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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弑君者传奇:风之名-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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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路提纳烧毁前的故事,在没有书籍记载,也没有音乐可演奏之前。第一把火点燃时,我们卢族正在闪烁的光圈里编造故事。」

克沃思对编史家点头说:「我知道你以收集故事与记录事件闻名。」克沃思的眼神转趋冷酷,如碎玻璃般锐利,「即便如此,也不要擅自更改我说的一字一句。如果我看似迷失,看似偏离,切记,真实的故事鲜少直线到底。」

编史家严肃地点头,试着想象一小时就破解他自创密码的头脑,那头脑可以一天学一种语言。

克沃思温和地微笑,环视屋内,仿佛要记住一切。编史家用笔沾墨,克沃思低头看着合掌的双手,缓缓做了三次深呼吸。

◇◇◇◇

接着他就开始说了。

「就某种意义来说,一切是从我听到她唱歌开始的。她的声音与我的成双交揉,仿佛描绘着她的灵魂:如火焰般狂野,如碎玻璃般尖锐,如苜蓿般甜美洁净。」

克沃思摇头,「不,一切是从大学院开始的。我去那里学故事中常提到的魔法,像至尊塔柏林的魔法,我想学风之名,我想掌控火与闪电,我想得知成千上万种问题的答案,读取他们的档案。但我在大学院里发现的,却和故事里描述的截然不同,让我深感失望。」

「但我想,真正的开始在于促使我踏入大学院的原因:黄昏时突然出现的火,眼睛如井底之冰的男人,血与燃烧毛发的味道,祁德林人。」他兀自点头,「对,我想,那是一切的开端,从很多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关于祁德林人的故事。」

克沃思甩头,仿佛想摆脱某种晦暗的想法,「但我想,我得回顾更早之前的事,如果这是类似个人传记的东西,我可以腾出时间好好的说。如果大家因此记得我,即使不是赞誉,至少内容还有些精确。」

「但是,万一我父亲听到我用这种方式讲述故事,他会怎么说呢?『从头开始。』很好,既然要说,就好好的说。」

克沃思把身子往前倾。

「一开始,就我所知,世界是阿列夫从无名虚无中幻化出来的,他为万物命名。又或者,有些版本的故事是说,他找到万物早已拥有的名字。」

编史家小声地噗哧一笑,但他没有抬头,也没停止书写。

克沃思自己也笑了,他继续说:「我看到你笑了,很好,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就假设我是创始的中心。这么一来,我们就可以略过无数沉闷的故事:帝国兴衰、英勇传奇、悲惨情歌。我们就直接跳到唯一真正重要的故事。」他笑开了嘴,「我的故事。」

◇◇◇◇

我名叫克沃思,声音近似「阔特」。名字很重要,因为他们透露出许多攸关该人的讯息,我用过的名字比任何人都多。

阿顿人叫我梅卓,这字在不同语言中各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火焰」、「雷」或「残木」

如果你看过我,「火焰」之名显而易见,我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如果是在两百年前出生,我可能会被当成恶魔烧死。我蓄短发,但头发总是散乱难理。放着不管,头发就会竖起,仿佛头顶着火焰一般。

至于「雷」,我想是因为我有宏亮的中低音,儿时受过许多舞台训练。

我从没把「残木」当回事,不过如今回想起来,我想那名称至少有些预言的意味。

第一位导师叫我颖儿,因为我天资聪颖而且自知甚详。初恋情人叫我杜拉托,因为她喜欢那名字的发音。有人叫我沙地卡、巧指、六弦。也有人叫我无血克沃思、秘法克沃思、弑君者克沃思。那些都是我付出代价所赢得的称号。

但我的成长过程中,家人叫我克沃思。父亲曾告诉我,那有「去理解」的意思。

当然,我还有过许多别的称呼,这些名字大多粗鄙,但多数名符其实。

我曾从沉睡的古冢诸王身旁劫走公主;曾焚毁特雷邦城;和菲露芮安共处一晚,仍神智清楚、全身而退;我被大学院退学时,年纪比多数人入学时还小;我夜半走在连白天都没人敢提起的路上;我曾和众神交谈;与女子相恋;写过让吟游诗人流泪的歌曲。

你可能也听过我的二三事。

第八章 盗贼、异端与娼妓

如果这是类似个人传记的东西,我们就得从头开始说起,从我的本质,看真正的我是什么模样。为此,你必须记得,我在成为任何人之前,我是艾迪玛卢族。

一般认为,所有的巡回表演者都是卢族,其实不然。我的剧团不是那种在聚会中心耍宝赚小钱,为了裹腹而载歌载舞的穷困剧团。相反的,我们是宫廷表演者,是灰绿大人的御用剧团。我们下乡表演比较像是当地的大事,而不是和冬至庆典与索林纳德比赛一起举办的活动。我们的剧团通常至少有八辆旅行车,远超过二十几人以上的表演者:有演员、体操表演者、乐师、魔术师、杂耍者、小丑。他们都是我的家人。

我父亲是世上数一数二的演员与乐师,母亲有过人的文采,他们俊俏美丽,都有深色头发与自在的笑声。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卢族,其实这么说就够了。

除此之外,或许值得一提的是,我母亲加入剧团以前是贵族。她告诉我,父亲用甜美的音乐与甜言蜜语,引诱她离开「悲惨沉闷的地狱」。我想她指的是三岔地,我很小的时候,我们曾去那里拜访过亲戚一次。

我父母从未正式成婚,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没有特地去教堂正式结为连理,我一点都不以为意。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结婚了,觉得没必要对官方或上天宣告这件事,我尊重他们的决定。实际上,他们似乎比我见过的正式夫妻都还要满足与忠实。

我们是为灰绿大人效劳,他的名号让我们得以跨入许多原本不接纳艾迪玛卢族的地方。为此,我们穿戴他的代表色:绿色与灰色,帮他将声名远播各地。每年我们会在他的庄园里待上两旬,娱乐他和王亲。

那是一段愉快的童年,我在无数的庆典中成长。我们在乡镇间长途奔走时,父亲会说一些精彩的独白剧给我听。他大多是凭着记忆讲述,声音宏亮到四分之一里外的路上都听得到。我还记得我会跟着念,衔接后半句。父亲会鼓励我自己试试特别精彩的段落,我因此学会欣赏优美的文字。

母亲会和我一起编歌。其他时候,爸妈会把浪漫的对白演出来,我则是跟着读书里的对话。当时就像玩游戏一样,没想到他们是巧妙地藉此机会,让我在耳濡目染下学习。

我从小就充满好奇心,爱问问题,学习欲旺盛。在杂技表演者与演员的教导下,这也难怪我从小到大并不像多数孩子那样畏惧学习。

当时的路况比较安全,但谨慎的旅人还是会为了安全起见,跟着我们剧团一起上路,他们为我提供了补充教育。有一位跟我们同行的诉讼士,他大概是醉得厉害或过于自大,没发现他是在对一个八岁小孩说教,我从他身上学到联邦法律的一些入门知识。还有一位猎人名叫拉克里斯,他和我们同行了近一季,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山林野外的知识。

我从高官显贵的娼妓口中,得知莫代格宫廷里的龌龊勾当。就像父亲说的:「实话实说,直言不讳,但是见到娼妓,都要以淑女称呼,她们的日子已经够苦了,客气待人错不了。」

赫特拉散发着淡淡的肉桂香,我九岁时,觉得她好迷人,但不太清楚为什么。她教我不该私下做我不愿公开谈论的事,告诫我不要说梦话。

另外还有阿本希,我第一位真正的老师,他教我的东西比其他人教我的加起来还多。要不是他,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我请你们不要对他有成见,他是好意的。

◇◇◇◇

「你们得移开。」镇长说,「到城外扎营,只要不闹事或顺手牵羊,没人会找你们麻烦。」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父亲一眼。「然后明天就离开,走你们该走的路,不用表演了。表演引起的麻烦比表演本身的价值还多。」

「我们已经拿到许可了。」父亲说,从外套的内层口袋抽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事实上,我们是奉命表演的。」

镇长摇头,他并不想看我们的授权状。「表演就容易发生喧闹。」他坚定地说,「上次表演期间就有人大吵大闹。喝太多,太亢奋,有人拆下表演厅的门,摔烂桌椅。表演厅是归全镇所有,修理费用都得由全镇承担。」

我们的旅车开始吸引众人围观,崔普在玩抛接杂耍,马力恩和他的妻子即席表演木偶剧,我则是从旅车后方看着父亲。

「我们当然不想得罪你们或你们的主子。」镇长说,「但是镇公会已无力再承担一次像上次那样的晚会表演。为了表示我的善意,我愿意补贴你们每人一点小钱,二十分钱之类的,让你们离开,不要再为我们添麻烦了。」

要知道,二十分钱对一些勉强糊口的流浪剧团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是对我们来说,却形同侮辱。他应该为我们晚上的表演付四十分钱,还要免费提供表演厅、丰富的一餐,以及旅店住宿。我们会客气地婉拒住宿招待,因为他们的床一定很糟,我们旅车里的床还不错。

父亲惊讶或受辱时,总是不动声色。「打包收拾!」他回头大喊。

崔普把抛接石塞进不同的口袋,没顺便耍个花样。木偶剧的笑话开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木偶收进箱内,几十位围观镇民齐声哀叹。镇长看起来松了一口气,拿出钱包,取出两银钱。

「我一定会让我们男爵知道您的慷慨大方。」镇长把银钱放进父亲手中时,父亲小心翼翼地说。

镇长突然僵住,「男爵?」

「灰绿男爵。」父亲停了一下,看镇长脸上有没有顿悟的表情,「东部湿地、席尔兰旁边的胡敦布朗、怀迪康丘的领主。」父亲遥望四周的地平线说:「我们还在怀迪康丘里吧?」

「是没错,」镇长说:「但席玛兰乡绅……」

「噢,我们是在席玛兰的封地里啊!」父亲惊呼,他环顾四周,仿佛才刚弄明白自己的方位。「人瘦瘦的,留着小胡子?」他用手指划过下巴。镇长漠然点头,「他人不错,歌喉又好,去年冬至我们为男爵表演时见过他。」

「是啊。」镇长意味深长地停了一下,「我可以看一下你们的授权状吗?」

我看着镇长读那张授权状,他看了好一会儿,因为父亲并未特地提起男爵的主要头衔,例如蒙特隆子爵、崔立斯顿领主。结果是:席玛兰乡绅的确掌控这个小镇与小镇周边的土地,但席玛兰是直接效忠灰绿大人的。打个更具体的比方,灰绿大人是船长,席玛兰是刷洗甲板、向船长敬礼的水手。

镇长折起羊皮纸,把它还给我父亲,「我明白了。」

就这样,我还记得镇长没道歉,也没付我父亲更多的钱,我还满惊讶的。

父亲也愣了一下,接着说:「镇长,这个镇是您的管区,不过我们会在这里或城郊表演。」

「你们不能使用表演厅。」镇长坚决地表示:「我不会再让那里受损了。」

「我们可以在这里表演。」父亲指着市集广场,「这个空间就够了,这样一来,大家也可以留在镇上。」

镇长犹豫了一下,但我几乎不敢置信。我们有时候会因为当地建筑不够大,而选择在草地上表演。我们有两台旅车就是为了那种临时状况而设计的,可以用来充当舞台,但是在我十一岁的记忆中,我们被迫在草地上表演的次数可说是屈指可数,我们从来没在城郊表演过。

还好这次我们没必要这样。最后镇长终于点头同意,比手势要我父亲靠过来一点,我溜出旅车,靠近偷听到他最后的话:「……这里的人都是虔诚的教徒,别表演粗俗或异端邪门的东西。上个剧团来时,惹了一堆麻烦,发生两场斗殴,有人晾的衣服不翼而飞,布蓝斯登家的女儿也被搞大肚子了。」

我听了很愤怒,等着父亲严词纠正镇长,告诉他只做巡回表演的剧团和艾迪玛卢族的差异。我们不偷东西,也从来没让一群醉汉破坏我们的表演现场,让情况变得那么失控。

但父亲没做那样的反应,他只是点头,走回旅行车,比出手势。于是崔普又开始玩抛接杂耍,木偶又从箱中出来表演。

父亲绕过旅车时,看到我站在那边,半藏在马匹身后。「从你的表情看来,我猜你听到全部的内容了。」他苦笑说,「孩子,别在意了。镇长可能风度不太好,却相当坦白。他不过是把其他人内心潜藏的想法说出来罢了。我们到比较大的城镇表演时,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叫大家两两一组吗?」

我知道真相,但是对小男孩来说,这还是令人难以承受的屈辱。「二十分钱。」我气愤地说,「他以为他在救济我们吗?」

那是以艾迪玛卢族的身分成长,最难熬的一件事。我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是陌生人,很多人当我们是匠贩与乞丐,有些人觉得我们不过是窃贼、异端与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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