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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穿越之吴三桂-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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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锦衣卫装什么像什么,就算丢到了人海里也不会被发现。本来锦衣卫要给吴襄戴上手铐脚镣;目的是防止他逃跑,其实谁都知道吴襄根本走不快,更不会在他们几个眼前跑得掉。不过是他们想利用一些手上的权力,显现自己的威风而已。被我的一瞪眼;吓得他们不敢随便乱来。毕竟权利加金钱的威力可不小;在我地盘他们还是要给我一点面子。

我没有马上让他们带走吴襄;一边扶着走路都摇摇晃晃的吴襄,一边我叫人拿来早就准备好的一架大称。叫来几个人,准备好给吴襄上了上称。意思是现在吴襄有多重;将来到了京城后必须还有多重,只能重不能轻。免得路上他们饿着累着吴襄。这事在大明朝可以说是从来都没有的事;押解路上死人伤人的事经常发生。要知道对他们来说,吴襄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是的犯人,对我来说,他可是我在大明朝的唯一的父亲。锦衣卫看着我这么做;都有种说不过去的味道。

称好重量;我一份交给锦衣卫;并不给丁不,而是给那个自以为是的。一份交给一边的一个卫士。大家只要仔细看;就知道这卫士特别的眼熟;他就是我的狼兵队长腾格。他和几个狼兵化装成卫士保护吴襄进京城。表面上是帮助锦衣卫押解吴襄;其实谁都看得出我这是在保护吴襄。

腾格他们几个有我的命令;如果锦衣卫做的不过分;他们不得随便干扰只要照顾好吴襄的生活起居就好了。但只要他们做的过分了;腾格可以见机行事;出了任何事都有我在背后挺着。但我暗中告诉他,丁不也是我的人。要他注意点,不要自己人伤着自己人。丁不也知道腾格的身份,故意装作不知道而已。

我还交代腾格走得越慢越好;如果不能慢的话;在路上让吴襄装病。必须要等到我先进了京城;办理好了一切,他们才可以进京城。在路上时;吴襄吃的喝的不但要照顾好;而且吃什么喝什么前腾格几个必须自己先吃过喝过,确定没有问题了才给吴襄吃。千万不要给锦衣卫或者其他人有机会向吴襄下手;到京城后吴襄必须完好无损的交还给我。

腾格马上答应了。他虽然还是记挂着冬梅和孩子;但他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孩子既然已生了下来;照顾孩子的事就交给依玛和冬梅好了;反正他一个大男人帮不上什么忙。家里有阿妈和姐姐在,他可以安心做好他的工作,为我办好我要他做的任何事。

在我刚回锦州后不久;冬梅为腾格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儿。乐得腾格整天像个傻小子一样,除了笑就是傻笑。本来冬梅是不会有孩子的了;因为她曾经做过接客的生意。可经过艳儿姐姐的帮忙;又有好大夫的好方子;再加上我家名贵药材不当药的使用;冬梅才有了孩子。我知道后给孩子取了名字叫念慈。就是老天爷的给冬梅的恩惠的意思,要孩子永远知道她母亲为自己的牺牲和辛苦。腾格更是主动为孩子加上了我家的吴姓;叫吴念慈。说他和他的孩子将永远是我吴家的人。

在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一高一矮两个人远远地望着他们。我也知道她们是玛花和念恩母子。玛花还是一个人住;她没又在找男人。但她已是所有孩子们的妈妈。但她对自己的儿子念恩却缺少一个母亲的母爱。才不到十岁大的念恩不但身材比其他孩子高大;性格也是很孤僻。但对我有种说不清的依赖;我见到他时;他一眼认出了我就是他的“少爷舅舅”。

当天晚上他拉着我说了好多关于他的事。什么他第一次拿武器;什么他第一次打猎的事;什么他经过多少次的努力打败了学校最高大的对手等等。只有在我面前;他才像一个孩子。

玛花告诉我;她将要让她的孩子念恩一个人去草原生活。念恩已学会了独立生活;自己会照顾好自己了。又在我的学校学会了学校的一切。接下来应该是让他独立自主的时候了;如果他能在草原上凭借着自己一个人打出一片天地了;就代表他真的长大了。小鹰已可以自由飞翔。以后的路将由念恩自己一个人走;没有人会帮他;没有人能帮他。一切将要靠他的双手去创造出来。

第十四回 大搬家

念恩是来和舅舅告别的;也是来和我告别的。但他没有勇气面对我和他舅舅腾格;只好远远得看着我们。我却看见了他;知道他的意思。我过去看见了他正在哭。

看见我过来;念恩马上擦干了眼泪。看见我还是看着他时;他说:“少爷舅舅;您放心。我不会再哭了。我以后只会流血不会再流眼泪。我是勇敢的成吉思汗的后代,一个真正的蒙古武士;更是所向无敌的狼兵一员。”说着擦干了脸上的眼泪,抬起他的头看着我。

我拍了拍念恩的肩膀;念恩还没有完全长大;矮小的他没有一棵小树高。可他已要一个人面对未来。他比我要坚强,将来一定比我要有出息。我拿出一把改造好的短刀;比我的那把断刀轻点再长点。我正准备补充到军队里;作为将来吴家军的常规武器普及。这把是我的实验品,我忍不住拿了出来。

我对念恩说:“这是舅舅我送你的。你要好好利用这把刀。多去想怎么使用它;把它使用好了;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希望将来看到你的时候,你已是一个高大的蒙古汉子了。”我知道玛花没有给念恩带钱;所有的一切将要靠念恩自己去创造。将来的一切都要靠念恩自己双手去创造出来。我只好就送他一把刀;没有给他最需要的钱。

念恩慎重的接过我的刀;把刀挂在一边。他身上有一副弓箭;和一把并不好的军刀。身上背着几件换洗衣服;加上一个水袋和一把伞;这就是他所有的财产。除了军刀是落日送的外;弓箭是他舅舅腾格自己做的;衣服是玛花和依玛一针一针缝的。水袋和伞是他在学校的时候,学校统一发的。念恩没有花过一分钱;没有麻烦过任何人,就准备好了他所有的行李。要知道他要去的是蒙古,一个他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可他就是这么简单这么的轻松,还有这么的从容。明明他知道他才多大,明明知道他要面对的是什么,将来的路有多么的难走。他都坦然有淡定的承受着一切。

我只能在心中默默的为念恩祝愿,希望他的路不太难走,他能快点长大。

因为还有军官在军营里等着我开会;我没有时间再耽搁了。来不及送念恩离开锦州城,就回军营了。当时的吴家已准备大规模的全家大搬家,全家老老少少一齐动手,这场面能不壮观?因为吴家的大搬家,也掩护了锦衣卫一行人的行动。吴襄被押解的事,老百姓并不太清楚。因此没有引起大的混乱和大搬迁。

来到军营时;两边近三十个军官正在等我。他们可都是从边关各个军营赶来的,最远的一个可以说是马不停蹄地赶过来的。就怕赶不上我的会议,听不到吩咐是小事,在这敏感时刻得罪我,这可是一件大麻烦事。当我到达里的时候;两边的军官听话的从中间让出一条大路给我走。随着我大家按部就班地跟着我一起走,级别越高的离我越近,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军官也远远地跟着,他们谁都明白,我将有大事要宣布。大家随我一起进了我的帐篷里,我的帐篷就是主将营,是我处理军务和休息的地方。

第十五回 安排军务

当我坐到我的披着白虎皮的主将椅子上后;大家面对着我行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军礼。这是军人必须遵守的礼节,我是他们的直接上司,就算我再年轻,甚至于不是一个男人,只是一个太监时,应该遵守的理解还是要遵守。这就是军队的纪律,这就是古代军队的礼仪。

白老虎皮就是我亲手打到的那只老虎的老虎皮。那边处理好了,就早已送到了我这里;大家都没有看见过这么完整的老虎皮。而且这老虎皮还是白色的;大家都说我是一员猛将加福将。更有人说我是天上白虎星转世,我是老天爷派来救大明的。我知道大家都是在拍我马屁而已。

等他们行完军礼后;都不敢随便起来,这需要我这个长官发话,他们才能起来。我叫大家起来后,大家才谢过起来,分左右两边论资排辈站好。在军队的主将营中一般只有一个主将有坐的位子,其他的手下都只有站着听命令的份。右边第一位的是袁崇焕;左边第一位的是洪承畴。这和朝廷不同,皇帝上朝时,左边是文官,右边是武将,左边的比右边的重要些,这才有所谓的“左膀右臂”这种说法。在军队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规定站在主将右边的比左边的大。估计原因有这么几种,第一,武将站惯了右边,所以他们自然而然的觉得右边比左边大;第二,也算是一种平衡吧。一些武将在朝廷里比不过文官,在自己的军营里,便要重视右边的,重视右边的也算主将心理上的平衡;第三,武将一般都是用惯了右手,所以打仗还指挥,都喜欢用右手作出决定,所以喜欢把最重视的爱将放在自己的右手边,便于召唤。久而久之就有了这种现象。我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这都是我的猜想。

我看了看他们,他们都站得笔直。身上的战甲虽然很重,但没有一个人表现痛苦。就连书生气多过军人气质的袁崇焕也是这样挺着。我清了清嗓子,说:“有上命。要我回京城去解释这次战斗的经过。大家也知道我的父亲原锦州总兵官吴襄已被押解到京城去了。其它的我不多说。我要对一些事有一个临时安排。”

当我说“有上命”时,大家都又站直了起来,把基本已经很直的身体又挺了挺,向我拱手行礼。这礼不是给我的,而是给下命令的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只有皇帝的命令才能指挥到我这一级的军官。这“上命”当然是崇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如果是兵部或者其他部门,他们对我要说“请”或者“调”。我和他们的长官是同一级别的,虽然他们的权力比我大,管的是比我多,但他们命令不到我。

我已有点明确地告诉大家虽然我爹吴襄出事了;但没有影响到我。我将来还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至少我现在没有被免职,手上还掌握着行军令。打消了一些对我对吴家不利的谣言。

我又说:“冀辽督师袁崇焕可在?命令你在老营把守。等红裔大炮到了后;查看清楚才可接收。所有大炮和弹药查看清楚后封起来;等本座回来后再作分配。”

当我叫到袁崇焕名字时;他马上出列拱手听令。听完我的话他只说:“是”。领令后就退回去了,站在位子上又不声不响起来。

“经略洪承畴;继续把守锦州。在本座没有回来前;不得怠慢军务。”

洪承畴出列;拱手说:“末将得令。”领下命令后也回去站好了。

我又宣布了几项命令;大家都只回答“得令”或者“是”。

我的军队也准备好要出发了。按照军队的规矩;将军以下的军官有卫士;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军官身边的勤务兵。将军以及将军以上的军官可以有亲兵随从,也就是现在的警卫队一样。人数按所管辖的士兵百分之一配备。孙承宗死了;朝庭又没有马上任命新的主将;我就是边关现在的主将加监军。边关原来有十五到二十万将士;当然本来就没有这么多。边关的兵力一般在十二万到十五万左右。打了一场败仗后;损失了近八万将士。还有近八万将士。我就可以配备最少八百;最多近二千的亲兵随从。我是身兼边关主将和监军两个职务,每个职务可带亲兵千人。我组织了一支格尔为首的一千人的亲兵队;从挑选到培训都由格尔带领和训练。勇敢和忠诚是最重要的。

不要小看这一千人;他们可都是对我忠心又能打仗的野战军。他们上过战场;见过生死;虽然不能发起大规模战役;但对付一两万的老爷兵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有了他们;我不大去京城路上不会有事;就算到了京城任谁也不敢对付我和吴襄。大不了杀出京城;回边关来自己当地头王。

现在的边关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原来边关是三足鼎立;孙承宗有兵有权;袁崇焕有京城方面的靠山;吴襄虽然弱点;但他在边关根深蒂固。现在孙承宗战死了;袁崇焕被我吓住了;我又用一大笔钱买炮堵得袁崇焕对我又敬又怕。毕竟这钱是我出的;炮是我的。他想要炮必须听我的话。吴襄的兵当然听我的。我已基本控制了边关的军事权;只要我不造反;就算我不听朝庭的;他们也会跟着我干。因为他们知道朝庭没有钱了;而我吴家不但有钱;而且能弄来钱。有钱才可以维持将士们的生活。

最奇怪的是经略洪承畴;他原来是孙承宗的人;他应该恨我和吴襄。可他在我回来后;对我马上表示了忠心。并主动联系我和孙部的将领会面;为我说好话。为我拉拢了孙承宗的手下。在我和孙承宗的手下和解后,他自然而然成为了孙系的领军人物。

第十六回 再上京城

当我准备好了一切;带着我的手下一路风餐露宿的急行军速度赶往京城。

原来大军要走近二十天的路;被我压缩到了七天。这速度在当时没有现代化交通工具下是一个惊人的奇迹。骑快马从边关到京城也要五六天时间;我是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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