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剑神-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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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岚说:“你们蝴蝶山家族什么时候来人签署合作协议?来的人最好多一点,因为这次合作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甚至超出你们的想象。”
路易微笑着说:“我知道,你一定在神国遗址得到过巨大的圣器,不过,我们不强求那些东西。”
罗岚摇头说:“不!不是那些东西。”
“那是什么?”路易问。
“一笔大买卖!如果路易大师愿意在罗岚港多住几日,或许可以见证罗岚港历史性的时刻。”罗岚胸有成竹地说。
路易笑呵呵地说:“我喜欢罗岚港!虽然我只在马车上看到罗岚港很小的一部分,但我感觉这个城市非同一般,很舒适,很干净。来之前,我只想谈生意,但是亲眼看到罗岚港后,我改变想法,学习这里的主人治理城市比谈生意更重要。”
“您过奖了。”罗岚谦虚地说。
就在这时,隐秘骑士团的联络官匆匆跑到大厅外,示意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禀报。
罗岚立即让人给路易和朱蒂丝安排住处,送走两个人。
联络官跑到罗岚身边,说;“大人,我们的隐秘骑士发现,迈尔斯跟紫罗兰家族的人有联系,似乎在谋划什么大事。”
罗岚皱眉问:“迈尔斯?他回罗岚港后,都做过什么?”
联络官说:“他不知道从哪得到很多财宝,卖出后赚了数百万金克拉。他大把撒钱,举办了几次成功的酒会,很快成为罗岚港的名人。他酒醉后经常大骂您,说您抢了他的公主,抢了他的亲王,不过没人相信他的胡话。”
罗岚果断地说:“不用废话,把所有相关的人抓起来审讯!华森,准备礼物,备车,我要去见老汉斯。”
十分钟后,罗岚独自一个人拎着礼物,走下车,走进老汉斯的瓷器店。
在迈尔斯回来后,老汉斯身体恢复了健康,现在逢人便说迈尔斯如何如何了不起。不过,在没有人的时候,老汉斯却肚子喝闷酒——迈尔斯自从回来后,四处结交贵族和商人,一共才跟他见过两次面。
老汉斯看到罗岚,红光满面,说:“罗岚大人,您来了。”
瓷器店的店员和客人立即脱帽弯腰行礼,罗岚点点头,说:“我们去楼上谈。”
老汉斯笑呵呵地带着罗岚走上二楼。
老汉斯一边走一边说:“迈尔斯现在有出息了,竟然赚了几百万金克拉回来。大人,他要是想在罗岚港做生意,您一定要帮帮他。”
“如果他做正当生意,我一定会支持。”罗岚的声音很冷。
老汉斯敏锐地觉察罗岚的语气不对,到了楼上,惊讶地说:“罗岚大人,怎么了?迈尔斯的财物来路不明?如果他做了错事,您一定要狠狠惩罚他!”他虽然这么说,却并非这么想。
“您先坐。”罗岚和老汉斯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罗岚说:“我已经找到杀害我们一家的凶手!”
“是谁!”老汉斯握紧双拳激动地说,“一定要杀死他们!我要亲手杀死那些咋种!”
“你不要激动,听我慢慢说……”罗岚给老汉斯倒了一杯茶,说出一部分事情,只涉及弗兰克家族、紫罗兰家族、食人者家族和南方大公,并没有说皇子。
老汉斯义愤填膺,恨不得马上出去为老主人报仇。
罗岚叹了口气,看着老汉斯,说:“就在刚才,隐秘骑士发现,迈尔斯和紫罗兰家族的人有关系,而且在策划什么。”
老汉斯急忙说:“罗岚大人,这一定是误会!我为罗岚家族服务一辈子,对罗岚家族忠心耿耿,迈尔斯也一样,他绝对不会联合仇人暗害您。大人,一定是弄错了什么。”
罗岚怜悯地看着老汉斯,一言不发。
看到罗岚的反应,老汉斯沉默。他早就听到一些流言说迈尔斯大骂罗岚,对罗岚极为反感。
直到这一刻,老汉斯才明白为什么上次见面提到罗岚的时候,迈尔斯一脸的不耐烦,而且再也没来过瓷器店。
老汉斯低着头,过了许久,才抬起头,用沙哑的声音说:“罗岚大人,我知道您是好人,您为罗岚港做得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您不是为一点小事就会害人的贵族,您既然来到这里,就说明迈尔斯犯了不可挽回的错误。我不求您别的,请让他……痛快地了结。”
罗岚站起来,说:“如果迈尔斯真的没做什么,我会还他一个清白;如果他真做了什么,我会听您的建议。”
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罗岚转身离开。
老汉斯望着罗岚的背影,巍巍颤颤地站起来,从柜子里拿出罗兰父亲的画像,轻声说:“老爷,少爷长大了,我也该走了,该走了……”
罗岚回到伯爵府,练了一个多小时的剑,华森赶来报告:“大人,已经把相关的人全部抓获!他们竟然想在罗岚港投毒,制造混乱。其中有一个魔法师反抗,被我们杀死。”
“带我去见迈尔斯。”罗岚冷冷地说。
“是,大人!”
“问清楚了吗?说说怎么回事。”
在路上,华森讲述了事情经过。
在半个月前,紫罗兰家族的人找上迈尔斯,并以封地男爵为报酬,要迈尔斯配合,在罗岚港中投毒。迈尔斯原本以为自己能获封人鱼帝国亲王、迎娶美丽的人鱼公主,但幻想破灭,于是把一切都归咎于罗岚,恨极罗岚。
迈尔斯正好想报复罗岚,双方一拍即合。由于紫罗兰家族的人想来一场大规模的投毒,准备时间过长,涉及人员很多,暴露了身份,被隐秘骑士查出问题。
经过审讯得知,曾经在诺丁王国猎场跟罗岚打赌的菲力普派出这些人,而且菲力普的行为得到紫罗兰家族的默认。
罗岚进入伯爵府的私牢,看到了狼狈的迈尔斯。
迈尔斯一见罗岚,马上跪倒在地,没了往日的骄傲,哭嚎着说:“罗岚大人!是他们逼我的,他们给我使用魔法,如果不按照他们说的做,他们就会杀了我!罗岚大人,我们一家人都为伯爵府工作,看在老汉斯是我的叔叔的份上,您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马上离开罗岚港,再也不回来了,求求您,罗岚伯爵,求求您……”
罗岚冷漠地看着他,说:“其实我不想杀你,因为我不愿意看到老汉斯伤心。不过,你必须死。我原本想用残酷的方式杀死你,震慑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但因为老汉斯,我给你个痛快。”
罗岚手中冒出熔岩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斩下迈尔斯的头,然后快步退去,避开**出的鲜血。
罗岚转身离开,一边走一边说:“华森,把那些人绑到刑场,用残酷的手段折磨致死,并向贵族院起诉紫罗兰家族!还有,派出刺客,暗杀菲力普……算了,他们一定早有准备,我们的人去是自投罗网。派出隐秘骑士,用最安全的方式破坏紫罗兰家族的商队和仓库,如果危险就不要去做,我的人比他们的人重要。”
“还有,制定一份打击紫罗兰家族商人的方案,同时放出风去,就说一个月后,所有跟紫罗兰家族有来往的商人禁止在留在罗岚港。查一下紫罗兰家族在罗岚港的活动,凡是他们家族的东西,全都扣下来!另外……算了,本来想制造鼠疫、虫灾和投毒,但那些平民是无辜的,想想还是算了。”
“是,大人!”
第二天,贵族院收到罗岚的起诉。
第三天,紫罗兰家族则以罗岚伯爵污蔑和扣押紫罗兰家族货物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李维斯向罗岚发起生死决斗,地点安排在诺丁王都。
罗岚之所以没有像对付弗兰克家族那样对付紫罗兰家族,是因为忌惮紫罗兰家族的两个人。一个是紫罗兰家族的初始剑圣紫色剑圣,另一个就是紫罗兰家族的第一继承人李维斯。
伯爵府收集了李维斯的大量资料,罗岚对他的了解甚至多过许多紫罗兰家族的人——其中有一部分资料是诺丁王室提供的。
李维斯,二十五岁,自小展现出极强的剑术天赋,是荷曼帝国近百年来唯一的“见习剑圣”,在十六岁不靠任何药物晋升初级剑士!
十八岁的时候,李维斯已经是中级剑士,然后离开紫罗兰家族,孤身游历大陆,此后杳无音讯。
二十三岁的时候,李维斯返回紫罗兰家族,以大剑师的实力震惊整个帝国,被誉为荷曼帝国千年第一天才。
李维斯简直就是剑痴,是为剑生、为剑死的狂人,每天至少练剑十二个小时,耗费大量的魔药。李维斯的斗气非常奇特,是非常少见的雷之斗气,人称“雷剑李维斯”。
甚至有人预言,李维斯能在三十岁前成为上位剑师,在四十岁前成为蔚蓝大陆历史上最年轻的剑圣。
李维斯唯一的缺点就是嗜杀,只参与生死决斗,每次都会杀死对手,从来不留活口。
以李维斯的天赋,原本可以得到剑圣议会全力培养,紫罗兰家族也会水涨船高。可惜因为李维斯太过于嗜杀,杀死了几位剑圣议会“执行官”的天才子孙,引发剑圣议会众怒。要不是“大执行官”爱惜人才,李维斯早就被执行官们联手杀死。
紫罗兰家族因此受到连累,成为剑圣议会中不受欢迎的成员。不过紫罗兰家族的初始剑圣仍在,即使暗地被几个家族打压,仍然能屹立不倒。
不过,李维斯刚刚宣布要跟罗岚生死决斗,同样在剑圣议会中地位不高、一向跟紫罗兰家族是盟友的食人者家族反戈一击,宣称紫罗兰家族卑鄙无耻,竟然毒害平民,紫罗兰家族应该自请降爵!
随后,食人者家族花高价用集体传送阵,把参与杀害罗兰一家的成员全部送到伯爵府。
罗岚毫不留情,亲手杀死所有人,跟食人者家族的恩怨正式了结,集中精力对付其他人。
蝴蝶山家族派来谈判团,和伯爵府的人开始了长期的谈判。
罗岚考虑一天,最后选择接受李维斯的生死决斗,不过要安排在十五天后——挑战者定了地点,那么被挑战者可以决定时间,反之亦然。
选择接受决斗有很多原因,一是在剑术的道路上可以失败,但不能退缩,如果他拒绝挑战,将会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甚至会成为他的破绽;二是如果他不接受决斗,声誉会受到打击,同时助长紫罗兰家族的气焰。三是紫罗兰家族是他的复仇对象,他如果避而不战,位面之力必然会减少对他的眷顾。
罗岚不打无准备之仗,既然要战斗,那就做好准备。
首先是武器装备,剑士比剑中,除了武器,不允许使用任何攻击性魔导器,但可以使用防护性的。
罗岚手中的圣器原本有黄金面具、美人鱼水晶雕像和算半件圣器的龙眼项链,现在只剩黄金面具和龙眼项链。其中黄金面具能形成黄金护罩,而龙眼项链能附加龙鳞护体,都拥有防护能力。
罗岚和侍剑又在那些神国遗址捡的巨大圣器中挑选,最后找到一面巨盾圣器。可惜这面巨盾圣器因为长时间不用威力大减,不过这件圣器的炼制手法高明、材质极佳,只要放入精神湖泊滋养几天,防护能力绝对超过黄金面具。
除了圣器,身上穿的也需要重新调整一下。炼金室的大法师们开始连夜赶工,要用银龙为罗岚打造一件龙皮甲。以大法师的能力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最后不得不让上位法师路易帮忙。
无论是谁,在看到罗岚的的装备后,都认为他必胜无疑,因为罗岚带着这身东西完全可以杀死普通上位剑师。
在接受决斗的第三天晚上,罗岚进入剑天地。
侍剑出现在罗岚面前,她现在仍然身穿极美的白色仙女服,漂亮至极,一双黑亮的眼睛宛如璀璨的星辰。
“准备好了吗?”侍剑问。
“好了。”
罗岚昏昏睡去,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出现在一棵干枯的树上,变成了一团小小的火苗。
周围是稀疏的森林,除了小火苗所在的树木,其它的树木绿草生机盎然,小草上还挂着露珠。
小火苗慢慢地燃烧,他小心翼翼团着身子,生怕被大风吹散,生怕被露水沾湿,慢慢地,树木燃烬,他心中充满了绝望。
但是,强风吹来,他连忙躲在树干下面,树干被吹倒,许多枯枝败叶聚集在一起。
他奋力跃动,点燃了枯枝败叶,点燃了更多的干枯树木,形成了一团熊熊的火焰,他感觉自己充满了力量。
火堆咆哮,冒出一米多高的火舌,向树木展现自己的力量。
好景不长,天空下起了细雨,火舌马上降低,最后越来越弱。火焰火堆不得不蜷缩身子,藏入柴堆底部,躲过这场由小雨带来的灾难。
小雨很快停止,秋日当空,青草变黄,枯叶落地。
秋风起,火堆下面的火星四散,落在枯黄的树叶和小草上。
火堆感觉身体越来越热,最后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长,最后包围了整片森林。火势继续蔓延,整座大山都被点着,火堆变成了熊熊山火。
山火高傲地仰着头颅,仿佛点着了整个天空,在黑夜里,山火就是最耀眼的存在。
树木被烧光,山火渐渐变小。山火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