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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灰姑娘的姐姐 作者:如小果(晋江vip2013-12-02正文完结)-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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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奕宁有没有做错,总之让苏恬生气,那就是不能原谅,活该被打。

    夏雪是个极有手段的女人,三言两语把苏砚秋骗去广东的贸易市场去实地考察,然后带着苏恬,去另一个城市的大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十七岁生日的前一天,苏恬眼神空洞地躺在冰凉的手术台上。手术极其痛苦,如同分娩一般,苏恬不愿回忆。那位美好少年留给她的孩子已经成型,医生取出来时,苏恬不愿去看。

    身心俱痛。这种刻骨铭心的痛让姐妹俩的感情产生了一道无法修复的裂痕。一个月后,当苏恬重还校园时,把奕宁给她做的那双鞋扔到了垃圾桶里。

    *****

    苏恬看着不远处绿色的垃圾桶,似乎看到了那双棕色的小皮鞋,眼睛酸胀得厉害。回到家,周起暄打开电脑,播放小昊的舞台剧。

    “苏恬,你等着看我们的宝贝儿子最后是怎么反转的。”

    周起暄搂着她的肩膀,动作非常的自然。也对,他们是相爱七年,结婚六年的夫妻。相爱?苏恬突然觉得这个词有点不恰当。她的丈夫极其优秀,优秀到足以到所有女人心动。或许她曾经也对周起暄心动过吧。只是那颗心,早已支离破碎。经历了程立炜后,苏恬觉得这世间的情|爱不过是一场狗屁,不如把感情换算成金子,还永远不会贬值。谁能给她带来最大的利益,她就给他最廉价的爱情。

    “哇,小昊你太棒啦!只是这个儿媳嘛,长的好像有点——”苏恬笑倒在周起暄的怀里,逗着周振昊。

    周振昊连忙解释着:“妈妈,那是化了妆,淘淘她长的很漂亮。她的妈妈也很漂亮。”

    苏恬凝视着古灵精怪的儿子,宠溺般的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瓜。小昊是她在周家唯一不需要伪装感情的人。还有一个人,在他面前,苏恬可以做回自己。那个人就是小昊的亲生父亲时宇。

    晚饭时,周起暄随口提到,时宇正在去相亲的路上。对方是个大学教师,各方面条件都和时宇匹配。苏恬闻言,捂着腹部,说胃很难受,上楼去休息了。

    *****

    时宇接到周起暄的电话,匆匆赶到周家,检查苏恬的身体,见她睫毛微颤,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假意检查她的心跳,将听筒伸进她内衣里,默不作声的,重重按了下去。

    “啊!”苏恬睁开紧闭的眼睛,痛得叫出声。

    “时宇,苏恬她怎么样呢?要不要送去医院?”周起暄站在一旁,紧张地问道。

    时宇不慌不忙地收拾着医疗用具,用职业口吻回道:“苏恬她消化不良,拿点醋给她喝,就好了。”他见周起暄真的下楼去拿醋,俯下身,凑到苏恬耳边,小声说,“苏恬,你一当妈的人,别耍小孩子脾气了。我再不去,人家女老师就不鸟我了。”

    “她不鸟你,我鸟你啊。时宇,在我心中,你跟别人不一样。”

    时宇听到上楼的脚步声,撇开苏恬搭在他胳膊的手,低语道:“苏恬,不要用对付起暄那招对我。我跟起暄不一样,我没那么好骗。我知道你爱我的身体,但不爱我。我等了你七年,真的,心累了。现在我想有个真真正正的家。苏恬,理解我一下。”

    他知道周起暄快走到门口,提高了音量:“苏恬,你好好休息!我去相亲了。祝我马到成功。”

    相亲的地点定在中环路一家西餐厅里。时宇看了下,不错,环境高雅,氛围浪漫,在弦乐和酒香中,应该会让男女迸发出激情,不,感情。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从这里往下一看,城市美丽的夜景一览无余。听到噔噔的脚步声,知道佳人已到,转过身,墨色的瞳孔微缩,眉头微皱,这个穿着朋克装,高筒靴,把头发挑染成粉色,耳上还戴着好几个耳环的女孩是大学教师?

    曹洛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张大嘴坐了下来。这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怎么可能是龚蓉口中只比她大三岁,年轻有为的IT精英?“Uncle,你几岁了?”她不耐烦地靠着椅背,对这个相亲对象是极其不满意的。

    时宇不急不徐地搅拌着面前的咖啡,看着旋转着的棕色漩涡,笑了出声,“我三十五了。小妹妹,你几岁了?”

    曹洛双手交叉放在胸前,速战速决:“我23。Uncle,我不喜欢老男人,不想浪费时间,可以先走吗?”

    时宇笑得更欢了,做出了一个“请便”的动作。

    “曹小姐,我在这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站了起来,向曹洛招了招手。曹洛看着他,再看看时宇,恍然大悟自己搞了个天大的乌龙,用干巴巴的笑容来掩饰自己的尴尬,大步离去时,一不留神,直接摔了个狗趴食。她赶紧爬了起来,瞄到时宇颇绅士地在压抑上翘的嘴角,更是糗大发了,恨不得手脚并用爬出去。

    *****

    “所以,相亲失败了?”奕宁端出水果拼盘,招待着曹澄的堂妹曹洛。

    曹洛拿起一块苹果,让淘淘张开嘴,又故意不给她吃到。“嫂子,我都丢脸丢到家了,找个理由就跑了。”她见淘淘嘴巴嘟得老高,赶紧把苹果放到她嘴里,笑着说,“姑姑不逗你了。我们曹家的小公主最可爱了!”

    曹洛转动着奕宁送给她的、可以带来桃花运的粉晶手链,叹气自己在今年是遇不到白马王子了,随即露出促狭的笑,明知故问:“嫂子,哥去云南这么多天,你想死他了吧。”

    奕宁被说中心事,脸上一红,询问她的工作,迅速转移话题。

    曹洛告诉奕宁明天就要去医院见工,最好能分配到和蔼可亲的教授手里,否则命运堪忧。

    第二天,院长领着她,来到心外科一位权威教授的办公室,敲响了门。

    “请进。”

    当曹洛的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她觉得天都要塌了。她很想让院长给她换个教授,无奈院长没有看懂她使的眼神,说了出口:“时教授,这是曹洛,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就跟在你手下,跟你学习。她年纪还小,你要多照顾下她。”

    时宇走过去,热情地和曹洛握了握手,对着她笑道:“当然。我一个uncle会好好地照顾小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  接编编大人通知,明天,也就是中秋节入V。

    这是本人第一次入V,希望读者大人们不要抛弃我,能继续支持我(≧▽≦)/

    留言过25字赠送积分(没试过,不大懂,不过应该有,明天捣鼓下)

    入V当天三更,也到了本文的关键剧情。

    呃,姐姐和曹澄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敬请期待大灰狼是如何步步为营吃掉小绵羊的(^o^)/~

    说实话,信心……呵呵,希望大家能够多多鼓励我吧╭(╯3╰)╮

正文 第24章 重奏欢乐颂

    院长走后;曹洛看着眼前的uncle教授;再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问道:“有你这么年轻的教授吗?”

    “你不是说我老男人吗?怎么又成年轻了?”时宇回到座位上;翻看她带来的简历;正色道;“既然你在美国读完了医科;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工作?”

    曹洛想都不想;脱口而出:“美国的男人不好。我要在中国找个好男人嫁了。”她使劲挤了个笑容,走到他办公桌前;用欢快的语气讨好道:“对了;教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时宇抬头看了她一眼;拿出钱包;往桌上丢了一张卡,一边研究医学论文,一边面无表情地说:“到医院门口,过马路,再往前走两百米,那里有个理发店。旁边有个商场。两个小时后,我希望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乐队的主唱。”

    “教授,你怎么知道我当过主唱?我在美国还有粉丝。要不我唱一段给你听?啊——”曹洛二话不说,开始吊嗓子,准备开唱。

    时宇敲了敲桌面,严肃地看了她一眼。曹洛不敢造次,欲哭无泪地离开了。走到医院大厅时,陆陆续续地来了好多感冒患者。时值感冒多发季节,曹洛的准嫂子——奕宁也因为患了重感冒,高烧不起,被尤姨送进了医院。

    “医生,我老婆怎么还没醒来?她会不会有事?”

    “曹先生,持续的高烧让她陷入昏迷状态,再等等吧。”

    奕宁迷迷糊糊间听到了这样的对话,再次昏沉沉地睡去。

    ……

    一只温暖的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奕宁感受着源源传来的热度,睁开了双眼,眼前出现了曹澄那张憔悴不堪的脸。“我不是在做梦吧?阿澄,是你吗?”

    曹澄见她醒来,松了口气,牢牢地握住她伸过来的手,笑道:“是我。我回来了。”

    奕宁忍着不哭,挣扎着爬了起来,抱住了曹澄。明明就分开了一周,好像已经漫长的过了好几年。她说出了在电话里都不敢说出口的话:“阿澄,我好想你。”

    “我也好想好想你。再也不离开你了。”曹澄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天知道他有多挂念她。

    护士进来换吊瓶时,带着极度羡慕的神情,对奕宁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丈夫,一步也不离地坐在她的床头,照顾她两天两夜。

    奕宁扬起嘴角,幸福地笑了。看着一旁贴有机场标签的行李箱,猜想曹澄是直接从机场赶到医院的,心中更是说不出的感动。

    “想什么呢?饭来啦。”曹澄端来一碗小米粥,回到了病房。他一口一口地喂,奕宁一口一口地吃。吃着吃着,奕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怎么呢?很疼吗?我去叫医生。”

    奕宁摇了摇头,伸手抚摸着他脸上刺人的胡渣,低头看了下他的衬衫,似乎很久没换了。曹澄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一天不洗澡就浑身不舒服。可是,现在的他,邋里邋遢,眼里布满红血丝,眼下一片乌青,以前长长上翘的睫毛此时无精打采地耷拉下来。“傻瓜啊你。你难道不会洗把脸,换件衣服吗?”

    曹澄挠着脏兮兮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一担心就全给忘了,让奕宁别嫌弃自己臭烘烘的味道。

    “傻瓜,我怎么会嫌弃你?”她在心里默默补充着:爱你都来不及。

    出院后,奕宁从尤姨那得知,过几天就是曹澄的生日。她自责着,怎么连他的生日都没过问过?可曹澄能一下子背出她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知道她喜欢吃的菜、爱看的节目。她找到史文浩,私下问他曹澄喜欢什么。

    史文浩拍了下大脑门,不假思索地回答:“澄少最喜欢的肯定是苏小姐。”

    奕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微微摇了摇头,在心里思忖着,自己怎么能当成礼物送给曹澄呢?她再次问道:“阿史,你跟了他那么久,知道他以前和我交往时,喜欢做些什么事情?”

    史文浩思索了下,兴奋地拍了拍手掌,非常肯定地指出曹澄最喜欢喝奕宁做的卡布奇诺。为此,她每天午休时都跑到武力的绿野仙踪,恳求武力教她做咖啡。

    在冲泡过程中,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中年男人的身影。那个人有一双粗糙的手,手上布满茧子,指纹已被磨平。他握着奕宁的手,耐心地教她正确的姿势,又意味深长地告诉她,咖啡是一门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苦中带甜,甜中带涩,这才是人生。

    “叔叔。”她不自觉地喊了出口,却是再也想不起来了。

    突然,门外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在路人的惊呼声中,奕宁冲出咖啡屋,只见两辆小轿车发生很严重的追尾事故,汽车零件散落的满地都是。还有那溅起的鲜血,火红火红的。奕宁一下子想起了在某个相似的场景里,那个她叫叔叔的人身上触目惊心的血,像是最为璀璨的玫瑰花,刺的她眼睛好疼。她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家里了。曹澄搂着她,担心得都不敢合上眼。奕宁瑟缩着身子,无助地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里,哭泣道:“好多好多血。阿澄,叔叔身上有好多好多血!我还想起了,他说他不行了,希望死之前能听我叫他一声爸。还有两个女人的指责声。她们说——‘苏奕宁,死的那个为什么不是你?’‘死丫头,你怎么好意思活下来?’阿澄,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曹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长发,拿捏好语气,对奕宁说,那个人叫苏砚秋,是她的养父。在她十八岁那年,一辆货车撞上了苏砚秋的车。苏砚秋用身体护住了奕宁,自己却死于这场车祸中。曹澄没有告诉痛哭流涕的奕宁,苏砚秋的死给她的精神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导致她直接失忆。尽管后来一一想起,还是缺了几块重要的记忆。

    *****

    夏雪来到苏砚秋的坟前探望她死去多年的丈夫,赫然发现墓碑上摆放了一束新鲜的菊花。

    奕宁闻着手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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