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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一号歹徒-第51章

小说: 一号歹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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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盯着那扇窗看了很久,终于失望地低下了头。

“你快上去吧,好好替他包扎一下,他一定很痛,我知道。”她低声说。

这句话让他听得心里很不好受,于是他怒气冲冲地甩出一句:

“我才没功夫干这个!他是自作自受!”

她好像没听到他说什么,眼神茫然地看着前方,随后目光又落到了他脸上。

“岳程。”她道。

他知道她有话说,便“嗯”了一声。

“他是因为这辈子得到的爱太少了,才会犯错的。其实他已经知道错了。他一直在自己惩罚自己。”她注视着他,语调温和地说,“所以,请别老是把他当坏人。”

岳程很想对她说,一个人得到的爱再少也不能成为剥夺别人生命的理由,更何况,不是一条人命,而是八条,而且其中有七个人跟他无冤无仇,甚至还把他当作朋友,陆劲所做的一切纯粹是冷血至极的屠杀,所以我无法不把他当坏人看,甚至还不能把他当人看……岳程太多的话想说,但不知为何他忽然走神了,他看着她,觉得此刻,在月光下流着眼泪,声音温柔的她特别美,简直美得让人窒息。

“岳程,我知道你是因为他能帮你忙,才对他有点不同的。我只想求你,如果案子破了,如果他回去,你们……能不能,能不能,……不要因为他在外面冒犯过你们,而打他?能不能不要打他?”

他有种被侮辱的感觉,很想申辩,但看着她的神色,他只有讪笑了两声。

“你能不能答应我?”她又问道。

“我们不会打他的。”

“可是别人……”

元元,不要把我们警察当成禽兽!那时候罗小兵揍陆劲,是因为陆劲违反了规定!警察不会无缘无故教训人的!那只是一种维持秩序的手段!但不是我们的工作习惯!他很想朝她大吼,但看着她眼睛里的泪光,他忍住了,最后他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碰他。”

“谢谢你。”她好像松了一大口气,接着她朝他伸出了手。他们握了手。

他完全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尽管他知道,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感激他刚刚的承诺,但他还是有种洗桑拿浴的感觉,头晕、流汗、浑身发热,一方面期待温度继续升高,一方面又想逃。

直到她离开后,他仍然处在激动中,但在回家的路上,冷风让他的大脑渐渐清醒下来,他忽然意识到,她之所以这么做,不仅仅是因为她关心陆劲,还因为她可能已经决定放弃了。

岳程回来时,发现陆劲坐在原先他们讨论照片时坐的地方,没事人似的在看一号歹徒的来信。

他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出来,走到陆劲对面坐下。

“你……那个没事吧。”他一边喝啤酒,一边用拿着啤酒罐的手指了指陆劲的手臂。

“没事,我在你家找到了放药的地方,那里有纱布和止血药。”陆劲瞥了他一眼,没再说下去。

岳程等着他问点什么,但他没问。

他们僵持了几秒钟,岳程说:“我打算去相亲。”

他知道这时候说这句话显得很突兀,但他非说不可,就好像他小时候摔伤了腿,躺在床上跟父亲说他下个星期要去爬山一样,那是一个目标,更是一种希望,只要想想这句话带来的光明前景,他就觉得眼前的艰难算不了什么,只要咬咬牙很快就会过去。

“好,希望你能成功。”陆劲笑了笑说。

“谢谢。”他也笑了笑,又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的信。”陆劲看着他手里的啤酒罐问道,“还有没有啤酒?”

“你也想来一杯?”

“可以吗?”

岳程去冰箱拿了罐啤酒来,放在陆劲的面前。

日期:2008…6…24 10:41:00

陆劲拉开啤酒罐,喝了一口,叹道:

“好滋味,我上一次喝啤酒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岳程把陆劲面前的那叠信拿过来,数了一遍,又翻了一遍,他发现一共有69封信,大部分信都已经没有了信封,而有些信上还有红笔作的标记。

“这些红线是你划的?”他问道。

“是的。”

“什么意思?”

“我说过,我在我认为有价值的地方作了标记。”

“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了吗?”

陆劲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

“信封哪里去了?”

“很久以前,我就扔了。”陆劲说,接着又问“我记得你曾经问我他的通信地址。”

“对。”

“因为信封早就丢了,所以我不记得了。”陆劲顿了顿,“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小孩钟明辉家的地址。”

“可在那以后,他应该也跟你通过信吧。”

“对。”

“他最后那封信是让你把他的信全寄还给他是吗?”

“是的。”

“他当时用的通信地址你完全没印象了吗?”岳程觉得,别的陆劲记不得这可以理解,但最后那封信,陆劲绝对应该有印象。

“他最后的通信地址是F大学,我特意去找过,我发现他给我的地址因为没有系名和宿舍名,这封信最后只能被放在传达室,而只要有一张假的学生证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信取走。我去问过传达室的人,他们对钟明辉这个名字没印象。”陆劲道。

这条线索又断了,一号歹徒还真是善于隐藏自己,岳程想。

“你得把这些信给我,我要拿回去查指纹和作笔迹鉴定。”他用手指瞧瞧桌上的信。

“随你。”陆劲道。

岳程忽然想起了刚刚元元塞给他的一张纸条,他把它拿出来扔给陆劲。

“这是元元给的,你看一下。”

“是什么?”陆劲立刻紧张起来。

“我已经看过了,不是情书,是钟平写给电台的信,元元无意中发现的。你看一下吧。”陆劲脸上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点好笑,他想,如果陆劲没杀过人,如果他跟元元结了婚,有90%的可能他是个“妻管严”。

听说不是元元写给他的情书,陆劲好像松了口气,终于拿起了钟平的那封信。

岳程也趁机开始阅读一号歹徒的信,因为时间紧,他没时间每封详读,只能就陆劲作的标记,先了解个大概。

岳程很快发现,这69封信最显著的共同特征是,一号歹徒喜欢用不同风格的笔迹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比如,砖块一般的方块字表示他写信时心情很糟,向右倾斜的斜体字则说明他很痛苦,俏皮的椭圆型代表他心情很好,字体发抖则表示他那天身体虚弱,可能在生病,而如果在整封信中,他每段都会换一种笔迹,则说明他那天心烦意乱。

岳程找到一段一号歹徒对自己这种笔迹变幻作的解释,时间是1986年1月。

“你来信说,你不喜欢我写的方块字,我能理解,我想没什么人会喜欢砖块一样的字,我自己也不喜欢。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写呢,因为我想让你明白,我写信时心情很坏。我把钱包掉了,那里面雨有三百元钱,这对我这样的穷人来说是一大笔钱。我很痛苦,莫名其妙地想到了穷人住的毛坯房,于是又联想到了砖头,所以写成了方块字。我发现这是个好办法,以后,我会用不同形状的字来表达我的心情。以后你只要一看我的字体,不用看内容,就知道我是什么心情了。”

日期:2008…6…24 13:25:00

除了字体变化多端外,岳程发现一号歹徒的信大致可分为四大块主要内容,首先,一号歹徒喜欢叙述谋杀故事,这些故事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假的,其谋杀的对象则包罗万象,既有宠物和昆虫,也有人;其次,他会咒骂和嘲笑一些他特别讨厌的人,他会根据他们的缺点取外号,然后详细叙述他作弄他们的方法和经过;第三,他醉心于阐述自己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比如爱情、犯罪、偷窃、工作、一夫多妻等等,第四,他喜欢跟陆劲一起玩猜谜游戏,这些猜谜游戏,有时候猜是一个案子的真相,有时候则是猜某人的身份,还有时候,是给出某个人的一些行为,要陆劲判断这个人下一步会干什么。

岳程花了点时间,把这些信按照内容重新分了类。

先看第一部分:谋杀故事

“我杀了一只蟑螂。晚上九点,我坐在台灯下看书,它从我桌上一溜而过,速度快如闪电,我立刻从凳子上跳起来,拿起一只拖鞋奋力追赶它,它神秘而又敏感,好像已经知道我在追杀它,它左躲又藏,时而停下来,时而又快走,它可能以为扁平的身子可以让它到哪里都通行无阻,但它想错了,只要我想要它的命,它便无法逃脱。……我花了二十多分钟最后终于在一个抽屉的夹缝里把它逮住了,我用剪刀把它剪成了两半,一半扔出窗外,另一半放在一个玻璃瓶里,它是被我杀死的第32只蟑螂。值得纪念。”——摘自1985年11月2日(方块字)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句话,你应该并不陌生吧,哈哈,好诗啊,又浅显又深刻,我觉得把它用在X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他早该死了。今天早上,我在他床上放了三只烧焦的死老鼠,他吓死了,哈哈哈,他抓住胸口的衣服,眼睛瞪得像灯泡,摇摇晃晃,叫我的名字,哈哈,我想他临死之前一定猜到是我了,但是,我塞了个鸡蛋在他嘴里,他没法叫了。他死了。我活了。”——摘自1990年 12月12日(椭圆型字)

“好奇怪,好奇怪啊。明明他一个人在那个房间,为什么他会死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在啊,釜底抽薪听说过没有,其实很简单,只要在他脚底下放一件最普通的东西一抽就行了,喝过酒的人总是那么糊涂。他说我总在笑,是啊,当我杀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在笑的,扫除了一个障碍,对我来说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哈哈,我听到了声音,水声和呻吟声。”

——1996年10月5日(椭圆型字)

“打个比方说,我最近就干了件不太厚道的事。我把一个邻居弄死了。她是我们那里最美的女孩,在学校也是校花,人漂亮,功课好,脾气也好得很,我特别讨厌她,因为我不可能像她这么活着,跟她比,我既没教养又变态,她是白雪公主,我就是苍蝇了。那天,我把她骗出来,把她砸昏后,推到了铁轨上,后来,她被火车碾了,真遗憾,我不能在现场观摩那惨烈的场面,因为我得去上班,我得挣钱,我跟她可不同。”

——摘自1986年4月3日(斜体字)

第二部分,那些讨厌的人

 “她是我的邻居,我给她取名叫臭虫,因为她有口臭和狐臭。只要她一说话,就有一股阴沟的味道朝我扑来,只要是夏天,她到哪里,就会从她腋下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骚臭味。我不明白为什么像她这样的臭虫,还会有人要亲她的嘴。不过当然,她长得不错,有两个酒窝,我总是幻想自己用一根织毛衣的银针从这个酒窝穿进去,又从那个酒窝穿出来,那样话,她就会一直在笑了,痛苦的笑。”——摘自1986年9月4日(方块字)

如果一个女人既没有胸,也没有一对大眼睛,她的相貌可以打几分?我认识一个女人,其实她还小,但她已经是个女人了,她长了一对单眼皮,也没胸,可是却有个男人很宠爱她,把她当宝贝,他说,他给她打100分。她漂亮吗,我可不觉得。我觉得她最大的缺点是虚伪,喜欢假笑,哈哈虽然我也笑,那可是发自内心的笑,但是她就不同了,无论什么事,她都笑眯眯的,脾气真好啊,可是一转身回到家,就大发雷霆,乱摔东西。知道我怎么作弄她吗?我趁她不注意,把红色颜料弄到了她的裤子后面。别人都以为她来月经了,可笑啊,可笑。

——摘自1989年10月5日(斜体字)

日期:2008…6…24 14:47:00

第三部分:观点阐述(包含一些自我描述)

“爱情就像粥,一不留神就得烧糊了。……我认识一对男女,他们的故事可以说明爱情有多不可靠了。他们年龄相仿,家庭背景也相似,经过自由恋爱,毫无阻碍地结了婚。婚后最初两年,感情尚好,但自从这个女人生下一个女孩后,他们的关系就每况愈下,一开始,他只是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她,到孩子五、六岁时,便开始动手打人,后来发展成施虐成性。某天晚上,这个女人因为不堪忍受殴打,用一把菜刀结果了这个男人的性命。有趣的是,这个男人一直跟别人说,他很爱他的老婆。我相信他的话。他的故事告诉我,爱情,可以让人幸福,也可以致命。”

——摘自1987年5月21日(斜体字)

“如果在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拿了对方的东西,应该被视为是偷窃。我想我可能犯了偷窃罪。我偷了一个人的钱,但没有负疚感,为什么呢?因为那些钱他不需要,而我需要。我用这钱请朋友吃了顿饭,因而获得了友情,我用这钱买了衣服,因而有了面子,我用这钱去山里旅游了一次,因而享受了生活。劲,钱是工具,应该让更懂得使用它的人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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