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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六六大顺by:桃桃vrocci-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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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哈啊……」不行!不能老是这样,只要光着身子被他看到,就一定会是这种被吃掉的下场。 
  祉谕的手向前握住水龙头把手,往冷水开到最大!手却没放开水龙头。 
  方皓几乎跳起来,两人都淋了大量冷水,打着哆嗦,欲火消除成功。 
  方皓急着从架上扯下干净的浴巾,要帮祉谕擦干。 
  「方皓,如果我今天看不到Golum变身记﹙咕鲁﹚,我会一直叫你Golum叫到你变成Golum为止!」 
  「好好好!我们马上准备好,你快把冷水关掉!」看着祉谕变成紫色的嘴唇,方皓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关掉了水龙头,方皓赶紧把祉谕擦干,还用吹风机的热风把他乱吹一通。 
  然后,祉谕总算可以穿上衣服了。 

  他们进场坐好刚好看到最后一段电影预告,然后魔戒III正式开始,当NEW LINE CINEMA的片头出现,祉谕不禁握紧方皓的手,虽然是看第二次,祉谕依然很激动,显示他有多喜欢这部片子。这些情感上的表现,方皓知道,祉谕只会在他面前流露。响应着祉谕,方皓也紧紧握着他的手。 
  祉谕总算看到咕噜变身记了! 
  上次看到电影里的弗罗多跟山姆时,方皓隐隐觉得自己就好象那个山姆,不顾一切地要守护自己最重要的人。这次看,感觉更深。看到弗罗多红着眼框,心里讲出对山姆的歉意时,自己就想到那天对祉谕告白后,祉谕擦掉眼泪,将自己的过往与心里深埋的感情全盘托出。 
  祉谕承认他自己是同性恋。祉家在祉谕要升国中时举家移民美国。他很早就发现自己的性向,高中时交了一个男友,在上大学时因为距离远而分手了,之后就再也没交过男朋友。十四年前他大四时认识了同系的大一学弟白维,后来成为最好的朋友。在他发现自己爱上白维时,他并没有让白维知道,因为白维喜欢女人,所以他就只是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在白维寂寞时伴着白维。十年前,白维告诉祉谕,他已经遇到一个理想中的终身伴侣,要跟她结婚。祉谕就算还带有一丝希冀,盼着自己可以在白维没有固定伴侣的情况下,陪着他一辈子,也彻底失望了。仓皇之中,祉谕连夜迁居回台。 
  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了阿玮。阿玮常常约他出去。就在阿玮生日那天,他也认识了大家。祉谕对自己坦白,说他那天跟自己四眼交接时候,心里其实产生了很大的震撼。也许对自己的情愫,就是那时开始萌发成长的。 
  他对白维的感情可能就是在对自己的感情越来越深的情况下慢慢变淡。而这也许不被接受的爱,让他只保持着朋友之谊就满足了。所以隐瞒着自己的深情,对大家一视同仁地友好。 
  结果,自己对祉谕做了那种事,让祉谕担心深埋的情感被发现,拼命想说服自己继续把他当成好朋友,哪知道自己已经慢慢厘清了心里的感觉。 
  要不是自己跟大伙儿坦白又被揍,祉谕在大伙儿面前袒护自己,违背了他对朋友一视同仁的立场,这就让其它人察觉到祉谕的对自己不单纯的感情。虽然大家都为宗峻玮感到难过,不过,毕竟事关两个人之间的感情,还是得你情我愿才会有好的结果吧,所以大家也只能让所有事情的发展顺其自然了,他们三个当事人就自求多福吧。 
  无论如何,不管圆满与否,现在总算尘埃落定了。 
  电影散场后,方皓大方地牵着祉谕的手走出戏院,祉谕难得乖乖顺顺地让他牵着。 
  「我们散步到凯悦去吃把费,好吗?」﹙把费buffet = 欧式自助餐﹚ 
  「嗯。」 
  「吃完饭,我有个礼物送你。」 
  「……」让自己的情人送礼物,这对祉谕是头一遭,让他有点小害羞,还好是晚上,脸颊连着耳根红起来的模样谁都看不大清楚。 
  要是祉谕知道吃完饭会收到什么样的大礼,一定惊喜异常,不过那个回礼就惨重了,代价是另一个三天三夜下不了床。 
  一个鹤立鸡群的俊美男人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牵着一个清秀的男人,大大方方地往凯悦饭店走去。真是赏心悦目啊……啊!不,是引人侧目…… 
  「你有连络上阿玮吗?」祉谕关心地问。 
  「没有,他的手机这十几天来都关机,大概不想让我们找到他吧。」 
  「……」如果因为自己跟方皓的关系而造成跟宗峻玮的友谊破灭,祉谕会希望方皓捣蛋的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不要乱想,也许他静一静就好了。」方皓自己倒是不担心跟宗峻玮之间的友谊,毕竟死党十几年了,了解阿玮是对爱情觉得有希望就不会死心,没希望就会趁早放弃的那种人。而宗峻玮就是一直认为他总有一天可以感动祉谕,所以才迟迟没放弃祉谕。现在,事情都已经明朗化,只要渡过这一段,阿玮是不会混淆爱情而破坏友情的。 
  所有联络不上宗峻玮的人要是知道,他这几天如何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话,应该会去报警找他吧。 
  不过,很抱歉,大家真的都以为他自己躲起来舔伤口了。 
  等到宗妈妈打电话问大家最近有没有跟阿玮联络,大家才发觉不大对劲……所有的人都从帮祉谕庆生那天之后,就没再见过宗峻玮,也联络不上他。 
  宗峻玮失踪了。 

  《六六大顺 I》完 

  《六六大顺 II》 

  1 
  「祉谕!」方皓惊呼地抱住昏倒在他怀里的人。 
  裘克绍本来敷在方皓脸颊上的冰块毛巾,快速地被转敷到祉谕额头上。 
  方皓一直呼唤着祉谕,过了五分钟,人还是没醒。 
  宗峻玮从头到尾只是僵在那里,什么也不能做。倒不是不愿做,而是觉得自己再也没那个立场。 
  看着自己泛红的指节,觉得自己太冲动了,出拳太快。 
  看着祉谕昏迷的脸,颊上还有没干的泪痕,是自己给他的压力太大?自己的一厢情愿,不管被拒绝多少次还是不放弃,是因为他身边没有人,自己才这么傻傻地坚持?有点分不清楚是为了惯性的想法而坚持,还是因为爱着祉谕才坚持。但如果是为了爱着祉谕而坚持,那么刚刚一拳吻上方皓脸颊时,为什么满心的气愤不是为了嫉妒而是像某个重要的习惯被剥夺? 
  「我看先送祉谕去医院比较好,仁爱医院几分钟就到了。」杜青说。 
  方皓一把抱起祉谕就快步往外走,顾不了其它人。 
  白维快速地跟合作厂商打个招呼,跟着方皓一起去。 
  裘克绍靠近杜青悄悄地说: 
  「我跟小吾跟去看看,帮忙照应,看情况如何,再跟你们联络。你们陪着阿玮,我想他需要有人陪着他。」 
  「阿玮交给我们。」 
  杜青也跟裘克绍使个眼色。 
  「阿玮,我跟小吾跟去看看,你们就在这里等消息吧。」 
  宗峻玮无力地点个头。 

  「阿玮,你喝得够多了。」仇励拉着宗峻玮的手,怕他醉,阻止他继续灌酒。刚刚裘克绍打电话来说祉谕已经醒来没事了,方皓会带他回家。放心后,宗峻玮喝得更猛。 
  真是不得了,宗峻玮一直灌酒精浓度40%以上的调酒,什么酒都混下去了。 
  宗峻玮脸颊微红,说话有条有理,眼神清澈专注,任谁也看不出来他已经灌了八杯调酒。当然,有看到他点了哪些酒的朋友才数得出来,他刚刚已经吞下了八杯穿肠毒药。 
  「我没事。」 
  宗峻玮异于常人越醉越清醒、脑子越清晰的喝醉症状,一一浮现。再这么喝下去,就要抓兔子 ,然后躺尸 了。 
  就在他越喝越清醒的时候,他解悉事理也越来越精确。明白了自己无意识地执着在一种想要爱人、想要付出的习惯里,而祉谕只是在他目前生命中最能引起他注意的、让他没有理由放弃的冤大头。说到底,自己并不如自己想象地爱着祉谕,起码不是方皓那种刻骨铭心却误以为友情的爱情。自己是不是刚好跟方皓相反,把超好的友情当成爱情了? 
  拨开仇励阻着自己的手,继续想把第九杯喝完。 
  这群人里,大家都清楚,宗峻玮算是非常循规蹈矩的一个人。所以,真的没哪个人见他喝醉过。现在,在场的人都以为,他酒量超好。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已经醉得差不多了。 
  不过,妈妈说不能浪费,所以把这杯喝完就好,这个第九杯喝完,他就乖乖上车睡觉,等酒醒再开车回家。 
  「唉……」姚景澄翻了白眼轻叹,赵修齐依偎在身边。 
  「真是够了……」虽然不是自己喝的,但仇励看到阿玮喝了那么多,看得连他也醉了。 
  「阿玮,你酒量怎么练的?教教我吧!」杜青最轻松了,只会讲着不痛不痒的话。 
  这些话,就在他灌第九杯酒的当中溜过耳边。 
  「今天晚上我买单。」 
  宗峻玮清醒又豪爽地从皮夹中抽出白金卡在空中挥一挥,到处走动的女侍马上过来了。 
  不管帅哥或是美女都容易招来苍蝇,他们这桌就是帅哥多,女侍们都很注意,争着来服务,不为小费,而为养眼。 
  买完单后,宗峻玮居然能脸不红﹙只是形容,还是有点脸红啦﹚气不喘地从容不迫直直走出酒吧,一点喝醉后该有的腿软脚软状况都没出现,更不得不让一票好友相信他一点醉意也没有,安安心心地看他自己走到停在路边停车格里的车边掏出车钥匙。 
  「阿玮,你就搭出租车回家吧,明天再来拿车啊!」 
  「不用了,我现在想睡觉,睡车里,睡醒了再开车回去。」 
  「你确定吗?」 
  「嗯!确定!」 
  「那我们就先走了喔。」 
  「好,掰掰!」 
  「掰掰!」 
  看着友人们离去,宗峻玮转身趴在车顶,让开始发晕的脑袋停顿一下。这是宗峻玮抓兔子的前兆,只要出现这个发晕的征兆,就表示宗峻玮的所有精确思考全面崩盘了。 
  过了一会儿,宗峻玮拿着车钥匙,努力对焦。在走回车子的一路上,视觉焦点已经开始呈现散弹化,不过他还是力图镇静,因为爸爸说,走路要好好走,不能因为任何状况而走得东倒西歪的。所以,他都没东倒西歪喔,还是直直地走到车边。可是这个钥匙孔怎么老跟他作对啊?要插这边,它就跑到那边;要插那边,它就跑到这边! 
  「乖乖的,别动喔,让我插进去嘛……拜托……」 
  可是钥匙孔还是跑来跑去,跑得他头痛死了! 
  突然一阵恶心。 
  呕……………恶…………呕 
  偶棉口怜ㄉ宗峻玮真滴抓兔子了。还抓得到处都是!车窗上、车门上、自己的衣服上,到处都是抓兔子的痕迹。他抓了一次还不够,非得连续抓好几次他才甘愿。抓到后来,再没体力抓了,而且也没兔子可抓了。 
  难过的靠着车子,滑坐在地上。 
  冷风刺骨,他又吐到全身虚脱,连拿起钥匙开门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在冷冽寒风里颤栗着。直到冰冷侵入骨髓,他才勉强挤出一些力气来,准备爬起来开车门。还是躲到车里温暖。﹙编:废话!﹚ 
  拿着钥……?钥匙!钥匙呢? 
  宗峻玮拿着昏花的醉眼看着地上,可是只分辨得出被吐到的地方跟没被吐到的地方。没吐到的地方光光的,没有钥匙躺在上面,被吐到的地方花花的,根本看不出钥匙到底掉在哪里。看不出来,那用摸的总行吧! 
  刚刚从naomi 出来,跟朋友道别后,也举步往自己车子停的位置走去的凌威群,就看到停在自己车子后面那辆车的驾驶座车门旁,一个趴在地上手脚看起来不大听使唤的大男人,到处在乱拍乱摸,好象在找什么。尤其他又穿著驼色的外套、深色牛仔裤,看起来就好象一只流浪的大狼狗。不过那张脸还真是帅,很像木村拓栽。 
  那地上的呕吐秽物夹杂着酒臭的味道,随着冷风飘过来。 
  凌威群皱了皱眉,心里替那个全身脏兮兮的家伙可怜起来。 
  只要眼前发生这种事,这种某某人急需清理又他本人毫无能力进行的事,他绝对不会丢着不管。同理可证于他之前在路边所捡回去的的猫啊、狗啊、熊啊、豹啊……等等。 
  ﹙编:凌威群你太夸张了 一。一﹚ 
  ﹙凌:人家捡的是泰迪熊跟顽皮豹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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