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国色 >

第14章

国色-第14章

小说: 国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师,经过一个冬天日日不辍的练习,刘楠的箭术突飞猛进,现在只要他想,基本就能射中那些体积小而又快速移动的小动物们,当然,距离百步穿杨这种高端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不过按照许众芳的说法,他的弓箭已经小有所成,只要勤加练习,就算拿到战场上对敌也不吃亏了。

许众芳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对刘楠更是分外疼爱,自然倾囊相授,刘楠遗传了刘远不爱读书的性格,性格却比刘远更加豪迈粗放,正好合了许众芳的胃口,每次许众芳来看刘桢他们,实则倒有大半时间是跟刘楠待在一起的。

两人在林中练了大半天的箭术,兴致上来的时候,许众芳还把当年自己在军中的经历讲给刘楠听。从这位三叔的口中,刘楠才知道当年自己老爹其实已经当到了百将,也就是两百个士兵的头目,比造反的那个陈胜职位还要再高一阶,只不过他不喜欢待在军中,而且还想着回乡用自己的履历把老娘从奴婢身份换成庶民身份,所以才诈残回来,否则以他的能力,应当还能往上提升的。

刘楠听得向往不已,也为老爹惋惜不已,金戈铁马,驰骋沙场,这种生活对他一个满腔热血没地方使的少年来说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只是这种想法刚提出来,后脑勺就挨了许众芳重重一下:“你道军中有多好!昔年七国争雄,死者不计其数,光是白起坑杀的赵军就有四十万之多,若非走投无路,谁愿从千军万马中去搏一条生路?不过都是形势逼人,迫于无奈罢了,真正能从军中升至高位,得到官爵的,千人中也不及一二,与你阿父和我一同从军的那些弟兄,有不少早就变成白骨了!”

那头许众芳在对刘楠进行思想教育,这边张氏和刘桢已经将昼食准备好了。

张氏现在已经很习惯山居生活了,她毕竟比刘桢多了几十年的土著生活经验,很多时候刘桢还茫然无措的时候,她就已经拿出解决的办法了,就像前阵子他们的盐用完了,许众芳一时还没来,张氏就制止了刘楠想要下山的念头,带着他们找到一处羚羊和小鹿经常会去舔舐的石头,用刀子将石头上面刮下一层,调入饭羹里,那天的豆饭果然就带了淡淡的咸味。

自那之后,刘桢就不敢对古人的生活智慧有任何小觑了,她很明白,她所拥有的优势,不过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的阅历和心智,但是这种阅历,还得过几千年才能用上。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她所需要做的是多听多学习,而不是仗着自己没有喝那碗孟婆汤就能瞧不起古人。

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情况下,张氏反而坚强起来,担当起名符其实作为一家主母的责任,不过她要做的事情太多,幼子刘槿现在还是嗷嗷待哺的哺乳期,刘婉勉强算是懂些事了,偶尔能帮着照看弟弟和妹妹,但要达到刘桢那种负责全家伙食的早熟程度肯定是不可能的,她跟刘妆时常还会因为半夜不明野兽的嚎叫而吓得哇哇大哭。

不过幸好小孩子善忘,刘家一直以来的生活都过得比较清贫,就算是刘远晋升之后的好日子也没来得及在她们心中留下太深刻的痕迹,在最初闹了一段时间之后,她们也就消停下来了。

白天刘楠和刘桢到附近去摘果子捕鱼的时候也会把她们带上,当然,在刘婉和刘桢哭闹的时候,她们的兄姊也绝对不会纵着她们的,而这个时候张氏往往都会站在刘桢他们一边,支持对两个幼女的管教,不像从前那般宽松。

前途未卜的环境使得全家人前所未有地团结起来,感情反而远比之前来得好,这也算因祸得福了。

等到一锅热气腾腾的山菇野菌汤做好,许众芳和刘楠也满身是汗地回来了。

“阿母,我可闻到肉味了,莫不是今日食肉?”刘楠抽抽鼻子,一脸馋样。

张氏笑道:“你昨日猎来的那两只野兔,阿桢还在处理呢,你们先喝点汤,马上就可以吃了。”

汤锅里放了点腌肉,还有各种各样的野菇,肉汤作底,野菇则把汤提得更鲜,什么调料都不必再加,这一口下去,味道能马上流淌七窍,鲜美得让人想把舌头也吃下去。

许众芳大口大口地喝着,一边不吝赞美:“我看嫂嫂你们这里吃的一点都不比在向乡的时候差,还有阿桢这般巧手,只怕伊尹、易牙再世也不过如此了!”

说话的工夫,刘桢已经把她在屋后烤好的兔肉端出来了,两只野兔的分量不多,要是整只下去烤,实际上也没有多少肉,于是刘桢把肉分成一块一块,用细长的树枝把兔肉和一些春笋,野菇串在一起,再放上去烤,这样既保证每串树枝上都有几块兔肉,看上去品种也丰富了许多。

果然,烤肉串端出来的时候大受欢迎,虽然实际上每个人下肚的兔肉不多,但最后总算也吃饱了,刘婉和刘妆则缠着刘桢下回再做。

刘楠拍着胸膛豪言:“我的箭术已经大有长进,以后猎物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让妹妹们能顿顿吃上肉就是!”

张氏摇摇头:“你不必纵着她们,她们自来到山中之后,也没吃过什么苦,现在身形都比原先要胖了!”

刘桢瞧了瞧,忍不住扑哧一笑,还真是!刘妆脸上的肉厚了一层,看上去更像一个白胖包子了,想来是成天在这里跑跑跳跳,食欲反倒更大了一些。

最小的刘槿也被抱出来晒太阳,小手不停地挥舞着,好像要抓住透过树叶间隙投射下来的阳光,嘴里也跟着啊呀啊呀地叫。

许众芳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他的家眷现在已经从娘家被接回来了,他每天还要下田务农,春季正是播种的时候,所以许众芳实际上是很忙的,刘楠和刘桢送了他一程,临走时许众芳还转告了姬辞的话。

“姬小郎托我告诉你,读书练字都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让你须得坚持日日不辍才好。”

刘桢自是应下了,心中一阵温暖。

姬辞这个朋友待她实在是没话说的,书籍在这个时代属于非常宝贵的财产,他却不计较刘桢他们已经是逃犯家眷的身份,依然送书过来,这其中还得冒着被他的长辈发现的风险。

所谓患难见真情,亲人如是,朋友亦如是。

许众芳说姬辞会找机会来看她的话,转眼就被刘桢忘到脑后去了,她并不认为姬辞会真的跑到这里来看她,即使他愿意,姬家人也不可能同意。

然而五天后的一个午后,当刘桢坐在山溪边的桃树下看累了竹简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刚刚抬起头,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

从站姿来看,姬辞想必已经站了好一会儿,而不是刚刚停下脚步的模样,实际上,刘桢也才两三个月没有见到他,但感觉却变化很大,少年依旧清隽秀致,却褪去了雌雄莫辩的姣好,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清晰的棱角,和日益沉稳的气度。

“哎呀,阿辞,你长高许多了!”

久别重逢之后的第一句话,就让姬辞哭笑不得。

第 17 章 。。。

在刘桢发现自己之前,姬辞已经站得有点忘记了时间。

温暖的春季里,潺潺的溪水旁长满了缤纷的野花,而满树的桃花下,介于少女与女孩之间的刘桢正娴静地坐在那里,手中捧着竹简,低首看得入神。

她的头发好像又长了些,已经垂到了腰际,然而却没有被束成总角,而是像以前一样,只编成利落的辫子,随着她低头的动作,辫子从后面垂落下来,软软地搭在肩膀上,衬得肤色更加白皙。

她看上去比我所见过的女子都要美丽,即使她还很小,姬辞这样想道。

姬辞跟随父祖出席过郡守的宴会,见过不少所谓的贵族女子,姬家的女眷也是在世家教育的熏陶下长大的,气质行止都与普通乡野村民大相径庭,但是在他看来,这些人加起来,也没有刘桢给他留下的印象深刻。

秦始皇禁《诗》《书》,在外面是不能谈论的,但却不妨碍姬辞早就把这两卷书的内容都倒背如流了,少年所能想起用来形容眼前景致的句子,瞬间就在眼前一句接一句地闪过。

然后,他就一直处于神游的状态。

直到刘桢出声。

虽然知道对方没法读出自己的心思,姬辞仍然不由得脸红了起来。

他走过去:“阿桢,好久不见。”

刘桢奇道:“你的脸色看上去很红,是被太阳晒多了吗,我们回去罢!”

姬辞忙道:“不,不用,我这是走路走的!”

赶紧又换了个话题,“这卷书你还没看完吗?”

刘桢抿唇一笑:“看了三遍,只是好书不嫌多读,每次读都有不同的体悟,所以有闲暇便多看几回!”

情窦初开的少年有点小羞涩,也没了之前跟刘桢相处时的淡定自若,这个话题说话就有点不知道说什么的尴尬,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若是你喜欢,我以后会常来,给你带书的。”

“好啊,那就多谢你了!”刘桢也不客气。

两人说说笑笑,朝屋子的方向走去,张氏早已得知姬辞随许众芳上山来的消息,亲自迎出来道:“如今刘家已是逃难人家,负罪在身,蒙小郎不弃,还前来探望,刘家上下实在感激不尽!”

姬辞忙道:“刘家阿母客气了,阿楠与阿桢俱是我友,为友者便该同甘共苦,许家阿父为了朋友甘愿以身犯险,此等义举正该是我该学的,与许家阿父相比,我还差得远呢!”

许众芳哈哈一笑:“好小子,既捧了自己,又说了我的好话啊!”

姬辞笑笑没说话,拱手又是一拜。

老实说,张氏看姬辞,那是越看越满意。

论家世,论人品,别说在向乡,哪怕是放眼整个颍川郡,姬辞都是非常出众的,更别说姬辞与刘楠年岁相当,跟刘桢更是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刘桢今年九岁,再过两年,差不多就可以议亲了,张氏虽然不是她的亲生母亲,可从小到大带了这么多年,当然也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

照这个标准来看,姬辞就是张氏所能想到的最好的人选了。

但很可惜,如果换了从前,刘远还是县尉的时候,说不定联姻还有可能,但现在他们一家已经成了逃犯,连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座山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跟姬家结亲了。

姬家也万万不可能接受自己的嫡长孙娶一个父亲是逃犯的女子,甚至成为未来的宗妇。

想到这里,张氏看了看刘桢和姬辞站在一起,珠联璧合的模样,只能暗自叹息,为自家的命运不济,也为刘桢可惜。

姬辞说到做到,自打跟着许众芳来看过刘桢他们,自己又认了路之后,只要一有空,他就会上山来探望,随身还带着书简,准备带给刘桢换着看的。

当然,这个时候,由于外面的造反形势愈演愈烈,造反大军的火苗已经有窜烧到颍川郡来的趋势,长社县令压根就顾不上去管吴功曹和刘远逃跑的事情了,他在忙着响应朝廷号召,征集丁卒去跟反贼打仗,萧起也已经外调到阳翟县去了,高升了,所以其实刘家的事已经不算大事了。

碍于长社县还是那个县令当家,张氏他们并不能马上下山,但是姬辞一个世家子弟成天往山上跑,落在细心的人眼里,还是能看出一点由头的,只不过没人去举报罢了,否则张氏他们断然不可能这么安安生生地在山里住着。

多了一个姬辞,对于刘桢来说,不仅是意味着她有新书籍可以换着看,对于张氏他们而言,其实也是多了一个可靠的消息来源。

姬家是世家,又是郡守的座上宾,得到消息的速度远比许众芳来得快。

从他的口中,张氏他们也能知道外面现在的局面。

起事者并没有像很多人预料的那样被很快消灭扑杀,造反的人反而越来越多,造反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从各地涌来的人纷纷加入了反贼的队伍,这其中还包括了不少旧日六国的贵族,秦军与反贼厮杀,其中各有胜负,秦军死了不少人,造反的一方也没讨到多少便宜,也有一些秦朝官吏,怵于反贼形势,直接投降加入造反的阵营。

这些事情,说的人娓娓道来,听的人却惊心动魄。

张氏虽然受限于出身,眼界谈不上广阔,但她也知道,眼下情形,只有秦朝倒了,又或者现在这个皇帝挂掉,他们一家的罪名才能洗脱,所以每当听到姬辞说又有哪路造反大军跟秦军死磕上的时候,她都会喜形于色,拍手叫好,恨不得秦朝明天就倒闭,这样刘远也就可以回来了。

如是等到六月的时候,姬辞果然不负众望,带来一个更加震撼人心的消息。

最重要的是,这个消息与刘家大大有关。

据说刘远带着那批跟他一起出逃的囚犯投奔了张楚王,加入轰轰烈烈的造反大军了!

张氏他们简直惊呆了。

刘桢有史以来第一次张大了嘴巴像个傻瓜一样失态,脑海里想的是:我老爹竟然去当反贼了!

刘婉刘妆他们还小,根本不知道这个消息的震撼性,还呆呆地看着众人呢。

热血少年刘楠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