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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娶个姐姐当老婆-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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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连格拉兹特这种力量可以匹敌神祇的深渊恶魔领主,想拿到黎明之石,都得派遣投影附体凡人,亲自过来跑一趟。否则恶魔直接在深渊中打开一个位面通道,让人面狮首领将黎明之石丢进去就好了,何必这么麻烦。

教会没办法,只得派遣梅菲斯等人亲自跑这一趟。

至于琼恩,他是要去博得之门送信,找一个叫做拉沃克的老巫师——麻烦在于布雷纳斯王子自己都搞不清楚这个拉沃克住在哪里。从地图上看,博得之门是个非常大的城市,这让琼恩到哪里大海捞针去,总不成满大街贴寻人启事,这世界上又没有广播喇叭之类的东西。

尤其是知道博得之门正在爆发无法遏制的大瘟疫,已经死人无数后,琼恩的脑袋就更疼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瘟疫这东西不是普通的疾病,凶险无比。琼恩自度没有金刚不坏之躯,要他这时候跑到疫区去,心中实在忐忑不安。要不是有黎明之石这个护身符在,他都要考虑是不是先逗留一段时间,等瘟疫过了再去博得之门。

他没有告诉梅菲斯自己此行的目的,因为那势必就要泄露自己来自阴魂城的事情,只说自己左右无事,陪她去博得之门把任务完成。

梅菲斯并不多问,她心中应该是有所疑虑的,但既然琼恩不说,她也就不管。

算算路程,就算是平坦商道马车奔驰,大约也得要走近一个月,何况路上说不准又有什么耽搁,补给自然是不能匮乏的。梅菲斯去城中买了食物、水,以及她自己的换洗衣服,用包裹包着带了回来。

“都弄完了?”琼恩问。

“嗯。”

简短的交谈后,两人不再说话。自从昨晚的事情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起来。若说是朋友,似乎又说不上;若说是敌人,同样也没到这种程度;若说是情人,却更多是肉体关系,很难说有什么爱情;但若要说仅仅是床伴,或者说是主人与奴隶,似乎也不对劲。

这种微妙中略带尴尬的气氛,两人自然也都清楚感受到了,但他们都是聪明人,互相默契地回避这个话题,尽可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某种暂时的平衡。

梅菲斯进门时,正看见琼恩在研究黎明之石。她没有说话,走过来,用包裹将它包起,扎紧,放在床上。

“我为什么碰不到它?”琼恩问。

“黎明之石只会被善良的心触摸到,”梅菲斯背对着琼恩,整理着刚买来的东西,“而邪恶则会被它伤害。”

“那我呢?”

“你处于中间状态,所以你不会被它伤害,但也碰不到它,”梅菲斯解释,“于你来说,它等于不存在。”

琼恩耸耸肩,这个评价听起来,唔,倒还马马虎虎。他自知不是个善良的人,但却也不愿意被评价为邪恶——至少不愿意被梅菲斯这么评价。

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能在女圣武士心中留下一个比较正面的形象。

“艾弥薇,我出去买点东西。”琼恩说。两人必须有一个留守,看着黎明之石,另外一个自由活动,这是事先说好的。如今梅菲斯已经回来,他也该去买点自己的私人用品了,至少像刚才想到的,弄几件新巫师袍。

“嗯。”梅菲斯应了一声。

※※※

琼恩走出旅店,按照老板指点的路线,找到了市场。他这算是第一次到外面的大城市来,不免有些好奇,但看了一会,却发现怎么感觉和阴魂城有几分近似。事实上,琼恩不知道,阿德巴城和阴魂城一样,也是个军事化管理的地方,风格自然有些雷同。

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发现路上看见的行人中,大约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大概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类,而且大多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如他一样的外地来客,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矮人城。

矮人城自然还是有矮人的特色的,最典型的就是道路两旁的房子,个个都矮小、方正、敦实,而且就像密密麻麻的火柴盒(当然这个世界没有火柴盒这种东西)重叠垒积在一起,中间往往没有一丝空隙。以人类的眼光来看,这种居住环境,实在是太拥挤太压抑了,但这些矮人却熙熙攘攘,自得其乐,全然不觉有什么不便。

同时要强调一点的是,矮人们或许是锻造高手,但绝对不是环保先锋。琼恩转悠了小半个城,居然就没看见一棵树,当然也没有鲜花草地。他抬起头,看见十几根烟囱高耸,吐出滚滚浓烟和火焰,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隐隐传来,原本理当蔚蓝的天空都有些发黑了。

这情形让他想起前世在地球上,受到工业化严重污染的城市。没想到穿越到这奇幻世界来,居然还能看到这种类似的情景。看起来,阿德巴城应该是银月联邦的一座工业重镇了,倒真是让这些矮人们发挥所长。

另外让他很伤心的一点是:他发现女矮人果然是长胡子的。

他前世看过不少奇幻小说,里面都提到矮人。很多书里都说:矮人中的女性,和男性一样孔武有力,腰大膀圆,身材矮胖臃肿,而且还长胡子。

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审美观,对此琼恩当然可以理解。或许矮人男性认为胡子越长的女矮人越可爱,对此琼恩也毫无意见。但他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万万接受不了矮人的这种审美观。倘若上述描写属实,那也就是说:至少以人类的审美标准来评价,矮人中是绝对没有美女了——或者说得更干脆点,矮人中只有丑女。

对于一名以建立后宫为志向之一的淫贼来说,这消息未免太令人沮丧了些。

但他同时还记得另外某本非常非常著名的奇幻小说里,有截然相反的看法,说女矮人虽然矮小了些,却都个个前凸后翘,丰乳肥臀,身材玲珑有致,仿佛小巧的美女雕像。所谓长胡子云云,纯熟谣传。

琼恩也不知道该相信哪一种说法,当然他内心是希望后一种。阴魂城里是没有矮人的,图书馆里的记载倒是和前一种说法一致,让琼恩很失望,但到底没有亲眼见到,心里还存了点侥幸心理。

如今眼见为实,这点侥幸心理轰然破灭了。

“他妈的,为什么我明明记得那本小说里说女矮人都是美女的。那书叫什么名字来着,如果有朝一日能回到地球,一定找他算账……呃,不对,想起来了……”

怒发冲冠的琼恩突然想了起来,那本小说的名字,好像是叫什么阿里布达年代记……如果没记错的话,似乎是本18X的少儿不宜读物,作者是个胖子……

算了,不跟那个死胖子计较。

沙漠篇 第四十一节 矮人巫师

绕过几个街道,琼恩终于来到集市,先去找了家服装店,结果出现语言交流问题,因为他的通用语毕竟初学不久,并不纯熟,很多单词都不会,而那个女矮人老板比他更差劲,通用语说得结结巴巴辞不达意,不时冒出几句矮人语来。两人鬼扯了半天,连蒙带猜加比划,最终琼恩也没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女矮人猜测着他的意思,给他拿来几件长袍,但都不是巫师袍,根本不合要求。弄到最后,大概是有点恼火了,那个女矮人老板伸出圆滚滚的手,啪地往桌子上一拍,满脸横肉抖动,叽里呱啦冲出一连串矮人语来,虽然琼恩听不懂,看表情也知道是骂人的话。

所谓好男不和女斗,何况身在对方的主场,琼恩自然不打算奋起反抗,他匆匆落荒而逃,将刺耳的骂声抛在背后。等逃出百步之外,总算听不见对方的骂声了,琼恩停下脚步,皱眉开始思索。

这事情可有点难办,自己的通用语还不成,和梅菲斯在一起的时候无所谓,大家都是人类,而且女圣武士非常聪明,相互理解自然没有障碍。和这些矮人打交道,对于彼此来说通用语都是一门外语,这就很头疼了。

早知道这样,应该把梅菲斯带出来才是。

他又试着进了一家服装店,这次撞上个男矮人老板,一脸凶相。琼恩忐忑不安,但他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这男矮人的脾气似乎比刚才的女矮人反而要好些,相对而言颇有耐心。

不但如此,男矮人的通用语也说得还算流利。交谈几句,他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但却摇摇头,示意帮不上忙。

“你要买巫师袍啊,”他上下打量着琼恩,用非常怀疑的眼光看着他,“你是个巫师?”

“啊……呃,是啊。”

“唔,不太像啊,”男矮人毫不客气地当面评价着,“好吧,我说,小男孩,如果你想买件巫师袍装成巫师过过瘾,那可实在来错地方了。”

“怎么?”

男矮人解释了几句,其中有几个词琼恩没听懂,但大体意思是明白了。原来在这阿德巴城中,巫师属于稀罕物种,压根就没几个;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所以这集市上,根本就没有巫师袍卖。矮人们又没有玩cosplay的习惯。

不过他还是指点了一条路:如果真想买巫师袍,不妨去“莫拉丁熔炉之殿”这个地方碰碰运气,或许有用。

琼恩不知道“莫拉丁熔炉之殿”是个什么地方,他甚至都不能肯定自己又没有听错词。因为当那个男矮人老板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顿时两眼闪闪放光,脸上神色虔诚景仰,仿佛就像是穆斯林教徒提起麦加圣地似的,连带着声音都有些颤抖。

好吧,去试试看再说。

沿途打听了几次,在绕过一座超级巨大的水车后,琼恩终于来到了“莫拉丁熔炉之殿”前,必须说,这确实是个非常有震憾力的建筑,高耸、宏伟、庄重、威严——基本上一切好的形容建筑的词都可以加上,除了“漂亮”之外。

琼恩对建筑没什么鉴赏力,也不在乎它漂亮不漂亮,但当他看清楚标识之后,忍不住想破口大骂起来。

因为……这分明是一座神殿。

※※※

庞大的建筑前,一位矮人神祇塑像巍然高耸,全副铠甲,肩扛战锤,俯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在他身后分两排有十余位矮人神祇的塑像,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个个顶盔贯甲,手持兵刃。巨大的铁锤铁砧标志用整块大理石雕成,悬挂在建筑的正上方。在正门两旁,矮人守卫横眉怒目,状若杀神;几个身穿重甲的矮人正高举圣徽,绕着某位矮人神祇的塑像缓缓而行,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矮人神祇的神殿。

虽说琼恩初次出门,见识不广,但这么特征明显的神殿,他如果还看不出来,那就真是不用混了。

在这种神祇真实存在的世界里,神殿自然遍地都是,毫不足奇。琼恩在阴魂城的时候,逢年过节都要和家人去莎尔女神的神殿里祈祷,作为一个接受了二十多年无神论教育的穿越者,他本能地对这种活动反感,但也不敢表现出来。阴魂城是莎尔的地盘,居民全是莎尔的信徒,祭祀祈祷是法定义务——确实已经写到律法里了,签署盖章的就是把琼恩打发到这里来的那位布雷纳斯王子。

直到后来进了巫师学校,很多节日连回家的机会都没有,总算是名正言顺地暂时逃脱了这个义务。阴魂城中巫师和牧师并列为统治阶层,但关系并不融洽,彼此看不起对方,这点琼恩都很清楚。虽说不至于公然明争,暗斗是肯定少不了。巫师学校的学生,借着“学校不放假”的名义,拒绝前往神殿祈祷礼拜,算是巫师们争取到的一点小小的胜利吧。

如今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转悠了大半天之后,琼恩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座神殿前,这感觉自然是不太好的。他连莎尔女神都拜得心不甘情不愿,难道还有兴趣来拜矮人的神?

更主要的问题是,自己明明是要来买巫师袍的。神殿是祭祀祈祷拜神的地方,里面只可能有买神符的,怎么可能又卖巫师袍的,那个男矮人老板头晕了么,还是说这笨蛋矮人压根分不清巫师和牧师,分不清奥术和神术,以为都是施法者,衣服也都能通用么。

这岂不是在纯粹搞笑么,白白让自己跑了大半天。

巫师学校里自然也开有宗教学的课程,属于二年级的基础课,琼恩成绩还算不差,但他主要关注的都是人类神祇,至于精灵、矮人、兽人这些“非我族类”的家伙,他们崇拜什么神,琼恩才懒得管,连名字都记得不很清楚。如今几年过去,更是忘得差不多,所以他现在站在神殿前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来这些矮人神祇塑像到底是谁?

“那些矮人神都叫什么奇怪名字来着?”他回忆着,一时想不起来,隔了几年都忘记了。算了,不管了,反正这里是神殿,不是服装店,不是魔法用具店,也不是巫师塔,不可能有巫师长袍卖。自己又不打算跑来拜矮人神,既然如此,站在这里做什么。

正当琼恩转身准备走的时候,一位老矮人走过来,似乎已经观察这边很久了。“下午好,年轻人,”他客气地说,用非常标准的通用语,“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比起其他矮人来,这位老人更加的臃肿肥胖,而且似乎个头更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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