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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蛮荒神话-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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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火红的石头

随风巽对上变异的狼王,一人一兽,同时拿出了绝招!

呼啸之声在山洞的空间盘旋,体型急遽增大的狼王,与体型急遽缩小的旋风,对撞在了一起!

事实证明,并不是体积越大,威力就越大的。

当一声轰响之后,那细小的旋风被撞得陡然爆炸开来,肆虐的旋风重新充斥了整个空间,盘旋、呼啸,所有被卷进旋风之内的东西,都在第一时间被割裂成细小的粉末,然后揉进了旋风里,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而那正面撞上旋风的狼王,只顿了一刻,就被爆发的巨大力量推得倒飞了回去,无数的风刃在它身上旋转,那变得通红的毛发在这强烈的拉扯中不断的被搅碎,搅成了灰飞……

嗷呜——!

一声凄厉的惨叫,狼王轰然落地。

它此时的形象比起先前精神抖擞的样子来,可谓是天壤之别。一身亮丽的红毛在旋风的肆虐中所剩无几,毛发下的皮肤也同样被割得处处伤痕,鲜血淋漓的成了个裸狼,浑身光秃秃的,极为可笑。

落地的瞬间,狼王就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向曲单的目光中,有了一丝恐惧。

它低声呜咽着倒退两步,赤红的眸子紧盯着他,再次挟着强大的气势冲了过来。

曲单心中闪过一丝疑惑,这家伙脑子被打坏了吗?竟然还敢冲上来,难道还想尝尝旋风的滋味?

正思索间,那狼王陡然空中一个变向,诡异的一个转折,从曲单身边嗖的一声蹿了过去,直奔洞外而去,眨眼之间,就消失在曲单的视线里。

曲单目瞪口呆,这家伙,居然声东击西,以假想迷惑敌人。

顿了顿足,就要继续追出去,转念一想,却又摇了摇头停了下来,这里本来是狼王的地盘,如今自己鸠占鹊巢,还是不要赶尽杀绝的好。

转向那面火红色的墙壁,曲单的心情骤然变得激动起来。

这里面,会藏着什么东西呢?能够将自然中的灵气以火属性灵力的形式转化出来,可都是极好的宝贝。

伸手在墙面上轻轻一摸,一片片稀松的碎石立刻往下掉,露出里面更加火红的岩石。不过里面的岩石却相当坚硬,用力掰了几下,竟然没有掰开。

曲单微微有些兴奋,取出长枪,力量灌注双臂,朝墙壁连续几枪戳下去,一整面墙壁顿时就倒塌了下来。

哗啦,摔落了一地火红的岩石,竟然有些像是水晶那晶莹剔透的样子。

而此时墙面上露出来的,更加深红了,正中间一块巴掌大的火红石头散发着内敛的红光,映衬着整个墙面,似乎周围石头的颜色,都是从这片石头中散发出来的。

曲单轻轻将之取下,握在手中,一股灼热的气息顿时顺着手掌传遍了全身,令曲单仿佛觉得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火炉之中。

他一个哆嗦,赶紧运起灵力抵抗着这股热流,全身一阵清凉,这才好受了些。

讶然的看着这块岩石,曲单在脑海中搜寻相关的讯息,可惜半晌之后,并没有与之相关的资料,只能无奈的放弃。

不过这其中蕴含的火热能量,却让曲单意外的惊喜,这股能量实在太过精纯了,与他体内的灵力比起来,不知要高出几个档次。

这样的材料,若是加上一点到法宝的炼制之中,那么这件法宝对火灵力的沟通能力将会成倍的增大。

虽然还未找到炼制法宝的主要材料,曲单却已经有些期待,当这件法宝炼制出来之后,会有多大的威力。

搜寻了一番,并没有其他的发现,曲单将火红的岩石放进怀里,转身走出了山洞。胸口被那火热的岩石一烫,顿时一阵难以言语的温暖。曲单心中想道:“若是冬天拿这家伙来取暖,倒是很方便。”

走出洞外,玄武正威风凛凛的站在外面,脑袋上扬,仿佛一个得胜的将军。而在他的面前,那只秃了毛的狼王正一脸无辜的趴在地上,一脸畏惧的看着玄武,不知受到了怎样的虐待。

曲单一阵默然,把这家伙拦下来做什么,不过一只堪堪踏出灵兽第一步的家伙,浑身上下都没有什么可取的东西。

通过刚才的交战,曲单已然明白,自己先前高估了这个家伙,它其实还不能算是一只灵兽,只能说半只脚跨进了那个门槛,所以仅凭一个随风巽,就直接把它打趴下了。

玄武却不知道曲单的心思,见到曲单出来,得意的问道:“这个家伙怎么处理?”

曲单挥了挥手,说:“让它走吧,我们不是来猎杀灵兽的,它身上也没有值得我们猎取的东西。”

玄武一脸诧异,心说这家伙怎么转性了,不过还是没问什么,收回气势,一口气猛然吹出,那光秃秃的狼王顿时被吹翻出数十丈,哀嚎一声跌倒在地,爬起来头也不回的跑了。

曲单又是一阵默然,玄武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实力,都是他所不能及的。

“玄武,我要继续往南游历,你还要和我一起走么?”曲单问道。经过昨天的事,他觉得自己需要重新确定与玄武的关系。

玄武理所当然的点点头,道:“当然一起走,不跟你还能跟谁?”

曲单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当先向南奔驰起来。

……

山脉一座座的掠过,河流被远远的抛在了身后,一人一龟在森林中如流星划过。

暴熊族向南的领地,并不像向北那般辽阔,盖因南边的黑熊部落,与暴熊族乃是千年友好的“世交”,两个部落的城池都尽量的靠拢。

两天之后,眼前的一些东西渐渐变了,沿途所见到的野兽,最多的不再是棕色的暴熊,而是变成了黑色的黑熊。

这些黑熊与暴熊的体型差不多大,只是颜色不同,而且看起来也没有暴熊那么凶暴。

当然这只是曲单的推测,他自然不会以身试探,究竟是黑熊凶暴还是暴熊凶残。见到这些野兽的时候,他都是直接从头顶一跃而过,留给山林的野兽们一个模糊的身影。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下起了大雨。蛮荒森林中的大雨,有如瓢泼,一天一夜连绵不绝,弄得曲单浑身狼狈,只得运起灵力,把全身都笼罩在其中,才免于成为落汤鸡的下场。

再走了半天之后,前方终于出现了一个城市——黑熊部落的黑熊城。

第107章 在外才知要花钱

进城的时候,双方的人都是用一种好奇的眼光打量着对方。

曲单是在看黑熊族的战士与暴熊族之间有何不同,而黑熊族的战士则是奇怪的看着这一对怪异的组合:灰色皮甲的曲单明显不是黑熊族人,而那个比他略大的古怪兽类,四鳍在地上快速的划拉,速度竟然不慢,让大家一阵啧啧称奇。

奇哉怪哉——!

理所当然,曲单被拦了下来。

黑熊族的城池同样极其的雄伟,一样是部落的中心,对外来人管理极为严格,虽然一年半载也不一定会有外人来,但是没有人会懈怠。

只是当曲单报上了暴熊族的名号,城门战士对他随意的盘问了几句,却放他入城了。

暴熊部落与黑熊一族世代友好,'。。'倒让曲单得以意外的顺利入城。

城内的景象,令见惯暴熊城的曲单也是一番眼花缭乱。虽然建筑风格相当,但是在许多细微的地方,却有着迥异的不同。

譬如暴熊城的建筑,普遍透着一股狂暴的气息,很是符合“暴”的称谓,而黑熊族的建筑却都拥有一种内敛、平和的感觉,似乎与那山林间见到的黑熊如出一辙。

进城后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兵器店,曲单准备去寻找需要的材料。

拉住一个路人问清了方向,径直往兵器店奔去。

东方兵器!

这是兵器店的招牌,看着那高高挂着的雪族文字写成的牌匾,曲单嘴角不禁抽了一下。这里的人可比暴熊城的人有头脑多了,懂得挂招牌吸引顾客!

迈步进入其中,发现店铺也比暴熊城的兵器店大上许多,上下两层,竟然有好几个伙计,在为客人介绍各种兵器的品质、性能。

而店里的生意也还不错,不断的有人进进出出,看得出来这家东方兵器店在黑熊城中很是受人欢迎。

“这位小哥,您要买什么兵器呢?刀,枪,还是弓箭?”其中一个伙计上前热情的问道,对曲单那一身灰色的皮甲视若无睹。

曲单暗自称赞,这伙计显然也是懂得售卖之道的人,开口并不问客人是否要买兵器,而是问你买什么兵器……

别看两者之间差别不大,其中的学问,却足以影响到客人最后是否要购买的结果。

如果用原来世界的观点来看,问你买不买,客人可以选择的回答有两个——买或者不买,购买的可能性是一半;而问你是买刀、枪、弓箭中的哪一种,看似选择的答案多了,实际上无论选择哪一个,店家都是稳赚不赔的,即使有客人厚着脸皮说我先看看再决定,那个可能性也被降到了前一种情况的一半,而且客人会因为选择了第四种答案,而对店家抱有潜意识的歉意……

很高明的心里暗示,不知这店的主人是谁?曲单倒有点想见一见想出这个点子的人了,当然,只是一点点的念头,不会强求。

在店中巡视了一圈,里面的兵器也的确如同招牌上所说,除了普通的雪族自己打造的兵器,还有许多东方运来的精品兵器,在一般人眼中,已经是一间极好的店铺了。

只是,曲单对这些货色却看不上眼,背上的开神弓和尚先生赠与的长枪,无论拿出哪一件来,都不是这些兵器能够比拟的。

他微微摇了摇头,眼中略有一丝失望。

这店里的伙计果然机灵,一眼就看出了曲单对这些兵器不满意,立刻说道:“小哥想要什么样的兵器呢?要是其他的兵器,我们店中也能尽力为你提供……还有一些更为特殊的,则在二楼的高级兵器室,小哥需要上去看一看么?”

高级兵器室?

很庸俗的名字,却勾起了曲单的兴趣,或许,上面会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吧。

“好,那就带我上去吧,我的确需要些特别的东西。”曲单点头说道。

伙计热情的点头,说道:“好咧,这位小哥,还请你出示一百贯钱来,上面兵器最低的价格乃是一百贯,我们需要先确认客人是否有足够的钱购买。若是有价值一百贯的其他东西,也可以作为交换……”

呃,曲单愣住了,钱?一百贯?!

他以前一直是个穷光蛋,哪来什么钱?而且一百贯,乃是东方人的通用货币,以铜钱为最低单位,银为次等的单位,金为最高交易单位,一千文为一贯,合一两银子,一百贯就是十万文钱,白花花的十两银子,雪族人多数是以物易物,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铜钱银子长什么样,能够拿得出一百贯钱的,绝对都是有数的富翁了。

而这家店二楼的最低标准,居然就是一百贯!

好黑的店铺!

曲单恨不得骂死想出这个高级兵器室的家伙来,老子还没看货,凭什么要先出示一百贯钱?

尴尬的站在原地,曲单的脸黑得像是裹了一层炭,他恨恨的哼了一声,就要离开店铺。真是丢人现眼,原来在这蛮荒的时代,没钱也是行不通的啊。

“哟,没钱居然也想上高级兵器室?那个小子,你第一次来黑熊城吧,没见过这么高档的店铺吧,土包子!”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突然传来。

曲单的脸更黑了,恶狠狠的转过去一看,就见一个黑熊族的少年人正讥讽的看着自己,眼神居高临下。

真晦气,为什么无论走到哪里,都少不了这样的人呢?难道是因为雪族人都是五大三粗,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所以才会产生如此多的白痴?!

“老子有没有钱关你屁事?”曲单冷冷骂了一声,扭头就走。这种苍蝇,看一眼都恶心,还是少见为妙。

“呀,你骂人?啊呀呀,你个土包子居然敢骂人?伙计,给我打他,他敢骂我!”那少年像是被踩着了尾巴的猫,陡然跳了起来。

伙计白了他一眼,不为所动。

“有钱没钱都是客人,不能为了有钱的客人而去得罪没钱的客人,因为不知什么时候,说不定这没钱的人就忽然咸鱼翻身,变成有钱人了。”这是店铺老板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而且,这个嚷嚷的少年也并不是有钱人,只是在城中这一带略微有些名气,总是以有钱人自诩,隔三岔五就来晃一晃,却连一次高级兵器室也没进去过。

对于这样的人,伙计就更不会为他而去得罪别人了。

见使不动伙计,那少年急了,两步上前,抓住曲单的肩膀,说道:“你别走,你你……”

曲单冷冷看了他一眼,说道:“放手!”眼中不带有任何色彩。

少年仿佛突然被毒蛇盯住了,一股寒气从脚底陡然升到头顶,凉遍了全身。他大手一松,不由自主的放开了曲单。

曲单冷冷的转身,与等候在外面的玄武汇合在一起,往街上走去。

这时,几个手持长枪的战士突然朝店铺走了过来,在这些战士的前面,还有一个明显是军官模样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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