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隋末的王牌特种兵-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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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出去以后,刘子秋才问道:“赵凌,那些人怎么样了?”
刘子秋说的这些人就是金波留在威定城里的耳目。当初慕容夸行因为瞧不起金波的为人,在撤离威定城的时候,却把金波的家眷和汉人手下都留了下来。金波的妻儿后来被宇文敬掳走,那些汉人手下害怕受到牵连,便躲了起来。为了掩饰身份,他们还开了几家客栈、酒肆做伪装。城里连居民都没有几个,这些客栈、酒肆自然就没有生意,他们却干得热火朝天,便引起了赵凌的注意,派人暗中监视,果然发现了问题。
赵凌得意地说道:“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属下的掌握之中,是杀是抓是放,全在主公一念之间。”
刘子秋沉吟道:“今天夜里,军队调动频繁,肯定会引起那些人的注意,却不能让他们把消息泄露出去,以免引起慕容伏允的警觉。但暂时也不方便动他们,留着他们说不定还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这样吧,先下令实行宵禁,待明天军队调动完成,再允许他们走动。但有一条,不许他们接近城墙,免得让他们发现城头上全是妇孺在守卫。”
……
文昊披挂整齐离开了军营,身后跟着几名士兵,赶着几只母羊,担了两担肉干,往家中走去。在八位千夫长当中,文昊的任务最为重要,甚至决定着此次计划能否成功。同时,他的任务也最为凶险,因为他是作为诱饵,要将敌人的大军引入托素湖的埋伏圈。此去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他想在临行前再见樊梨花一面。
虽说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也就是在府衙门口那一次,樊梨花对他说的话稍微多一些,以后又恢复了冰冷。无论文昊怎么献殷勤,樊梨花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到了小院门口,文昊忽然踌躇起来,跺了跺脚,吩咐道:“你们把东西送进去,我回军营了!”
第70章 抄了后路
文昊并未灰心。这些天,他按照刘子秋说的,拿了出攻城夺池的勇气。尽管樊梨花依然对他不理不睬,但他能够感觉出来,樊梨花脸上的冰霜似乎有了融化的迹象。但这一次却不同,他出去以后恐怕就再也回不来,却不忍心继续招惹人家姑娘。
就在文昊要转头的时候,忽听“吱咯”一声,院门开了,樊梨花冷着脸倚在门边。
文昊却不好再走,硬着头皮上前说道:“樊姑娘,这几天我都不回来了,送些肉干过来,小红会挤羊奶,这几只母羊交给她就行了。”
小红就是刘子秋赏赐给文昊的那个婢女,现在负责照顾樊梨花的起居。
“要出征了?”樊梨花是军户出身,这种情景再熟悉不过了。
毕竟此次出征属于军事秘密,文昊起初还想找个理由搪塞过去,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恩。”
樊梨花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话。
“那我走了,你自己保重。”文昊心里空落落的,甚觉无趣,狠了狠心,转头便走。
“你也保重,我还想要一只你捉的蝈蝈。”樊梨花的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这个铁血硬汉身子为之一颤,终于还是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看着文昊渐渐远去的背影,樊梨花眼中竟似有了几点泪花。今天直到中午,都不见文昊前来献殷勤,樊梨花便隐隐感到有什么大事要发生。整个下午,她都的些神不守舍,几次莫名其妙地走到院门后面,果然得到了文昊出征的消息。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文昊对她的好,仿佛一粒粒种子埋进了她的心里。这些种子刚刚萌芽,播种的人却要远离,真是造化弄人,樊梨花忽然有种想要大哭一场的感觉。
……
时间紧迫,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拿下威定城,慕容伏允也在整军开拔。同往常一样,每遇征战,打头阵的都是鲜卑以外的其他部落。在西海这处土地上,除了鲜卑人以外,最强大的部落有四个,那就是拓跋木弥的党项拓跋部,蒙兀扎的室韦部落,细封野利兰的党项细封部和浑罗的铁勒部落。
拓跋部已经是第二次拒绝了他的征召,令慕容伏允恨得咬牙切齿,但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只有等收复威定城以后再找拓跋木弥算账了。而蒙兀扎的室韦部落已经彻底并入了所谓的西海族,消息是金波留在威定城的耳目传出来的,绝对可靠,更是指望不上。
现在,打头阵的任务便落在了细封野利兰和浑罗的肩上,他们两个各领着三千本部青壮,充任了左右先锋。
慕容伏允自引着一万三千名鲜卑骑兵担任中军,这也是西海鲜卑人最后的力量了。根据金波搜罗回来的情报,刘子秋的手下一共只有八千多人,还是由各路人马拼凑起来的杂牌军。因此,对于这次战争,慕容伏允胸有成竹,即使以鲜卑人自己的实力,也占据着绝对优势。他之所以还要召集其他部落,一来是想尽量保存实力,二来是要向那些部落首领宣示,自己才是这片土地的主宰。
在他的后面,则是由其他小部落组成的军队,人数也有一万余人。这支军队的任务是驱赶牛羊,运送草料,相当于当日杨广西征时,刘子秋他们所在军队担负的角色,也就是役夫和民夫。
……
浑罗担任的是左路先锋,他的部落驻营地是在哈拉湖畔。这是一个比托素湖略大一点的咸水湖,位于巴音郭勒河的北部,距离乌兰达坂山以东约三百里。他已经不止一次被慕容伏允委派为先锋,但得益于小心谨慎,每次作战,他的族众伤亡都不大。只是这一次作战的对象让他有点犯怵。
拓跋元居的那场婚礼,浑罗至今仍记忆犹新。刘子秋展示出来的武力,有如天神一般,尤其是巨石顶上的血手印,还时常出现在他眼前。
最可怕的是后来发生的小山谷那一战。那场战斗并没有在西海荒原传扬开来,但浑罗却知道。他与蒙兀扎一向走得很近,当乌云将族人迁往威定城时,他便得到了消息,而且是从小山谷战斗中幸存下来的室韦战士亲口告诉他的。整整六千名勇士,最后能够走山谷的只剩四百多人,还是刘子秋法外开恩,否则,一个活口都不会留下。那名室韦战士还亲眼看见西海军一箭射空了克烈的头颅,据说动手的只是刘子秋手下的一名将领,还不是刘子秋本人。
浑罗满腹心思走在队伍中间,忽然遇到了一处小水塘。水塘很浅,全部结成了坚冰,战马踏在上面如履平地。走过去很远,浑罗忍不住回头张望。阳光下,那处小水塘闪着异样的光彩,像极了被刘子秋拍入地里的那块巨石。
“全部停下!”浑罗心头一阵慌乱,连忙唤过一名心腹,吩咐道,“浑特拉,你派几队斥候去前面探下路径,后面也要派,而且要多派一些!其他人原地扎营!”
浑特拉迟疑道:“大人,咱们才走了两个时辰,不用这么谨慎吧。”
浑罗摇了摇头,说道:“这一仗不能打。”
浑特拉诧异道:“大人的意思是?”
浑罗突然手一挥,悄声说道:“你亲自带几个人去威定城,向刘大人报信!”
“啊!”浑特拉吃了一惊,说道,“如果被国主知道了,那可就……”
浑罗说道:“我有预感,这一仗打完,慕容伏允的下场只怕比车我真山那一仗还要惨!”
……
细封野利兰没听说过在那处无名的小山谷发生过一场极其惨烈的战斗,但他却清楚拓跋木弥的心思,只要刘子秋一死,他仍然可以娶拓跋千玉回家。所以,这次担任攻打威定城的右先锋,细封野利兰表现得比以往还要积极。
他的部落营地在鱼卡河以西的大柴旦谷地,绕过柴达木山南麓,经过一天的行军便可以越过托素湖,再有一天就会兵临威定城下,这条线路也是慕容伏允选定的主攻方向。
在接到命令的当天晚上,细封野利兰便组织青壮出发了。他要抢在所有人前面第一个进入威定城,因为他看中了那天跟在刘子秋身边的女人。他知道,那是金波的女人。如果等大家都进了城,那个女人肯定要回到金波身边。只有他第一个进城,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个女人弄走藏起来。
党项羌人与西海的其他部落不同,他们半耕半牧,饮食除了牛羊肉,还包括各种谷物。大部分游牧部落的牧民因为以肉食为主,以致缺少某种维生素,一到了晚,便看不清楚野外的东西,也就是患上了后世所说的夜盲症。但党项羌人因为常食谷物和蔬菜的原因,却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夜间行军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经过大半夜的艰苦行军,细封野利兰率部绕过了柴达木山,抵达了塔塔棱河南岸。他拿着一张简陋的羊皮地图,大略估算了一下距离,看看天亮之前能不能赶到托素湖,就见前方一骑马飞驰而来,马上的骑士身中数箭,已经奄奄一息,正是他派出去的斥候骑兵。
细封野利兰大吃一惊,问道:“快说,究竟出了什么事?”
那名斥候骑兵断断续续地说道:“前,前方有大队敌,敌人斥候,弟,弟兄们全死……”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这名斥候骑兵就断了气。
能够被选作斥候骑兵的,不仅骑射一流,而且都十分机灵。能够将他派出去的一队斥候骑兵全部歼灭,对方斥候骑兵的规模肯定不小。而斥候骑兵的规模往往决定了大军的规模。这支大军会是属于谁的?出现在这里又是要干什么?细封野利兰犯起了嘀咕,连忙命人点起火把,再次研究起那张羊皮地图。
根据慕容伏允的说法,刘子秋手下不过八千人,而且骑兵的数量不足三千。刘子秋为了守城,不可能将所有的军队都派出来,最多也就是三千骑兵罢了。以三千骑兵的实力想要在荒原上对抗鲜卑大军是不现实的,刘子秋不会这么傻。如果这支突然出现的军队是属于刘子秋的,那他的目的会是什么呢?
“不好!”细封野利兰的目光忽然就落在了大柴旦谷地,“他是想抄了我们的后路!”
细封野利兰替慕容伏允打头阵,做贼心虚,也认为刘子秋会去对付他。而且他认为刘子秋的理由会很充分,再怎么说,自己也算是刘子秋的一名情敌吧。想到这里,细封野利兰连忙下令道:“快,撤回去!”
党项人的骑术同样精湛,随着这声令下,前队变后队,后队变前队,刚才还在朝东进发的大军,潮水般向西退去。细封野利兰父子本来在队伍前列,这下变成了断后。
忽然,就听到身后马蹄阵阵,那队斥候骑兵竟然寻到了这里,看那阵势,足有数百人之多。
细封野利兰的次子细封也脱性情骁勇,早就按捺不住,大声说道:“父亲,他们不过几百人,干掉他们吧!”
不等细封野利兰答应,他已经拨转马头,带领自己部下三百多人杀了过去。
第71章 追!
细封野利兰急得大喊,但战马奔行如飞,细封也脱早就追着那队斥候骑兵去了。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细封野利兰又怎么能弃之不管?但是,细封野利兰不会像儿子那样鲁莽,只带几百人便追杀过去。于是,细封部的党项勇士们再次上演了一次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的闹剧。
骑兵的速度在荒原上发挥到了极致,但是细封也脱和那队敌人斥候还是失去了踪影。幸好在火把的照耀下,白雪上蹄印清晰,循着蹄印追下去,沿途不时可以看到倒毙在路上的骑士和战马。
细封野利兰认出来,这些人都是他部落中的勇士,细封也欢的手下。
“快!追上去!”见此情景,细封野利兰心头一紧,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头。
斥候的任务就是发现敌人的踪迹,判断敌人的意图和规模,一旦被敌人发现,最正常的反应就是赶紧撤退,绝对不会和敌人缠斗。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一追一逃之间,双方箭来箭往,互有死伤,但追的一方总要占些便宜,伤亡也会少于对方。而现在的情形不同,地上躺的都是细封部的战士,对方的斥候却不见一人。
追出去十多里地,终于在路边发现一具敌人斥候的尸体,细封野利兰赶紧跳下马查看。
这名斥候外面穿着短袖窄衫,里面是一件铁甲,铁甲里面还有一件皮甲。如果再翻看下去,还有几件丝绸衣服。斥候背上中了两箭,都被铁甲挡住,入肉不深,只是些皮外伤,并不足以致命。真正的要了他性命的是后颈上的一刀,刀口齐整,足见所用之刀极其锋利。
荒原上缺少铁器,就连慕容伏允和许多鲜卑贵族都不会装备铁甲,不是装备不起,而不是不舍得。这名斥候既有铁甲又有皮甲,可以砍是刘子秋的部下。同样的道理,一般的部落武士所用的弯刀都极其普通,因为不可能炼制那么多的镔铁,在追击过去的数百人当中,也只有细封也脱才装备有一把好刀。
这时,有经验的部落勇士也察看完了地上的蹄印,说道:“敌人的斥候在百人上下,另外两三百匹都是空马。”
游牧部落在作战和长途行军时最常用的办法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