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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暗黑梦境-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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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的野蛮人。你们是否认识这么一个野蛮人傻瓜,他会为了所爱的人和朋友,像孩子一样哭泣?”布尔凯索似乎并不愿意在老话题上纠缠,略微叹息几句,就问了我们一个问题。

“有!”我和罗斯异口同声。岂止是有,他还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好!太好了!你们把这把剑交给他!我的意识已经快要消失,这个老朋友如果有了合适的主人,我再也没有任何遗憾!”布尔凯索在浮石上摸索着,猛一用力,拔出了一把式样极为恐怖的双手巨剑。交给了我。

接过剑时,我差点【文】让它掉下去。这把剑长【人】近一米半,重量却超【书】过一百公斤,锋刃上尽是【屋】锯齿和倒钩,长短不一,但无不锋利无比,尖锐至极,光看外表,已经让人不寒而栗。奇怪的是,这把剑中攻击最强的顶级卓越之剑,也就是巨神之刃,竟然不是著名的“布尔凯索的孩子”套装之一。但是所附带的攻击力,比那把绿色巨神之刃“布尔凯索的神圣代价”犹有过之。

祖父

巨神之刃(暗金)

双手伤害:198到608

须要的敏捷点数:110

须要的力量点数:189

须要等级:81

剑等级:一般攻击速度

无法破坏

+242%增强伤害

+215最大伤害(以角色等级决定)

50%额外准确率加成

+20转为所有的属性

+80生命

第一百章 乘鲸破浪

我是法师,只能看到双手武器的伤害值。野蛮人体质特殊,能同时挥动两把武器,特别是能同时装备两把双手剑,只是单手使用伤害会减半。但不管怎么说,这把纯粹物理攻击的巨剑威力实在惊人。野蛮人的武器,只需要高攻击和高准确率便可以了,附带元素伤害什么的,有点多余——因为野蛮人本来就有元素伤害的技能“狂战士”。

“我知道你想什么,你所看到的,远不是这把剑的全部。自从第一次打败墨菲斯托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对手,但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衰老。等我发觉墨菲斯托控制了撒卡兰姆教派后,我已经老了,剩余的力量,已经握不住‘布尔凯索的孩子’那两把剑,如果穿上‘不朽之王’的盔甲,我简直连路都走不动。那时候的我,就像脚下这块浮石,看起来依旧威风,其实没有多少重量。我只能故作大方,把所有的装备都慷慨送人,唯一能陪着我的,就是这把‘祖父’。这是有生命的剑,能够随着我的体力下降而调节重量,永远像我手臂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自己的手臂沉重!但是,它只接受至情至性,愿意为了爱而哭泣的真男人。可惜,野蛮人一向把眼泪看作怯懦。”布尔凯索的口气转为萧索,英雄迟暮,本来就是一件悲凉的事。

又一件有生命的物品?我正要说话,手里的巨神之刃忽然颤抖不止,激动异常。与此同时,一股熟悉的气息进入了我的感应范围。阿道克船长泰戈,快要到达库拉斯特了!不朽之王的意志,将要找到真正的传承者!

“与我同样强大的野蛮人气息!果然,他来了!你们走吧,我想安静过完我最后的时光。”布尔凯索也感觉到了泰戈的存在,再无遗憾。

“我最后想问一句,布尔凯索大人,你们是怎样修炼这种特殊的意志力的?”我问道。可以看出,布尔凯索的意志,比克林姆更强得多,竟然能保护整副骨架不受风化,千年之后,依然有说话、倾听和思考的能力。

“那时候,阿维娜说,有一位智者,叫蓝?依森,懂得赫拉迪克一族修炼意志的方法,已经传授给她。她建议我们所有首领都照方法修炼,抵抗墨菲斯托对意志的侵蚀。刚开始的几个月,我们意志力有很大的提高,进步最快的,是我、阿维娜和克林姆。可是到了更高层次的时候,我们产生了分歧。我觉得,应该经由肉体接受炎热、寒冷、劳累和饥饿等锻炼,来提升意志;而克林姆则认为:必须通过冥想等精神上的修炼,来强化对抗侵蚀的能力。我们谁也说不服谁,于是各自修炼。现在看来,无论是谁,都无法真正对抗墨菲斯托!憎恨之王虽然输了第一场,但二十年后已经恢复部分能力,通过控制别人杀死了克林姆,而用时间打败了我。”布尔凯索回答。

“那马维娜大人呢?”我追问了一句。

“阿维娜啊……修炼意志力的时候,她主张把我和克林姆的方式结合起来。那不是坦族法师的路子吗?肯定是不行的。初次打败墨菲斯托后,她还在继续无用的修行,但克林姆死后,她神秘失踪了。如果能找到她,我会豁出性命保护她。不过,墨菲斯托绝对没有那么容易杀死阿维娜,她娇小的身躯隐藏着强大的力量,智慧更是超越我们所有的英雄……不提这些了,你们走吧!”布尔凯索还是不愿意透露太多有关马维娜的事,刚情不自禁说了几句,马上惊觉,闭上了嘴。

我和罗斯又对望了一眼,都觉得问不出什么来了。这个不朽之王布尔凯索,豪迈豁达,拿得起,放得下,不愧是和塔?拉夏齐名的英雄。不过,一旦提到另一位英雄马维娜,他就像变了个人一样,难道真的是一物克一物?

用“城镇传送术”回到库拉斯特海港,夜色已深。海港的防护结界经奥玛斯全面强化后,已经没有必要浪费过多的人守夜,四处一片寂静。码头上空无一人,海上也是乌蒙蒙一片,看不到什么东西。但是泰戈的气息,依然在不断接近,速度还不慢。夜里行船极为危险,这个家伙那么想见我们,冒险日夜兼程?

不管怎么说,既然来了,就隆重迎接吧。我凝聚灵魂力量,一个火球在手掌上成形,缓缓上升,不断膨胀,很快变成一个直径五米的巨型火球,悬浮在十几米的空中。这个人造小太阳,把方圆数百米照得一根针都看得清。现在海雾已经散去,绝对在老远都可以看得见。

泰戈的气息移动得更快,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在一艘船上。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高速快艇,帆船根本达不到他现在的速度。他究竟用什么方法,可以在海面上快速移动?

几分钟后,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人造小太阳光芒照射的边缘,接着一声爽朗的长笑,一条人影腾空跃起,从天而降,稳稳站在我的面前,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泰戈这个阿道克船长,一点都没有变。

等我们分开,罗斯也扑到了泰戈的怀里,久久不愿离开。看着他们,我忽然想起了布尔凯索的话:“你不是说过,虽然不能嫁给我,但我们永远是朋友吗?”“如果能找到她,我会豁出性命保护她。”鼻子没来由一酸,把脸轻轻扭过一边。

海面上的一只鱼形生物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东西长有十米,背部深黑,腹部灰白,背上有高达两米的巨鳍,竟然是一只杀人鲸!难怪泰戈用这么短的时间从鲁?高因跨海来到库拉斯特,原来是它帮的忙。

杀人鲸又叫虎鲸或逆戟鲸,可以说是海中最凶猛的霸主,连大白鲨都敢袭击。但同时,杀人鲸又是海豚的一种,有与人类亲近的天性,这与它的名字完全不符。据说,杀人鲸最喜欢张开嘴巴,让人类伸手到两排利齿中间,轻轻摩擦它的舌头,不过相信没有多少人敢去试一试。泰戈这个家伙,是怎么认识它的?

不管传说是不是真的,这条杀人鲸是伤害不了我的。我走到水中,伸出手,逗弄着杀人鲸的下巴,它果然张开了嘴,我抚摩着海上霸主的舌头,片刻间,已经熟悉得难分难舍。海豚是敏感的动物,似乎有看透人心的能力,没有恶意的人类,它很愿意交个朋友。从这方面来说,它和谷斌倒挺相似。

“怎么样?这条大鱼不错吧?十天前我在船上遇上它,它居然知道库拉斯特这个地方,我叫它送过过来,没想到真的过来了。”泰戈站在岸边笑道。

“这哪里是鱼?这是海里最聪明的动物。泰戈,它一向喜欢接近孤独寂寞的人。离开我们的日子,你,一直很寂寞吗?”我猛想起,各种有关杀人鲸的传说,似乎都发生在寂寞的人身上,难道泰戈也不例外?

泰戈沉默了,虽然最近风光无限,他,还是没有从罗琳死亡的阴影中走出来。

天上的人造小太阳灭了,我的能量也不是无限的,不可能长期持续。但我刚才注入的能量怎么这么不经烧,选在最尴尬的时候用尽?泰戈的心,会不会因此雪上加霜?

就在这个时候,物品栏里一阵波动,那把“祖父”竟然在另一个空间里也产生了反应。布尔凯索意志的穿承,正是依靠这把极有灵性的顶级卓越之剑,虽然新主人还没有真正接手,但情绪的异常,已经引起了“祖父”的注意。

等等,祖父?为什么这把暗金巨剑叫做祖父?难道是不朽之王自己已经做了祖父?他不是一辈子对马维娜深情不变的吗?为什么还要娶妻生子,再把儿子养大,做了祖父呢?

明白了,难怪布尔凯索每次谈到马维娜,总是岔开话题。原来,尽管对马维娜一往情深,但被明确拒绝之后,布尔凯索并没有做终生不娶的蠢事,而是另外开始了一段恋情!他明白,为了爱情而哭泣,并不是懦夫所为,而哭泣之后,也应该再次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与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如放下无望的单相思,移情别恋。这样,不仅能够重新开始精彩的人生,原本的恋人,也可以升华为好朋友,不至于由爱生恨,进而发生墨菲斯托最乐意见到的事!

好一个布尔凯索,就算堕入爱河,还是丝毫没有迷失自己。他无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希望自己的传人能像他一样,为爱哭泣,也为爱而善待自己。他似乎已经料到,“祖父”和他意志的传人,肯定会陷入情义的旋涡之中,只有尽早解脱出来,才能成为真正的英雄!英雄并不是无情,而是要超脱感情而已。

“泰戈,这是你们野蛮人历史上最伟大的领袖,不朽之王布尔凯索最后的武器,也是真正能传承他意志的东西。也许,它能让你开心一些?”我拿出“祖父”,扔给了泰戈。

“这……这是……”刚接住“祖父”,泰戈便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巨剑上的暗金光芒如同活了一样,弯曲扭动,映得巨汉一身的水珠闪烁不止。“祖父”确实不同于以前见过的任何顶级装备,始终光芒内敛,深藏不露,但杀气森然的外表,又让人不由自主心生惧意。如果它是剑中的皇者,绝对不会是宽厚仁德的唐宗宋祖,而是血洗天下的成吉思汗。

这把有生命的巨神之刃,带给泰戈的东西肯定不止我看到的。英雄与武器的关系,正如磁铁和铁片的关系一样:如果和铁片放在一起,磁铁的磁性能大幅度增加。同样,“祖父”,能令本来就强悍的泰戈更加所向无敌。这一切,从得到赫拉迪克方块的认可开始,我已经知道了。

就在泰戈的心情被巨神之刃成功扭转的时候,“嗖”的一声,暗处突然飞出一支标枪,直刺海中的杀人鲸!我正要施展“心灵传动”,泰戈手腕一转,巨剑的剑尖已经压在了标枪的枪头上,再轻轻一挑,飞射中的标枪劲道全失,就这么挂在了枪尖上。

“谁?”泰戈沉声喝问。

“你让开,我要杀了这条杀人鲸!”一个手持长矛的亚马逊从暗处走出来,是曼蒂斯!

“罗琳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要杀它,我绝不答应。”泰戈手腕轻抖,剑尖上的标枪在空中画了一条弧线,插到了螳螂的面前。

罗琳?不是泰戈已经死去的情人吗?看来我是有点白为泰戈担心了,用情人的名字为宠物命名,不正代表他已经开始超脱这份过去的爱了吗?也许用不了多久,泰戈就会彻底摆脱罗琳留下的阴影。不过,这个见了鬼的螳螂曼蒂斯,怎么今晚吃饱没事干,来找麻烦?

“杀人鲸是亚马逊战士最大的敌人,如果遇上了,不是它死,就是我亡。你是伊格尔的朋友,我不想伤害你,让开!”可能这几天在贝尔和生命药剂的帮助下,曼蒂斯的实力提升不少吧,口气硬了很多,似乎又变回了以前那个任性的螳螂了。

但是,曼蒂斯怎么会这么恨杀人鲸呢?分析一下也不奇怪:亚马逊一族是好战和霸道的,肯定猎杀过杀人鲸。而杀人鲸,虽然喜欢人类,但并不代表会把生命随便给这些战士践踏,恶战是当然的。碰巧的是,无论亚马逊族,还是杀人鲸,都是非常记仇,心眼也很小的家伙,几十代的仇恨也许就这么延续下来了。

“伊格尔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但罗琳不能杀,它曾在海中救过我,也帮过我的大忙。”泰戈统率过大军,自然不会与曼蒂斯一般见识。从气息透露出的情绪来看,他似乎对刚才那一标枪很欣赏。

“为什么要与如此丑恶的怪物交往?亚马逊一族的仇恨,你最好别插手,马上让开,不然要你的命!”曼蒂斯挥了挥手里的“石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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