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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北宋小官人的幸福生活-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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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还望魏兄多多指教。”

魏松鹤忙道:“折杀在下了,指教不敢,今后当多跟苏兄学学,话再也不多说了,驴儿嗓门高却除了拉磨驾车别无它用,还是脚踏实地为好。”

两人一番交流,都不是心胸狭窄之人,自然很快释怀于心,推杯换盏喝了一会,话题一会庐州,一会书院,一会鸡毛蒜皮,竟然谈得异常的投机,一壶酒喝了个精光,均熏熏有醉意。

正喝的入味谈得起劲之时,正厅后门处白衣一闪,夏四林出现在门口,苏锦带着醉意连声招呼道:“夏贤弟,来来来,同饮几杯水酒,都是书院同窗,相互认识一下也好。”

夏四林显然是新沐刚出,头发湿漉漉的,盘起挽在头顶,扎了一根青带,用一根银簪子别住,混身上下发散着一股清香之气;看苏锦醉醺醺的样子,皱眉道:“吃了一半的残羹冷炙,也来教人入席。”

苏锦拍额自责道:“是是是,这便教厨下换了新菜便是。”

夏四林道:“早吃过了,谁来同你吃酒;你倒是吃的高兴,天近二更,我看你那五百罚抄当如何交代,明日少不得被先生打尺子了。”

苏锦一惊,高兴过头把这个茬儿给忘了,这可倒好,明天拿什么去交差吧;魏松鹤也吃的差不多了,打着酒嗝道:“这可耽搁苏兄了,好在才一更二鼓,抓紧时间还来得及。”

苏锦欲哭无泪,你说的倒轻松,刚才不提醒,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魏松鹤知道苏锦这一夜算是要交代了,此刻不走再打扰的话便说不过去了,忙拱手告辞;苏锦也不留了,此刻须得赶紧抓紧时间干活,命小柱子将魏松鹤送回书院,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洗了把澡,急匆匆赶到收拾好的书房里,得到消息的浣娘早就将墨磨好,纸张铺开静待,还点了一炉檀香给苏锦创造气氛。

苏锦顾不得许多,拿起笔来,刷刷刷便开始抄写起来。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子曰:巧言令色,鲜仁矣。”

“子曰:※※※”

苏锦抄的头昏脑胀,虽有红袖添香夜读书之雅,但无奈不敌酒后瞌睡滚滚而来,只抄了三五遍,便把笔一丢,一头扎到案上,在梦里去大骂孔夫子话多的跟大街上的驴粪蛋一样了。

第149章 代笔

一觉到了半夜,酒后嗓子干渴,苏锦被渴醒了,迷迷糊糊中见身边窸窸窣窣似有人在身边,苏锦猛然一惊,心道:坏了,睡过去了,这罚抄的《学而》篇是彻底报销了,打戒尺的疼痛倒还可以忍受,只是这面子可丢不起,自己大小在书院中也算是个人物了,传出去脸上可毫无光彩,连续两天被先生打戒尺,要叫人活活笑死了。

苏锦赶紧起身,身上覆盖的一件衣服滑落地下,睁眼看时,却见两个娇小的身影一左一右伏在案边奋笔疾书,苏锦吓了一跳,定眼看时,原来是浣娘和夏四林。

苏锦大为纳闷,大半夜的,夏四林来干什么,浣娘也真是的,自己睡着了也不叫醒自己,这可浪费了大把的时间了。

“公子爷,你醒啦。”浣娘见苏锦忽然诈尸般的爬起身,吓了一跳,忙放下笔,起身帮苏锦倒了杯凉茶捧着送到苏锦手里。

“你们这是?”苏锦端着茶盅,一头雾水地问道。

夏四林头也不抬的道:“别吵,还有最后几篇,这已经是第四百九十遍了。”

苏锦一扫案上,只见两摞抄好的纸张叠得得老高,整整齐齐的码在桌上,脑子一下子转了过来,原来这两人在帮自己抄写罚课,自己在这睡大觉,别人倒是替自己着急。

“哎呀呀,这可怎么好,怎么能让夏贤弟帮我抄罚课呢,该死该死,我怎么就睡着了呢。”苏锦连拍着额头自责道。

“浣娘你也真是,怎地不叫醒我,哎,这这这……”

“别在那瞎矫情了,心里偷着高兴是吧,你家浣娘小娘子还不是怕你累着,你倒好倒来数落她,自己不上心,倒还有理了。”夏四林手上不停,嘴里道。

“是,是,我的错,两位受苦了,给两位鞠躬,向两位致敬。”苏锦连连作揖。

浣娘笑道:“奴家见公子酒喝的不少,又这般瞌睡,便没叫醒公子;后来见公子所抄录之字体乃是官楷体,此种字体端正易学,所以便仿照抄写了一篇,发现相差无几,于是便大着胆子帮公子抄录;夏公子拿了象牙笔筒来送给你,见你睡了,于是也来帮忙的;本来夏公子要叫醒你的,奴家没让,公子莫怪。”

苏锦感动不已,长鞠到地道:“可辛苦二位了,这教我如何心安?”

浣娘道:“奴家倒没什么,白日里也没什么事,可以打打瞌睡,倒是夏公子,可真是辛苦了。”

苏锦又磕头虫般的朝夏四林连连作揖,夏四林白了他一眼道:“有什么好感谢的,只是不希望你在书院出丑而已,毕竟咱们认识,你出丑,在下脸上也无光。”

苏锦见她说的平静,但却能感受到她言语中的丝丝情意,看来这小妞儿倒是蛮讲义气,也不枉自己帮她想办法掩饰身份,浣娘的眼光在苏锦和夏四林的脸上转去,心里跟明镜儿似的,看来自家公子爷跟这位女伴男装的夏公子之间关系发展的很快啊,前两日还吵吵闹闹,互相别着马腿,这番已经是称兄道弟了。

片刻之后,夏四林将笔一丢,伸了个懒腰道:“完事了,五百张一张不少,小娘子那边两百二十张,我这边两百七十六张,加上你自己的四张,齐了。”

苏锦羞愧无地,先生罚自己,却连累的夏四林和浣娘一起受罚,五百张自己仅仅抄了四张,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随手翻看那抄写的文字,官楷体本来就是一种规定呆板的文字,加之两人刻意以苏锦抄撰的为蓝本,学的不是百分之百,倒也像足九成,若不是细细研究拿眼一扫的话,便如一个人写的无异。

感激的话说了又说,夏四林听得都烦了,道:“苏兄有福之人啊,偏偏有这么多人愿意为你抄,若不是见小娘子一个人抄的慢,我才懒得搭理你呢。”

苏锦陪笑道:“是是是,改日定当专门向贤弟道谢,抄了这大半夜的,身子怕是乏的很了,快些回去歇息吧,要不明日该起不了身了。”

浣娘笑道:“怕是睡不了了,卯时都过了,睡了反倒起不来,还不如洗个澡,吃些东西,眼瞅着便天亮了。”

苏锦吃惊道:“卯时了么?这不是一夜都过去了么?我看着外边黑咕隆咚的,还当只有三四更光景呢。”

夏四林道:“天明前都是漆黑一片的,我们可是听着更漏声数过来的,你倒好,睡了还打呼噜,还说梦话,烦死人。”

苏锦一惊道:“我说梦话了么?说什么了?”

夏四林脸上一红道:“谁听得清,嘴里像含着一只胡桃。”

苏锦转脸看着浣娘,浣娘也红了脸道:“奴家也没听清。”

苏锦不敢再问,显然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这两人都害羞不肯说,别是自己做了春梦,嘴里蹦出什么‘雅蠛蝶’‘一库’之类的话来,那可就不雅了。

浣娘将稿子整理好,转身去叫厨娘起身做些早饭。

只一转眼间,天色便已经开始亮堂起来,外边鸡鸣狗叫,人声也渐渐起来;夏四林满脸倦意,掩着口打着啊欠,反手锤锤腰背。

苏锦本想说:“我会按摩,帮你松松筋骨。”但一想,这种要求夏四林绝不会答应,只得作罢;劝了夏四林去洗个澡清醒清醒,自己去房中叫了刚刚起来的小穗儿,拿了些平日舍不得吃的牦牛干、开口果之类的玩意摆上桌子,也算是自己的一点谢意。

天色大亮,朝霞满天之时,苏锦和夏四林已经登上了夏家的马车往书院赶了,苏锦再次搭了夏家的马车,这回倒不是要赶时间,今天的时间早的很,而是今日小柱子的骡车要载着小穗儿他们上街,顺便苏锦也要小柱子帮自己将李重的那封信送往滕王府中,自己有些怕见滕王,小柱子送去,自己正好可以免于跟那滕王见面,也省的啰嗦。

车厢内,夏四林撑不住了,洗了澡,吃了早点之后,睡意一下子便袭了上来,加上马车摇摇晃晃的,夏四林上下眼皮实在是撑不住了。

苏锦见他撑的辛苦,于是移过去并肩坐下道:“夏贤弟,愚兄借你肩膀一用,你可靠着愚兄的肩膀歇息一会,到了书院我自会叫醒你。”

夏四林本想说:不用不用;却被苏锦伸手一拉,‘哐当’便倒在苏锦的肩膀上,心里隐隐觉得不妥,但是却也无力挣扎,于是叹了口气,闭目睡了。

苏锦探头吩咐赶车的车把式速度稍微慢点,辰时之前到达书院便可,一面将车帘拉上,遮挡住清晨微热刺眼的阳光,将夏四林身子放舒服的靠在自己的怀里。

昏暗中,苏锦端详着夏四林沉睡的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白皙的皮肤仿佛能掐出水来,小嘴红嘟嘟的,嘴角微微倔强的上翘,却是个极美的女子,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

……

跳脱不羁的苏家小官人,只花了十余日的时间便完全适应了书院单调枯燥的生活,由于后世也是读书出身,适应起来倒也不算太难;最主要的是人的适应性极强,这一点古今亦然,有的人生活困苦不堪,你本以为他会活不下去,但实际上他活得甚至比你更有滋味,而且大多数的人都善于苦中作乐,这一点也是苏锦的强项。

当苏锦知道苦读的日子需要持续数月之久之后,每日里除了之乎者也的将四书五经杂艺等各科力争学到精髓之外,他那颗不安分的心却一直在寻找着可以调剂身心的机会。

当然没事调戏调戏女扮男装的夏四林倒是蛮有趣味,晚上回去也可以和浣娘挨挨碰碰占些便宜,但苏锦却没有进一步将她们弄上手的打算,原因很简单,晏碧云给他带来的伤害还没有平复,苏锦暂时还提不起那个兴致。

有些情绪往往不是靠发泄性欲能排解的,苏锦最近找到的排解方式是书院里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是大宋最为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那便是:蹴鞠。

第150章 挑战

苏锦是在一次学间休息的时候第一次看到这种古代足球,后世人称足球的发源地是中国,但苏锦总是不太信,因为男足的臭脚世界闻名,技艺如此低劣的一个国家,却是发源地,这岂不笑掉天下人的大钢牙么?

但后来苏锦倒也想通了,这就和火药是国人发明的是一个道理,只不过国人拿来做鞭炮,做焰火,而别人拿来造枪炮子弹炸药包罢了。

当苏锦第一次看到这大宋第一运动的时候,着实震惊了一把;甲一堂和甲二堂在明伦堂后方的小草坪上的一场小型蹴鞠比赛,让苏锦看的如痴如醉;看着太过瘾了,两方各出十六人分成各个位置,名为球头、跷球、正挟、头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各种名目,各穿红蓝衣衫,分别站在两端,草坪正中则竖起两丈高秆,上面一个大圆环的球门称之为风流眼。

踢球时双方互抢球,以头、肩、背、腹、膝、足等部位触碰皮球,争抢之际使球不落,一方抢进中心处将球踢起穿过‘风流眼’方为得分。

苏锦第一次见这种踢法,顿时有些技痒,后世自己也是大学校队的一名足球队员,苏锦身材不高,纯以技术入选,所以对自己的技术倒是相当自信,但看场上这些官宦子弟个个大呼小叫兴高采烈,连教书先生都驻足观看,心中蠢蠢欲动。

大宋朝自上而下对蹴鞠有一种特别的偏爱,传言太祖爷便曾和太宗光义,相公赵普等没事便在皇宫花园踢上几脚过瘾,后宫中嫔妃宫女也曾组建女子蹴鞠队互相竞赛,赢了的会得到皇帝的赏赐,这般上行下效之下,可想而知,大宋全民蹴鞠比赛的氛围该有多么的浓厚。

后来因为过于痴迷,蹴鞠居然渐渐成了入仕的一个阶梯,譬如踢球踢成国防部长的高球高太尉,踢球踢到宰相位置的丁谓,都是个中翘楚,倒也和后世拿了世界冠军之后可以进入体协弄个官当当有异曲同工之妙。

苏锦意动之下,次日便在应天府中买了一只皮球回来,球缝制的很漂亮,牛膀胱吹气为胆,外边包以熟牛皮层层缝制起来,苏锦将之用朱砂涂成红色,颇有些飞火流星的样子,每到课下便在明伦堂一侧的空地上数两个小杆,玩颠球运球大力抽射的动作,过过干瘾;没想到此举居然招来了一大帮想玩而又不好意思玩的寒门子弟。

几日后,丙丁戊三学堂中竟然有二三十人一下课便跑来约苏锦去玩两脚,渐渐也形成了两支队伍对抗的样子,看的人也越来越多;于是苏锦有意识的将后世足球的一些玩法灌输给众人,分两个球门对射,虽然还是两丈高的风流眼,但球门大了许多,而且用网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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