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第4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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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柔声问。
“还好。”
琼恩回答,声音有些闷闷的,因为脸上上挨的那一下当真不轻,虽然鼻梁没塌,但血却流了出来。少女去拿了湿毛巾过来,仔细替他把脸擦干净,接着释放了治疗术。因为是瘀伤,不像刀剑创口,神术的治疗效果也不是很明显,只是先阻住流血,脸上的青肿依旧还在,需要慢慢消褪。
梅菲斯端来的餐盘中,摆着三个晶莹剔透的水晶杯,盛满了深绿色的冰激凌,透着甜丝丝的清香,旁边是三柄勺子。大主教拿起其中一杯,悠然自得地开始品尝,“太甜了点,”他抱怨,“今天怎么放这么多糖?”
“他喜欢甜食。”少女解释。
“还没出嫁就这么替他着想,”大主教嘴里叼着勺子,含含糊糊地说,“以后会被他欺负的啊。”
“那我也欺负他。”
少女骄傲地说着,拿起一杯冰激凌,插上勺子,递到琼恩手中。“尝尝看,”她说,“我用你教我的方法做的,里面还加了碧星花粉,很甜的。”
“嗯。”
确实很甜,而且有种沁人心脾的清香,很像绿茶,但又没有那种轻微的涩味。梅菲斯自己也拿起一杯品尝起来,一时间房间里静悄悄的,谁都没有说话,也没人再提刚才的事情,仿佛从没发生过一般。过了大约五分钟,大主教放下冰激凌。“琼恩,”他仿佛漫不经心地随口问,“有兴趣加入我们神殿么?”
“啊?”
琼恩当场怔住了,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他怎么说也是阴魂城的人,莎尔的信徒(其实已经算是半个选民),大主教这么做……未免有些失礼吧。
“夜女士的教义,和你并不相合,”大主教解释,“虽然如今的情形是人一出生,便随父母家庭确立信仰,但其实更多是名义上的信仰罢了。年龄增长,阅历加深,有了自己的主见想法,重新选择信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听艾弥薇说,你对律法一道,很有些独到的看法呢。”
这个么,倒也是没错,毕竟前世学的是法律,做的是律师,侵淫此道十年,有什么成就不敢说,至少算是谙熟。虽说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很多具体问题无法简单地类比套用,但本质上的道理其实还是相通的,而且仅以纯技术角度而论,地球世界的法律,学理之完备、构架之精巧、体例之明晰、语言之严密,胜过这个世界的律法十倍,差不多就是地球欧洲中世纪和现代社会的差距。琼恩和梅菲斯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曾经的律师,一个现在的圣武士,恰好都通晓法律,自然会经常谈起。琼恩的很多说法,在梅菲斯当时看来都是莫名其妙,不知所谓,但事后仔细想起来,却也往往不无道理。
“律法么,我确实是有些兴趣,但也只是私人兴趣而已,”琼恩婉言推脱,“而且我是个巫师,没打算改行做牧师。”
大主教刚才是问琼恩有没有兴趣“加入神殿”,而不是“加入教会”,这是两个概念。教会的含义更广泛,只要是信徒,都可以算是教会成员,而神殿则要狭义得多,加入神殿,意思便是成为神职人员,就像大主教或者梅菲斯这样。琼恩从来对神明、宗教这些事情不感兴趣,既懒得改信,更不想还变成职业神棍……
“神职人员并不一定就是牧师。”大主教说。
“难道是做圣武士?”琼恩开玩笑,“那我倒可以考虑,能和艾弥薇做同行,听起来也不错。”
大主教一笑,“圣武士不行,我没这个权力任命。牧师倒是可以,‘制法者’以下,我都能一言而决,但你大概也没兴趣。所以,皈依者如何?”
“皈依者?”琼恩怔了怔,他没听过这东西,转脸看向梅菲斯,发现少女也有些惊讶的模样。“魔法女神教会的一种神职人员位阶,专门为巫师所设,”她眉头微皱,“大主教,我们是没有皈依者这个位阶的吧。”
“以前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嘛,”大主教说,“我一直在考虑学习魔法女神的教会,也设一个皈依者——或者类似——的位阶。前天阿鲁曼大主教过来,我和他谈起过这个事情,他也认为有此必要。”
阿鲁曼大主教,全名海克罗丝·阿鲁曼,乃是深水城教区的最高领袖,也是目前全大陆提尔教会的最高阶圣武士。一项主张,已经有两大教区的领袖赞同,那差不多就即将是事实了。坦白地说,这个想法不错,长久以来,巫师和教会的关系都普遍不佳,就算不是敌对,也谈不上多么融洽,也就是魔法女神这种神祇,信徒中的巫师比例实在太高,所以才特别弄出“皈依者”这种位阶来。面对已经到来的大动荡(第四纪),本着兼收并蓄,扩大统一战线的主旨,教会授予巫师以“皈依者”这种类似于荣誉头衔的身份,确实是有益无害之举。据大主教说,如果成为“皈依者”,便有相当于高级牧师的身份,可以获得相当多的权利。
可惜琼恩对宗教方面实在是兴趣缺缺,更不想多惹麻烦,最终还是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大主教虽然主动提议,却也似乎并没有十分认真,更像是随口一说,见琼恩拒绝,也就罢了,不再提及,转而谈论其他话题。
“对了,大主教,”梅菲斯从口袋里掏出骨杖和戒指,放在餐盘边,“大长老对它们进行了分析,证实那个苍白领主是萨玛斯特的手下,不过未必是奉命而来,更有可能是私仇——他是乌梅城的耐诺家族成员。”
“希望如此,”大主教摇摇头,“但我的预感告诉我,这件事没这么简单。”
“可是,萨玛斯特不可能真的打算进攻塔瑟谷吧,”梅菲斯说,“在没有打败阴影谷和弓谷之前,这么做完全是自寻死路。”
“道理是如此,但龙巫教主本来就是个疯子,他到底会做出什么事情,谁也没法预测。而且他也未必是要攻打塔瑟谷,可能另有图谋也说不准。”
“另有图谋?”
“嗯,”大主教点点头,“萨玛斯特的举动,非常之令人不解啊。他占据了提凡顿,摆出压迫阴影谷的架势,却又不急于进军,反而派遣部下四处活动,高谷、迷雾谷、深林谷、弓谷,还有我们这里,近期都有亡灵出没的消息。我担忧他这次并非单纯地为复仇而来,而是有更大更危险的计划。”
“更大更危险的计划?”梅菲斯想了想,“龙狂吗?”
“或许吧——对了,说到龙狂我倒想了起来,你最近去看过‘冰虹’吗?”
少女一怔,“没有,怎么了?”
“上次希欧去了一趟,说它好像有点状态不对,我比较担心,有空的话,你去看看它吧,它也就和你还能相处得来,别人根本连洞都不让进。”
“好的,我知道了。”
这种教会内部的事务,琼恩完全没有任何发言的余地,只是坐在旁边陪着,十分无聊。好在谈话并没有继续多久,“打扰您休息了,大主教,”少女躬身,“如果没别的事情,我们就先告辞了。”
“嗯,我也正好该去神殿了,一起走吧。”
三人一起出了门,在院子口正要告别,一位中年牧师匆匆忙忙地走过来,朝大主教施了一礼。“欣布女士来了,她希望能够立刻见到您,另外,”牧师有些迟疑地看了琼恩一眼,但还是低声说,“欣布女士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哦,”大主教淡淡应了声,仿佛这一切全在意料之中,“龙巫教主终于开始发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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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影谷篇 第三十六节 见面礼
据梅菲斯说,欣布和凛是昨天早上离开此地,前往阴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时都没到就去而复返,很显然是出了大事——至于是什么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萨玛斯特有关了,但琼恩也没有多问,他毕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辞,大主教突然又把琼恩叫住,接着从怀中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递给了他。琼恩莫名其妙地接过,没搞懂他为什么送自己礼物——真要送的话,也该是他这个晚辈送礼吧。对此大主教并没有多做解释,“人老了,记性不好,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脸羞红如火,眉宇间却尽是喜悦之色,两只手在身前无意识地交错扭着,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带着牧师朝着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们走远,少女才渐渐恢复常态,至少脸没那么红了,“走吧,”她说,主动牵着琼恩的手,“时候也不早,该回去了。”
“嗯。”
时候其实还早,下午四点钟不到,但这才刚刚二月初,太阳下山早,天地间已经开始笼罩上了淡淡的暮色。两人走出门,反正也不着急回家,在镇子里悠闲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来往,只觉心情无比放松,“平静安谧的生活,似乎也不错,”琼恩感叹,然后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还握在手中,“对了,艾弥薇,这是什么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礼物。”
“我知道,我是问他为什么要送我礼物?”
“这个……”少女难得地扭捏起来,“是谷地这边的一种传统啦。”
“什么传统?”琼恩越发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说,后来在琼恩的威逼利诱之下终于招供。原来在谷地十一镇,有一项古老而有趣的传统,便是女孩子带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见到并且满意的话,便会送他一件礼物,作为认可和祝福的表示。对于梅菲斯来说,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于她亦师亦父,他送出这把匕首,自然就是对琼恩表示认可了。顺便一提的是,这种礼物被称之为“证约”,如果以后双方分手,证约还是要归还给女方的。当然,每位父母送出证约时,都是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归还的一天吧。
唔,怎么不知不觉间,仿佛已经走到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对婚姻这种事情,总是抱有本能的畏惧吧。当然了,对象是梅菲斯这样的完美少女,琼恩倒是没什么不愿意的,但总觉得进展还是稍微快了点——呃,转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毕竟认识都两年了。根据大陆通行的惯例,过了十六岁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尔教会的法律对此也是认可的。琼恩今年十七岁,梅菲斯十六岁,完全符合标准。
“这么想嫁给我啊?”他取笑。
“才,才没有呢!”少女娇嗔,“谁想嫁给你啊!”
“真的?”琼恩故意逗她,“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
“……讨厌!”
“哪,哪,傲娇了。”
“傲娇?”梅菲斯没听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琼恩笑眯眯地说,“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却说讨厌,这就是傲娇了——就像你现在这样。”
“哪有,胡说!”少女抗议,“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还是傲娇。”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令人百看不厌。“话说回来,艾弥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琼恩开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他最后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可真把我给吓坏了,心想拳头就算了,没必要动刀剑吧。不过这家伙,”他将匕首拔出鞘,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琼恩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声响,“好像挺不错的啊。”
“别乱说,”少女正色,“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
“是吗?”琼恩略略有些吃惊,“没看出来啊。”
“你拿来。”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她反手一掷,也没见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深深没入石块中。“怎么样?”少女说,上前取回匕首,“别的且不论,仅仅‘锋锐’这一点,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就没有能胜过它的。”
“确实很厉害。”
削铁如泥,没石如土,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倒是颇为意外。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匕首这种东西,对他而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就算再锋利,真要战斗的话,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随手收起,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惊了。
“它是灵器。”少女说。
所谓灵器,顾名思义便是“有灵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逻辑,有知觉,能思考,能学习,能说话,能交流——简单来说,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来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最特殊的一类存在。
当然,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