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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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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刚才打油诗中的豪气,坦荡的举动,让他隐隐的感到,此子非同小可。

知州有命,陈四娘苦瓜着脸,只能走出来。

面对几乎所有的嘲讽眼光,郑朗态度却很自若,温和的问了一句:“陈四娘,我自幼跟先父后面学过一段时间琴技。后来顽劣,多以忘怀。今天刚刚听到你弹奏的《阳关三叠》,心中感慨万千。你的琴技很高妙,我想从青阁里将你赎出来,教我琴技,可否愿意?”

全部大哗。

吟出一首打油诗,也不能证明什么。

就凭你这小子,还有心思学习琴技?分明你是味好口,先是要狎行首娄烟,后来居然又看中了这个中年妓子!

但有人反对,大约不会,估计那小身板儿,毛还没有长齐呢,这是有意气高家衙内与行首娄烟的。

议论纷纷的,陈四娘的脸更苦了,本来自己长得平凡,生意清淡,再与这个恶少联系在一起,以后休想再有恩客上门了。至于赎出来,授他琴技,她更不会当真。

但害怕郑朗,不敢作声,用央求的神情看着刘知州。

刘知州微微一笑,说道:“如果你能写出一首,让某感到你方才不是说大话的诗作,某可以替你做主。”

风凉话人人都会说的,你得拿出真本领来,而不是打油诗。

马司户低声说道:“知州,让他胡闹下去,不大好吧。”

“马司户,你着相了。”

马司户脸一红,退下不语。但心中是很生气,你们后进胡闹,我们做大人的,不好太参预,有失风评。再说,都是官宦子弟,出身良好。可你不能将我儿子比作一头猪啊。

心里面怎能不腾火!

陈四娘低声说道:“奴就依知州之意。”

四儿狠瞪了陈四娘一眼,心里想到,你都什么玩意儿,这么老了,比六娘娘七娘娘还要老,长相更不及她们远矣,我们家小郎君是多少聪明啊,赎你出来,还不情不愿的!

小。不成熟的想法。

郑郎可知道自己名声有多大影响,对她支支吾吾的态度并没有不满,温和的一笑,说道:“陈四娘,今天不会让你失望。”

然后转身对刘知州说道:“承蒙知州厚爱,让小子得以一展风彩。刚才正好听到陈四娘的美妙琴音,曲为《阳关三叠》,那么小子今天写这首诗名字就叫三叠阳春吧。”

“三叠阳春?好名字。小郎君,可要三思哪。”普通人听不出来的。但是刘知州却从这个名字听到轻重。写诗容易,这不是在科考,也不是在应景,需要现想现作,每一学子平时都写上几首诗,再经过反复修改,需要时拿出来吟诵。今天所有学子写的诗,除了少数有问题的诗作外,九成是如此。

此子却要写一首三叠阳春,不知道什么内容,那么与刚才陈四娘弹奏的《阳关三叠》有关了。任谁也想不起来陈四娘会现场弹奏这首曲子,说明他是即场发挥。

这样的诗作,很难有佳品出现的。

“不妨!”郑朗微微一笑。在此刻,陈四娘忽然感到此少年并不是想像中那么讨厌,笑容那么亲切,那么充满了自信。

说完后,拿起墨在砚海里砚磨起来。这个也很有讲究,每一个人创作书法时,需用的墨淡墨浓皆是两样,浓淡深浅,需要根据自己风格来调节。若是用后来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墨水瓶的墨水写作书法的书法家,必然不是顶级名家。即便为时人所重,也多半是吹捧出来的。顶级名家创作书法时,一万年,也必须准备两样最重要的东西,墨与砚台!

到了这时候,几个好兄弟反而担心了。

朗哥子将话说得太满。

牛二郎担心地向四儿问道:“大郎行不行啊?”

万一不行,今天糗可出大了。

“放心吧,大郎一定行的。”四儿信心满满的拍着并没有发育光板的小胸脯说道。又说道:“你们还是大郎好朋友呢,居然一点也不了解大郎。”

了解啊,字写得不错,这一年半里,全呆在家中读书,不然我们将他强行劝来做什么?然而你不能说高衙内写的诗,还不够他看的。汗了,顶多你用心读书,也只一半年时间,难道你是文奎星下凡不成,一年半的读书,顶上人家十几年的寒窗苦!

一个个脸上挂着忧色,看着郑朗。

郑朗放下了砚台,墨研好了。转过头来,看着刘知州:“知州,小子看到台上有酒水,可否向知州讨要一碗。”

并不是装逼,他现在能将米体字写出三四份味道,但还是写不出米体字中的豪真洒脱之意,借一借酒兴,会使字体更浑洒一些。

“不要胡闹了。”这一回连武三郎的父亲武推官都看不下去。

“嗯,准了。”刘知州却再次抬起了手破例。同样还是一个眼力问题,大家都等着此子出丑呢,可自己站在边上看得分明,磨墨时的专诸,远非刚才场中所谓的诸多后进所能相比。

心中的直觉,更浓的告诉了他,此子不能小视,否则将来会后悔。

“承蒙知州抬爱,四儿,将那坛酒拿来。”

“来喽!”四儿爽朗的答道。高兴啊,喝知州大人的酒哎,至于若是今天郑朗写不出一首好诗,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跑上了高台,瞅了瞅酒坛子,好奇,知州用的酒与老百姓饮的酒有没有区别。

将酒坛子抱来,郑朗一拍坛盖,态度当真洒脱之极。此时,不但刘知州,已经有数位眼力好的长者,终于神情变得慎重。别的不说,仅凭这份气度,也不是坊间所说的败家子啊。

举起酒坛,一仰脖喝了一大口,有些酒灌入衣领,放下酒坛,用手一抹,道:“好酒。”

忽然间拿起一卷长轴,眼睛再也不看任何人,似是天地无一物一般,提起了笔,写下第一行诗:

“新任太守爱才郎,诗社举于蔡水旁。”

“好啊!”刘知州大吼了一声。

第二十三章 三叠阳春(中)

不是因为夸他,才吼出来的。略失态了。

因为字啊。

经过了一年多锻炼努力,不知写秃了几支毛笔,如今郑朗的字变得很可观。直到今天,它才象一块璞玉,象一株藏在幽谷里的奇兰,是养成深闺里的杨玉真,终于在世人面前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当初郑朗选择米体字,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

米颠拜石、米颠夺砚、米颠诈法帖、米颠造假画糊弄人,但所做的一切,又在规矩里面放肆自如,有文士风度,天真而烂漫。并且一生遭遇不算坎坷,算是蜜罐里长大的,没有悲苦之气。

郑朗爱收藏,爱画,爱字,爱石,爱所有美好的工艺品,胃口比米颠更大。不喜欢太拘束,性格洒脱,旁若无人,有时候很天真善良,又有时候喜欢做出一些叛逆的事。前世有些苦,是自找的。这一世更不用说了,要钱有钱,要爱,爱得太多了,七个妈妈的爱。请问后世,有那一个好青年,能享受到七个妈妈的母爱?

命运不算太苦,也是一个温饱青年。

二人不但性格,连命运都如此的相似!

这也造就了他对米体书法的吸收能力。

就是喝了酒,以他现在的水平,也未必能将米体写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强四分罢了。

但足够了。

十四个行书舒卷自如,如行云流水,书到意到,意尽而止。特别每一个字中饱含着那种圆润活泼之意,让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马在奔驰,大气有力,骄傲而又高贵,又充满了美感。

十四个字,一气呵成,刘知州喝了一声彩后,几乎凑到郑朗身边,还不停的用手在空中摸拟。当然,不是郑朗此时书法已胜过了他,写得很好了,但未必能折服到刘知州。折服的是书法里气度与新意!

就论书法本身,也是很不错了。眼前书写的不是三十几岁与四十几岁的书法大匠,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书写之前,万众嘲讽,连自己心中都产生了一份怀疑。

“新体字啊!”又喃喃的说了一声。

他不是郑朗的大舅,见识了多少大家的书法,从未见过这种书法,能看到一些痕迹,有二王的一些风范,特别是整体结构,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家的影子。

是何人传授他这种书法的?

不会!

若有人能写出这种新体书法,早就名扬四海了,难道是这少年人自己……自己琢磨出来的?

这个念头就象一道闪电击中了他的心灵,若是如此……十二岁的孩子在家中遍览诸位大家的书法,创造出一种新体字,并且还是如此优秀贵气的新体字?想想自从欧褚颜柳后,有多少人在苦思寻解,寻找一条书法的新径,结果都没有成功,最后不得不返回临募先人法意的道路。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居然眼看就要做到了。这……这……大事啦!

除了附近的人,后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郑家的败家子写了什么,居然让新知州喝彩后,恍若丢了魂似的。接着又看到附近的几个长者,陆续的象丢了魂似的,在空中拟摸。

其实这行诗看似浅显,远比高衙内写的诗高明多了,劈开一句,就交待了起因,地点,时间。但又十分自然,不象其他人故用惊句开头,显得突兀。这些人都没有注意,全部在看书法呢。

这一来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心,可这首诗很长,一时半刻传阅不起来,于是往前挤。还是武推官很理智,让衙役们将附近拱围起来,不让老百姓打断郑家子的思路。

心中隐隐的感到此次新知州无心插花之举,有可能会成为一件真正的雅事了。

而且也高兴,郑家子与自家三儿子来往密切,龙配龙,凤配凤,老鼠耗子配打洞,若是郑家子这次出风头,也或多或少,能替自家三子正名。

朱少春说道:“朗哥儿这一回要正名了。”

不是郑朗要正名,是名声会造成多大的轰动!正名的是他们哥几个,若要配合好,以后改一改,连带着就会鸡犬升天。

“那是,不然我为什么非得将朗哥子喊来?”武三郎得意洋洋的说道。

“耶,你们几人不要得意哪,以后也学着我们家大郎,多看看书,多写写字。看看你们,将我家大郎名声败得有多坏!”四儿不平的说道。这一年多,自家小主人受到太多不公平的议论与白眼了。就是这几哥子,败坏的。

“是,是。”几个少年点头哈腰的说。

郑朗仅写了一行字,就让新知州失态如此,前程似锦哪,以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前途。宰相门奴三品官,这个小丫环与郑朗走得近,以后也会了不得。还是乘早不能得罪为妙。

对这一切,郑朗不知。

前世玩收藏玩得差一点连饭都吃不上,这一世又受了一年多的白眼,养成了一种宠辱不惊的好心态。别人的看法,不是很在意的,因此,全副身心投入到这个字,这首诗当中。

写了第一行诗后,接着继续往下写道:

“四野父老来庆贺,八方俊杰献华章。童子承蒙太守爱,驻笔陋砖引玉浆。时奉佳节和风暖,正值蔡水百花香。恰赴盛世大诗会,即用鸿沟做粗纲。”

到此为止,诗句平稳,还不能称为视高衙内的诗不够看的地步。但有的人暗中做了一下比较,至少有一点比高衙内强,言之有物!甚至能说一气呵成,中无阻滞。

但是看这架势,拖了这么长的一幅长轴来,仅占了极小的篇额,这首诗才是开了一个头。从内容看,也只开了一个小头,即用鸿沟做粗纲嘛。还没进入主题呢。好与坏,只有等他将诗写完了,才能做出公正的评价。可是字!

原先郑朗若写出了米体的三成九的功力,此时酒劲渐渐发作起来,再加上豪情满怀的心情,无形中再次突破,能勉强说写出四成四的功力了。这个字写得越发可看。

周围有衙役们把守着,可附近的大人物们,全部站在他身边,看得喜欢,挤得更近。天也到了中午,有些热,郑朗恍若不觉,解开了外面的襴衫纽扣,露出里面的汗衫与小半白花花的胸脯肉。

放在以前,叫不成体统,放荡。但是这一刻,几乎没有一个人产生这样的想法了。有的人居然认为小小年龄,隐隐却带着魏晋风流人士的风范。

郑朗此时写得也正兴起,大喝道:“酒来。”

是对四儿说的。

可是此时刘知州正看得入迷,做了一个动作,不顾自己的身份与高龄,恭恭敬敬的拿起酒坛子,做了一个近乎举献的动作,递到了郑朗手中。郑朗也不推却,喝了一大口酒,将酒坛子递到刘知州手中。刘知州居然再度象一个学生一样,将酒坛小心的放在身后。

老百姓不认识多少字,可不代表着不懂事。

看到新太守这个动作,轰!一下子全炸了营。

第二十四章 三叠阳春(下)

真正的宋朝士大夫对好的书法迷恋,远非后人所想像。包括一些皇帝,比如宋徽宗与蔡京的故事,现在东京的那个小皇帝,同样唯一的爱好,就是练飞白体。

听到百姓哗然,刘知州知道自己失态了。

有些啼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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