那么厉害?”一个族兄吃着羊肉乌拉着问赖八。

赖八朝四周看看这才说:“问这么多做什么?你只要记着我们把这些货物带回去,然后从公子那里拿到钱和下回要交易的货物就成,其余的不该问就别问。”

赖八已经在这个族群里养出了声望,没有用别的手段,就因为他能给大家带来利益,所以这位族兄也只能低下头听赖八的调遣,这和年龄辈分无关,能忍耐的程度取决于赖八带来的利益大小而定。

雄鹰部是一个彪悍的部族,他们的能征善战是出了名了,凡是脑袋上插着鹰毛的汉子都是族中的勇士,赖八看到很多这样的人,勇士越多就说明这个部族越强大。

赖八不知道吐蕃到现在已经分裂了两百余年,自从吐蕃人的平民大英雄韦·科西来登在两百年前造反之后,吐蕃的叛乱就没有停止过,各地如工布、塔布、藏堆、尼木、潘域等地纷纷响应,正是“一鸟腾空,万鸟相从”,一夜间席卷了整个雪域藏土。各路起义军汇集在雅隆琼结,分别掘毁了历辈赞普的陵墓。据说只有松赞干布的陵墓没有被掘毁,这是因为他的丰功伟绩铭刻在藏人心中的原故。

也就从那个时候吐蕃从一个王朝蜕变成了诸侯割据的场面,部族和部族之间不是朋友就是仇敌,相互的厮杀从未停止过,几乎每一个成年人既是牧民也是战士。

云铮说过要赖八仔细的观察吐蕃的一切状况,如果有可能他很想知道这一带的吐蕃人到底有多少,这个任务就太难为赖八了,他的一双手无论如何也画了那么多的圈圈。

找到机会就娱乐,这也是吐蕃人对自己命运的解释,今日还是鲜活的生命,明日说不定就会变成冰冷的尸体。这就是草原汉子的命运,所以活着的时候要比雄鹰还要飞得更高,骨笛响起的时候就跳舞,神授格萨尔说唱的时候就倾听,没有人的时候就自己唱歌给自己听,该上战场的时候就奋勇的杀敌。

赖八对吐蕃人充满了好感,因为他在这里没有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对待,这样的优待即使是在大宋也是让他可望而不可及的。

商队在小湖边上停留了十天,再买干净了自己带来的最后一点货物之后,赖八就打算离开这里,马上就要满月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路过那片熟悉的草场的时候,一个强壮的像山一样的吐蕃人张开双臂亲热的将赖八抱进怀里,就在赖八感觉快要被勒死的时候,那个满脸胡须的吐蕃人才松开了自己的胳膊,听到那个吐蕃人翘着拇指大声说“图及其”的时候,赖八的心才放进了肚子里,被人家感谢,总不会丢掉性命吧?

一个虚弱的青年从后面走了过来,极其虔诚向赖八行抚胸礼,他还不能说话,嘴里依然叼着那个竹管。

看到这个人还活着,赖八几乎高兴地要飘起来了,给牲口治疗的法子,用在人的身上难道也有用处?仔细帮这个年轻的吐蕃人检查了伤口,顺便把丝线抽掉。

吐蕃人嘴里的肉被自己剜掉了好大一块,以后想要张嘴吃东西大概是不行了,想要活命只能用那根竹管喝点稀得,看样子那个吐蕃人很久都没有吃饱了,站在那里直晃荡。

不过从那个吐蕃人油光闪闪的皮袍上,就能看出来这家伙的地位不低,就算是吐蕃人中的强盗,也一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家伙。因该能喝得起肉粥吧?

看完病之后就是狂欢,这是老规矩,赖八已经能够适应这些人的癫狂,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喝葡萄酿的一天,木碗里倒满了暗红色的酒浆,一口下去赖八几乎不愿意喘气,只想把这样的绝世美味全部留在自己的肚子里。

大胡子的吐蕃人是那个青年吐蕃人的父亲,他对儿子身体的恢复非常的满意,只要四肢不缺,能骑马,能作战,能生孩子,就感到十分的满足,于是就一碗一碗的敬尊敬的客人喝酒,而赖八则是来者不拒,天还没有黑,他就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哪怕是醉中,他也抱着半坛子葡萄酿不愿意松开。

大胡子吐蕃人哈哈一笑,就将喝醉的汉人留在草地上,自己带着人骑着战马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之上。

带着商队往大宋走的时候,赖八的心里充满了留恋和不舍,即使他走进了群山,仿佛还能听见吐蕃女嘹亮婉转的歌声……

进了山,危险就无处不在,不但要防备从山上滚落的石头,也要小心的避开那些可能有大型猛兽的地方,即使已经走过六趟的赖八也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走过峡谷,不远的地方就是元山,也是整段路最危险的地方,强盗们虽然不依靠在荒山野地里打劫为生,可是一旦遇上,赖八不认为这些强盗会放过自己的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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