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龙舞九天 >

第69章

龙舞九天-第69章

小说: 龙舞九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鲜于豹最怕的是新老大是个假正经,毕竟新老大泡妞似乎很厉害,怕是会看不起去窑子。

“那当然没问题。”雷青自是知晓,军中这种事情乃是常有的。尤其是像铁骑团这种半官方,半佣兵组织。

男人嘛,要想熟络,快速增加感情。一是喝酒,二是一起上青楼。两者要是一起来的话,那个感情啊,突突的猛增。

“不过……”

鲜于豹刚想欢呼时,却听得雷青拉成了声音说了个不过。顿即紧张了起来。

“不过,为了庆贺兄弟们加盟,今晚肯定是我请客。”雷青豪迈的吼着:“谁要不喝醉,谁就是个孬种。还有,姑娘不限量,看你们有本事搞定几个,算几个。”雷青敲诈了李氏一笔狠的,现在算是个大富豪,青楼花的那些些钱,简直就是小儿科。

“嗷嗷嗷~”见得新老大如此豪迈,鲜于豹和几个尚在排队登记的黑铁精锐当街欢呼了起来。

……

是夜,当真是一场狂欢,雷青将万香楼直接包了下来,黑铁级有一个算一个,连带着借来的二十三人一起。算是提前庆贺黑旗团的初步建立,整晚耗资上三百枚金币,惹得老鸨笑的嘴都合不拢了,看雷青年少英俊,风流倜傥的模样,还想来倒贴。差点让雷青的胃口倒坏了。

不得不承认,雷青的嘴给冷月舞养刁了。以前在帝都时,和那帮无良兄弟们一起玩得挺热络。但一来是当时他胃口没那么刁,二来,天岚帝都的风月场所比这里可要高档许多,漂亮姑娘一抓一把。

不过,这金币花的值。

这个团体,迅速的融合到了一起,算是初步建立了兄弟间的友谊。

自家老大如此豪迈,让鲜于豹也颇为有面子,之前虽说是下不来面子,才认了雷青做老大。但现在,心中也是初步认可了他。

……

又过得数日,在鲜于豹的建议下,向夏侯桓辞行。点齐了人马,开始往叶赫镇而去。鲜于豹祖籍虽然是呼尔大草原上的某个部落,但他从小就是在自由联盟西北长大的。

可以说是个地头蛇般的人物,他当然清楚为何雷青募不到兵。

雷青募兵,是在铁岭城中。而能够有钱居住到铁岭城中去的,多半不会贪图些钱财,就加入个情况未明的军队。他们就算是加入某个组织,也会倾向于铁骑团。

但是,对于那些散乱的村庄小镇里,雷青开出的高安家费和军饷,就起了作用了。村子里多是穷人,先要考虑的就是温饱,一大笔安家费,一二十年也未必能积蓄出来。

倒也不怕村落小镇里的人没血性,不够彪悍,其实铁岭城这片方圆千里的地方,和草原接壤。草原多马贼,经常会流窜到西北境内劫掠一番。那些大城有高高的围墙,重兵把守。那些小股的马贼自是不敢冲击,倒霉的,还不是那些小镇小村的?

由此,西北境内,也是颇为民风彪悍。否则,连活下去都难。

铁骑团为何以悍勇著称于联盟?便是因为兵源,多是取自于西北的广大村落里。

因此,雷青接受鲜于豹的建议,即日开拨,去叶赫镇换防。与此同时,绘制出了一条线路,尽可能的多经过些村落,在村子里募兵招人。〖TXT小说下载:。。〗

西北这边,也没啥小村子。村子小了生存也困难,容易受外人欺负。所以,这边的村落,屯子,动辄就是数百人,上千人的大村庄。

果不其然,在村子里收人,效果好了许多。尤其是雷青麾下,人人都是骑兵,还有多余的马牵着。为了广告效应,每个人都穿上擦得铮亮铮亮的全身铁甲。还有将近两百匹战马,都是披甲战马,威风凛凛,煞气十足。一看,就是一支精锐而强大的骑军。

如此一支骑军,想要屠灭掉某个村子,简直是易如反掌。

威慑力和金币攻势下,在第一个村落,雷青宣扬了一番自己理念,发表了一通热血沸腾的演说,开出了募兵价钱后。便有三十多人热血的响应了号召,申请要想加入黑旗团。这比在拥有七八万人的铁岭城中响应者还多。

雷青贯彻了自己的选人理念,从中精选出了九个,给足了安家费后,驻扎了一晚,领着他们上路。第二日,又是到了下一个村落。

这是个上千人的大村落,如法炮制后,这一次招了二十三人。

继续前进,一连八九天慢吞吞的行军招人后。队伍壮大了许多,多了一百三十余人,而且都是雷青挑选出来的精壮青年,其中还有五个是黑铁级。

虽说没经过训练,也看得出来他们身上那股子西北之地男子的特有彪悍气息。稍加培养训练,就是一个个骄兵悍卒。

黑铁级精锐,雷青给他们换上了全身铁甲,挑选了上好的兵器。而普通士卒,则是人人一身皮甲,长枪加弯刀。擅长射箭的,还配发了弓箭。当然,人人一匹马也是少不了的。虽说那些普通十足只能分配到一些不算优良的杂毛马。加入铁骑团,完全是不可能有这样待遇的。

但这,已经足够他们兴奋了。对于前途,热血沸腾,自信满满。

这一日,已经抵达了雷青将来要驻守的叶赫镇附近村落,叶赫镇,是一个边陲小镇,附近如同众星拱月一般的,拥有十多个村落。连村民带镇民,连老带少的,约莫有两三万人。

前方是乌拉村,靠草原不远,因为需要抵御草原劫掠者。这是一个大村落,足足有一千多号人,精壮男子,起码有两三百个。

雷青此行的目的,便是顺路过乌拉在,再招一次兵。紧接着就去叶赫镇换防,接手未来属于自己的领地。

但是距离乌拉在还有七八里地时,前方探路的斥候疾驰而回,后背上还插着一支羽箭,奄奄一息的被人救起后。那黑铁级斥候艰难的说:“老,老大。有,有马贼,草原马贼在攻打乌拉村。”

……

第一百一十七章 以一敌百

……

雷青将一道精纯的斗气注入他体内,封住他的血管。又拿小刀挑开了他皮肉,抽出了玉简,一看箭簇,乃是用狼牙所制。

“果然是草原常用的狼牙箭。”鲜于豹凑了过来,目色凝重说:“老大,速速驰援。乌拉村虽然人多势众,但草原马贼既然敢攻打,肯定有其把握。”

“有多少人马?”雷青用天雷斗气替他止血,刺激着他周身,让他恢复些精神。

“约有两三百人马。”斥候有些艰难的说:“他们已经围住了乌拉村,远远放火箭,见人就杀。”

雷青眉头一挑,竟然有两三百个草原马贼?自从知晓自己要驻守叶赫镇,雷青就知道自己恐怕免不了要和草原马贼打交道了。

遂也收集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情报资料,呼尔大草原中,游牧民族甚多,分成大大小小无数个部落。虽然有王庭,但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

草原人逐草而居,基本都是牧民组成,靠着放牧过生活。和其他地方一样,有老实本分者。也有喜欢不事生产,四处劫掠者。

文化和理念的差异,那些草原马贼并不觉得抢劫别人有什么不对,就像狼吃羊一样,天经地义。

好战成性,让他们大多数武力都不俗,尤其是擅长骑术和射术。游骑兵战术,更是他们吃饭的根本。

雷青看了一眼自己的人马,包括借来的二十黑铁精锐和三个青铜队将,总数也就是两百九十个。其中,真正经过血战悍勇者,也就是百来人。

一大半人马,都是刚刚丢下了锄头,相应自己号召的村民。虽说这西北之地民风彪悍,又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苗子。

可毕竟没有经过大量的训练来打磨军纪和实力,只能算是一群乌合之众。别看这群人穿着皮甲铁甲,手持兵刃,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一旦打起仗来,连军令都听不懂,只会乱哄哄的一拥而上,或是战局不利时,丢盔弃甲逃跑。

雷青不得不考虑清楚,毕竟这群好不容易招来的兵,没经过训练就投入战场,对他们简直就是谋杀。

“老大,你还考虑什么?”鲜于豹虽然浑,却是个热血男儿。见得雷青皱眉思索,以为他怕了,遂怒声说:“你要不去,我去,我带着几个亲卫去救人。”

“混账。”雷青眼神一凌厉:“你还懂不懂军纪军令了?我说过我不救吗?就算救人,也得考虑好战术,否则,乱哄哄的一拥而上,就是拿自己兄弟们的性命开玩笑。这事我暂且给你记下,到了叶赫镇后自领三十军棍。”

“是是,只要老大您不是眼睁睁的看着村子遭屠不出手,我甘愿受罚。”鲜于豹的想法,几乎也都代表着大多数西北人的想法。

“来人。”雷青略给那斥候整治了一番后:“带他下去治疗,好好照顾。既然还在围打,那就说明村子还没破。”说着,取出了叶赫镇附近的地图,查看起附近地形来。眼神很是凝重,行军打仗,可不是街头打架斗殴。

兵败如山倒,一旦失利,可是会牵连到无数兄弟们的性命。

雷家别的家训不是太严格,但关于军队这方面的事情,却是逼迫着每一个家族子弟都要拼命学。因为这些东西不学好,去了军队,带兵打仗,最后就只会拿兄弟们的命去填。

雷青当初在家中,给他设计的路线,也是要进天岚军队体系的。身为现任族长的伯父,能允许雷青年轻时候纨绔,好玩好动,但绝对不会容许他不学军事。这也是雷家虽然现在没有祖上那般风光,却依旧能屹立不倒的缘由所在。

“周寒兄,麻烦你亲自去侦查一下,确认对方的人数和其他情报。”雷青对一个身着黑色皮甲的精瘦汉子说。

周寒,青铜中阶,人称渡鸦。乃是夏侯桓借给雷青的得力助手,铁骑团中最出色的斥候之一,专门为雷青组建斥候大队所用。

渡鸦,便是泛大陆常用的一种通讯禽鸟。速度快,飞行隐蔽,传递情报非常可靠。

能得此匪号,可见周寒的情报侦查能力是何等的出众?

“少将军无须客气,总团吩咐我来帮你,我现在就是您的属下,一切命令都会听从的。何况,你如此不肯冒进,谨慎而注重情报我也很欣慰。”周寒笑了笑,翻身下马,直接施展出了飘渺无痕的身法而去。

像他这样级别的斥候,在短距离内,一旦施展起身法来,比骑马更加快速,隐蔽。

当然,周寒之所以如此爽快的帮忙。一来是夏侯桓的命令,二来,雷青也对他很客气和敬重。什么吃喝玩乐,从来少不了他们这些客卿的一份。

否则,渡鸦周寒断然可以拒绝命令,毕竟他们收到的命令是来帮助雷青组建军队,打造班底,而不是来帮他打仗的。

“程啸兄,你性格沉稳厚重。劳烦你带十个黑铁老兵,一百三十个新兵,埋伏在这一处峡谷里,听我啸声为令,射出一波箭矢后,立即掩杀而出。不要与敌人远程纠缠,我们比箭术,比不过草原马贼。”

雷青吩咐的是一名青铜高阶的白脸汉子,也是夏侯桓那处借来的队将。这个程啸,实力不弱,性格沉稳内敛不喜说话。小个把月相处下来,雷青发现他做事很靠谱,很认真。

“少将军,这一处峡谷我去过,是个伏击的好地方。”程啸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皱着眉头提出疑虑说:“但是,这里距离乌拉村三十余里,与草原方向又是截然相反。少将军如何能肯定那群草原马贼会来这一处峡谷?”

“我不是神仙,自然也无法肯定。”雷青淡淡的说:“只不过我们百多个新兵,如果在广阔地带和草原马贼交战,极度不利。与其让他们白白死伤,不如就挑一处最有利的伏击战场。我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引诱或驱赶他们进入我们的伏击点。如果事情不如预料所期,我情愿你带着新兵就老老实实守在那里不参战。救乌拉村固然重要,但我也不想百多个新兵命丧草原马贼之手。程啸兄,那边的事情全靠你了,注意盾防。”因为早就预料要和擅射的草原人打交道,雷青自是耗资准备了一批盾牌。有了盾牌,能大幅度减少损失。

程啸舒展开了眉头,明白了雷青的思想。脸色却是益发的肃然了起来,拱手说:“少将军尊重麾下性命,程啸佩服。那你放心,我会竭力带好他们,尽量减少伤亡。”

程啸带着一百四十人领命而去。

剩下一百五十人左右,多数是雷青在猛虎岗的老班底,跟着他打过仗,也训练过。不敢说是精锐,但至少都是见过血,经历过很多的老兵。打起丈来,还算悍勇。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一百五十人,都是骑着披甲战马,身穿价值不菲的全身铁甲。至少看上去,就是天下少有的精锐部队。

就算是铁骑团的精锐团,从外表上看,也要稍逊数筹。毕竟铁骑团的财富,哪能和李氏商会可比?雷青弄来的这些战甲,乃是李氏亲卫铁甲军穿的甲。他们有钱,舍得在这上面砸钱投资。

这些铁甲还佩戴白色披风,不但模样威风,防御也是一流,寻常箭矢难以射穿。胯下战马也都是十分优秀,有鳞甲披身的情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