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8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许是萨扎斯坦忘了?”欧凯顺口说。
巫妖冷冷地朝恶魔看过来,他的骷髅眼眶中红光变得更加尖锐,“很好的理由,”他说,“所以我想应该有人去替我催一催他。”
欧凯在心里叹气,但他对于这个结果早就有心理准备。事实上,他此次来不就是要给那个笨蛋前任擦屁股的么。死月法珠是耐瑟瑞尔时代的神器,何等珍贵之物,居然被萨扎斯坦那混蛋给弄丢了——弄丢也就算了,但问题是,当初可是因为有库林夏以奥喀斯的名义做担保,拉沃克才出借的啊。如今出了差错,拉沃克是个宅,成天呆在巫师之墓里懒得出门,也不愿意千里迢迢去塞尔的红袍巫师总部找萨扎斯坦算账,所以怒火就全都发泄到作为担保人的恶魔身上了。
奥喀斯不愿意失去拉沃克这个盟友,所以欧凯的善后工作就必须做好,做得让这位老巫妖满意了。作为直接责任人,库林夏自然是要死,不过他已经被拉沃克变成了僵尸;薄金碎片可以暂时平息巫妖的怒火,但要真正解决麻烦,还是得把那件死月法珠找回来。
欧凯自然也没办法凭空变出死月法珠来,他只能去找萨扎斯坦算账。是这个红袍老巫妖弄丢的,自然还要着落在他身上找回来。
看来得去一趟塞尔了。
欧凯其实也很想不通,拉沃克居然真会相信一个恶魔的担保,就把死月法珠和撒寇席尔之座这两样珍贵神器借给了萨扎斯坦。欧凯自己就是恶魔,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恶魔的信誉之差……或者说,对于恶魔,压根就没有“信誉”这种东西吧。
拉沃克虽然是个巫妖,脑浆都已经在漫长的岁月里干枯腐烂掉了,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真就成了白痴啊。身为国度内最强大的巫师之一,理当也是最聪明的人之一,拉沃克居然会相信恶魔的担保,这可真是令欧凯囧到不行。
当然,说是这么说,欧凯很清楚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奥喀斯愿意为萨扎斯坦做担保,欧凯很清楚是为什么。同样的,拉沃克肯出借两件神器,绝不可能真是因为“恶魔的担保”这种荒谬到不行的原因,他必定另有所图。
只是谁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意外:萨扎斯坦借了神器去办事,事情没办成,居然还把神器弄丢了一件……
这世界上意外果然是无处不在的。
但既然事情出了,拉沃克自然就有理由来找担保人算账;奥喀斯既然要和拉沃克继续保持良好关系,替他把事情办完,办得圆满,这就很有必要了。
这,就是欧凯此次来物质界的主要任务。
或者说,主要任务之一。
“我正准备去一趟塞尔,”欧凯欠身说,“我会督促萨扎斯坦,让他尽快归还死月法珠。”
巫妖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希望如此。”他说,似乎不想再多说话。
欧凯站起身来,准备告辞。拉沃克的住处,被强大的魔法笼罩着,阻断了一切空间传送法术,所以炎魔必须走下楼梯,而没办法直接传送离开。事实上,炎魔也很想早早离开,这房间里的气氛太压抑了,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
在走出两步后,欧凯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似的,站定脚步,转过身来。
“大奥术师阁下,”他说,“我恰好得到一个消息,或许您会感兴趣。”
巫妖静静地等待着下文。
“博得之门最近发生的大瘟疫,他们将之归罪于您,”恶魔不紧不慢地说,观察着巫妖的反应,虽然已经只剩一副骷髅架子,没有什么面部表情和眼神之类,但仔细关注,还是能看出细微迹象的,“博得之门的领袖们,派遣了一支小队,正朝您这里前来。”
“哦。”巫妖淡淡地应了一声,看起来他对这个消息并不在意。
是他早就已经知道,还是说他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炎魔颇感兴趣地伸手托住脸,七根手指在下巴上习惯性地摩挲着,“当然,那些凡人蝼蚁自然无足挂齿,”他不动声色地恭维着,“不过另外有个消息很有趣,这支小队中,有一位巫师,他好像来自阴魂城。”
令他失望的是,巫妖似乎依旧没什么太大反应。恶魔微微皱眉,随即又微笑了起来,“那么,我就先告退了。”他彬彬有礼地说,走下楼梯。
当恶魔的身影完全消失后,巫妖转过身来,它的白骨手指轻微在空气中画了个符号,随即房间的角落里,缓缓现出一扇黑色的门,一个窈窕的身影从中走出,在巫妖身侧站定,躬身行礼。
“有何吩咐,阁下。”
这是一个女性的嗓音,低沉、略带沙哑的磁性,她的身体完全被包裹在黑色的皮甲和披风中,兜帽压得低低的,仅能看见精致的嘴唇,嘴角微微上翘,仿佛总在从容不迫地微笑着。
拉沃克的手下,不会有活着的人类,她是个吸血鬼!
“有几个人正朝这里过来,”巫妖说,它伸手在面前一抹,空气中现出一副景象来,正是琼恩等人,“去盯着他们,莉法儿。”
“需要杀了他们吗?”叫莉法儿的吸血鬼问。
“不,”巫妖说,“让他们来……我要看看这个人,”巫妖的手指指着琼恩的图象,“看看他的能力,你知道怎么安排。”
“我明白了,”吸血鬼低沉地笑着,“不会让您失望的。”
她躬身,后退,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巫妖篇 第一节 巨魔山脉
当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谈话聊天的时候,某支小队正在巨魔山脉中艰难跋涉。
一个提尔的女圣武士,梅菲斯。
一个来自阴魂城的巫师,琼恩。
一个脱离了伊尔玛特教会的前武僧,隆奇。
一个沃金教会的“中金”牧师,科恩。
一个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贝纳索。
一个“烈焰之拳”第三分队副队长,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
六人小队组成,准备进入巨魔山脉,直闯巫师之墓,将那只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抗议,“我只是奉命给你们带路的,到了那个什么巫师之墓我可不进去,打架的事情别找我。”
“知道知道,”琼恩安抚他,“放心啦,这句话你都已经强调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游荡者嘟囔着。
在这支拼凑成的小队中,大家此前都没什么了解,虽然临时合作,总不免都彼此抱着些戒心。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师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贝纳索原本是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愿意和这些家伙打交道。结果就是琼恩和夏拉非两个人反倒说话最多,关系渐渐融洽。
这种野外冒险,时时刻刻都身处险地,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几只凶猛怪物来,小队在前进时都是一直保持警惕的。按惯例,夏拉非作为精擅潜行的游荡者,责无旁贷地担任了斥候的工作,负责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担任两旁的护卫工作,两个牧师和琼恩这个唯一的巫师则被保护在中间。
必须说,巨魔山脉果然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难怪博得之门的居民人人闻名生畏。刚刚进山没两小时,他们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袭击,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轻易打发了。地精是一种繁殖能力和胆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绿皮小怪物,豺狼人则是一种狼首人身的怪物,都算不上厉害角色。
但巨魔山脉真正的威胁也并不在于此。
既然叫巨魔山脉,顾名思义,自然是说此地是巨魔的地盘。根据莉拉公爵提供的情报,巨魔山脉中,大约散布着将近一百多只巨魔,它们居住在洞穴中,已经组成了一个巨魔王国,奴役统治着这座山脉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头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不过游荡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说,莉拉公爵的情报并不准确,真实情况是:这座山脉中的巨魔超过两百只,而且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个统一的巨魔王国,而是分裂成几个部落,互相混战。
巨魔是什么,这个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识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种怪物实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没有巨魔,但阴魂城巫师学校的课本上也详细介绍过,并且配有图鉴,简要来说,巨魔是一种身高接近十英尺(将近三米),有些类似猿猴的巨大怪物,干枯,瘦削,前肢超长,据说个个都能“垂手过膝”,它们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块一块的鳞片。巨魔全身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毛发,头顶却长着浓密茂盛的、乱糟糟的深绿色毛发,看起来便如戴了个绿帽子。
据说巨魔彼此之间能通过头发的颤动来传达讯息,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似乎是一种特殊的巨魔语言,当然人类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的外貌特征,就是它们的长鼻子。
所有的巨魔,无一例外都长着皮诺曹式的长鼻子,直直地竖在脸上。
长了长鼻子,自然不是为了装饰用的。巨魔的嗅觉极其灵敏,比狗都强上几倍,它们捕猎食物,追踪敌人,全靠长鼻子之功,也正因为如此,鼻子的长短,对于巨魔来说还是地位的象征,甚至是会影响对异性吸引力的大小。
不过这些都还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
对于人类来说,巨魔真正出名,并且真正令人恐惧的地方,是它们强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不,准确地说,是连吸血鬼都自叹不如的再生能力。
砍掉一只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钟内就再长出来;砍掉它的整条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钟内重新生出;甚至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只要半小时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个头来,依旧活蹦乱跳。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就连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风。
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琼恩一直没搞明白。
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来,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这也就是说,巨魔并不是蚯蚓,它还是有一个“关键”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并不是这个关键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没法长出一只完整巨魔来。
根据已经知道的资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只会干枯腐烂。显然,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巨魔的那个“关键”,在他的躯干内。
是心脏?是脊髓?还是某个内脏?甚至是某一块皮肤,某一块肌肉?琼恩对此一无所知,而他读到的资料上,也都从没提及过。人类对巨魔的了解还是太少了,真正确切的资料其实并不多,更多是谣言。琼恩曾经读过一本物质界某个吟游诗人写的小说,讲述的是大陆北部冰风谷一带的故事,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描写说“不只一只的猎豹和狼曾经享用过巨魔尸体,然后在腹内长出一只新巨魔时死亡”——这就是标准的胡说八道,真以为巨魔是蚯蚓么,还是会分身术的孙悟空。
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没错,但也没有毒性,更不会变成一只新巨魔,吃了是决不会死人的。上面那种说法,不过是民间谣传罢了。还有人说他曾经捡到一只巨魔的爪子,放在背包里准备带回家,结果路上发现爪子长成了一只巨魔——琼恩必须说,如果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为什么还没有被那只新生巨魔当晚餐,还能坐在酒馆吧台前一边灌着酒,说这个故事,一边和女招待调情。
好吧,且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巨魔是种非常棘手的,凶狠的,这毫无疑问——而且听说在这座巨魔山脉里数量超过两百只。
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么强,也不可能指望这一路上一只巨魔都不碰上。别忘了,巨魔可是以嗅觉灵敏著称的,隔着远远的距离它们就能闻到人类的气味。
如果撞上了,怎么办?
巨魔力气大,身强体壮,但并不聪明,以人类的标准来看,基本都是弱智,从这点来看并不难对付。不说别人,就以梅菲斯的实力,砍掉一只巨魔的脑袋估计并不难,但问题是砍下来之后呢?
看着它再长出脑袋来,然后再砍?然后再生,再砍……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没关系,”半精灵游荡者安慰众人,“巨魔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它们还是有弱点的。”
这是自然,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超人,那世界早被它们占据了。巨魔可不是爱好和平一族,它们凶残得很,而且是肉食性动物——据说最喜欢吃人肉了。
巨魔的弱点,就在于他们怕火怕酸。一般情况下,巨魔身上是不会有伤疤的,再严重的伤他们都能自动完美愈合;但唯有火焰或者酸液造成的伤害,会给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记,终生无法愈合,就算把那块皮肉甚至肢体砍下来,再生一个,伤痕依旧存在。
要杀死一只巨魔,最好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