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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新明史-第5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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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谋军官也立即行动了起来,现在的情况与杨天奉预料得差不多。前面五支奥斯曼骑兵是负责突袭的,而新出现的这一股敌人,大概有三支骑兵部队的规模,这肯定是支援部队,而按照杨天奉的计划,第五军军直属部队的任务就是挡住这股敌人,让其他的三个师以绝对的优势歼灭突袭的敌人,然后再回头来对付北面的敌人增援部队!

第十三卷 帝国之鹰

第四节 马枪的威力

三十里的路程,对骑兵来说,最多就半个时辰左右,最慢也就一个时辰左右就能赶过来,加上侦察骑兵在路上消耗的时间,那么留给杨天奉的准备时间只有最多两刻钟。不过,杨天奉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而且他这次准备检验一下第五军的骑兵部队下马作战的能力!

第五军军直属部队的规模就只有四千人左右,虽然要打对攻战,杨天奉也有足够的信心,不过,这次他不准备与敌人打对攻战,他要的不仅仅是胜利,而且还是在付出微弱代价下获的的胜利。从这里也能看出来,杨天奉的目光放得很长远,他很清楚,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第五军只能孤军奋战,不可能得到其他的帝国军队的支持,而且第五军损失的官兵是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补充上来的。那么,他就必须要在战斗中尽量的节约兵力,减少伤亡,这样才能保证第五军有持续的战斗力。

显然,在担任阻击任务的时候,完全就没有必要跟敌人打对攻战了。杨天奉有他的优势,而且在部署战场的时候,他就已经考虑到了来自北面的威胁。前面十多日,都有三支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在哈里斯村北面地区活动,而他早就想到,这三支奥斯曼骑兵肯定会联合行动,并且作为支援力量投入战斗。他花了两天的时间来部署这边的防御阵地。当然,这一切还得取决于物资条件,当时第五军还没有正式改编为重骑兵军,那么新制造出来的轻型野战炮还没有到位,不过,第五军每名官兵都有一把马枪,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榴弹、地雷可以使用,真要打阵地战的话,恐怕连奥斯曼帝国的步兵都打不过!

杨天奉就是要在这里与敌人打一场阵地战。他将出了军直属骑兵团留了下来之外。其他各部队的官兵都下马行动,进入了防御阵地。两天之中,明军官兵已经修建起了一条防线,虽然防线不算坚固,比不上帝国步兵军团的防线,不过要对付几千敌人的骑兵。自然是绰绰有余了。防线的最前面是雷区,在雷区与战壕之间有大概五十步的空隙,这完全在手榴弹的杀伤范围之内。而帝国骑兵装备的马枪在两百步内能够对披挂皮铠的骑兵构成致命的威胁,在一百步之内对披挂金属铠甲的骑兵构成同样的威胁。再加上手榴弹,用两千来人守住这条防线,问题并不是很大。当然,要有非常充足的手榴弹!

杨天奉的防御部署也与步兵军不一样,他只保留了两条火力线,其他的官兵则在这两条火力线后面用手榴弹作战。在没有炮兵的情况下,必须要用手榴弹来加强防线。除此之外,他留下的骑兵团放在了防线后面,只要敌人的进攻被挡了下来,杨天奉就不打算让那些黄毛兔子活着回去!

不到两刻钟,北面的平地上就腾起了漫天的烟尘,接着,防线上的明军官兵都看到了那些正在快速靠近的奥斯曼骑兵。奥斯曼骑兵的铠甲都是黑色的(这一点与明军骑兵很相似),数千骑兵杀来的时候,就如同滚滚黑浪向明军涌过来一样。明军官兵感到了紧张,毕竟他们已经有大半年没有经历过这种大规模的战斗考验了。不过,他们并不感到害怕,对第五军官兵来说,他们还真不知道害怕是什么,在他们眼里,任何敌人都是被蹂躏的对象!

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在距离明军阵地还有一千五百步的地方停了下来。这显然是他们通过与白羊王国军队作战确定的安全距离,因为明帝国出售给白羊王国的那些火炮所使用的火药质量要差很多。其最大射程也就一千五百步的样子而已。同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也将眼前出现的这支部队当作了白羊王国的军队,因为当时为了隐蔽,或者说为了避免被人指责明军参战,杨天奉让第五军官兵都在铠甲外面套上了白羊王国军队的服装。从远处看,这确实是白羊王国的军队。

战场上的平静只持续了不到半刻钟,当奥斯曼骑兵的指挥官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过两千人(杨天奉亲自率领的骑兵团已经隐蔽在防线后面),而且没有炮兵。显然,他们认为这是白羊王国那支护送物资的军队,或者是附近的卫戍部队。反正,不是精锐部队。做出了这一判断之后,奥斯曼骑兵就开始进攻了!

灾难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明帝国没有向白羊王国出售地雷,手榴弹这些大杀伤力的武器。奥斯曼帝国的军人也不知道这两种武器到底有多大的威力。当那些骑兵踩响了地雷的时候,他们还以为遭到了炮击,冲击队形立即就乱了套。而等到他们进入了马枪的射程之内时,战线上的明军官兵立即开火了。

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大多都穿戴的是皮铠,这是由一个国家生产力决定的。本来奥斯曼帝国的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起家的国家,虽然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其农耕经济,以及手工业都已经非常发达了,不过,其其骑兵使用的最多的还是比较廉价的皮铠,而非昂贵的金属铠甲。可以说,在当时,全世界恐怕也就只有明帝国的金属产量能够达到为每一位骑兵,乃至普通的步兵都提供金属铠甲的程度,而其他大部分的国家,都只会为最精锐的部队提供金属铠甲,一般的军团能有皮铠也就不错了!

两百步,对双方来说,这都是一个决定生死的距离,防御的一方要尽量的挡住敌人的进攻势头,而进攻的一方则要拼命的突破这段距离,好让他们手上的战刀发挥威力。对明军来说,两条火力线确实太单薄了一点,就算马枪的射击速度要比步枪稍微高一点,不过仅仅两排齐射,是很难构成密集的火力网的。而对奥斯曼帝国的骑兵来说,此起彼伏的爆炸让他们的队列已经处于严重混乱之中。就算是突破了这段距离,他们也难以组织其有效的进攻。而且,最为糟糕的是,在最后的五十步内,对骑兵来说,这也许就只有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冲过去了,但是就是在这几秒钟的时间内,他们就将倒在这个战场上!

当如同黑色雨点般的手榴弹从明军防线后方投出来的时候,奥斯曼帝国的骑兵的末日也就来了。近五百名明军官兵将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数千枚手榴弹在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就投了出去。虽然每个人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准确的投掷,不过,密集的手榴弹所造成的杀伤力甚至远在普通的炮击之上。

处在战场两端的杨天奉,以及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都目睹了这惊人的一幕,当然,那近四千名没有投入进攻的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官兵也都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当爆炸声停了下来的时候。防战上的明军官兵已经冲了出去,战场上的敌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而留给这些明军官兵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给那些还没有断气的敌人补上一刀,或者是用马枪上的刺刀帮助奄奄一息的战马解脱痛苦。

当两千多名明军官兵将战场上的残余敌人给解决掉之后,就一起怒吼了起来,这就如同一群刚刚消灭了一头庞然大物的狼群一样,开始用着人类最为原始的语言在战场上咆哮了起来。当然他们都对着北面的敌人在咆哮,这也是最为简单的挑衅行为。

“看样子。敌人暂时不敢再进攻了,现在怎么办?”

杨天奉冷笑了一下,说道:“别急,敌人还有四千多骑兵呢,看样子,他们不会立即进攻。但是也不会立即撤退,毕竟南面还有一万多黄毛兔子,就算这股敌人已经发现这个圈套。他们也不会立即撤退。多给高瞻他们一点时间!”

参谋军官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却有点不爽。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吧,如果敌人选择逃跑的话,那怎么办?难道与奥斯曼的骑兵打追击战?

“让骑兵团做好准备,如果敌人逃跑,我们就要追上去!”杨天奉也有这样的担心,开始的战斗肯定让敌人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近三千奥斯曼骑兵就被干掉了,这样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白羊王国军队所拥有的,而且明军使用的地雷,手榴弹,这些也绝不是白羊王国军队使用的。显然,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心里也犯难了,他遇到的肯定是一支强大的部队,别看只有两千人(这时候,他仍然没有发现隐蔽在战场后面的明军骑兵团),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干掉了他手下的三千骑兵,而且自己几乎没有伤亡。当然,他没有首先想到这是明军,因为他已经根据情报得知,在白羊王国驻扎的明军是一支骑兵部队,而不是一支步兵部队。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是一支白羊王国的精锐部队,甚至有可能是哈桑的那支圣战军!

战场上死一般的沉寂,似乎双方都在等待着什么。不过,这个沉寂并不会持续太久。当明军回到防线上的时候,另外一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已经开始在明军防线对面开始列队了。显然,敌人再次选择了进攻,而且是按照原路进攻!

后方,杨天奉冷笑了一下,立即带着参谋军官从山包上走了下来,同时下令骑兵团做好战斗准备。两千五百名骑兵都已经在马上准备很久了。虽然他们没有看到开始的战斗,但是他们听到了那猛烈的爆炸声,知道防线上的战友已经取得了胜利,而且是巨大的胜利。

“等下,我们先迂回到敌人的左翼,然后发动进攻。”杨天奉的声音不算小,他要争取让每一个官兵都能听到,“你们都要记住,我们只有最多一刻钟的时间来绕到敌人的左翼去,我们的防线坚持不了更久,所以,我要每一个人都紧跟在我的身后,保持好战线,保持好队形让敌人尝尝我们手里战刀的滋味!”

“帝国必胜!”两千五百名官兵齐声喊了起来。而且用整齐划一的动作举起了他们手里的战刀。

杨天奉扫了一眼这些军人,第一个掉转马头,朝着右边的小路而去,这条迂回线路是早就已经确定了的。

也就在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开始进攻,奔腾的战马使整个大地都开始震动的时候。明军骑兵团也开始行动了,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向战场左侧而去。

因为敌人是按照原先的进攻线路前进的,所以防线上的明军官兵做了适当的调整。一千五百名官兵排列成了五条火力线,虽然这样使每一轮齐射的威力小了很多,不过却能在敌人进攻的方向上保持足够的火力密度。另外五百多名官兵则排成了两列,轮番投掷手榴弹,以保证在五十步的距离之内,形成足够强度的弹幕,阻挡敌人进攻。

战斗从一开始就非常地激烈,因为之前的那批奥斯曼骑兵已经把进攻线路上的地雷都给排除了。所以这次进攻的两千多骑兵基本上没有被地雷杀伤。不过,他们所遇到的弹雨更为密集,五连击的射击方式足以保证每分钟内进行至少十轮齐射,也就是说,明军每分种内就将打出至少三千发子弹,而两百步的距离,骑兵大概需要二十秒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至少要遭到一千发子弹的打击。当然,这没有算上中途遇到阻拦所浪费的时间,而且最先受到攻击的肯定是最前排的骑兵,而这些骑兵倒地的时候,必然会导致后面跟进的骑兵出现混乱。

当杨天奉率领骑兵团从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左翼杀出来的时候,战线上的明军已经开始与敌人进行肉搏战了。这些骑兵在下马作战的时候。绝不会忘记他们的那两把战刀。而明军官兵也很清楚,要徒步战胜敌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步兵组成方阵,先砍马,再砍人。只要砍翻了战马,那战马上的骑兵就完蛋了!

两千五百名全身黑甲的明帝国骑兵(白羊帝国军队穿的作战服是以黄色为主色调的,而白羊帝国骑兵的铠甲基本上都是白色的)突然杀出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部队顿时阵脚大乱。杨天奉没有去对付正在明军防线上与明军纠缠的那股敌人,而是直接朝着奥斯曼帝国骑兵的后方阵地杀去。

“保持队列!”杨天奉既是一名优秀的将领,同事他也是一名极为优秀的战场军官,当年,在北伐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骑兵军官,这让他在指挥骑兵冲锋作战的时候,显得极为有力,有极为顺畅!

“帝国必胜!”

两千五百名重骑兵突然杀出,其气势虽然说不上是排山倒海,不过也绝对是非常震撼的。而且明军骑兵还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短铳。在五十步距离内,短铳的杀伤威力不比任何的其他火枪低,而打完三发子弹,最多就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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