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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悠闲在清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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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师来说,一双灵活的手,是极为重要的。在这里不受重视,没有丫鬟仆妇在一旁伺候,到也不全是坏处,至少冥想的时候方便不少。

别说,这副身体虽然看着不好,但是资质却不错,至少比自己以前的那具身体好得多了,冥想几个时辰,到比过去冥想几日的效果还好。

芷云调养了好几天,虽然整体还是没有大变化,可关心妹妹的明德还是发现,自家妹子的身体确实好了,头发变得光滑许多,肌肤上的病态也消减了,精神气大好,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流光四溢,明德把这些看在眼里,面容也不由变得软和许多,似乎积聚许久的阴霾有了消散的迹象。

但是,随着身体的恢复,营养的补充迫在眉睫,芷云暗下决心,必须尽快离开钮钴禄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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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团?你这是干什么?”

明德一跨进妹妹的屋门,就看到芷云这么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正拿着抹布,跪趴在地上擦地,整个房间一扫往日的阴暗,那些角落里遗留的污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他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扶起妹妹,惊道:“你身子刚好一点儿,怎么就……春杏呢?”

芷云笑了笑,把抹布扔进水盆里,安抚地拉着明德坐下,才慢条斯理地道:“哥,你别急,我哪有那么娇贵……房间里灰尘太多,看着不舒爽,对我这身子也不好不是?我这才稍微收拾了下……”见明德脸上涨红,似乎想说些什么,芷云急忙又道,“你先听妹妹说,咱们现在住在郭罗玛玛这儿,到底不是自己家,下人们纵然有那偷奸耍滑的,咱们教训也不合适……舅母,舅母又……”

明德脸色大变,见妹妹身上只穿了一件儿单薄的夹衣,因为天冷,手上冰冷,蹙着眉,明明只是小小年纪,却已然带出来几分抑郁,又想到阿玛留下的家底大半儿都孝敬了外祖母,自己的月钱也交到了账房,自己一向节俭,和妹妹两个根本花费不了多少,自己的月钱,应该足够了,可他还好,吃的用的都不短缺,这几日却见妹妹平日里的饭菜竟然没什么油水,甚至还不干不净的,房里的丫头春杏经常偷懒,洗扫的时候也只顾表面,很不经心……他心里大痛,思量妹妹前日里说的话,本来还有些犹豫,这下子却是下定了决心,寄人篱下的滋味,他可不想再让妹妹受了。

明德缓缓坐下来,拉起芷云的手,低声道:“罢了,既然团团的身子好了,咱们也不好再打搅舅舅,搬出去吧。”

芷云眨了眨眼,应了一声。看着明德沉稳的气派,心里感叹,要不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这个哥哥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已经很有担当了。

明德行动起来到是利索的,不过两日工夫,两兄妹就收拾了从家里带来的行囊,也没什么东西,最要紧的只是阿玛留下来的一些书册,装了小小一箱子,明德怕搬家损坏了,先派人送去先生家里寄放。

收拾完,两兄妹便去拜别了外祖母,舅舅,舅母等一干亲戚,外祖母虽然不大喜欢芷云,但对明德还是很疼爱的,拉着说了好一会子话,听舅舅说了几句勉力的话,舅母大约因为碍眼的人要走了,居然也不曾给他们兄妹脸色看。

顺顺当当离开钮钴禄府,坐在马上上,芷云暗自松了口气,居然难得有了几分雀跃,懒懒地倚在车窗旁,掀起帘子的一角,向外望去,钮钴禄府前后都是小巷,大约走了一刻钟,才上了大路,整整齐齐的青石板路,两旁斗拱飞檐,当铺书局,酒肆茶楼,琳琅满目,果然是一派繁华气象。

芷云正看得起劲儿,忽听明德低声笑了起来,一扭头,就见一向有些刻板的明德叹了口气,搂住妹子的肩膀,道:“团团大病了一场,居然机灵活泼了许多,这才对嘛,咱们满洲的姑奶奶,就该大气些。”

芷云眯着眼,靠着哥哥,感觉到一双算不上厚实的手一下下拍着她的后背,眸子里暗光闪动,忽然觉得这生活变得真实起来,一颗心也不像初来乍到时那么空虚。

家里的宅子不大,是个方方正正的四合院儿,离朝阳门外的商业街不远不近,周围全是寻常旗人百姓家,没有什么高门到户,到是有闹中取静之意。

望着古旧斑驳的大门,明德拉着妹妹一边儿四处打量,一边儿感慨万千地道,“咱们许久没回,家具都旧了,被褥都有一股子霉味儿,一时半会儿,怕是住不得,还有,平日里哥哥要去读书,妹妹一个人留在家里可不成……”

芷云看了看,对这环境还算满意,眼珠子一转,笑道:“哥哥别耽误了学业,家里的事儿就交给妹子吧。”

明德一怔,低头看着自家妹妹一本正经的小脸,不由莞尔道:“团团这么小,就知道要给哥哥管家了,可真了不起!”

芷云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儿,知道明德只当自己说笑,根本没指望自己这个小姑娘,当下也不说破,只推着他去读书。学堂里的先生姓刘,学问不错,只是为人特别重规矩,明德是轻易不敢请假的,现在虽然不放心妹妹,但还是被芷云劝说走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三章 家务

待到明德离开,芷云看了看满屋子的灰尘,斑驳的墙壁,墙角处遍布着蜘蛛网,掩住嘴咳嗽了声,她前世就爱干净,最是受不了灰尘,径自走过去把所有的窗门全都打开,帐幔窗帘,拆洗的被褥,通通扔在院子的青石地板上,然后从包袱里拿出个半旧的红木匣子打开。

盒子里第一层装的俱是明晃晃的珠宝首饰,累金镶珠,羊脂白玉,她额娘毕竟也是钮钴禄府的小姐,陪嫁的都是好东西,芷云却看也不看,径自打开第二层,这一层里却是装了好几个巴掌大小的墨绿色不知材质的盒子,盒子盖儿上刻着六芒星,六芒星中央则显示着几个简单的符文。

芷云脸上露出几分心疼,这些微型符文法阵,全是她这半个多月来的成果,绘制出来颇为艰难,不过,芷云想了想,还是挨个从盒子里面抓出几个,这些法阵都是硬币形状,大小不一,最大的半个巴掌,最小的只有米粒大,看起来很普通,但是握在手中,却能感觉到能量微微涌动。

小心地把符文法阵依次在房间庭院廊道内安装好,芷云退到门外,念了句咒语,就见府里顿时狂风大作,清泉喷涌,那些灰尘污物都被风卷着堆积在庭院里,衣物帐幔之类则被清泉裹在半空中旋转搅拌。

过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院内响起一阵轻微的噼啪爆破声,芷云才出了口气,走进庭院里收拾了法阵的残骸,没办法,这些法阵大多是用石块儿或者从土中提炼的金属所制,全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来打扫卫生确实浪费,可是,以芷云现在的状况,驱动法阵没问题,可要直接施法,那用不了一刻钟就得被抽成人干儿,为了省下些打扫卫生的气力,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

大面上变得干干净净之后,芷云才开始归置家具,整理房屋,清理庭院,就算有法术帮忙,也是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整个家才焕然一新,再没有初来时的斑驳。

芷云累得腰酸背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始怀念起自己的构装仆人来,过去她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事有仆人打点效劳,舒服得很。

天色将暗的时候,明德急匆匆地回到家,下了马车,一进院门,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个儿走错了地方。

入目的再不是那毫无人气的落败房子,庭院里枯死的花卉不见了,充满了草木馨香,青石板的地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厚重的被褥晾晒在院子里,竹竿上挂着已经洗涤干净的衣物,明德漫步走进正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大异于往常,地上绛红的线毯似乎已然洗去了时光带来的老态,恢复如初,家居摆设虽然简陋,但是清新自然,小窗上挂的是玄青竹叶暗花帐帘,罗汉床上铺着湛蓝色的垫子……

“这是……这是……团团收拾的?”明德目瞪口呆,一回头,就看见娇小的妹子站在门口儿,一张小脸红通通的,额头上带着汗渍,忍不住眼眶发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酸痛不已,却硬是把泉涌的泪水吞了回去。其它满人家未出阁的女儿,哪个不是当成姑奶奶供着,哪里会做这些杂物……

“哥哥,咱家以前的摆设我不记得了,你看看,收拾得还好吧……”

“好……”明德一把把芷云抱起来,就像抱小孩子一般,将她紧紧地攒在怀里,“好妹妹,好妹妹……只是以后可万万不能这么劳累了,哥哥已经找了人牙子,咱们家虽然不宽裕,可哥哥绝不会让你跟着吃苦……”

芷云先是皱皱眉,有些不知所措,随即感觉到肩膀上湿漉漉的,心里也忍不住一叹,这半个月来,她已经知道明德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哥哥,其实这个新生真是不错,有健康的身体,有亲人,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是到了要好好经营生活的时候了。

过了半晌,明德似乎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脸上不由发红,芷云连忙挣扎着下了地,明德也收敛了情绪,这才细看自家的房屋布置。

一日工夫,家里变动不大,芷云也紧紧是打扫了卫生,但书房却是收拾妥当了,四面紫檀木的书柜光滑如新,书桌上暂时先摆放了烛台,本来芷云是想先做出个简易的魔法灯来,可是因为还没想好怎么把自己的炼金术摆到台面上,一时只能先放下,不过,既然要在这里过日子,自己也要利用自个儿的本事改造家里,让自己过得舒适畅快,这事儿就不可能完全瞒住生活在一起的嫡亲哥哥,迟早要斟酌个说法把他糊弄过去。

明德抚摸了下光洁干净的书柜,打开自己的书箱,挨次把书搁进去,全放入,也只占了小半层,心里波澜汹涌,记得当年阿玛在的时候,便很喜欢读书,只是旗人家里想要上进的大多看去当兵,考科举的不多,甚至还被人看不起,祖辈根本没有多少书籍传下来,而阿玛年轻的时候没多少钱财买书,却还是着人打造了大大的书柜,想着以后慢慢把它填满,却不曾想,阿玛英年早逝,这书柜也没了意义。

芷云不用法术查探,也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自己这个哥哥用功有余,天分实在一般,就像她那位早逝的阿玛所言,哥哥努力的话,中个秀才很有希望,再努力,说不定能中个举人,只是想进士及第,怕是难了。就如今这些书,明德哥哥还吃不透,当然也就不可能想着再去添些什么。

芷云深吸了口气,暗下决心,这记忆药水不能耽误了,早一天制出来,自己就能早一天过上真正的舒舒服服的宅小姐生活。

今日刚刚回家,厨房里当然没有开伙,明德去外面买了些吃食,为了妹妹的身体着想,他买的食物很精致,味道鲜美,荤素搭配得不错,与钮钴禄府比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这些普通的东西,到底入不了芷云的眼。

她虽然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多么讲究,可后来却是讲究的很,每日用餐,不但色香味挑剔,还得有特殊功效才成,可如今为了养身,不吃也得吃,硬逼着自己吃了两碗饭,把明德喜得不得了,却又疑心妹妹在外祖家里根本吃不饱饭,心疼不已,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出功名来,光宗耀祖,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章 药水

明德手里捧着本《尚书》,眼睛却看着对面儿正写字的小妹妹,脸上忽喜忽忧,但总是喜多于忧的。

芷云一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对双手可以说是控制精微,虽然以前很少用毛笔,但是这会儿一笔端端正正的楷书,还是写得极为漂亮。

“团团……”

芷云叹了口气,搁下毛笔,抬头望着一脸恍惚的兄长大人,笑道:“哥,你就放心吧,咱们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等到妹妹求得师傅允许,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一星半点儿的隐瞒,至于现在,您就放宽心,好好读书才是正经,至于我的事儿,您可千万别在外面露了口风,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用不着妹子我这个小丫头说吧……”

“当然,哥肯定不会说出去的。”明德脸色一变,正容道。

芷云也很无奈,若是自己的精神力恢复正常,哪用这般麻烦,纵然想用催眠的手段在明德的脑子里加入点儿虚假记忆,也不是难事儿,可是如今,最多也就能用一些暗示术,让他无意识地相信自己说的话罢了。

“对了,那些药水还好用吗?”

一说起这个,明德也顾不得忧愁,脸一下子亮了,喜滋滋地道:“实在好用,以前背书百遍,也不如现在读一遍来得有效果,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太多……”

一开始妹妹拿着拇指大小的琉璃瓶子找到自己,说这是可以提升记忆力的药物,当时明德还当小丫头开玩笑呢,毕竟,天底下哪有如此神奇的药。只是团团一直坚持,非逼着他服用,明德相信自己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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