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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盛唐夜唱-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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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朝政,故此要你等留于此处,择机令你等朝见大唐天子。”

这倒不是说谎,这是玉真长公主的意思。虽然大唐决意扶持南诏对抗吐蕃,可手中多抓着几张牌总是好的,因此娓娘等便成了大唐用来同南诏谈条件的筹码。

娓娘不知其中的根由,当下欣喜得合掌,向着叶畅连连深揖,口中也是忙不迭地道谢。

叶畅也没有对她食言,当初答应她的便是想法子引见她见玉真长公主,如今这个承诺已经实现了。

“叶郎君,奴尚有一不情之请,叶郎君既与玉真长公主相熟,当知长公主喜好,请为我筹谋,当如何说动长公主,又该如何说动大唐天子?”

谢完之后,娓娘又殷切地道。

这就有些得寸进尺了,虽然娓娘尽得客气。叶畅笑道:“我不过布衣,你方才也听到了,玉真长公主却不过情面,接见于你,已经是侥幸,国事岂容我置喙?而且你领着属下,不远万里,来到长安,心中岂无成算,哪里需要我多此一举!”

无论娓娘如何恳求,叶畅只是笑而不应,而且天色已晚,叶畅又说旅途疲惫需要早些安歇,娓娘也是无奈,只能眼睁睁瞧他进入房间。

“郡主何必求他,我看他也就是一肚子坏水,如同别的唐人一般,不见得有什么真本事!”一个蛮人低声道。

“古乞也这样说他,结果被唐人官府打了板子,现在还在长安城里躺着。”娓娘瞪了他一眼:“休要胡说八道,惹来祸事!”

“我瞧这唐人也有些奇怪,见着咱们郡主,竟然也能不动声色。”旁边一个蛮人也道。

娓娘的蛮人名为“阿诗玛”,即“金子”之意,在六诏之中,是出了名的美人。皮罗阁长子阁罗凤,对其垂涎欲滴,就是吐蕃的赞普,也听说她的美名,点了名要她前去和亲。

这些蛮人之所以愿意追随娓娘,她的美貌也是原因之一,但是在叶畅面前,娓娘的美貌仿佛不起作用了。

娓娘自己心中也觉得有些怪异。

在别业中宿了一晚,次日大早,当娓娘起来时,发觉院子里已经空落落的,只有杜甫对着一丛花在摇头晃脑吟哦不人。娓娘讶然相询:“杜郎君,叶郎君呢?”

“哦,十一郎已经离开了。”杜甫道。

“这……这怎么可能?”娓娘昨夜可是想了一晚上,琢磨着怎么才能打动叶畅,让叶畅继续为她出力。她想出了七八种主意,可不曾想,叶畅人已经跑了!

这就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之中,让人生出不着力的感觉。

她定了定神:“他走了,为何杜郎君还在此?”

“某另有事情。”杜甫面无表情地道。

他与叶畅此次进长安,看望春楼下的仪典增长见识只是目的之一,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干谒。叶畅已经将他介绍给了玉真长公主,而且王维、王昌龄等还留在公主别业之中,因此,叶畅动身时劝他留于此处,以便他于长安权贵中扬名。

从杜甫这里得不到答案,娓娘顿时有些慌了,她央着侍者求见玉真,结果却被告知,玉真长公主让她在这里静候。而且那侍者言下之意,她若耐不住性子离开了别业,再想进来可就难了。

娓娘有些茫然。

她的事情,叶畅暂时放下,在又是一日奔波之后,叶畅便已经回到了长安城外。仍是春明门外的旅舍之中,他与闻讯而来的贾猫儿相会。

“事情便是如此,玉真长公主用不着在这件事情上欺瞒我等,猫儿,你应当也听得一些风声吧。”

说完从玉真长公主那得来的情报,叶畅向贾猫儿问道。

这一年里,贾猫儿过得比此前三十余年都要充实。

居其体养其气,他虽然仍显剽悍,但如今衣着锦绣,金银满身,贵气逼人。叶畅觉得他很有些暴发户的风范,他却乐此不疲。

“王元宝,我也想过背后是谁在算计,没有料到竟然是他!”

对叶畅带来的消息,贾猫儿甚是吃惊,仿佛王元宝是绝无可能的人选。

“猫儿,这王元宝大名,我早就听过,却不知其人究竟如何,你与我说说。”

叶畅从来不是宽容大度之人,王元宝想要把持球市,这与他无关,但算计到他身上,就不是他能够随意忘却的了。只要有机会,他肯定是要报复。

“此人亦是长安城中一奇人……遇见十一郎之前,我最敬服者,便是此人。”

贾猫儿一开口就让叶畅正容以待。

这位王元宝本名王二狗,靠从山东淄州贩丝入长安为生,于旅途奔波中觅一点微利。他自称一日遇盗,本钱尽失,于是悬梁自尽,结果在昏迷中遇一仙翁,白脸红袍,赐他元宝一枚为本,劝他去淄州贩琉璃。

王二狗依言而为,于是巨富,为不忘仙翁恩德,改名为元宝。他发家之后,修桥铺路是常事,每年雪天,便令仆人扫雪,列热酒热食于路边,给饥寒交迫的行人食用。他还善待入京赶考的举子,广识儒林,因此在儒士之中,名声亦是甚好。

竟然是这么一个人物!

“没有想到,没有想到……他已经是家财万贯,又有财神佐佑,为何还会觊觎球市……”

贾猫儿直到此时,仍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叶畅却不以为然。

他绝不相信王二狗遇仙之事,所谓仙人所赐的元宝,必定来路不正。而且,单靠贩运琉璃,他能够成为巨富,可要到现在富可敌国的地步,必然还有其余的财源。

球市这样可以长期经营、拥有可观收益的行当,竞争又低,拥有非凡商业眼光的王元宝想着挤进来,那是再正常不过的。

“我提出五万贯的要求,除去大伙的安家费,愿意与你离开的兄弟们,我总要给他们寻个出路,这些钱便可以为本钱。”叶畅没有把自己的全部计划说出来,只是指了一个方向:“猫儿,你觉得可不可以?”

“如何不可以,当初谋划球市之时,十一郎便说过,这球市日进斗金,必为人所觊觎。我等心中早有准备,只是没有想到会来得这般快……有五万贯安家,无论是置田买宅,还是别置产业,都已经足够了。”

说到这,贾猫儿眼中却含了泪,他看着叶畅:“只是对不住叶郎君、萧五哥一番心血。”

他道歉,是因为他的手下为王元宝收买之事。

叶畅与萧伯朗信任他,将球市交由他主持,球市中雇用的管事,也都是他在掌管,现在二十四名管事有十六名被人收买,他还茫然不知,这其中也有责任。

二人细细说了一些安置善后之事,收拾好心情的贾猫儿还想问叶畅,是否要在交接时为难一下王元宝,叶畅却摇了摇头。

“报复自然是要的,但不必用这等手段,我才不信,王元宝能弄得好球市。”

听得叶畅这般说,贾猫儿眼中闪了一下,神情略有些迟疑。

“有事就说,不必遮掩。”

“若是要报复王元宝,不久之后便有一个机会。”

叶畅愣了愣,看着脸上挂起阴笑的贾猫儿,两人目光相对,会意一笑。

原来两人都不是什么报仇十年不晚的君子,而是从早到晚的小人啊。

方才贾猫儿还在那唏嘘感慨,说王元宝实在是一个善心之人,转眼之间,便盘算着如何报复这善心之人了。

“什么机会?”

“十一郎可知市赛之事?”

“市赛?”

所谓市赛,乃是长安城中有竞争关系的两市商人联合起来进行比赛,往往选择天门街(朱雀街)作为较量的场所,双方在街东街西各搭彩楼,陈列珍奇,请名伎助兴。这种比赛,吸引来众多游客,往往拥有极大的广告效应,当然这是对胜者来说,不过负者也不亏,虽然拿出来赌赛的彩金输了,但也揽了人气。

“王元宝依靠琉璃行起家,如今四处道观寺庙都需琉璃,王公富贵之家,亦多有以琉璃为窗者……”

“等一等,你是说,琉璃窗?”

叶畅几乎跳将起来,对于他这样从后世来到大唐的人来说,琉璃窗意味着什么!

从琉璃到玻璃,差别只是成份与炉温。叶畅知道古时华夏就掌握了琉璃的制造,但在他想象中,华夏古人只是用琉璃制造艺术品或者琉璃瓦,却不知道,竟然也有用琉璃制窗的。

“对,琉璃窗……十一郎在玉真长公主的别院中未曾见到么?”

叶畅回忆了一下,却完全没有这个印象。

想来琉璃窗甚为珍贵,就算是玉真长公主,也不可能在自己的别院里到处都用上吧。

“淄州在何处?”

“河南道……对了,与青州相邻。”

叶畅琢磨了一下,这淄州,应该就是后世的淄博。而且离青州近,也就意味着离元公路任职处近,自己抽出空闲来,倒是要往此处跑一趟。

玻璃乃穿越者之神器,只不过叶畅虽然有姐夫刘锟相助,直到今天,也没有烧出象样的玻璃来。原先以为是炉温的缘故,但是今年以来,叶畅与刘锟已经改了几回高炉,可仍然没有成功。

“扯远了,还是说这市赛之事,王元宝在东市有四家琉璃铺子,与西市的两家琉璃铺子相互竞争,彼此攻讦不少,前些时日,王元宝邀之于天门街赛市,一则彼此分出胜负,二则也是祈雨,时间就是五日之后。”

五日之后,便是六月初六。所谓“六月六,请姑姑,看古绣,人晒衣裳龙晒袍”。这时已经仲夏,正是炎热时节,便是球市,都为避酷暑而暂时休赛。此际来赛市,多少有些火上浇油。

得到这个消息,叶畅不急着回修武了,他原本不准备入长安的,但既然想凑赛市的热闹,便跟着贾猫儿入了城。

先是到了东市,上回来长安,他还没有入过东市。这里一座坊市便比修武县城还要大,而且市列绮罗,店陈珠玑,到处都是店铺。各种各样的幌子招牌,让人忍不住驻足观望。

“前边便是王记琉璃铺。”贾猫儿跟在叶畅身边,指着前面的店铺道。

依着大唐的规矩,市中各家店铺的大小规模都是有定,不过也有些店铺钻了空子,前面的门面是按规定设的,但走进去之后,进深却远比门面要大。王记琉璃铺便是如此,而且其外边装修,极尽奢华之能事。

仅从这一点不难看出,这位王元宝已经有品牌意识,相当注意自己店铺的形象。

叶畅佯作客人,进了店铺之中,才踏过门槛,立刻有伙计上来侍候,其殷殷之状,比起另一世见的商铺员工更要职业。

穿过前面的门面,进入后院之后,看到陈列着的琉璃器物,一件件都擦拭得极洁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无论是琉璃的品质,还是制造的工艺,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这个王元宝,丝毫没有店大欺客之处,而且店里的布置,都甚为宜人,无怪乎能够在长安城的竞争之中脱颖而出……”

转了一圈之后,叶畅对王元宝的评价更高,心中开始有些怀疑,自己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办法,让王元宝在赛市中摔一个跟头么?

第110章 素手惊破琉璃盘

逛完了东市,叶畅又去了西市。

西市对他来说是故地重游,时隔一年,再回此处,让他不禁感慨。

除了朱雀大街之外,全铺了水泥的就是西市,这使得西市变得洁净起来。西市也比东市要热闹,感觉上往来的客人足足要多出一半。

几家琉璃店亦是如此,人来人往,驻足者不知凡几。想想也应如此,因为水泥铺就的缘故,西市比起东市要洁净得多,特别是在这久旱无雨的仲夏,洗过一遍街道后便没有灰尘,自然招来的客人就多了。

这也是王元宝挑起市赛的原因,若不如此,他在东市的琉璃店根本无法与西市竞争。

店里的伙计同样热情,看得出,他们是憋着一口气在与王元宝竞争的。

与琉璃铺子在一起的,还有各种珍玩摆设铺子,转完这几家后,叶畅一边琢磨着怎么样拆王元宝的台,顺便就拐到这儿来了。

“此水晶乃西域奇珍,价值千金,娘子果然好眼光,一眼便瞧中了这个!”他才进来,便听得店铺里的伙计竭力向人推销着自己的商品。

叶畅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女子背对着他,正在看那古董架上的珍玩。

那一面古董架全是水晶宝货,经名家巧匠打磨之后,这些珍宝在烛火照映下反射出晶莹剔透的光芒。那女子一件件拿起把玩,又一件件放下去,爱不释手。

“小娘子你瞧,这件水晶盘,若是将葡萄盛于其中,当真是晶莹剔透——此盘只卖八十贯,若是小娘子要,咱们还可以九折……”

听得那伙计如此推销,叶畅情不自禁笑了一下,导购在任何时代都是一副德性啊。

他上前了两步,看着古董架上的水晶器物,大多都是些装饰摆设。

不过顶上一个水晶球,却吸引了叶畅的注意。

这水晶球打磨得甚为光洁,看上去珠圆玉滑,而且水晶品质非常好,几乎是完全透明。它有拳头大小,放在一个锦盒之中,仿佛一颗巨型的夜明珠一般。

叶畅心中忽然一动,正准备将它取来观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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