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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1644年中国社会大震荡-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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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忿。则贵国义问,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从此两国世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休乎”蒋良骐:《东华录》,卷4,67~69页。    
    多尔衮得到这样一份软弱无力的回书,更加不把南明福王小朝廷放在眼里,按既定的目标挥师前进。十一月下令清军两路齐发,企图一举消灭农民军和南明政权。只是由于大顺军一部攻入河南,使多尔衮认识到不能轻视农民军的力量,命令多铎南下之师掉头西进,才延缓了南明的灭亡而已。


风云人物扬州殉难的史可法(3)

    平心而论,在南京的明朝官员中,史可法确实为经略中原做了不少努力。他不甘心偏安江南,以“恢复神京”,“澄清关、陕”作为政治目标。《小腆纪年附考》上册,249页。为实现这一目标,他在扬州设礼贤馆,“招四方才智,下僚有才被弃者亦悉举任用之”《爝火录》上册,261页。他认为国家处于动乱之际,应当接受崇祯朝的用人不当教训,打破旧的任官办法,破格选择能作实事的有用人才,建议改用征辟,或由保举。他说,以前保举可能徇私舞弊,现在战乱期间,像北方地区人人思避犹恐不及,只有那些真正肯为国家利益献身的人,才能做到投袂相从,请缨奋起。他建议推行“征辟、保举”之法,让各地方和朝廷官员“不拘资格,各举一人,起送到京,资以路费,赴臣前效用”《史可法集》,32页。对于从北京逃到南方的官员,当时被斥为“从逆贼臣”而加以治罪,史可法主张尽量予以录用。他说,北京失陷,崇祯帝殉死,作为明朝臣子都有责任,如他本人身为兵部尚书,马士英为凤阳总督,“未能悉东南甲疾趋北援”,总兵刘泽清、高杰以兵力不支,退至淮南,均有重罪,所以单加罪于在北京的官员是不合适的。他主张“宜令其赴吏兵二部录用,否则,恐绝其南归之心”《爝火录》上册,314页。但是他对投降过李自成的官员始终抱有成见,连他的弟弟史可程也因当了庶吉士,请“下吏治罪”《史可法别传》,见《史可法集》,161页。史可法还派遣官员屯田开封,经略中原,时江北诸将都惧怕与清军接触,史可法亲自承担从王家营至宿迁最重要地区的防守任务。    
    九月二十一日,史可法视师清江浦,准备渡过黄河北进。他以李成栋为徐州总兵官,贺大成为先锋,总兵官陆逊之为大梁屯田佥事,胡忠知睢州,冷时中为开封通判,李长康为开封推官,徐图进取。高杰在史可法的感召下,表示愿做先锋,“提兵直趋归(德)、开(封),且瞰宛、洛、荆、襄,以为根本”《明史?高杰传》,卷273。史可法为高杰军请发饷银。马士英却深恐史可法与四镇帅团结一致,认为高杰若北伐有功,对史可法有利,而于己有害,借故不给饷银。使史可法在四镇帅面前失去威信,为此,史可法上书剖明心迹说:    
    臣皇皇渡江,岂直调和四镇哉?朝廷之设四镇,岂直江北数郡哉?四镇岂以江北数州为子孙业哉?高杰言进取开、归,直捣关、洛,其志甚锐。臣于六月请粮,今九月矣,岂有不食之卒可以杀贼乎!臣子惨遭国难,何暇此一官。陋晋、宋之偏安者,不遂空言之,遂有济也。《明季南略》,卷2,“史可法请饷”;又见《史可法集》,37页。    
    由此可知,史可法自请督师江北,正欲把恢复中原作为己任。然而他离开南京,委朝政于马士英,乃是最大的失策,反而为其所制,以致他一度曾因陷入困境提出辞官。    
    史可法身为督师,总是把国家大事看得最重,很少考虑个人的生活享乐。他以俭朴自甘,“行不张盖,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衣”。史可法年已40多岁,膝下无子,他的妻子主动提出让他娶妾,史可法感叹道:“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大年三十的晚上,史可法仍在处理军务,到了半夜,想起今天过年,叫仆人取酒,仆人想给他找点下酒菜,军中厨师说殽肉已分给将士,只给他找来一些盐豉佐酒。史可法本来能饮酒,因在军中怕误事停饮。这天晚上因过年,连饮了几十杯,想起崇祯帝之仇未报,泫然泪下,靠着桌子就睡着了。天快亮时,将领们前来议事,发现营门未开,问其故,知府任民育说:史公难得睡一夜好觉,不要惊动他,下令让值更人仍击四鼓。史可法睡醒后听到鼓声大怒,“将士述(任)民育意,乃获免”《明史?史可法传》,卷274。    
    扬州殉难。清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多铎率清军占领河南,兵锋直指南明政权,史可法连章告急,朝中的马士英不仅不予理睬,反而通过福王下令史可法渡江对付上游的左良玉。只是由于明将黄得功击败左良玉军,史可法才中途回返。清军趁江北空虚,顺利渡过黄河,占领徐州、泗州,史可法以血书寸纸请求马士英增兵不应,不得已率诸将退守扬州。四月十九日,清兵包围扬州。时总兵李成栋驻高邮,刘泽清驻淮安,皆拥兵不救。史可法知事不可为,决心以身殉国,召副将史德威入内,相持痛哭,将老母托付给他,并写了五封信分别给多铎、母亲、妻子、叔父兄弟和史德威,这就是他的遗书。    
    史可法写给母亲的遗书说:    
    儿在宦途一十八年,诸苦备尝,不能有益于朝廷,徒致旷远于定省,不忠不孝,何颜立于天地之间!今以死殉城,不足赎罪。望母亲委之天数,勿复过悲。儿在九泉亦无所恨。得副将德威完儿后事,望母亲以亲孙抚之。    
    史可法写给妻子的遗书说:    
    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    
    史可法给史德威遗书说:    
    可法受先帝厚恩,不能复大仇;受今上厚恩,不能保疆土;受慈母厚恩,不能备孝养。遭时不遇,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分也,独恨不早从先帝于地下耳。四月十九日,可法绝笔。《史可法集》,110~111页。    
    史可法的遗书确乎令人感动,并从中反映出此时他已经认识到清兵的意图和势不可挡的威力。但是从史可法写遗书至殉难,他还是极力在扬州布防和主持抵抗,只是力不从心,而且在战略策略上也不无失误之处,所以形势急转直下。当天多铎派降将李遇春说降,史可法严词拒绝,并痛骂李遇春负国背恩。李遇春反唇相讥说:“公忠义闻华夏,而独不见信于朝,死何益也。”史可法听了大怒,其实这话也算说到了痛处。多铎仍不放弃劝降,复使乡民持书至濠边,史可法说:“吾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派健卒杀死来人,连其招降书一起投入水中。多铎欲生擒史可法,令诸军近城勿攻,同时派人持书到史可法面前,史可法连看都不看就下令快点烧了。二十日,清军兵临城下,仍希望史可法以城降,为此一天发来五封书信,史可法一封未打开。越招降,越坚定。二十一日,甘肃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岐凤率所部4000人至,令梁以樟并礼贤馆诸生俱入城守卫。第二天,李、高动摇,欲劫持史可法降清,史可法自己决心死在这里,却说“汝等欲富贵,可自图”。当天深夜,二人斩关拔营而去,把护饷的将军胡韩也带出去降清了。史可法生怕内变,听之任之,这就削弱了守城的力量,与他要达到的目的相矛盾。清兵在扬州城下顿兵数日,因为大炮未至。此时史可法本应抓紧机会加强防守,而内部的矛盾不仅贻误了战机和时间,守御力量也逐渐削弱了。二十四日,清兵运来大炮,试发一弹,飞至府堂,就使满城惶恐。二十五日,形势更为严峻,史可法料到末日来临,谕示居民做好应付大变的准备,其中说到“一人当之,不累百姓”,闻者皆感动流泪。清兵四面环攻,最激烈的是西北角,史可法居西城楼首当其冲。多铎因为招降不成,愤怒进攻,交战最为激烈。城破,史可法自杀,身边二将抱持之,血溅衣袂未断气,拥之下城,将出小东门,而东门亦破,折而走南门,追兵已至。史可法问前驱者为谁,当告知是多铎时,史可法顿时一跃,说:“吾得骂敌而死,足矣!”于是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清兵大惊,有个名叫张鹰的将史可法执赴南楼城上见多铎。多铎找个认识史可法的将领确认无疑,史可法自己还表示:“吾出将以明白死,何云伪耶?”多铎肃然起敬,待史可法以宾礼。然后便有一段精彩的对话。多铎主动地说:    
    累以书招,而先生不从,今既竭臣忠,不为负国,能为我收拾江南,当不惜重任。


风云人物扬州殉难的史可法(4)

    史可法怒而回答:    
    吾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王于地下。《史可法外传》;又可参见戴名世:《乙酉扬州城守纪略》。    
    多铎继续用洪承畴为例劝降,史可法反把洪氏斥为“不忠甚矣,我岂肯效之”。多铎见屡次劝降无效,便拔刀杀了史可法。历史上对史可法殉难前的记载极详,以见其壮烈。清兵又在扬州城残酷地大杀七天,以报复扬州军民的抵抗。    
    清军屠城后的扬州,到处都是尸体,加上天热蒸发,史可法的尸体无法辨认,史德威只好把史可法的衣冠葬于扬州城郊的梅花岭上,寄托无尽的哀思。    
    史可法的死唤起了更多的人们起来反抗残暴的清军,四方豪杰起兵,“多假其名号以行,故时谓可法不死云”《明史?史可法传》,卷274。    
    一百多年以后,乾隆皇帝读到史可法的事迹,大为感动。他派人从内阁大库找到史可法致多尔衮的回信,一读再读,不忍释手,认为字里行间体现了史可法对明朝的一片赤诚,且对清朝无不逊之词,因此下令刊刻。乾隆还亲自为史可法像题诗一首:    
    纪文已识一篇笃,予谥仍留两芳名。    
    凡此无非励臣节,监兹不可慎君纲。    
    像斯睹矣牍斯抚,月与霁而风与光。    
    并命复书书卷内,千秋忠绩表维扬。史可法被谥“忠正”两字,见《清高宗御制诗四集》,卷43,“题史可法像”。诗中“两芳名”,即指“忠正”而言。    
    史可法在其死后之所以享有崇高的声誉,大概原因就在于1644年这一年:一、他得到了大清摄政王多尔衮给他的一封信和他给多尔衮的回信,以有这两封著名的信而提高了他个人的威望;二、在福王政权建立过程中,史可法坚持正义,与以马士英为首的邪恶势力作斗争,尽管他是这场斗争的失败者,却唤起世人的更大同情,受到广泛的尊敬;三、死的非常悲壮,特别是为守卫扬州而死,与清兵势不两立,拒绝一次次劝降,在当时表现了大义凛然的气节。    
    但是史可法最珍视的这个气节,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因为他无限忠诚的明王朝不存在了,表彰他的正是他根本不承认的大清皇帝。尤其是有的书上记载,在史可法殉难的最后一刻,有个降将叫杨遇蕃曾劝他“忍须臾死,以救百姓”,史可法不但不听劝说,反而也把杨遇蕃大骂一通。就是说,史可法为了实现他的忠君气节,宁可不管百姓死活。如何评价他的思想和行动,还应进一步研究。


风云人物苦斗四川的张献忠(1)

    张献忠是明末与李自成齐名的农民起义领袖,所差的就是张献忠并不是和李自成共同领导一支起义军,而且在推翻明朝封建统治的作用上,也不能相比。但是张献忠仍是1644年中国政治舞台上一位风云人物。是年春天,李自成率大顺军从西安攻向北京,他则率另一支农民起义军转入四川,坚持苦斗。    
    起义有因。张献忠,陕西肤施县(今陕西省延安市)人张献忠籍贯有各种记载,《明史?张献忠传》谓为“延安卫柳树涧人”;《石匮书后集》则谓为“榆林人”;《怀陵流寇始终录》称其为“米脂贼”等。,与李自成同年(1606年)生。他长身虎颔,面微黄,外号“黄虎”《明史?张献忠传》,卷309。,小时读过书,充当过边兵,立有战功,家境也较为富裕。传说邻居向其家借贷,没答应而挟恨告官;又因年饥岁荒,张氏族人被绑票勒索钱财,而有人却诬陷他家勾结强盗,张献忠遭到县官拘捕审讯。事后他气愤地说:“资财得之战阵,身命搏之,未尝有负于人。族人被卤,我何知?逼迫若此,是驱虎入山也。”阙名:《纪事略》,33页,中华书局,1959。此证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压迫驱使他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洪流中。    
    自称“八大王”。明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于米脂十八寨聚众起义,并首先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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