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伏魔录-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布眨着眼睛道:‘可惜什么?‘
木之本樱道:‘据我师傅所说,凡此蛇虫类,多以血腥之气自饲,故日久之后能产生圆珠一枚,此珠可吞噬百丈内人之魂魄,故名曰噬魂珠。然若是此珠不染人之俗气,久之则生灵气,若修道之人得此珠,修行可事半功倍。故名之曰圣灵珠。‘
杜小心道:‘你是说那条两头蛇肚子里有一颗圣灵珠?‘
木之本樱道:‘没错,如果你拿到那颗圣灵珠的话,说不定能早日飞升呢!‘
杜小心露出贪婪心痛之色,故意道:‘不如我们现在回去找它怎么样!‘
阿布朝他翻了个白眼道:‘你要死啦!这么贪心?臭道士!‘
偷香笑道:‘他是跟你开玩笑的,他才不会稀罕那个什么破珠子,如果他真的那么贪心,你今天就看不到我和他在一起了。‘
杜小心面露凶悍之色,对阿布吼道:‘听到没有!‘
看着讪讪的阿布,杜小心得意洋洋,却没留神阿布凭借绝顶轻功已经到了他身后,飞起一脚踹了过来。
好在杜小心灵觉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当阿布的脚尖触身的那一刻,杜小心体内的真气生出反应,人随即向翼侧横移出去。
落地以后,正准备反击,木之本樱突然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示意有人正在接近山神庙。
偷香却神色自若地道:‘是蹇伯翼他们。‘
木之本樱心中一动,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你真的已经能对你的子民生出感应了?‘
杜小心拍了拍阿布在他身后留下的脚印,叹息道:‘你以为神是那么容易当的么?‘
果然,没多久,蹇伯翼带着四个小队长,抱着孔道卡尔波出现在他们四人的视线内。
杜小心和偷香帮着将孔道卡尔波放下来。
众人简单叙旧之后,蹇伯翼神色凝重道:‘一路上,大喇嘛的气息越来越弱了,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心跳了。‘
杜小心正准备帮孔道卡尔波把脉,孔道卡尔波却突然自己坐了起来,双目精光闪烁。
阿布惊讶道:‘大喇嘛你没事啊,吓死我们了。‘
杜小心却仍旧抓住孔道卡尔波的手不放。
孔道卡尔波轻拂掉杜小心的手,郑重其事道:‘老僧不慎中了阿里骨生蛇蛊的暗算,如今体内脏器已然被毁,无法再以此皮囊苟活了,‘说着面带凄色道,‘可惜我孔道卡尔波一生为振新密宗而努力,眼见曙光将现,老僧却看不到了。‘
杜小心突然想起一件事道:‘你的修为已近天人之境,即便今日尸解,数年之后记可转世,只要你灵觉不散,五年之后我会找到你,助你开天灵,那时你自然可以拥有今世的所有记忆。‘
孔道卡尔波道:‘可惜我没有时间以天神通探知下世将转世到何处,在这茫茫人海之中小天师你又如何能寻找到老僧?‘
偷香笑道:‘这一点你大可放心,我们只要在你身上留下一点记号就行了,到时候就能通过你异于常人之处,轻易找到你。‘
杜小心也点头道:‘不错,昔日广元老道也是被我在身上刻了记号的。算算也有四年了,此间事了之后,我也该去找他了。‘
孔道卡尔波道:‘如此就劳烦小天师了!‘说完含笑而逝!
☆ ☆ ☆
在孔道卡尔波的元神挣扎着离体而出的那一瞬间,杜小心一道符飞过去贴向它的前额。
那半人多高的元神微微颔首,似准备远遁,却又有些犹豫不决。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向偷香附耳密语一翻,然后化做一道红芒远去,消失在天边的云雾之中。
偷香在孔道卡尔波的尸体上翻出一本经书来。
阿布和木之本樱凑上前问是什么,偷香翻开经书伸到她们两人面前。
两个女孩一看之下,吓得大声尖叫起来,躲向一边。
杜小心接过去后也是脸色大变,惊呼道:“天啊,这难道竟是一本血经!”由于时代久远,前半部用端正的楷书抄写的经文已经不再是鲜艳的红色,而是呈现一种淡淡的暗红,后半部尤其是最后几页仍然是非常鲜艳的血红色。
阿布鄙夷道:“我还以为这大喇嘛是个好人呢,没想到他会这么恶心!竟然会写这样血糊糊的东西,太可怕了。”
蹇伯翼却突然正色道:“血经在佛家经书中是很神圣也是很罕见的。据说是高僧用自己的鲜血,历经半生才能写成的经书。”
偷香闻言不住点头,淡淡道:“而且僧人抄写经书只能用自己上半身的血液,一般是咬破自己的舌头或指头来写,一部经书的抄写往往要花上三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因此,一个僧人一生只能写出这样一部,若没有强大的意志与定力是根本不可能完成这份神圣的事业的,这也更加凸显了血经的珍贵和神秘。”
木之本樱好奇地靠近过来,翻了几页,生于东瀛扶桑的她还是首次听说如此搅透着诡异和神秘的传说。她忽然指着经书纸页上奇行异状的小孔问道:“这是什么,很奇怪的样子。”
蹇伯翼微微笑道:“这是给书虫子蛀掉的! ”
阿布瞪大双眼道:“以前我师傅也给我看过很多珍本古籍,有的已经有好几百年了,有没有蛀成这样呀?”
杜小心瞥了她一眼,故作高深道:“那是因为人血不像墨汁那样有防蛀的功能,所以才会在纸上有点点虫蛀后留下的小洞。说你笨,还不承认。”
偷香怕他们两个又打闹起来,忙道:“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阿里骨的人很快就会追到此处,目前最紧要的是赶紧离开吐蕃。”
四个小队长中瘦长的林灵素道:“我想应该不用太过担心的,此刻阿里骨头的夺取政权的时间尚短,应该会先巩固战果比较重要才对。”
“阿里骨头?”蹇伯翼皱眉嘟囔了一句。
阿布和木之本樱听他居然不阿里骨的名字改成这样,均“扑哧”笑出声来,对此人顿生好感。
另一个合击小队的队长哈乙瘟反驳道:“我的意见和林灵素不同,我觉得正因为阿里骨刚刚夺取政权,他想缓解国内的矛盾惟有加紧备战,与大宋或者大理开战。”
杜小心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又向偷香望过去,后者的眼神正朝他看过来,两人目光相遇,刹时明白彼此内心的想法。林灵素学的是道法,对于政治还不是太清楚。事实朝着哈乙瘟讲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毕竟不管怎么样阿里骨不是真正的吐蕃王室成员,所以必然会遭到王族成员的竭力反对,在这种形势下,阿里骨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必然要改变前朝依宋抗夏以自保的政策,从他勾结大梵天宫看来,应该是想要利用西夏的力量收复被宋占领的熙河地区,通过战争缓和内部矛盾。
等到经历战争后,一切都将在阿里骨的控制之中,即便是王族中再有人反对,他阿里骨也早已经做稳龙椅,又有何所惧哉!
看着蹇伯翼和林灵素、哈乙瘟等人,杜小心内心感慨颇深,从他离开矛山到今天短短四年的时间,虽然在他自己身边只是多了这么几个不多的人,但从今以后再面对这个已然变的面目全非世界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助力。
哈乙瘟继续道:“根据阿里骨与西夏斗姥大梵天宫相勾结的情况来看,战争发动应该用不了多久了。”
偷香心中一动,故意道:“那依你之见,我们离开吐蕃时应该朝什么方向会比较顺利呢?”
杜小心反应过来偷香是在有意考究哈乙瘟的能力,便站在一旁微笑不语。
哈乙瘟不慌不忙道:“我们可以有三条路线,第一条向南,取道大理。第二条路是去往辽国,最后一条是往北,前往回纥,这三条路应该比较安全。”
偷香继续问道:“这是为什么?”
林灵素忽然道:“阿里骨头和西夏结盟,西夏自然不能去,这两家结盟矛头一般会指向积贫积弱的大宋,所以大宋方向也去不得?”
哈乙瘟道:“不错,正是如此。”
偷香继续道:“那么三条当中又以哪一条最为安全呢?”
哈乙瘟和林灵素同时道:“辽国!”
杜小心哈哈一笑,朗笑一声道:“既然如此,我们便取道辽国。”
蹇伯翼看着呆立不动的哈乙瘟和林灵素,面露喜色道:“天师和魔神是在考你们呢。”
北羌无敌 第六十二章 独臂雷龙
(更新时间:2007…1…23 13:57:00 本章字数:4287)
杜小心和偷香他们一行人在前往辽国的途中不断听到关于吐蕃向大宋边界派兵的消息。
并且他们沿途还听到吐蕃与西夏相约在对宋的战争中如能取胜,熙、河、岷三州归阿里骨所有,而兰州、定西归西夏。宋元祐二年(西夏天仪治平元年)四月,阿里骨令手下大将鬼章进攻洮州,西夏也出兵围了河州。
一时之间,整个大宋境内风声鹤唳,周边各国也都开始积极备战,准备在混战中夺取最大利益。
两个月以后,他们一行人抵达了西夏与辽国边境的黑水镇。
此地地处大漠边缘,自有一种与他们沿途所见截然不同的自然风光,他们不用急着赶路,所以悠然自得地欣赏着沿途美景。
时近黄昏,杜小心他们一行人在路边一座略显脏乱的茶寮歇脚喝茶时,忽然听到漫漫来路上有马蹄声传来,有一浑厚的声音高唱道:“残阳泣血,夕阳垂兮旌旗飞。鹰扬云海,北风寒兮匹马悲。天下独孤,枪林焚兮方城裂。唯我称雄,胡颅悬兮挽月回。”歌声高亢嘹亮,英雄气概自然流露。
杜小心定眼望去,只见两匹马踱步前行,马背上坐着一个头戴风帽风镜、身穿短皮袄、足登雪里快的独臂中年男子;身后一女年只十七八岁,内穿崭新黑缎密扣银鼠出风的紧身袄裤,外披着一件猩猩红的软缎银鼠皮斗篷,头戴同色风帽,腰系一条宽皮板带,越显得身段婀娜、英姿飒爽,面上却蒙着一片白纱。
杜小心心中一动,不自觉地向偷香看过去,传音道:“你还能看出这两个人的来路么?”
偷香暗自点头,传声过来道:“那女子似是我化身为人那一日,在焦山地宫内所见之人,她身上隐隐的有南极果的异香。”
只因来的这两人都戴着风帽风镜,是以偷香也不能确认。
杜小心点头道:“我是看那独臂之人才记起那日之事。既然你也有此感觉,想必这两人应该是烈焰魔君的女儿和徒弟——杨小洁和雷龙。”当日是因为杜小心逞口舌之快才导致雷龙自断一臂的,对于他的音容体貌,杜小心自然记忆深刻。
杨小洁和雷龙见了茶寮,便驱马过来,虽然这茶寮又脏又乱,与他们二人的衣着打扮极不协调,但这大漠边缘要找这样的地方可还真不容易,所以二人没怎么犹豫变过来,叫了两碗茶水。
杜小心正准备上前相认,却被偷香一把拦住,在他耳边轻语道:“别急,三里之外,似有马匹急赶过来,可能和他们两人有关,先别急。”
杜小心坐下默运元神,果然清楚地感觉到有十数匹马急赶过来,不由暗叹自己大意,这一路上走来,并不曾遇到丝毫阻碍,以至于有些松懈。随即杜小心连忙吩咐身边的林灵素及哈乙瘟带着其他两个小队长鲜班、鲁季哩一番,让他们去外面埋伏。
半晌工夫,十几匹马的马蹄声远远传来,正在喝茶的雷龙面色稍变,尤自镇定地对杨小洁道:“小姐先坐一会,雷龙去外面看看。”
杨小洁微微点头应道:“恩!”
杜小心他们看不到杨小洁的表情,不过从她的声调中却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马蹄声越来越近,茶寮的柱脚都微微震动起来。
来的这十几匹马当中,当先的一黑一红两匹马身材高大,通体白逾霜雪,油光水滑,甚是鲜明,奔驰起来,腾掉矫捷,顾盼神骏,昂首奋鬣,吐气如云,一望而知是匹千里良驹。随后的马也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马,马上众人俱是腰间各露剑柄,装束甚是奇特,几乎是清一色的黑衣蓝裤。
当前那一黑一红两匹千里马上的两人率先在茶寮前停下脚步,见雷龙站在茶寮门口卓然不动,双目中露出一丝惊诧之色。
骑黑马之人干笑几声道:“雷龙,别来无恙啊?”
雷龙瞪了他一眼,面无表情道:“托你大漠飞鼠的福,暂时还死不了。”
骑黑马那人却勃然变色,此人名叫马庭风,外号大漠飞龙,乃是黑道中有名的马贼,整日穿梭与宋、西夏、辽国的边境上,各路商旅对大漠飞龙闻风丧胆。现在雷龙竟然当着他的面将他的匪号改成了大漠飞鼠,怎不让他恼怒万分。
果然,马庭风冷冷道:“我不与你这半死的残废计较,只要你把杨老魔的女儿交出来,我可以留你一个全尸!”
雷龙傲然道:“放你妈的臭屁,你这只老鼠虽然能在沙漠里面钻几个洞,在我雷龙眼中只不过是一堆狗屎。”
马庭风“锵”地拔出剑来就欲向雷龙跃过来,却被骑红马之热年一把拦住。
骑红马那人微笑道:“雷龙,我敬重你是条好汉,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