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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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晶等女官都在屏风外等候,内中只有我们三人。
云惊蛰对离魂摆摆手,示意他退下。
离魂颔首,却道:“王爷,这药……”
我自然主动接过来,对他道:“由我来吧。”
他这才退下,走的极慢,如同这儿的女官一样走路静悄悄的。我不想去看他要走到什么时候,凑近了手中捧着的杯盏,闻了闻味道,顿时脸皱成一团,这味儿哦。
“倒掉吧,反正没用。”云惊蛰说,还略笑着,有些洋洋得意的模样。
“我装的,像吧?不比司马博雍差吧?”他已然已经从洋洋得意上生成炫耀帝了!
我看着他,真想把这药倒在他身上算了。
混蛋东西,浪费老子的担心!
怒气酝酿良久,可对上他那苍白的小脸,最终还是消弭于无形。
这种家伙,也不知道我那水心表妹,究竟“心水”他什么地方?
他依旧躺在寝台的被褥里,额上略有薄汗,脸也被热的有些红润光泽,让我十分满意。
他却一张怨妇脸,环视身上四周,而后看着我,许是对我在他面前啃猪蹄特别不满,于是怒道:“我说,你……”
我忙打断他,顺便不忘用油乎乎的爪子威胁他道:“打住,身为病人就要有病人的自觉,你知道什么叫自觉吗?”
他愤懑的看着我,怨妇脸更甚,一字一句道:“阿!肉!你!这!是!虐!待!”
我哼了一声,丢下啃了一半的猪蹄冷笑道:“老子是虐待你又怎么样,我还就虐待你了,谁让你先吓唬让老子在先的,我他妈的足足担心了你一个下午!”
我盯着他又道:“我们是一起穿的,老子告诉你,老子变成了一个尼姑你小子也有责任,现在我就吃定你了,咱们生同生,死同死,你小子要是真的轻易的就挂了试试,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他看了我良久,最后憋出来一句:“阿肉,你这样子,一口一个老子的真的真的没啥气势可言啊……”
我直接给了这小子一巴掌,当然不是打脸,是他小鸡鸡。
我十分愉快的看着他变了脸色。
云惊蛰说司马博雍素来有装病的习惯,而他之所以装病并非他身体没事儿,以弱示人,而是他的身体真的太差,所以他的病通常是真假半对半,以至于现今众人对他突然重病已经习以为常了,也从不敢冒险夺权。
对于这种招数,我也只能苦笑。
云惊蛰将自己装病的责任都推脱到了司马博雍素来有装病的“传统”上,我对此还是只能苦笑。
云惊蛰啃着我剩下的那半个猪蹄又说:“那家伙还阴险着呢,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日子有趣了。”
我看着他毫无形象的,又偏偏神采飞扬的模样,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最后只能递上一块手帕,说:“喏,擦嘴。”
他拿着猪蹄冲我得意的笑,那意思很显然,他手油啊。
我无奈着只能帮他擦了擦嘴巴。
等他终于吃完了,略有些惆怅的看着餐盘中的骨头,半晌,对我说:“阿肉啊,明天你来陪本王小跑吧,本王要锻炼身体。”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还冲我挤了挤眼,那模样真是没得说了,真是糟蹋了那张脸啊!
打住,小跑?
我瞪了他一眼,他脸皮厚的很,对咱的眼神必杀视若无睹。
于是我知道这小子今天装病之举都是提前预谋好的,对于这种奸诈的家伙,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既然没有,那就揍吧!
一直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才摇铃唤人进来,着人收拾了那片狼籍,又命人将饭菜端来在这儿吃。
我看着他郁闷着一张脸往外报一个比一个还清淡的菜名,心中那是一个开怀,咱这真尼姑还有肉吃呢,你小子那身子骨儿也就是偶尔偷吃我半个猪蹄的命了。
我想着还摸了摸他的脑袋,顺了顺毛。
他啪一下将我的手打下来,又握在手里,眸光森然道:“本王还饿着呢!”
我想起我的名字,又看了看我在他手心里的爪子,又有女官这等外人在,自然是奈何不得他。
吃吧吃吧,老子看你舍不舍得吃。
哼!
他的手凉凉的,即使身上盖着被子,身上又披着浅紫色的外袍,这手心依然凉的让我不爽。
这夏天还好,等到了冬天,老子倒霉还要跟他一个寝台上睡,他要是跟这两天的晚上一样,大晚上的用我的肚子暖手怎么办?
还没想完,发现他已经将我的手松开了,一脸得瑟。
咦,这人每每露出这种让人想揍上一拳的表情的时候,通常都是在耍了我之后,难道……
我四下环顾,却没发现异常,正疑惑间,没多久,只闻香味扑鼻,我看着盈步走来的女官手中的餐盘,欲哭无泪。
我的肉啊!
你丫的自己吃素还要让老子陪着你一起吃,混蛋!
那人笑容更甚;眸弯唇扬,很是开怀。
15。惊蛰
……》
幕十五·惊蛰
是司马博雍,还是云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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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装病,云惊蛰就装出了真病的样子来。
早朝自然是不去上了,络绎不绝的奏折一堆一堆的呈上,他都是掀开略看一眼,然后或者扔到一边儿,或者让我拿着他的大印往上一盖。
我一边盖印盖的过瘾,一边想,这人这样乱来不会出事儿吧?
问云惊蛰,谁料他冷笑一声,眼波流转中尽是自负,却在下一瞬趁我仰望着他,居然卑鄙无耻下流的捏了一下我的脸!
我瞪着他。
他自然是对我如此凶狠的眼光视若无睹,反而道:“阿肉,你觉得若我真的将这奏折一一用心批阅,我又能活多长呢?”
我顿时缄默不语。
他这样的身体,又能要求他多少呢?
我又想着我的身份问题,又能这样自在的和他这样相处多长时间呢?
于是我依偎在他身边坐着,轻轻的拍着他的背,感慨道:“有姐姐我在呢,绝对不会让你死的那么早的。”
他自然是将我的手拍掉,笑着,暖暖的笑着,我看着他那脸颊上的梨涡,眸中的神采,心想,所谓的光彩照人说的也就是如此吧。
哈,如果这人知道我用这个词儿来形容他,一定又会差点把鼻子气歪吧?气歪鼻子的美人……噗。
我刚穿越的那会子就在怀疑不喜这个小尼姑的身份。
首先,太巧合了,那尼姑庵中所有的尼姑都知道不喜的来历——爹娘本是租种庵子山下田地的夫妇,后来打仗,爹死,于是顺理成章的娘又嫁人了,将当时出生没多久的她丢给了尼姑庵照看,连一个名字都不曾留下。
那年,太妃就住在了尼姑庵。
不喜再稍大一些的时候就开始伺候太妃,一直到她死。
据说她对不喜不曾很好,但也不曾不好,但越是这般的不好不坏才更让我心生疑惑,既然不好也不坏,那又为何一定要让这样一个小尼姑伺候着?
她身边又并非没有女官伺候。
后来她死不喜也在她死后得了一样的病,自然又是一件疑案。可真让我起了疑心的,还是我刚穿越的当晚,主持师太和不言的对话。
我当时想,我穿越的这人真倒霉,居然是一个私生女。
又想,这摄政王和他哥哥的女人生的孩子——他那哥哥的女人还是他们共同的表妹,这会不会间接影响到我的智商啊?
后来,我得知我要去王府,就想,这阴谋终于要来了?【﹕。。】
穿越本身已经很倒霉了。
我和云惊蛰更倒霉的是一个穿成了尼姑,一个穿成了病秧子。
更更倒霉的是,一个一穿越就当了私生女,一个当了人家的便宜老爸。
当然,我在这一点上,应该比他更悲痛一点,如果我有蛋蛋的话,这种悲痛到了极致的心情,应该可以称为蛋疼。
毕竟么,是我要喊他爸,不是他喊我妈。
我和云惊蛰两个人同睡一张寝台,两个被窝,肩并肩。
我问他:“你说这老天是不是也太狗血了一点了,好好的穿了就穿了呗,还要让我们两个不得不上演一出狗血剧,我可不想喊你喊爹,你还是继续拿离魂扯旗吧。”
云惊蛰头枕着一只手臂,也没盖被子——他说他白天已经都在被子里捂了一天了,晚上就让让他放放风吧!
他如今这张脸,我看了就没辙,更何况他有意扮可怜?
于是他枕着双臂不说,另外一只手还抓着烟枪那是一个吞云吐雾,还翘着二郎腿,得意洋洋。
云惊蛰徐徐的吐出一口烟雾,一脸舒爽的说:“饭后一支烟啊,咱虽然没烟,可现在也照样快活赛神仙啊。”
我最见不惯他这模样,和他这张脸要多不协调就多不协调,真是浪费了人家司马博雍的那张脸。
我哼了一声,对他说:“我说,你能不能先跟我说说正事儿人,你难道还真想让老子喊你爹不成?”
“嗤——你想喊我还消受不起呢,这事儿你就别管了,安安稳稳的过上几年日子,等你长大了,我再把你嫁出去,就真当个嫁女儿一样把你嫁出去。”他又喷了一口烟,蓝色烟雾弥漫在我们两个之间,我看不真切他的模样,只是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来。
虽然“抱恙在身”,但府上多了的不止那一堆堆的奏折,更多了许多人来拜访。
这些有些为国事而来,有些则是为司马博雍这四个字而来,让这府上很是热闹。
云惊蛰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让我和离魂就在他的身边伴着,有时会听他与人讨论上一天的国事,有时也会见他三言两语将人打发,却在那人尚未离开时训斥上我几句,我自然是要伏低做小乖乖练字的。
我写的字并不好看,而云惊蛰这时候已经能写出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我笑着对他说,云惊蛰,你越来越像司马博雍了。
可我有什么总是忍不住在他抽烟的时候想,究竟是他越来越像司马博雍了呢,还是司马博雍越来越像他了呢?
陪在云惊蛰身边的时候虽然多些,但有时我也觉得苦闷,又想着那四位身上不知道还有什么特殊使命的师姐,便时常回去探望。
不言师姐多半还是会亲切的拉着我的手与我说些八卦。
但其他三位师姐,最多只是与我笑笑,说,不喜你过的可好?不喜你可有认字?不喜你可想念庵子里?
后来我就渐渐不去了,既然她们不动声色,丝毫不急,我又怎么能先着急呢?
云惊蛰其实是一个很有毅力的男人。
我这人通常是不夸人的,也很少有对谁服气,外公家有不少好儿郎可能被我称上一句的,却也只有一人罢了。
能让我另眼相看的男人,云惊蛰是第二个。而可惜的是,我却不曾再有机会可以看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了。司马博雍的脸,终究不是他的。
他既说了要锻炼身体,便真的做了,我每天伴着他,看着他气喘吁吁,看着他满头大汗,最后看着他步履蹒跚。
他这样的身体,就算能坚持跑步锻炼又如何呢?
可渐渐的还真见了些气色。
他曾对我说:“我看司马博雍这身体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可救药,只是这人将自己看的太娇贵了,也不曾锻炼,自然越发的显得病的重罢了。”
他说着说着还眉飞色舞了起来:“这跑一跑还是有些成效的,最少每天早晨……”
话说到这时候,他突然住了嘴巴,然后面带懊恼的看着我,说:“你能不能文静些像个姑娘家,弄的我都快把你当成男人了。”
我自是不以为意,摇摇扇子,说:“你还害臊?当我没看到你今天早晨升早旗?”
他便面红耳赤。
我笑,且笑的得意的又摇了摇我的扇子。
这家伙吧,我也算看透了,丫的就是一个伪流氓,还不如我这一个真尼姑来的不要脸。
他下不了台,就伸手想抢了我的扇子去,我怎能让他如愿,自然是护的好好的。
这扇子是他送的。说是送,不如说是我抢的。
紫檀的扇骨,笨重的很。天茧丝的扇面,轻薄可透视见人。两种看似极端的材质搭在一起,下面坠着一颗鸽血红宝石,大小如鸽蛋。
当时扇面还是素的,也不知道是谁孝敬他的,他极为喜欢,便拿在了手上装了两天的风雅,却没想好往上题什么字儿。
我看东西好坏别说他了,就连离魂那小子都比不过,但见他喜欢也知道这是一个好物件儿,向他要了来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子就再也舍不得还他了。
那紫檀的扇骨上,根根雕花,打开扇子一瞧,却能透过两层扇面看到扇骨上雕的花纹,这样的好东西我自然喜欢,于是死缠烂磨,非要把这扇子给他要来。
这人手掌天下,要什么没有?但见我要这扇子,且是真的要讨去并非玩笑,就一脸肉疼。
我一气就说他小气,又说这扇子我非要不可,你到底是送还是送吧。
说着,我还就真的把扇子往袖子里一放,权当做是我自己的了。
我这调笑他的时候还摇着扇子,更是让他既心痛又郁闷,最后拂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