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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日黑暗将至-第21章

小说: 十日黑暗将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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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两两的男女,举着盛着红酒或是香槟的酒杯,在轻柔的音乐声中谈论着他们感兴趣的一些话题——天气,服饰,文学,音乐,政治,女人……

年纪大一些的人,也许是厌倦了轻佻的音乐,也许是穿腻了浮华的服装,也许只是体力不允许他们整夜在舞池之中旋转了。游戏人生永远是年轻人的专利,当他们长大一些,看着下一辈的人渐渐的取代了他们舞池中、交际圈里、八卦中心的位置,他们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生活与爱好,一面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那些舞会开始前在街上走着的俊男美女,一面装出一副深沉的样子品着杯中的残酒,谈论着他们也不了解的艺术问题……

菲比斯·歌德里克倚在窗边,看着这些面带着虚伪微笑的贵族们,虚伪的微笑着想:

“也许多数人更希望这是一个舞会吧!尤其是那些不再青春,不再美丽的女士们,她们中有多少人在夜里看着自己衣柜里的美丽礼服,回想着自己往昔的光彩呢?而如今,她们只能在深夜守着空房,守着她们已经性欲减退了的丈夫,嫉妒的看着她们的女儿侄女们晚饭后就蹦跳着跑出去,深夜满脸倦容的归来……”

他一口一口无声的喝着杯中的酒,很不符合他往常作风的低调的倚在角落的窗边,看着自己好友——维格菲·拉格朗日以主人的身份招呼着一位又一位来访的客人。菲比斯脸上露出了一丝疲倦,完全不符合他年龄的沧桑气质从他身上默默地散发开来,他的表情是冷漠,但这冷漠下似乎深埋着一颗火热的心,那举手之间的嘲弄,那蹙眉之间的忧郁,仿佛都在述说着——

一颗渴望被爱的内心。

宴会厅的远处,三个贵妇打扮的人中的一位的目光不经意间向他投来,然后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了。

这是一位风韵犹存的女士,看来是为了今晚的宴会准备了很久的样子,脸上的每一处皱纹都经过了精心的化妆,却依然掩饰不住岁月带来的痕迹,但尽管如此,还是可以透过几十年的岁月,看到当年的她是何等的丽色天成。总体来说,这依旧是一位美人,散发着致命的成熟气息的美人。

她当然知道那位年轻人的身份,他早已经是帝都最耀眼的人之一,她也知道这个人身边总有美女相伴,可是,这次他却显得如此孤独,难道,偌大的帝都,竟然没有一个人能俘获他不羁的心吗?

如果在20多年前,她会自信的走上前,轻叩他紧闭的心门,可是现在,她只是忐忑着踯躅不前,无数的美丽少女都做不到的事,何况她这个半老徐娘呢?

可当他微叹了一口气,眼神中又流露出那种沧桑和隐隐的失望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向他走了过去。

菲比斯依然一口一口的喝着酒,神色中带着六分忧郁,三分孤独和一分自嘲,可是他的心里正得意地狂笑着:

“泡妞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最高境界就是这种往角落里一站,什么话都不说就自动有美女投怀送抱!泡成熟美女当然要装深沉了,”菲比斯眼神蔑视的扫过全场,“一群白痴,装都装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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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格朗日身为四大家族之一,举办的酒会必然吸引了不少身份尊贵的人物,那些老头子,也就是那些大家族的族长,自持身份是不会出现的,他们通常只会在两个家族要达成什么重要协定时才会碰面,但绝不是在这种场合。但每个家族的中坚都是会赏脸的前来的,例如莫勒尼家的柯西与库佐夫,歌德里克家的德洛玛与菲比斯,再加上维格菲本人,基本上帝都中生代的重量级人物都到齐了。

除了法尔·塔布,塔布家的长子,称病未至。

几个人攀谈着,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但他们之间的真正关系又有谁知道呢?

德洛玛与菲比斯代表着皇权,而维格菲是雄心勃勃的魔法塔主;柯西的妻子是拉格朗日家长女,可他又是皇家骑士团的领袖……

在门口的另一侧,曼蒂正以女主人的身份接待着进出的女性宾客,也是应接不暇。

突然,一个人很突兀的出现在门口——

高大的身躯,在不知什么野兽的皮制成的大衣的包裹中更显得魁梧,零乱的胡茬装点着有些过于清秀的脸,增添了一些英勇剽悍的气质。乍看之下,这个人是野蛮的,似乎是来自北方的游牧民族的一员,可是仔细看来,从他散发出的气质到他的衣着饰物,却并不是那么粗野,而是隐隐的现出他的来历不凡,身世显赫。

维格菲打量了面前这人许久,终于绽开了笑容,扑上去给了他一个拥抱,本来也算身材颀长的他竟然比那人还要矮了半个头,显得那么瘦弱:

“沃夫加!你怎么来了?”维格菲喜道。

“怎么?”被称为沃夫加的男子佯装不悦到,“不欢迎吗?”

“当然欢迎!”维格菲拽着的胳膊把他拖到了宴会厅中央,大声说道,“你们看看谁来了?”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巨人身上。

“原来是沃夫加!”柯西也上去给了他一个拥抱,接着是德洛玛和其他的人,而之后,剩下的一些与沃夫加交情不那么深的贵族就不敢上去拥抱了,他们只是与他握着手,脸上露出或是讨好,或是谄媚的笑容。

由此,这个能让众多自我优越感强烈的北区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露出倨傲的神色的年轻人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七大家族之一,常年雄居北方的欧亚克家族的长子——沃夫加·欧亚克。

帝国历204年,帝国完成了对北方条顿王国的最后一击,之后,条顿王国与他们的兽人部队和半兽人部队一起,成了过去式。从那时起,帝国的皇帝将目光投向了最后一块他还没有征服过的土地——比条顿王国更北端的广阔草原。

于是,帝国历263年,一支20万人的大军从原条顿王国的首都艾灵顿出发,由大将军席勒·欧亚克统帅,兵锋直指那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原——这将为帝国增添多么大的一片疆土啊!

结果他们失望了,那些游牧民们根本就没有组织起像样的抵抗,或者说,他们就没有像样的组织。那些所谓部落不过是几家亲近一些的牧民组成,在军队到来的时候他们就将自己的牛羊赶到草原深处去了。也许是人口相比于辽阔的草原来说有些过于稀少,也许是过去的条顿王国对这些游牧民族压迫得过于厉害,总之,这些人甚至没有形成一种“地盘”的观念,在他们看来,草原之大,总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远征可以算作失败了,今天看来这种失败的原因是可笑的——当时即将步入和平期的帝国还没有准备好,他们在消灭了所有敌人之后有些无所适从,将那些潜在的威胁估计过高了,从皇帝,到将军,到士兵,骤然失去了对手有些难以接受,于是才会出现这种拳打空气的荒唐举动。但好在,远征并没有真正的失败,草原最后还是并进了帝国的版图,只不过除了游牧民族,依旧没有人愿意居住罢了。

一切看似没有改变,但却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带领20万士兵“征服”了草原的欧亚克将军,应该如何封赏呢?那位席勒·欧亚克将军并不是一位单纯的军事将领而已,他在所有人之前看出了草原和那群游牧民族的价值,他拒绝了贵重的封赏,和南方富庶的封地,而是讨要了一块草原旁边并不起眼的小镇——林堡作为家族的封地。之后,经过多年的经营,他们先是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改善草原人的待遇,为他们争取与帝国其他子民一样的赋税和权力,这样欧亚克家族得到了草原人极大的好感,他们又利用这种好感与从前都是自给自足的草原人进行交易,在改善了草原人生活条件的同时也获取了极大的利润。

渐渐的,草原人口因为生活质量的提高而迅速增加,而他们对于草原外的物资需求就越来越大,可是他们与外界相连的通道已经完全被欧亚克家族掌控了。于是,欧亚克家族甚至不需要依仗着自己的特权做些什么“提高生活必需品价格”之类的龌龊事,收到的利益就已经使他们跻身七大家族之一了。现在,情况便成了“草原人放牧牛羊,欧亚克家族放牧草原人”,每个人都对当年席勒·欧亚克的眼光称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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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宴会厅,沃夫加终于跟所有人都打过了招呼,长舒一口气,拉住了维格菲问:

“菲比斯呢?怎么没看见他?”

维格菲也同样奇怪,刚才还站在窗边的菲比斯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他不知道的是菲比斯已经找到了今晚的猎物,不知去哪里享受了。

看到维格菲也一脸茫然,沃夫加也没再追问,反而是诡笑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曼蒂,打趣道:

“没看出来啊!我们当时都说情圣是菲比斯,没想到倒是你这个一声不吭的家伙把曼蒂搞上了手……”

沃夫加是在帝都长大的,跟维格菲、菲比斯、还有曼蒂他们都是同辈人,再加上也曾一起上过贵族的基础学校,也算得上是同窗,身世也相近,所以关系自然比较熟络一些。

但是好像也没熟到像他跟菲比斯一样可以拿这种事情打趣的地步啊……

所以维格菲并没有想到多年不见沃夫加会突然提起这么一句,有些摸不透他的用意,只是勉强地笑了两声想应付过去。

但沃夫加依旧不依不饶,依旧是坏笑着问道:

“老实告诉我,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怎么让曼蒂就看上你了呢?当年我们可都知道,你这人表面上看起来一本正经,其实谁都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一向老成的维格菲也受不了他这种自来熟的性格了,让他一直说下去就不定又会扯出些什么事情,于是连忙打断:

“你怎么也不说一声就突然来了帝都,我刚才可真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你要有了还叫惊喜吗?”沃夫加自得地说,维格菲心想惊吓还差不多,“庆典就到了,我父亲那时肯定是要参加,而我只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见你们这些朋友了,于是走得快了些。”

维格菲心道:“快了七天只是快了些?”

“总之我这才刚到,听说你在办酒会我就来了,你要是没点好东西招待我我可是不答应的哦!”

维格菲故作神秘的一笑:

“今晚我的确准备了些节目,而且我猜你在林堡是看不到的。”

沃夫加露出了是男人都应该明白的表情,换句话说就是会错意的表情,但维格菲并没有说什么,由得他去了。

维格菲将沃夫加丢给了柯西和德洛玛,走入了宴会厅中央,纤细的食指轻轻弹了弹手中的酒杯,“叮叮”的声音响起,宴会厅霎时安静了下来:

“谢谢各位赏光前来,鄙人深感荣幸。”不知为何,这种过度自谦的话语从维格菲的口中说出没有一点令人不自在的感觉,“因此,鄙人特地准备了一点小小的娱性节目。”

说罢他拍了拍手,宴会厅原本昏暗的灯光亮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个小丑凭空出现在他身旁。

这个小丑很专业。

所谓专业有很多方面的意思,首先是他的打扮,脸上画着的厚厚白粉掩盖了他的真实容貌,滑稽和夸张的动作,搭配极其不协调的衣着,使人第一眼看上去就有哑然失笑的冲动。

这正是小丑存在的目的——一个供人捉弄,引人发笑的丑角。

而这个小丑无疑是一个典范,他先是用自己可笑的动作引得观众发笑,活跃了宴会厅中的气氛,接着,不论是那些贵族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打滚,学兔子跳,变戏法,他都一丝不苟的认真完成着,而且,而且,不知他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总之脸上的化妆总是夸张的微笑。

他很清楚贵族们要的是什么,他们难道真的想看一个人打滚,学兔子跳吗?他们想要的只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一种肆意的掌控一个人的行为的感觉。当那些平日矜持的贵族少女们也换上了一张灿烂的笑脸,尖叫着“跳一个,跳!”的时候,她们已经将自己内心最黑暗,最疯狂的一面原原本本的暴露出来。于是这时,他只要跳,跳的越滑稽,越可笑,她们笑的就越欢畅,他也笑得越开心:

“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每个人都是变态的,果然如此。”

他这样想到,脸上依旧挂着灿烂的笑容。

其实,他已经在笑声中,看清了每个人的内心。在笑声之中,这些衣着光鲜的俊男美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丑陋污浊的灵魂。

“小丑,你有什么绝活吗?”

“当然有。”小丑的声音尖细,这并不是他的真声,“我会一门古老的法术,这种法术连瑞文戴尔的法师都没有人能掌握。”

“真的吗?”贵妇们笑着跟他调侃道,“是什么?”

“读心术,我能看穿你们的内心,知道你们现在在想什么。”小丑用夸张的手势试图塑造出一种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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