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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樱桃错-第1章

小说: 樱桃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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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 作者:一盈 
    引子:从束河说起……      
    不知不觉中,我和加贝在束河停留已经一年了。      
    如果你喜欢张艺谋,看过他的《千里走单骑》,那么对于这个地名,一定不会陌生。      
    束河是丽江边上的一个古镇,也是茶马古道上的重要驿站。如今这里已经听不到古老沧桑的马铃声,也看不见身材精瘦、面容坚忍的马帮人。但这里依然有最纯粹的蓝天、明亮的高原阳光、清澈的雪山流水、斑斓光洁的五彩石巷。还有沉默神秘的纳西老人,穿着“披星戴月”的传统民族装,佝偻着腰,慢慢走进百年老屋、千年老巷。              
    曾经,我们也是行走在路上的人,但束河,却让我们停下了。      
    挺过最冰冷的寒冬,渐渐地,我们的生意好了一些。我们的生意,是一个小酒吧,酒吧的名字来源于古老的歌词:      
    “有人说,高原的湖水      
    是躺在地球表面的一滴眼泪;      
    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      
    便是挂在你心头的一面湖水。”      
    我们见过那滴眼泪,我们的心中,也有一面湖水,所以我们给酒吧取名“心湖”。      
    “心湖”濒临一道终年流淌、清澈见底的溪水。水来自不远处的玉龙雪山,因为是雪山融水,所以冰凉透彻。夏天,我们会用竹篓盛满啤酒与饮料,从窗户外吊进溪水中冰镇;冬天,我们会在窗户下方的船形花槽里埋上花籽,待来年春天时,花槽便成了花船,似乎会顺着淙淙溪水,驶向远方。              
    “心湖”的视野很好,正对玉龙雪山。玉龙雪山当然不是中国最高的雪山,但在我眼中,它却是最美的——高耸、亲切、冰清玉洁而不绝世独立。黎明或是黄昏,淡蓝色的坚冰会把阳光折射出彩虹一般的七彩光。              
    生意清淡时,我们喊上一些朋友上山采雪莲。前些天,在爬到牦牛坪上方的一道山谷时,眼前惊现一道宽阔清浅的冰河。因为向阳,冰河两岸竟然绿茵如梦,热闹的小雏菊如星星般点缀在绿茵上,那份至美、至暖、至静差点让人精神恍惚、神经错乱。一个从事行为艺术的女朋友当即脱光衣服、打散长发,勇敢地躺在零度以下的冰水中,沉醉地闭上眼睛……              
    待她神智恢复正常后,她哆嗦着说,这是自己最圣洁的艺术作品,作品名字叫“冰祭”。      
    束河有很多疯狂的艺术家、颓废的文人、失败的商人,甚至看破红尘的出家人。相比之下,我和加贝算是最正常的了。      
    我们有“心湖”。“心湖”不仅卖咖啡,还提供美味的餐饮。加贝喜欢做菜,视烹饪为艺术。一个洋葱、两个青椒、几只鸡蛋,在他手中很快就能成为一盘缤纷美味的佳肴。加贝的招牌菜是铜锅饭。用当地的黑铜罐,盛半罐生米,加入腊肠、腊肉、香菇、青椒、料酒等各种调料,然后注入大半罐水,放在火上焖半个小时,打开后,喷香扑鼻,鲜糯淳美。              
    每当加贝做铜锅饭时,歪歪总会溜至厨房,兴奋地在他腿边撒欢。歪歪是只沙皮狗,一年前抱来时,还只是两个拳头般大小,如今又肥又壮实,两只乌溜漆黑的眼睛总是定定地望着人,似乎在问“为什么”,所以我们给它取名“WHY”。叫习惯了,便成了“歪歪”。              
    歪歪的生活幸福极了。束河人心恬淡、阳光充沛,家家户户的猫狗都自由自在地在蓝天白云下快乐嬉戏。饿了,会不知羞地吃百家饭;困了,便霸道地躺在道路中央晒太阳。所以,常听到有游客说:“下辈子,做一条在束河阳光下快乐晒暖儿的狗。”              
    除了“心湖”与歪歪,我们最宝贝的财富便是“小玫”。她是我们的女儿,是最纯美的雪莲花。一年前初到束河时,她还是个天天叼着安抚奶嘴、被我用背带五花大绑捆在背上的婴儿,如今,她已经可以飞快地与歪歪追逐在大石桥上、四方街里,甚至崎岖的野径中。不知是基因使然,还是因为大自然的熏陶,她越来越野性十足,小小的身躯里翻腾着桀骜不驯的血液。              
    小玫与动物“臭味相投”,经常看到一堆猫狗像保镖似的前呼后拥在她四周。有一次,我竟然看到她骑在一头巨型雪獒身上,淘气地揪住它的耳朵,而这只剽悍巨兽,竟然一脸温顺得意状,如同她忠实的奴隶。         
    有时,我也很为她担心。她太野了、太美了、太纯了、太真了,这个世界只适合中庸,容不下极致。太好、太坏、太恶、太善,最终都会被伤害。      
    于是,我们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因为,我们都是极致的。      
    平静如水的日子,常常令人想到地老天荒。      
    清晨,我带歪歪去集市上买菜。高原的青菜,因为享受了太多的阳光,颜色青碧得要满溢出来。买完菜,我喜欢带回一把挂着露珠的马蹄莲。我始终认为,马蹄莲也是极致的,有极致的颜色与姿态。我们的“心湖”有很多黑陶花罐,从香格里拉的藏人家中买来的,特别适合插这种极致的植物。              
    白天,我们多半是忙碌的。有客人时,我和加贝便招待客人;没客人时,我看书、做家务、听音乐,加贝则坐在店门口安安静静地画T恤。      
    加贝喜欢画画,以前他总是画黑白两色,而今,可能束河的阳光穿透了他阴郁的心,他的笔下越来越多地呈现出阳光灿烂、色彩明亮的画面。我很欣慰,通过画,我看到了他日渐温暖的内心世界。              
    傍晚,是散步时间。我们常常带着小玫与歪歪爬上不远处的小山坡。山坡上有一株上百年的野苹果树,苍硬遒劲、亭亭如盖。“苹果”意寓“平安”,所以,我们总会坐在这份“平安”下,眺望远方的玉龙雪山……              
    “加贝,我是谁?”我每天都会问他这样的问题。      
    “樱桃,我知道,你是樱桃。”      
    “我是樱桃,那么你是谁?”      
    加贝眯起眼睛,一侧嘴角轻轻上挑,清秀的脸上永远定格为他那经典的、略带嘲讽的“加贝式”微笑。他用力想、费劲地想,最终,他亦会笑着说:“我是贺加贝。”              
    第一次听到他准确地说出我俩的名字时,我喜极而泣。因为医生曾经断言:加贝这一生将不会认识任何人、记起任何事。      
    事实证明,医生错了。      
    在这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人,有那么一些事,是永远不会被忘记的,因为它们已经化作一面湖水,深藏在你心中。      
    我们心中的湖水,还是从五年前说起吧——               
    雪 国      
    1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一定是个傍晚,华灯初上。      
    当我费力地推开庞大沉重的玻璃门时,脑门上立刻被飘来的一片凉凉的东西沾上了。      
    我愣住了。停住脚步,仰望头顶这片阴郁的天。天,低低的,沉沉的,被一种混合了苍白与炭黑的水彩重重涂抹,苍灰色,如同一块湿淋淋的旧抹布。      
    但是,在这块旧抹布上,细细碎碎闪烁着漫天剔透的精灵。      
    我伸出手,一片精灵飘飘洒洒落入掌心,旋即化作一枚清亮的水滴。      
    雪!      
    我的呼吸凝滞了,好半天才恍过神来,一把揪过身后如骆驼般背负满身行李的贺加贝。“看!”我伸手指向天空。      
    “什么?”他放下满手行李,前跨两步,朝天空仰起脑袋。      
    雪,纷纷扬扬起舞着、漫卷着,让面前这个寥廓粗糙的大都市,不小心暴露了它骨子里的风花雪月。      
    加贝扭过头,冲我微笑。这时,他凌乱的长发上已经披挂了许多雪花,雪王子一般。“樱桃,好运气,瑞雪兆丰年呢!”说着,他冲我眨眨眼睛,张开双臂。              
    我笑着扑上前,踮起脚尖紧紧勾住他的脖子。      
    身后,正是北京站那个巍峨的宫殿。茫茫白雪中,这座宫殿静默着、冷冷地俯瞰着雪国中的芸芸众生。      
    ……      
    许多年后,当我在电影院里看陈可辛导演的《如果?爱》时,禁不住泪如雨下。同样的雪国,同样的严寒,同样的窘迫,同样的挣扎,同样的爱情,只不过,物是人非了。              
    如果爱过,就不要错过。可这世上,有多少爱,被错过了?      
    那年,我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之前的我,常为减肥犯愁;二十二岁之后,我的身材像被风沙抽干的木乃伊,飞速风干消瘦。      
    消瘦,很多情况下并不关乎胃口或健康,它是因为欲念。看那时的照片,我婴儿肥的圆脸越来越尖,细长的眼睛越来越大。因为焦灼,眼神警觉并熠熠发亮,猫眼一般。              
    对于没有得到的东西,我一向怀有极强烈的好奇心与欲望。正如我把自己的原名“陶影”反过来叫成“樱桃”,仅仅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樱桃这么简单一样。北京,在我二十二岁的心中,也是一枚光灿夺目的樱桃,因为遥不可及,所以分外渴望。              
    说到底,选择北京,倒是因为一个非常浪漫的初衷。      
    那天,我不小心读到郁达夫的散文《故都的秋》。当读到“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时,我突然一阵气短,仿佛一幅大气磅礴的中国山水画,正在面前徐徐展开。              
    事实上,北京早已经没有了芦花虫唱;月亮在满城辉煌的灯火面前,也羞愧得黯然失色;潭柘寺的钟声倒还在响,只不过,每响一声,你得付出一个大洋。        
    但我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乎。对于野心勃勃的女子来说,外面的世界永远精彩。至于它无奈不无奈,得去了之后才知道。      
    决定作出之后,我甚至没有同加贝商量。事实上也根本无需和他商量。他是一个没有意见的男人,对于我的决定,永远举双手赞成,并且永远像仆人一般紧随我左右。我很奇怪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有如此“桑丘”式的男人,更有意思的是,这个“桑丘”还是人们眼中的艺术家。              
    关于我与贺加贝的恋爱,身边一百个人中会有一百零一个不赞成。在他们眼中,留着长发、目光懒散、宽大的粗布裤子上经常溅着油彩点子的艺术生贺加贝,永远不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女人们即便有闭月羞花之容貌也会被无情抛弃。更何况,我的脸蛋别说猎雁捕鱼了,就连让“君子好逑”的标准都谈不上。              
    “据说,高更的老婆是个弃妇,他在塔希提岛玩弄过的女人不计其数;毕加索有十一个情人,两个为他发疯、三个为他自杀;凡?高痴迷乱伦、嫖妓,甚至为一个妓女割耳……”好长一阵子,宿舍里最畅销的书便是《艺术大师们的私人生活》。白天,她们边嗑瓜子边用手指蘸着唾沫翻书;夜里卧谈会上,她们欲火中烧地温习、咀嚼大师们的变态爱情,并时不时轻笑着提醒我:“樱桃,你要小心啊!”              
    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黑暗中,我便冷笑一声。      
    四年,其实也就是一眨眼间。在整整四个三百六十五天里,我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们一个接一个、一遍接一遍地沦为“弃妇”,而我的爱情小鸟,不仅没有飞走,还大有筑巢安家之势。              
    我想我的心态有些阴暗。每当这些“弃妇”们一哭二闹三上吊时,我总会挺身而出,语重心长地作起“爱情专家”。我告诉她们: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也不要哭泣。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就在前方等着你……              
    性情泼辣一点的,便会怒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对,普希金就是头号大骗子!”我忙不迭地点头,心里却几乎笑岔气。      
    性情柔弱一点的,往往凄然一笑:“不会有快乐了,我心已死去。”这时,我亦柔情似水:“心死不怕,身子不能死。身子是革命的本钱,所以,要吃饭,不要绝食……”              
    其实无论泼辣型还是柔弱型,她们几乎都会困惑不解同样的问题:“为什么连艺术家都能忠心耿耿,而我们的知识分子却朝三暮四?”这时,我便奇怪地反问:谁说贺加贝是艺术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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