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色生枭-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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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筹备第二次下地走宝。谁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任初榕的消息传到,再把帛胖子喊回来实在折腾,再说时间也来不及,干脆就由帛夫人来主持了。
李明玑一直扎根睛城,没什么可说的,谈笑了几句算是打过招呼,宋阳又复望向小捕:“说说吧,你怎么会跑来睛城?”
当着这么多人面前,任小捕不好意思卖关子:“我也是接到三姐的传书。”
“是任初榕让你来的?”宋阳先是诧异,继而笑着摇头:“不可能,我可不信。”
小捕耸肩膀:“我也没说是她让我来的不是。三姐信上着我做一件事,她要我安排小九与南荣、鬼谷等人同行……”说到这里,小捕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她是怕你在这边孤零零的,没人照顾。”
宋阳哪用旁人照顾,何况小九不会武功,在家或者游山玩水时身边带着这个伶俐丫头自然舒爽惬意,可是干坏事的时候带着她,就只剩束手束脚。
任初榕的用意不难猜,宋阳稍一琢磨就明白了……承郃就是为了让他‘束手束脚’。
单只放火的话,的确没有太多危险,任初榕不太担心,可她生怕宋阳还会再做其他事情,比如冒险行刺之类,谁知道宋阳会不会临时起意、脑子一热又去发疯。郡主殿下早都被宋侯爷给吓惊了。
帛夫人、任初榕、李明玑这些人,都有自保的本事,宋阳真要发疯也连累不到他们;但小九弱小、又是宋阳亲近的人,有她跟在身边,宋阳冲动时就得先为她想一想,真要引发恶果不单是伤了自己、还会害了这个小姑娘。
另外小九聪明懂事,若宋阳只放火,她绝不会添乱、更不会影响到什么。
说穿了,承郃让小九过来,就是给宋阳添一份顾虑。
乍看上去,任初榕是送了个累赘过来;仔细想想,其中也当真藏了一份苦心。如果不是抽不开身,任初榕宁愿自己随宋阳走这一趟。
不过任初榕是绝对不会同意小捕跑来大燕的,此行做的是‘反贼’的勾当,风险不大但也谈不到安全,哪能让妹妹冒险。
结果没想到,小捕这次又聪明了一回,看穿了姐姐的心思,自己跑来当‘顾虑’,别说,她的分量,比着小九可重得多。
任小捕笑嘻嘻的,满嘴漂亮话:“我和小九混得不错,从封邑到睛城那么远,她又没有内功护身,急匆匆跑过来一准得大病一场,我心疼她,干脆就不告诉她了,替她办了这趟差事。”
宋阳啼笑皆非,小声问她:“任初榕不知道吧。”
小捕瞪大了眼睛:“当然不知道,要不不等离开边界就得被她派人抓回去。”
公主殿下是偷着跑出来的,为此临行前她还勉为其难,骗了一个人,凶了一个人,求了一个人。
被骗的那个是秦锥,公主说承郃得到消息,帛夫人开掘大墓,得到金银珠宝无数,着秦锥改扮平民进入大燕去接应,宋阳承郃都不在家,这件事也只有秦锥能办,丑汉子知道公主偶尔胡闹,可没想到会这么离谱,高高兴兴带人去了,算算时间,他大概已经到了小捕乱说的接头之地;
被凶的那个是县令慕容大老爷,公主执行密务,行踪不得透露,否则耽误大事,当处误国之罪,公主不在时,封邑内还要慕容大人多多照顾;
至于求的那个,就是顾昭君了。老顾不含糊,当即点头答应,让南荣带上小捕一起赶赴睛城。
听到这,宋阳有两重猜测。往好处想,老顾可能是觉得,自己若拒绝,小捕也还是会偷着跑出来,根本拦不住,与其如此不如让她跟着队伍走,沿途都有人接应,安全保险;往另一处想的话……顾昭君这个老头子,大事上一丝不苟,小事上一阵一阵不着调的厉害……
另外,小捕出来前还另外安排贴身丫鬟假扮自己,成天装病在房里不出去,估计任初榕回到封邑之前,除了老顾都不会再有人知道公主跑了。
公主殿下一边笑一边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她努力掩藏的那份不安神色,还是逃不过宋阳的眼睛。小捕也知道自己这次胡闹,生怕宋阳会骂。
宋阳不说话,看她。
那双漂亮眸子里的不安渐渐变成了可怜巴巴……宋阳没忍住,笑了,任小捕大喜。
说过‘来历’后,众人开始商量正事。
放火与风向休戚相关,上次是在深秋,若他们想春天烧燕宫,以前买下的地皮就都用不上了,所幸现在是初冬,只相差一个多月,风向气候并无太大的变化,瞎子早到了两天,已经提前去‘看’过,和宋阳事先想象得差不多,不需要太大的变化。
再就是那些火点,在两年前已经变成残垣断壁,一直放在那里没动,现在大队人马到齐,正着手重建,当然不是真的垒屋盖房,不过是做个样子,趁机把诸多引火之物送进去。
在座的都是‘老手’,故技重施轻松异常,完全不用宋阳操心。
因为小捕伴在身边,宋阳来时路上转过的几个冒险念头尽数放弃,放火之事又不用他添手帮忙,真就变成了没事人,小两口干脆放松下来,全当游玩来了,转天一早结伴出行,由叶非非领着,在睛城中四处闲逛。
中土升龙之地,繁华之中透出灵秀;几朝古都,数百年的皇家经营,灵秀里又隐藏了一份厚重,虽然两年前才刚刚经历过一场浩劫,比着原貌大打折扣,但睛城之美仍是远非凤凰城可比,小捕还是第一次到睛城来,又和心上人在一起,兴致极高。而最让两人开心的事情莫过于看到新皇宫耸然屹立……燕国耗巨资重建雄伟宫殿,现在远未完工,但也有了些规模,尤其从外面看上过,巍峨城楼耸立四方,隐约可见层层大殿鳞次栉比,从周围州府直接移植过来的大树枝干华美,气派着实不俗。
宋阳笑得开心,抖擞精神,带着小捕停停走走,还原一品擂当夜他跑过的线路,口中声音很低,确保只有小捕一个人听得清楚,不停解说着旧事:此处是擂台……僧兵从那里来……咱们在这打得伏击,可惜景泰不在队列……
旧地重游,大火又来,宋阳满心快乐,不过走了半晌,也渐渐发现了些异常,转头问叶非非:“大燕和吐蕃修好了?为何这么多喇嘛。”街头大街小巷,随处都能见到三一群两一伙的红衣喇嘛,游玩这大半天里,宋阳都数不清遇到多少次。
叶非非眨眼不解,小捕也一样纳闷:“喇嘛是什么东西?”
宋阳这才省起来,‘喇嘛’是前一生的称呼,中土世上根本没这个词,高原僧侣另有名称,唤作‘上师’。宋阳摇头笑道:“是远古叫法,我指的是密宗僧人。”
小捕崇拜:“你懂得真多呵。”
叶非非则直接回答:“最近这一年,睛城里有几座大寺和高原上师往来渐多,互派精修僧侣讲课、学经,至少从我们这里看过去,都是些佛法交流,私底下是不是藏了企图不了解。据我所知,来到睛城的喇嘛,都是博结大活佛一脉弟子。”
高原上活佛无数,这一点和回鹘的‘护持圣火王’有些相似,几乎每一座像样的大寺中都有活佛,他们的称呼也各不相同,但‘大活佛’整座吐蕃就只有一个,就是叶非非刚提到的‘博结’。
中土五国,神权与君权的结构各不相同,汉统国家一直比较纯粹,君权在上神权‘涣散’,大燕也是到了最近这几十年,因为国师的迅速崛起,才隐然有了些并驾齐驱的架势。不过且不说国师和景泰的关系,就单以力量而论,军政大权仍是握在皇帝手中。吐蕃则截然相反,高原上神权主宰一切,大活佛地位超然,国王和藩主反倒成了辅助。
大活佛主掌全国,从神事到政事一手独揽,其他普通活佛大都为博结马首是瞻,但是也有例外,有个别传承悠久、且游历世外、类似化外苦修的活佛,不用听从大活佛的法旨,云顶活佛便是如此……
云顶活佛看上去很老,眼睛深深凹陷,浑浊异常、眼黑眼白之间早已失去清晰界限;肤色黝黑,从光头到脚趾,身上所有的皮肤,倒好像戈壁中的古河滩一样,枯萎、暗淡、因为干涸得太久以至拔出了龟裂。这不奇怪,他是真正的苦修,大半生都在高原上的无人区赤身游走。从他十五岁起,每年都要徒步跋涉到中土最高山峰格拉丹东的云顶去沐浴佛光,直到现在七十五岁,整整六十年。
他不求普度众生,只想洗清自己的罪恶之身。
活得太苦,也就越发显得老迈了,如果他说自己两百岁,只会引起惊讶但绝不会有人怀疑;活得太独,身上几乎已经没有了人味,若他站着一动不动,即便是最聪明的猴子,也会把他当成一棵枯树,高高兴兴地爬上去。
苦修对待身体很残酷,几乎是自虐,不过他们不会自寻死路,所以云顶活佛的信徒很少,加在一起也不过一百人,因此这位活佛没势力……但他有实力。
无人区中的艰苦、冷碎眼睛的极寒、烤焦血液的酷暑……云顶高峰的陡峭、吹枯万物的狂风、冻结时间的大雪……云顶活佛还活着,便是他的实力了。
他是世外之人,与大活佛偶尔会有联系,但从不奉诏、更不去理会国事,当年一品擂时大活佛曾露出请他出手之意,他理都不理。
但是这一次……云顶活佛赶赴燕子坪。
燕子坪今天很热闹。
中午时分,帛先生带领精锐好手,押送金银珠宝来到燕子坪,镇上百姓不知道那一辆辆大车藏得是什么,不过这么一大队人马到来,还是让小镇瞬间喧闹起来。
顾昭君、慕容县令、谢孜濯联袂迎接出去,帛先生知道宋阳去了睛城,但不知道初榕、筱拂的动向,没见到正主略显意外,和迎来的人见礼后,打趣问道:“两位东家奶奶呢?”
“三小姐返程途中,应该快回来了。”慕容县令代为回答:“公主、公主殿下身染微恙,正在休息,大夫吩咐不可下床、更不能见风。”
慕容县令不敢违背任小捕的谕令,含含糊糊地回答着,可又哪能瞒得过帛先生,胖子当即皱起了眉头,还是顾昭君给他打了眼色,才没追究下去。
东家不在也不妨碍什么,大批金银珍宝送入刚才竣工的侯爵府,顾昭君忙碌起来,开始清点、造册、估价等等活计。慕容大人则调配人手,烧水煮饭为入境队伍洗尘。这边尘嚣未落,燕子坪热闹再起,又一支队伍到来,人数虽然稍逊帛先生一行,但小镇居民却更让镇民兴奋……吐蕃商队。
商队的规模不算小了,除了虫草、雪莲、氆氇这些特产之外,商队还带了大批‘活物’。三十多头高原牦牛,体型硕大、长毛批身,在小镇居民眼中无疑是些可怕怪物。牦牛到了平原难以存活,但仗着身体强壮外加沿途仔细照料,还是能坚持一段时间的,商队也不需要它们活太久,只要能撑到目的地凤凰城就行,反正贩卖之后它们都会被宰杀。
而最让小镇百姓兴奋的,随着这队商队同行的还有一台‘夜游班子’。
夜游班子是‘高原特产’,其实和汉家的马戏班子差不多,但他们相信白天时会有神灵出没,不肯做戏打扰神灵,一定要到天黑了才肯表演。夜空爽朗,篝火熊熊时,烤肉与美酒香气四散蔓延,族中老幼席地而坐,一边享受美食一边观看夜游班子的表演,也算高原上的一道有名风情。
高原和汉境的风土人文迥异,‘夜游’与马戏的形质相近,但也还是有些区别的,汉境中的马戏重‘技艺’,靠着手艺和本事挣钱;夜游班子更多则是追求新鲜,比如少见的异兽、畸形的怪人等等,来到小镇这只队伍也不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他们带来的一群身形巨大的高原恶犬。
眼看着围观的人不少,负责照顾恶犬的是个瘦子,满脸得意:“我的獒是熊罴爪、狮子口,单打独斗,汉家最好的猎犬也得望风而逃。”
高原盛产凶獒,班子里这些犬子,血统谈不上纯正,但也因此更适应平原环境、更好养活,和小镇上的菜狗野犬一比,果然威风凛凛。
刚巧不巧,镇上小巴狗跟随主人身后来看热闹,獒犬一见立刻狂吠,小狗吓得夹着尾巴就跑了,大伙哄得一声笑了起来,獒主更得意了,笑道:“我这十头犬,要是一起放出去,就是恶蛟也能撕成碎片,天底下没有它们杀不倒的凶兽。”镇民纯朴,不觉得什么,可人群里有位刘姓大人,趟过大海闯过蛮荒、金銮殿上见过万岁爷,听不得这种狂言,撒腿向着镇子外跑去……
除了恶犬,班子里的怪人也不少,五短身材不翻跟头不会走路的侏儒;身材肥壮到两个肩膀各能容一位少女稳稳端坐的壮汉;一身奇装异服,左腿膝下肢体不见接了一根木棍,却因而能跳出哒哒脆响的漂亮舞蹈的红发女人,林林总总,着实让人大开眼界,和他们相比,那个看上去足足有两百岁的、老得不能再老的人,也就不显得太稀奇了。
第三卷 山中侯 第五十一章 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