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继室-第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我家小姐,每季只收你们二两银子的租金和三成收成,其余剩下的全是你们自己的。”
“这一百两银子拿到手,你们家就等同于是,彻底翻了身!以后你们想买多少地买不得,就算是做生意都够用了。何必,非要较这个真儿呢。”
吴妈的话说得有情有理,张六斤迟疑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认真问道:“吴妈,您要的租金确实不多。可是,万一再摊上像今天这样的荒年,那些租金和分红,俺们到时候还是拿不出来啊。”
吴妈见他的心思开始松动了,嘴角含笑道:“我家小姐素来是个活菩萨,最是心善慈悲。以后,你们若真有什么不便的地方,只管言明一句,咱们坐下来一起想办法,总不会让你们为难受苦就是了。”
春娥也点头道:“是啊,我家小姐为人最是和善了。叔叔婶子,想想她当初是怎么安排我过来养伤的……若是换成别人,早就弃之不管了……”说完,她不禁泛红了眼眶,看得张元心里直着急。
张六斤想了又想,又看了看妻子一脸焦急的神情,索性一咬牙,重重地点头道:“好,难得朱家大少奶奶看得上俺们这几亩地,俺也不能太不识抬举了。行,俺卖!”
吴妈见他终于同意了,脸上立刻绽开笑容,道:“好,那今天咱们这笔买卖可算是谈成了,你们把地契拿出来,我这就把租契写好……”
她一早就做好了准备,带着纸张笔墨。
张六斤稍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起身去找了地契。张嫂子则是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道:“老大,你去把村长过来,做个见证。”
张元闷闷点头嗯了一声,转身出门去了。
收起了地契,又写好了租契,双方按了手印,画了押,还有村长做了亲自见证,这笔买卖就算做成了。
接过银票,张家老俩口都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还有些不敢相信似的。
吴妈的心情也不错,背过身子,把地契贴身收好,跟着招招手道:“春娥,你过来。”
春娥忙应声去了,心里突然有些忐忑不安起来:“吴妈,您还有事吩咐?”
吴妈笑笑:“你现在能听见了?要不要跟我回城里去?”
春娥愣了一下,虽然她现在不算聋子,但是到底还是半个残废,回去朱家怕是不可能的,而且,她也不想离开张家……这里日子虽苦了些,但却能被人重视,被人关心,被人喜欢……
她咬了咬下唇,道:“吴妈,我心里很惦记小姐,可我不想回去……”挨了一顿打,聋了一只耳朵,她是真的怕了。
吴妈早猜到她会这么说,而且,刚刚听她和张家人一口一个“咱们”的说辞,心里也就有数了。
张六斤和张婶子心里也不愿意让她走,更别说,早已经急得抓耳挠腮的张元了。
在张家二老看来,春娥虽是奴婢出身,却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而且,会写会读,还会做饭烧菜,更不用说那一手好针线了。他们祖祖辈辈都是目不识丁的庄稼人,最稀罕的就是像她这样秀气的闺女。
吴妈拉过春娥的手,当着张家人的面,问道:“你若真心想留下,我一定成全你。不过,这里的条件清苦,天天不比你在朱家吃香的喝辣的,你真的不会后悔吗?”
春娥摇了摇头:“小姐对我有恩,张家对我有情,我心里舍不下他们……小姐的恩情,春娥只能等到来世衔草接环,再相报了。”
吃苦怕什么,她又不是没吃过苦。
张元待她的心思,她心里面一清二楚。与其,再回去给别人做奴做婢,还不如,找个知疼知痛的老实人儿,踏踏实实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仔细想想,小姐虽然嫁得好,可每天早上一睁眼,还不是一脑门子的麻烦事堆在眼前,每天不是防着姨娘,就是下人,还得操心家里家外的那些琐碎……太难了。
张家人心头一喜,吴妈则是似叹非叹,道:“女大不中留。只要你过得好,小姐心里也就高兴了。张嫂子,春娥这孩子无父无母,我算是她的长辈,今儿也就替她做主了,您看看她这个儿媳妇你们满意不满意?”
春娥闻言,羞红了脸,低下头去愈发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满意满意,俺们求之不得呢。”张嫂子满脸笑容,推了一把儿子,道:“傻小子,还不去向吴妈道谢,没有她,你小子能有福气娶到春娥这么好的媳妇?”
张元傻笑着抓了抓头,红着脸走到吴妈跟前,磕个响头,大着嗓子道:“妈妈放心,俺一定对春娥好。”
第一百二十六章 买地(三)
吴妈扶了张元一把,让他从地上站起来。“好孩子,有你这句话在,我就放心了。”
张元憋红着一张脸,又是憨憨地笑了笑,转身又看了一眼满脸通红的春娥。
两个人站在屋里你看我我看你的,明明欢喜得很,碍于心里羞臊,谁也不敢主动上前。最后,还是吴妈将两个人的手凑到了一起,重重地拍了拍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从今往后,你们俩在一起好好地过日子,好好地孝敬老人。”
春娥低头“嗯”了一声,听见张元方才说的话,她心里觉得甜滋滋的,故意把肩膀往张元身边挨了挨,和他靠得近些。
吴妈看着两人眉目传情的小动作,心里颇感欣慰,总算是成了一件好事。
张六斤还坐在炕沿儿上,静静地看着手里的银票,一时有些激动,也有些感慨。
张嫂子倒是很会来事儿,立刻翻箱倒柜地把仅剩地一百文钱翻了出来,揣给张元道:“老大,你快去村头老牛家买些酒肉回来。”
今儿是个好日子,该好好乐呵乐呵。
张元接过钱,点头应了一声,随后买来了四斤新鲜牛肉和半斤小烧,东西虽然不多,但对于他们家而言,已经算是极其难得的好伙食了。
吴妈没有推辞,留下来和他们一家人吃午饭。开饭前,张家的二儿子和三闺女都从外面回来了。
张家二儿子张龙,长得又高又壮,比他哥哥还高出半个头,而张家三闺女张秀,今年只有十一岁,是家里的老疙瘩,模样还算秀气,只是一见了生人就怕羞,一个劲儿地往娘亲的身后躲。
待吴妈和她细声细语地说了几句话之后,她才歪着头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跟着,把之前带回来的篮子拿了起来,从里面拿出一个柿子在衣服上蹭了蹭,献宝似的道:“这是俺在小山头捡的柿子,您尝尝。”
吴妈没嫌弃,接过柿子尝了一口,只觉汁甜如蜜,好吃得很,只是皮有点涩,不禁问道:“这是你们自己家种的柿子?”
张六斤一边倒酒一边摇摇头:“都是小山头上种的,整整一大片呢。听说是王老爷家的地,不过总是没人搭理,白白糟蹋了地方。”
吴妈又尝了尝柿子,道:“这柿子这么好吃,到城里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天气一凉,果子就金贵了。
这柿子皮薄个儿大,汁水又甜,正是最好的。
张六斤随即道:“今年要不是地里农活忙,俺们家也早上山垦出几亩地来种柿子了。”
吴妈心中一动,立刻道:“张老哥,你如今有了钱,也得了空,真该上山去看看。你要是真种出了这甜甜的大柿子,来年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张六斤闻言,手中的酒杯微微一抖,只把酒都洒了出来,他先是愣了愣,然后低下头,毫不避讳地用舌头把桌上的酒,舔了个干净,咂咂嘴道:“吴妈,您不是逗俺们玩笑吧?”
吴妈淡淡道:“我是当真的。你们好好想想,先不着急,回头再给我信儿。”
张六斤心中立刻有了盘算,他年年种小麦,心里早有别的打算,如今,听了吴妈的话,顿时心头痒了起来。
张嫂子在旁,留心听着吴妈的话,恨不能立刻把她当成财神爷一般地拱起来,立刻把刚盛出来的骨头汤摆在她的面前。
一锅猪大骨熬的肉汤,一大锅牛肉炖土豆,还有十几张烙饼,满满地摆在了桌上。
饭桌上,只有吴妈和春娥两个人用了筷子。庄稼人的食量大,也没有那么多讲究,直接用手卷起烙饼,配着肉汤,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吃过午饭,吴妈略坐了坐,便起身告辞了。
张家人一路恭恭敬敬地把她送出去,为了怕她再踩一脚的泥水,张元还亲自把她背出了村口。
春娥一路小跑着跟在后面,亲自将吴妈扶上了马车。
吴妈掀起帘子,叮嘱她道:“好好过日子,回头得空我再来看你。”
春娥一脸感激的对着吴妈笑了笑。“请妈妈替我向小姐代声儿好,就说我在这里向她磕头请安了。”说完,春娥对着吴妈磕了三个响头,张元站在一旁扶也扶不起,只得由着她去了。
吴妈心头一暖,点点头,忙招手示意他们回去。
当天晚上,吴妈妈带着地契和租约回到朱家。她一回来就把买地的事和春娥的喜事都告诉给了沈月尘。
沈月尘微微有些吃惊,含笑道:“如此最好,想来她也是因祸得福了。”
吴妈点头:“是啊,那张家人都快把她当成宝贝一样的人。”
沈月尘笑笑:“到底还是妈妈安排得好,给了他们这段缘分,也帮我办成了这件事。”
吴妈把地契和租约递过去,给她过目。
“总共十二亩地,每年租金八两银子,还有三成的收成。”
“这么说来,今天咱们就算得上是双喜临门了。”
沈月尘把地契和租约仔细看了一遍,一个字都没有落下,点点头道:“妈妈办事,我自然放心。”
沈月尘随即把春茗唤了进来,让她把柜子里的小锦匣子拿出来,匣子里面装了些金银锞子,还有几枚小巧的戒指。
沈月尘把地契和租约放进了匣子里,因为这个匣子,她平时很少会动,一直都是收在柜子里,看起来也很不显眼。
吴妈把春娥的喜事,告诉了春茗,春茗同样是一脸的不相信,觉得有点反应不过来,但随即又拍手高兴道:“这丫头真是有福了。”
因着春娥的事,三人都着实高兴了一阵子。
朱锦堂过来时,正巧听见了春茗的笑声,可是他才一进屋,屋中就立刻没了声音。
他微微挑眉,只见,沈月尘正坐在梳妆镜前梳头,吴妈和春茗一左一右地站在她的身边,主仆三人似乎正在交谈什么,却又中途停了下来。
沈月尘抿了抿嘴唇,一面含笑望向朱锦堂,一面起身低头将手中的小匣子放回到春茗的手上,随即笑盈盈地迎了上去。
春茗也是福一福身,转身把匣子放回到了柜子里,将柜门轻轻关好。
第一百二十七章 稚儿(一)
朱锦堂才扫了一眼春茗,就被迎上来的沈月尘挡住了视线。
“方才你们主仆说说笑笑的,再说什么好事呢?怎么我一进来就都不说了。”朱锦堂说着话,目光不经意地轻轻一转,从房里吴妈和春茗的身上掠过,让春茗暗暗紧张了一下。
“哦,不过是些女人家的闲话罢了,没什么。”沈月尘笑笑,亲自替他更衣换鞋,和平时一样的细心体贴。
吴妈把从张家带回来的柿子洗干净之后,摆了上来。“大爷,这柿子是新下来的,您要不要尝尝鲜?”
朱锦堂只看了一眼,摆摆手道:“不用了。”
沈月尘微微一笑,望着吴妈笑笑道:“你先拿下去吧。”他素来不喜欢吃甜的,平时也很少吃果子。
他不吃,她也不能吃的。
柿子虽然味甜多汁,却是极其性寒之物,自然是万万碰不得的。
朱锦堂脱下长袍换上常服,脚上的靴子也换成了单面的布鞋,整个人顿时轻快不少,径直往榻上一歪,抬手按着自己的额头。
“大爷不舒服?”沈月尘关切道。
“没有,只是有点乏了。”
朱锦堂昨晚熬得太晚,只睡了不三个时辰,所以,这会头有点疼。
“让我来吧。”沈月尘挨坐在床边,伸地替他揉了揉太阳穴。“天气一天比一天凉了,大爷可得保重身体。”
朱锦堂闭着眼睛,轻轻地“嗯”了一声。
这时,翠心从门外端着托盘进来,上面放着一只白瓷盖碗。
春茗先伸手接了过来,见温热热的,正好入口,便道:“小姐趁热喝了吧。”说完,打开碗盖,一股浓浓的乳香味瞬间散了出来。
朱锦堂闻见香味,睁眼一看,只见沈月尘正在轻轻搅着碗里的牛乳。
沈月尘轻轻抿了一口,点头道:“果然没那么甜了,这样刚刚好。”
朱锦堂见她近来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喝牛乳,微微蹙眉道:“你不嫌弃这东西有股腥膻味吗?”
沈月尘淡淡一笑:“这牛乳最是安神了。吴妈往这里加了少许的核桃碎和杏仁粉,喝起来一点异味都没有。大爷要不要尝尝看?”
朱锦堂摇了摇头。又是柿子,又是牛乳,都是些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沈月尘听了他的话,淡淡一笑,慢慢把碗里的牛乳喝完。
心想,他也才不过二十五岁而已,平时说话却像个小老头似的。
因为太累,朱锦堂今天早早就睡下了,沈月尘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