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忽悠在异大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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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楼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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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干掉了教皇
“曹孟德!快点出来,老大要咱们现在去台东区鱼美人健身俱乐部门口等着。记得带上家伙。”电话里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
“知道了。”我随手挂了电话,慢慢的伸了个懒腰从小木板床上爬了起来,身边这个在酒吧刚认识的小妞还在呼呼的睡着。
自从成年以来,打架几乎成为了我生命中每天必须做的事情。追求到底是什么,我已经根本不知道了,好像我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迅速的穿好衣服,随便洗了一把脸,拿起脸盆架子上面一块有点发黑的毛巾,在脸上胡乱擦拭了几下,把桌子上面的那把半尺长的匕首揣在怀里,出门发动起了摩托车向城区一路猛窜。
对于我们这样的混混来说,警察是可怕的。为了躲避警察的骚扰,我在郊区的乡下买了一间小房子,这里的人相对来说比较纯朴,从来没有人问我是干什么的?也没有人因为我落魄的生活看不起我,反而逢年过节的时候,周围的邻居还会给我来送点他们自己家做的特色饭菜。
时速接近百里的狂飙摩托车,在城市里连闯了十几个红灯,终于到达了鱼美人健身俱乐部门口。
此时门口已经聚集了四十多名弟兄,大部分我都认识,只有几个新加入的我对他们没有什么印象。
“丞相!来了?昨天的小妞味道如何?”
我笑着看了一眼给我打电话的这位:“那还用说,够劲!床上疯狂着呢。”
“靠!你小子别的不怎么样,泡妞到还真有一手。”
这时候一辆桑塔纳两千的轿车在我们旁边停了下来,上面走了下来一位身穿西装的家伙,这就是我们的老大毒蛇!他看了我们一眼大声喊道。“别吵了!今天,把斧头帮消灭了,我们就是台东区的老大了。”
每次打架都听到他说这话,可是每次打完的第二天,我还能听到这样的话。
现在的社会这么不景气,失业的人越来越多,很多生存不下去的人,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黑社会这条路,只要社会一直这样,估计黑社会也只会一天天的壮大起来。
刚想到这里不远处来了一帮人,这些家伙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小斧头。
没想到斧头帮的消息还挺灵通的,我们刚集合好他们就已经冲上来了。
记得一位混混里面的老前辈曾经说过:打架技术虽然重要,但是勇气更重要,只要你够狠,别人就会怕你。
所以我打起架来一向躲避着那些不要命的家活,跟一些和我一样胆小的人们对峙着,往往一场架打到最后,只有我一点伤都没有受,正因为这样我从来没有杀过人。
两帮人很快的搅和在了一起,人人都拿着自己的武器攻击着对方。
我刚拔出匕首,就看到对方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手里拿着一把磨的非常锋利的斧头,而且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就冲了过来。
我靠!拜托大哥!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不用这么敬业吧?我拿着匕首观察着四周向后退去,对方显然就是想把我给干掉,居然拿着斧头追了上来。
四米、三米、两米!
这时候不知道哪个正在跟别人打架的混蛋被人一脚踹的连续向后退,而且非常不巧的是这个强大的冲击力撞在了我的背上,把我给撞的向前冲去。
突然的变化让高举斧头的对方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我的匕首因为我的前冲,此时已经深深地刺入了对方的心脏。鲜血顺着匕首一点点的流了出来,对方瞪着眼睛看着我慢慢的说道:“我……我只是想把你吓唬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跟你说……咱们等打完了……再……”话说到这里对方脑袋一歪挂了。
虽然我打架无数,可是杀人这玩意我还是第一次接触,看着眼前的人带着扭曲的表情倒在了地上,吓得我一松匕首转身就逃,什么都顾不上了。
我骑上摩托车一口气跑回自己那间在郊区旷野上的平瓦房,然后用两把大锁将房门反锁了起来,背靠着房门大口大口得喘着粗气。我上次离开时候躺在床上的小妞,在我走后也走了。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轰隆一声俺的平瓦房上开了一洞。房子里立刻带起了一阵灰尘。
“咳……咳……”我一边用手在鼻子附近不停的摇着,一边小心翼翼的来到了掉落物体的地方一看。
我日!这年头天上有掉下流星的,也有掉下飞机的,更有掉下航天飞机的。我这回碰上的更绝!天上掉下个人来!可惜掉下的不是什么林妹妹,而是一个身穿金袍,头戴金冠手上带着猫眼大小珍珠戒指的西方老头。
老头躺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身上更是到处是伤口,鲜血跟小溪似的不停的流着。一看就知道快要挂掉了的样子。
今天我是走了什么运,先是一个人被我失手给干掉了,刚逃离现场。老天就给咱又送来一个块翘辫子的老头,而且还扔在我家里。这下我就是浑身长满了嘴巴,看来也说不清楚了。
“小……小伙子……”老头蠕动着嘴唇说着生硬的汉语,那只带着大珍珠戒指的手颤抖着向我伸来。
小伙子?小你个头!我今天失手杀人,跑路本就成为必然的事情了,你个老头还来给我添乱!看我不……俺越想越气,抬起脚就要踩老头那张老脸。
月光透过屋顶的洞照射在老头的戒指上,一阵亮光闪起让我停止了踹人的欲望。
对阿!这年头跑路是要路费的!就这个戒指怎么也能值个不少钱吧?想到这里我一把拽起老头的手,使劲的往下撸那个戒指。
“你……你……你……”老头被咱突如其来的举动给气呆了,你了半天之后终于说道:“大胆,我乃教皇!上帝在人间的……”
“上帝?你要是上帝的什么?能摔成这个鸟样?看起来上帝也不怎么样嘛~”我正为撸不下戒指着急,听到老头胡言乱语烦躁的讽刺了他几句。再说了,咱可是拜关二哥的,关你上帝鸟事。
“你~……”
妈的!看来这个戒指是撸不下来了,不如直接把这个手指头切下来算了!我转身从桌子上拿起了平时只用来装饰用的菜刀。
“你……!我乃教皇!怎么受此侮辱!”老头看着咱举起了那明晃晃的菜刀准备把他手当猪蹄子剁下来愤怒的喊了起来,那张本来就满脸献血的老脸此时更是红的发紫。
看来这老头脑袋有点毛病,口口声声吆喝自己是教皇。他也不想想人家教皇同学不舒舒服服的躲在梵蒂冈搂着小妞睡觉,会没事玩什么空中飞人?而且还玩到自己离着见上帝不远的地步?
“啊~~!”老头的一声惨叫,他那带着大珍珠戒指的手指硬是被我给剁了下来,鲜血顿时喷了咱一脸。
既然戒指得到了,老头也就没什么用处了。我随手把老头的胳膊一扔,再次使劲的撸起了戒指。
噗!戒指没被我给撸下来,那个大珍珠到是由于承受不住力量从戒指上弹了出来。弹出的珍珠飞上了空中,在月光的照射下散发出无比柔和的光芒。
“哇~~”看到如此的景象我情不自禁的张大嘴巴赞叹道。
飞在空中的珍珠忽然之间仿佛有了灵性,没有按照物体的自由落体定律向下坠落,而是突然一个冲刺飞进了我那张开的嘴巴中。
“嗯~~”珍珠钻到我嘴里的时候正是我咽唾沫的时候,一下子。这颗我刚得到的珍珠就这么被窝吞了下去当作美容护肤品了。
“你居然……你居然把圣珠……不可饶恕!”老头发疯的喊着,整个身体犹如吹气球般涨了起来。
我看着老头的表情,心里多少有些发虚的问道:“什么生猪?”
“跟我一起见上帝吧!”老头说完这话整个身体涨到了极限,此时我的肚子也发出一阵强烈的白光,黑暗的小屋一下子如同白昼一般。
轰隆!一声巨响,我的眼前一阵红光过后,就彻底的晕了过去。
第二章 上门女婿?
“醒了!快看他醒了!”“这人命还真大……”“是啊是啊……从天上摔下来都没死,命……”“!·#¥%……—”
我昏昏沉沉的睁开眼睛,全身阵阵的刺痛让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了一声。“啊~~。”
看着眼前眼前这些身穿粗衣粗布奇装异服的人,心里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这些家伙是谁啊?老子怎么会在这里?’
想到这里我本能的想坐起来,谁成想我的小腰提出了严重的抗议,一阵钻心的疼痛让我这刚坐起一点的人又倒在了床上。
“你醒了?别乱动,你伤的可不轻,要多休息。来先吃点稀饭填填肚子,你已经昏迷了一星期了。”一个看样子十八九岁,头扎两个麻花辨,身穿花布棉袄,模样俊俏的小妞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来到咱面前。
哇噻!靓妞阿!模样可以跟前段时间网络上那个‘神仙姐姐’有一拼。小妞拿着勺子舀了一勺稀饭在嘴边吹着,样子别提多迷人了。让我几乎怀疑自己是在梦中,不过下体的疼痛立刻告诉了我,这是现实。
我的小弟弟刚想有点反映,突然那里传来一阵疼痛,这地方可不比别的地方,咱的脸都给疼绿了。‘不会是把这里也摔坏了吧?我以后还靠这里吃饭呢。’
“别着急,稀饭要吹凉了才能给你喝,你看看急得脸都绿了。”靓妞看到我脸色变绿还以为我是因为想喝稀饭急得,赶忙对我劝解着。身后那帮身穿粗布的大叔大婶也纷纷点头称是,一个个脸上都朴实的不能再朴实了。
靓妞吹了半天后把勺子递到了我嘴边:“来……凉了,尝一口吧。”
俺乖巧的张开嘴巴享受着美人的伺候。只可惜这样的幸福没有两秒钟就结束了。
“噗~~~~”稀饭刚到咱嘴里,就发出一股腥臭的味道。对于我这个在城市吃惯了大鱼大肉的小混混来说,这东西无异于毒药。我喷出那口所谓的稀饭立马晕了过去。
“他怎么又晕了?不会是稀饭还热吧?”“哎!可怜啊……刚醒来又晕了,会不会是回光返照阿?”众人看到咱再次昏迷七嘴八舌的议论了起来,靓妞更是为自己没有吹凉稀饭伤心的哭了起来。
那哭声让我这假装昏迷的人几次想睁开眼睛安慰她,可是我一想不行啊!醒了还要喝那难喝的东西,而且如果再吐出来,估计这些人就要问我为什么糟蹋粮食了,看看他们那比我小腿还要粗壮的胳膊,还是暂时装晕的好。让我好好的想一下自己现在到底处在什么位置。
短暂的回忆之后,我得出了一个荒唐的结论:我不会是像网络小说里的主角一样,来到了落后得异世界吧?
事情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当我再次假装醒来强忍着呕吐吃完了那碗稀饭之后,问清楚了自己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块叫做玛特兰雅的大陆,在这块超级庞大的大陆,住着玄幻小说里才有的半兽人、精灵人、还有什么魔人、海洋人之类的。人类只不过是这个大陆上的一个种族而已。大陆上三天两头出现各样征战。在这个剑与魔法的时代,各种生物为了生存组成各样的俑兵团、俑兵队、赏金猎人工会。
当听说这里是一个剑与魔法的时代,俺的精神立刻兴奋了起来。剑与魔法啊!玄幻小说里的主角们只要来到这个地方,没有一个不牛比轰轰,个个都是魔法天才、武学天才。整个大陆的美女见到主角没有不忘上朴的。
可惜俺的热情没有持续上几分钟,就被给咱喂饭的小妞几句话给打击光了。据她所说我目前所在得地方叫做遗忘的山脉,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几千平方公里到处都是高山森林,魔兽跟城里路边的大白菜一样满地跑。只是这些魔兽从来不出这片遗忘的山脉,也很少攻击山脉里的原著民。不过若是原著民四处乱窜,这些魔兽同样也会毫不客气的吃掉他。
听说当年有个狂人想把这块山脉划入自己的版图,带着强大的军队屠杀山林里的魔兽,最后这个狂人跟他的军队全部成了魔兽们的食物。狂人的地盘也被其他国家给占领了,此后遗忘的山脉除了偶尔有俑兵队来这里混混,已经很少有人进入这块地方了。
小妞这么一说不是明摆着告诉咱:哼哼!小子,你给老娘乖乖的呆在这里传宗接代,出去鬼混想都别想。
哎!看来这年头并不是所有来到异大陆的人都能混出人样的,比如咱!看情形只好当一辈子种田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醒来以后,身体的复员速度快的几乎可以说是吓人。才七天的功夫,我身上断掉的骨头全部长好,伤口也完全愈合不说,更夸张的是咱身上居然没留下一个伤疤,就连以前在街头打架留下的老伤也完全消失不见了。
正在我无聊的坐在床榻上看着门外时,给咱送饭的小妞爱丝莉·玛特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给你,伤既然都好了,就洗把脸吧!”爱丝莉说完之后红着脸看了咱一眼转身匆匆离开了房间。
哎!说来也是,自从受伤倒现在我还真没洗过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