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牌嫡女+番外 作者:土豆茄子(晋江金牌封推高积分vip2013.01.19完结,宅斗、种田-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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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和二夫人连忙笑着应是,心内却各怀心思。
高太君端起茶杯,喝了口茶,轻轻眯了眯眼。
与此同时,五房的枫院内。
明珠和明沁逗弄着已经长高了许多的珉旭,三个人玩着自创的小游戏——抓香袋,玩得不亦乐乎。吴梦吟笑吟吟的望着开心的三个人,坐在一旁绣着花。
这时,门口有仆人请示,要带着小少爷去上学。
吴梦吟笑着应了,让丫鬟帮五少爷珉旭换了衣服,取来了书袋。她亲自给珉旭系上了披风,神情十分柔和。珉旭已经六岁了,长得和高世清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小小年纪就十分清俊,非常招人喜欢。他认真看着继母为他系好了带子,又柔声嘱咐了他要听先生的话后,忽然笑着亲了她一口,道:“母亲,我上学去了。”然后就蹦蹦跳跳的随着家人离开了。
吴梦吟笑望着他小小的背影远去,转过头,就正看见捂嘴轻笑的两个小妮子。她脸一红,嗔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明珠朝她挤了挤眼,抿嘴笑道:“刚才五婶的样子可真慈祥。”
明沁也道:“是呀,是呀。等五婶再生了小宝宝,就不用愁不知道该怎么养了。”
吴梦吟闻言,却没有笑。
明珠一怔,心里面“咯噔”了一下。
、机会
明沁也感觉到了房内的气氛不对,她看了看明珠,又看了看吴梦吟,忽然两手一拍,笑道:“瞧我这记性,前日周夫子留的十篇字我还没写呢。你们聊着,我先走了。”
吴梦吟也没强留,只说让她别累到眼睛。明沁应了,带着丫鬟走了。
明珠借故遣走了屋内的丫鬟,小声问道:“吴姐姐,我也不喊你什么婶子了。你告诉我,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吴梦吟沉默了片刻,道:“也没什么,总不过是我想不开罢了。”虽笑着,却不觉中带了三分落寞。
明珠回想起当年她曾说过的“活人无论如何也争不过死人的话”,却没想到会应到她自己身上。
吴梦吟见她沉默,拍了拍她的手,反笑道:“你当我真有那么不知足吗?你也知道,珉旭一向和我亲近,家里有没有旁人,你们又能常常来和我作伴,你五叔待我也好……”说到这里,她秀气的脸上微微泛起了一层胭脂色。
高世清在大吴氏死后不久,就将家里的两个妾都远远的送走了。直到吴梦吟进了门,也没有再接回来。为了这个,高太君起初不甚喜欢吴梦吟,时不时的还会给些脸色,后来见珉旭长得活泼聪明,这才好了些。
明珠微微一笑,看来,吴梦吟对五叔高世清还是很中意的。只是对于从前姐姐留下的阴影还不能完全释怀。不过,今后他们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可以互相为伴,相信以吴梦吟的才情和品格,再加上时间的流逝,总有一些东西是会渐渐改变的。
明珠劝慰了她一番,直到将近晌午才离开。她还要去陪高太君用午饭。
吴梦吟目送她离开后,自己一个人独坐在椅子上。面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几近悲伤的神情。她轻轻抚了抚小腹,喃喃道:“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真的不能说……”
丫鬟梅儿在门口轻轻唤道:“夫人,老夫人送东西过来了。”
吴梦吟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很快就恢复了平静,道:“你去把东西拿来吧。”
梅儿担忧的朝屋内看了一眼,过了好半天才忧心忡忡的走了。
再说明珠陪高太君用过午饭后,高太君倚在榻上,和她聊着天。明珠说这几句逗乐的话,哄得高太君乐了一回。
高太君闲闲的道:“……说起来,又到了赏菊吃蟹的日子了。我看这两天天色正好,又凉爽,不如就请上官家那几个孩子来家里坐坐吧。”
明珠笑道:“难得祖母有兴致,孙女也正这样想呢。明日我就下帖子去请。”
一旁的明霜瞄了明珠一眼,笑着插言道:“听说上官表哥就要去京头的书院念书了,可是真的?”
明珠的笑容未变,看着明霜一眼,好奇道:“二姐姐的消息可真灵通,确实如此呢。只是不知二姐姐是从哪里听来的?”
明霜的眼睛闪了闪,道:“不过是偶然听下人们说起而已。”
明珠笑了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明佳有些无趣的吃着水果,道:“是上官家的哥哥吗?似乎好久没来过了,我都忘记他长什么样子了。”
明珠转头望向高太君,笑道:“因表哥不久就要离开,还有许多事需要打点;我大表姐和刘公子的婚期又将近,也不知能不能抽出空来家里玩,此事还得待孙女问上一问,再向祖母禀明。不过,二表姐总应该会来的。”
高太君“嗯”了一声,没再继续问下去。
又说了一会话,高太君便开始歇晌觉,明珠、明霜、明佳、明秀、明沁全都告了退。
明珠一路回了梅苑,先去看了看生病的林妈妈,见她面色已恢复如初,便陪她坐了一会。没坐多久,就有小丫鬟来找她,说是余氏寻她有事。
明珠嘱咐林妈妈好好休息,自己则跟着丫鬟来到了上房。
一进门,就见余氏正在和身边一个心腹的管事妈妈说着话,见明珠来了,便停了下来,笑道:“是三小姐来了。”
明珠笑盈盈的冲她福了福身,走到她身边坐下,道:“母亲唤女儿何事?”
余氏笑着挥了挥手,管事妈妈退了下去,又有丫鬟上了茶水点心,这才道:“今日你祖母一早将我和你二婶单独留下,说是要让我接手管理中馈。”
明珠早就料到会有今日,笑道:“那要恭喜母亲了。”
余氏笑着摆了摆手,道:“你也知道我诸事不通,还要你二婶多教教我呢。”
明珠道:“不知道多久?”
余氏微微一笑,伸出一个手指,“一个月。”
明珠暗暗琢磨了一番,看了余氏一眼,见她也正在看着自己,便道:“女儿看二婶平日管理中馈很是忙碌,想来有诸多辛苦。母亲前三个月怕是有得忙了。”
余氏轻轻闭了下眼睛,待再睁开时,内里却已是一片清明。明珠暗自赞叹了一句,经她这两年的观察,这个继母,确实不简单。
余氏笑望着她,道:“主持中馈并非易事,我手中也没什么人手,寻思着请三小姐帮帮忙,能不能暂时接管梅苑内的家务?”
明珠先是一怔,这可不是小事。况且,她和余氏关系虽然还不错,但是将管家的重担分一些给自己,她自问还不至于。若说是余氏想要找人分担责任,可如果她办砸了,余氏这个名义上的母亲同样也会受到指责,甚至二人还有可能会因此而生了嫌隙。毕竟,两人从未有过这方面的配合。
余氏知她有所顾虑,倒也不急。只静静的喝着茶,给她考虑的时间。
明珠想了片刻,笑道:“母亲这样做,是看得起女儿。只是,女儿怕自己年岁小,没什么经验。万一办砸了,还会坏了母亲的事。”
余氏放下手中茶杯,认真的看着她,道:“三小姐莫担心。我相信三小姐的能力。这件事除了你,我也实在想不出还能交给谁了。你放心,若出了什么错,全由我担着。”
明珠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异色。余氏这样做,便是要彻底拉拢自己?现在看来,这件事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若这样还不答应,恐怕再难有下次机会了。而且,这不正是她一直想要的吗?
明珠笑道:“谢过母亲。女儿愿意试上一试。”
余氏笑着点了点头,道:“你明日就随我一起吧。”
明珠走后,大丫鬟璎珞凑上前来,小声道:“小姐,您是下定决定要笼络三小姐了?”
余氏缓缓用帕子沾了沾嘴角,道:“你看呢?”
璎珞道:“奴婢这两年冷眼看来,三小姐除了没有母亲之外,确实是个事事拔尖的。而且身份又是府里正儿八经的嫡女,上官家又这样看重她。就只有一点可惜了,并非是小姐亲生的……”她眼睛的余光睃着主人,没有继续说下去。
余氏弯了弯嘴角,没有接她的话,只道:“你觉得我嫁入高家之后,府中的人怎样看我?”
璎珞见主人问起,答道:“自然是高看一眼。”
“那你觉得他们为什么高看我一眼?”
璎珞略一思索,道:“自然因为小姐是布政使余大人的堂妹,是正经的官家的千金。”
余氏微微冷笑了一声,道:“说是堂妹,其实和他八竿子打不着。要不是我父亲去得早,只剩下我们孤儿寡母,我堂堂余家嫡女,又何至于嫁给人家做填房?你以为,若我出了什么差错,他们会管我吗?”
璎珞知道自己的主人动了气,连大气都不敢喘。
余氏渐渐冷静了下来,道:“三小姐什么都好,但是她没有母亲,很多事都不能自己做主。虽然名义上有老太太和老爷为她撑腰,但是你这些年也看见了,老爷似乎很不喜欢三小姐,老太太疼她也有限,她再讨人喜欢,也比不过高家的荣耀重要。是以,她一直有意亲近我。而我,也确实是真心想要拉拢她。”
璎珞迟疑了一下,余氏一摆手,道:“老爷至今没有嫡子,若我哪一日诞下了男婴,恐怕就要成为众矢之的了。而三小姐,我看她是个聪明的,若将来能嫁个好人家,到时候,我们母子,可还要借她的势呢。”
璎珞这才恍然大悟,却仍然有一丝疑虑。她道:“可是,三小姐若不是个感恩的……”
余氏道:“现在三小姐还小,羽翼未丰,正是需要人扶持一把的时候。若我错过了这个机会,怕是她就再难领我的情了。如此,即便她将来知道了我的心思,也会感激与我。放眼整个高府,除了我,怕是再没有旁人能够助她一臂之力了。”
且不说余氏是如何打算的,明珠回了自己的院子,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众人,素英喜得直拍巴掌,道:“这可太好了!小姐,您一定要趁这个机会,好好的一展身手。”
青雪笑着放下手中托盘,道:“小姐,您想好要如何做了吗?”
秋日的阳关透过精致的雕花窗棂,撒在了窗边小榻上微笑着的少女身上。明珠摆弄着手中的兰花团扇,闲闲的伸了个懒腰,道:“不着急,慢慢来。”
这天夜里,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禽鸟煽动翅膀的声音。青雪轻手轻脚的打开了窗子,一只雪白的鸟儿正站在床边。它的身型只有一般鸽子大小,却比鸽子纤瘦一些,体型修长优美,眼睛红红的,像两只小小的红豆。最奇特的是它的头顶长着一撮翎毛,像是孔雀头上的小冠一般,只不过不是直直的挺立在头顶的,而是略微耷拉下来。它的脚上,还绑着一条白色的丝绸。
它一见青雪,便十分乖巧的跳上了她的胳膊。青雪怜爱的摸了摸她的羽毛,带着它走到了明珠身边,道:“小姐,‘小雪’来了。”
、来鸿
明珠伸手解下绑在鸟儿腿上的白绢,轻轻展开,只见上面写着三句话:
你继母是个好人选,但也不要太过依靠。提防你二婶。我已康复,勿念。
明珠觉得心中微暖,不禁抬起头,望着窗外的夜色,回忆起了第一次见到小雪的场景。
那还是在两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过后,明珠偶然在院子里散步时,拾到了一只像是鸽子似的小鸟。当时她是一只翅膀受了伤,她便将其捡回房中,养了几日。为免被外人瞧见,便悄悄的养在了屋内,也没将它关在笼子里。说来这鸟也是奇怪,并不怕人,也不乱飞,只在屋里活动,甚至还认得人。许是知道明珠救了它,还很粘她。等恢复飞行能力之后,就爱落在她身上。明珠写字时,它就站在笔架上;弹琴时,就稳稳的落在她肩上;看书时,就落在她拿书的胳膊上;午睡时,还会轻轻的跳到她的颊边,用毛茸茸的小脸蹭蹭她。
明珠对这只灵性十足的小鸟非常喜爱,可是,查遍了她所能查到的所有书籍,还是没有查到它究竟是什么鸟,甚至后来去请教了表哥上官鸿瑞,依然一无所知,便只给它取了名字,叫小雪。就这样,养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某天开窗时,鸟儿忽然飞就走了,一连好几日都没回来。明珠为此还着实郁闷了一阵,猜测是不是被野猫给叼去了。后来有一天,它竟又回来了,腿上还绑着一条白绢,上面写着:家莺雪鸾,多谢救助。
看字迹很是特别,清秀中带着不同寻常的风骨。没有落款,明珠一时间倒也辩不出写字的人究竟是男还是女。
明珠尝试着回了一句话,竟然又得到了回复。一来二去的,她竟和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