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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喜盈门-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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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菲实在是对和艳儿搞好关系不感兴趣,有些懒懒的,想让娇桃送去就算了事。花婆子拉着她絮絮叨叨的讲了一大通官家小姐该有的风度和礼仪,又说不管别人怎样,自己该做到的一定要做到,这样别人说起来,怎样都不会把是非说到自己身上。

明菲知道花婆子说得极对,但她实在是厌烦透了艳儿那张和汪氏形神俱似的刻薄嘴脸。被逼无奈,只得在花婆子的监视下,慢吞吞的寻到艳儿房里,当着村子里那群来凑热闹的女孩子们的面,将那盒子递给她,笑道:“艳儿姐姐大喜。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一点心意而已。”

看见明菲来送东西,在村中相识的姐妹面前给自己长了脸,艳儿心里还是高兴的,但二人的仇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可能因为这么件事儿就忘了。

因此艳儿撇撇嘴,接过明菲递上的盒子,随手扔在桌上,淡淡的道:“谢了。”也不请明菲坐,别过头和其他女孩子们谈笑起来,完全视明菲为无物。

倒是那群女孩子,原来虽然觉得明菲命不好,不敢多交往,但也不是真的讨厌她,又见明菲如今打扮完全不一样,穿着崭新的粉蓝缎子镶银鼠皮袄裙,脖子上还挂着个明晃晃的金长命锁,显得粉妆玉琢的,身后还跟了个穿绸着缎的体面仆妇,都有些不自在,不敢配合艳儿的孤立计划,有人立刻就站了起来给明菲让座。让座的人就被艳儿狠狠的瞪,一来二去,就冷了场,艳儿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

明菲拿眼睛看着花婆子,看吧,你一定要我来,人家给我难堪了吧?我冷了人家的场,人家更恨我了吧?现在看你怎么办?让我怎样才能完美退场,而不是灰溜溜的溜走?

花婆子收到明菲的目光,笑了笑,上前行了一礼,道:“艳儿小姐何不打开盒子,看看这对耳环可喜欢?这镶玉耳环,是我们夫人从花满楼亲自挑选的,原本是三小姐的心爱之物,但她听说正好和夫人送您那套簪子配一套,就毫不犹豫的拿出来了。”

艳儿心中已是动了意,却不想当着明菲掉价,但禁不住周围想长见识的姐妹们的撺掇,表情极不自然地打开了锦盒。花满楼是水城府最有名的银楼,做出来的东西向来以精致美观出名,这银耳环虽不是上品,但在村人眼中,也是够耀目的了,自然是得了众人的交口称赞。

于是,明菲明显感觉到众女看她的目光又不一样了,除了羡慕,还有一丝向往。众人又要艳儿将同知夫人赠的添妆拿出来看看,艳儿不肯,坐着不动。但此时气氛与先前已经完全不同,热闹了起来。

花婆子见机示意明菲告退,明菲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道:“艳儿姐姐,各位姐姐,你们慢慢聊,妈妈布置给我的功课还没做完,我就不陪你们了。”

除了艳儿没起来外,在座的其他女孩子都站起来与明菲告别。艳儿冷哼了一声:“草鸡变凤凰了。”

明菲充耳不闻,出了艳儿的房间,就看见芳儿咬着手指站在门口,脸和手冻得红彤彤的,垂着眼帘不知在想些什么,听见脚步声响,她立刻回头,期盼的望着明菲:“菲菲。”

“芳儿你找我?”明菲刚往芳儿走了几步,就被身后的花婆子一巴掌拍在背上:“三小姐,背挺直,步子要小要稳,还有你的声音太大了。”

芳儿惊诧的看着明菲敢怒不敢言,无可奈何的表情,畏惧的看了花婆子一眼,连忙把手指从嘴里拿下来,背着手站好,小声道:“菲菲,你是来给我姐姐添妆的?”

得到明菲肯定的答复后,她高兴起来:“你不怪她了是不是?”

明菲口是心非的笑:“不怪了。”啊呀,她很卑鄙的哄骗纯洁天真的小朋友芳儿,而且越哄越顺口了。

看着芳儿灿烂的笑容,明菲有些不是滋味。如果明日艳儿果然出了个大丑,芳儿又知道了是她干的,指不定会有多痛恨她呢。因为心中内疚,势必要做点什么才会好过一点,于是拉了芳儿低声道:“将来我送你全套,比这个还要好。”

芳儿愣了愣,脸火烧一般红起来,看了花婆子一眼,低低的道:“只要你别恨我们家的人,就比什么都好。今日事情很多,我先走了。”

明菲的手里还残留着芳儿手上的暖意,身上的新绵袄裙也很温暖,她却觉得那冷风一阵一阵的吹。没有人是傻子,再小再善良的孩子也有属于她的敏感和直觉。经过灰灰这件事,她对吴家的敌意,特别是对汪氏和艳儿的那种敌意,又怎能瞒得过芳儿?

第二日一大清早,花婆子就将明菲从温软的床上挖起来梳洗进食,嘱咐她道:“小姐,今日吴家的人和事都会很多,人多事杂,说不定什么阿猫阿狗都会出现。您得趁早把该做的做好了,无事就不要出去,有事也让娇杏代劳。”

虽然早就猜到吴家院子小,花婆子定然不会让她出门,但明菲还是很郁闷,想想外面热火朝天,她却连门窗都不能打开。还有清虚小牛鼻子,若是见不到她,拿不到钱,不晓得会不会闹腾出点什么意外来?

天刚亮,吴家的小院子里便已经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吴氏是第一次嫁女,哭得眼睛都肿了,艳儿也哭得不行。明菲在屋里听到外间的欢声笑语和间接传来的那几声哭,心里越发闷得发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在她的胸腔里横冲直闯,几乎就要冲破她苦苦维持的笑容和淡定,如疯魔一般的冲出来,撕裂她的心。

她想起当初她和那个人要结婚时,刚开始也是那么热闹。那些天妈妈又是心酸又是喜悦,总有说不完的话要和她交代。她不耐烦的对那个人说:“就在本市,以后又不是见不了面,这么啰嗦。”

他干笑着,有些惴惴不安的说:“你父母舍不得把你嫁给我是不是?要不然,咱们推迟一段时间,等他们适应适应?”

“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了,怎么推迟啊?”她笑:“他们也不是舍不得把我嫁给你啦,他们很喜欢你的。你这么好,对他们又那么好……”

当时他脸上的笑容就有些勉强,她再说什么,他都心不在焉起来,她想当然的认为,这段时间准备婚礼的事让他累着了,还催他早点回去休息,第二天早上来见她。哪里会想到,当天晚上他会和她的好友一起痛哭流涕地跪倒在她和她父母的面前,哀求她们放过他们还有他们那个未曾出世的小崽子?

当时她家里还有从老家赶来参加她婚礼的亲戚,她难过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机械的看着他和那个女人的嘴唇一张一合。那个女人见她不说话,竟然膝行到她面前拉着她的衣服说:“晓曦,你成全我们吧,我知道你一向都是最善良大方的,从小都舍得把自己好吃的好玩的分给我……难道你忍心看着我们一家三口被活生生的拆散,忍心让我未婚生子,忍心让你的小侄子成为私生子?”

她气得眼前发黑,举起手想狠狠抽打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一耳光,他却识破了她的意图,扑上去拉住她的手哭:“晓曦,你打死我吧,都是我不好,她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孩子,我如果不和她在一起,她哥哥不会放过我的……”

哦,对了,那个女人的哥哥是本市一个很出名的政坛新秀,她忘了他正好在政府部门工作。她到底没能搧下那一巴掌,只能木愣愣的看着老父亲为她收拾残局,强撑着一口气把那对贱男女赶出去,然后瘫倒在她大伯的怀里,从此再没醒过来。

第二十二章 起点(三)

“新郎官来啦!”喜乐自窗外响起,锣鼓索拉震天的响,鞭炮响起来,人们欢呼着,忙着关门堵新郎,喜悦而忙乱。明菲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继续沉浸在往事里。

父亲火化的那天妈妈一夜白发,第二天就有些不对劲了,刚开始只是有些糊涂,每天都问她爸爸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接着有一次出去买菜后,就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医院最后确诊是得了老年痴呆,她痛苦的抱着头在街边花园里大哭了一场,却看见了那对狗男女的新婚花车。好热闹,红的玫瑰和白的百合配在一起真的很热闹。

他们没有人和她说过对不起。同事和她说,如果不是她的脾气太好,凡事总往好处想,是个滥好人,人家也不敢把她欺负到那份儿上,把她的父母活活气成那个样子,她也不会家破人亡。她们鼓动她报复,她无奈的说,怎么报复?把他们杀了吗?

同事狠狠的说,那也不能就这样便宜那对狗男女,你爸爸被气死了,妈妈成了这个样子,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总得让他们出点吧?她摇头,她开不了这个口。同事说,你不成,我去帮你!那男人真的送了两万块过来,她拒绝见他,让他拿走了。同事恨铁不成钢,隐约是说她活该。她难过的想,的确是怪自己太废物了吧?

才五十多岁的母亲病况很严重,她不敢留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只有请了保姆贴身照顾。失去了父亲的那一份退休金,要给妈妈治病,要请保姆,她机械的奔波在公司里,医院里,家里,面无表情的面对各种各样,同情的,鄙视的,幸灾乐祸的,怒其不争的目光。她的脑海里只想着赚钱,赚钱,重新买套房子,带母亲去大医院看病,同时也离开这个鬼地方。

那时候,她心里还幻想着要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所以别人不乐意加班,她很乐意加班,因为加班有加班费。她也很乐意做兼职,常常为了一百元钱,可以利用周末站在冷风凌厉的街头派发一天的传单。

有人说她可怜,同情她,谴责那对狗男女。但那对男女逢人便说,其实是她不懂得看眼色,只会一味的装好心,装好人博人同情,人家舍不得伤害她,所以才被逼无奈,不得不拖到不能再拖了才上演那一幕,他们也很冤枉。她想辩解,又觉得这个时候说这些有什么用?

于是就有人说她蠢,自找的,她现在拼命赚钱这个样子明显是倍受打击疯魔了,把她当作是失败后走了极端的范例,警告小姑娘们一要防备身边的白眼狼,二要防备失败后心理变态。

闲言碎语就像无法躲藏的,锋利的小李飞刀,嗖嗖的插在她的心上,她不是不难过,但她想,否极泰来,否极泰来,她只要努力,还能翻身的吧?还能找到那个真心真意对她好的人吧?她没有兄弟姐妹,之前最亲近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个狠狠给了她一击的女人,她累了困了,却找不到可以倾诉,可以依靠的那个人。她只能安静而努力的忙碌着,等待新的开始。

但是贼老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更坏的事发生在她泛滥的同情心之后。

那个冬天的夜里,她又是公司里最后一个走的,已经是最后一班公交车,明明已经看到了小区大门,离温暖的家只有几十米了。但那个人躺在地上直打滚,看上去痛苦万分。

她有些惊慌,犹豫了很久,还是上前去问他怎么了?需不需要帮忙?可是那个人用刀抵住了她,颤抖着声音让她把包递给他。

大概是遇上了吸毒的,毒瘾犯了,她还算冷静:“好,我给你,但手机和钥匙不值钱,把它们还给我吧?”

她当时只想着,失去了手机和钥匙,会非常麻烦。没想到那个人什么都没说,一刀就刺进了她的小腹,然后迫不及待的夺走了她的包。他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觉到腹部那个伤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热量慢慢带走。她听见小区的保安大声喊叫,听到了“120”急救车“完了,完了”的声音由远而近,她甚至已经闻到了消毒药水的味道,但她始终还是没能再睁开眼睛。

她即将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里已经成了小孩子的妈妈。真是讽刺啊,爸爸妈妈从小就教导她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妈妈的丈夫,还害死了妈妈的女儿,扔下妈妈一个人混混沌沌的活在这世上。她拉着那个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不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说了一声:“妈妈,对不起。”

那个人和她大声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但她恍惚记得好像是说,就算是想学雷锋,也要懂得判断,把命都送了,实在太蠢了。这是个什么世道啊,不过想学一回雷锋,就把命给送了,她想笑,却只流下两行泪。

她没想过她还能重新活过来,但她清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再也不做滥好人,因为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假如她不是滥好人,她的妈妈又怎会受那丧夫丧女的孤苦凄凉?她那时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后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备的,被虐待到了难以忍受的时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几下,想了很久却始终没下手,反而在两年后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娇桃把一杯温热的蜂蜜水递给明菲,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趁热喝吧。”

“好。”明菲弯起嘴角笑起来,蜂蜜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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